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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中国人的经济学-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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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利己是如此昭彰而普遍,难道就没有例外吗?肯定有。人有利己的动机和行为,也有利他的动机和行为。

    在一个家庭内部,大家互相关爱,和睦的基础是利他。但是,当与别的家庭打交道的时候,他们又是利己的了。因为他们是一个共同体,才表现出利他。也正是基于这个考虑,经济学把个人和家庭看做是完全相同的概念,个人就是家庭,家庭就是个人。

    战争的时候,年轻人为国牺牲,被看做是天经地义的,这是利他。在平时,经济困难时期,让他们生活水平下降,做些牺牲,跟战争牺牲没有不同,可是人们不愿意,这是利己。

    聪明人经常做“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事情,这句话道出了利他的本质,我是为了得到,为了自己好,不得不先利他。

    争取我所属的集体的利益,最终却是为了增大个人的利益。所以,有“单位腐败”之说。

    实际上,离开了个人的利益,也没有什么集体的利益可言,否则既不符合现实,也不符合逻辑。

    利己看来比利他更根本。

    正是因为真正的利他太少,如母亲爱儿子,个人爱单位,都不是纯粹的利他。只有为了全人类的利益才是真正的利他行为,所以,利他主义者才成为人们所仰慕、学习的对象。物以稀为贵。

第二部分 第30节:经济学的假设:经济学是科学吗(4)

    理查德·道金斯写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自私的基因》(TheSelfishGene),他认为自私也好,利他也好,都是由人的基因(可遗传特性)决定的。

    动物界的自私更明显,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烂泥。鹰吃蛇,蛇吃蛙,蛙吃蝗虫,蝗虫吃植物。动物们为了自己生存,就要以其他动物的生命作代价。人类社会在极端情况下,也会出现这种情形,如战争。

    人类社会虽然也存在自利的冲动,但是,人的聪明和伟大之处在于,人类发明了制度,使得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不但不损害,甚至可以增加他人的利益。

    这个制度就是市场,我们前边已经引用过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对于“看不见的手”的论述。

    在斯密看来,自利并不可怕,根本用不着感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反而应该放心和欣慰,因为自利导致的结果比利他还要好。

    这个奇妙结果的出现是因为市场,尤其是其中的价格机制,在背后默默地引导人们朝向同一个方向,即利他。

    充满自利的人的市场,不是混乱,而是有秩序,它导向一个和谐的社会。

    一定要注意,人追求自己利益极大化的前提,是不损害别人的利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不损害别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是完全正当的,对整个社会来讲,也是好事。

    陈独秀说过:“个人自爱心无论如何发达,只要不伤害他人生存,便没有什么罪恶。”

    大家可能知道,沃尔玛公司是《财富》500强排行榜的头把交椅。人们喜欢去沃尔玛买东西,是因为它的东西便宜。当然,买的没有卖的精,虽然便宜,也还是能赚钱的,便宜是相对的。人们到沃尔玛买东西,是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极大化,便宜,消费者才喜欢。

    可是,沃尔玛不是为了消费者才卖得便宜,它是为了自己好,为了自己的股东赚更多的钱,才这样做的。要不怎么居于《财富》500强之首呢?要让自己好,做大做强,就得对别人好,对消费者好。

    你看,沃尔玛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结果是消费者满意、高兴。这里的奥妙在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超市很多,如果你卖得贵,就把消费者赶到其他地方去了。

    有人说,做好事,不是为了自己好,而是为了别人好。是的,在客观上确实是为了别人好。不过,如果问问做好事的人,他们做了好事有什么感觉,他们会说,自己觉得很幸福,很高兴。在主观上,他们也是为了自己好。否则,就没法理解为什么人们会做好事。

    有人问:“如果每个人都为了别人好出发,对社会难道不更好吗?”

    问得好!如果买东西的追求价格越高越好,卖东西的追求价格越低越好,这个世界是否更美好?

    你自己去市场试试,看看能不能看到这一幕。

    这样的话,双方都是在追求对方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利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可是永远成交不了。不能成交,就不会再生产了,停止了生产,人类也不能继续生存。

    如果买方追求价格越低越好,卖方相反,追求价格越高越好,就可以迅速成交。社会才会相安无事,继续向前走。

    人不可能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一点坏事,也就是损人利己的事。也不可能只做坏事,而一点好事也不做。人是个混合体,或许像有人说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有句话说得比较温和、实在: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

    义利之辨,已经困扰了中国知识分子几千年,到现在还纠缠不清。所谓义,就是利他的行为,而利就是利己。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也就是说,君子应该追求义,小人才斤斤计较于利。孟子更说君子应该舍身(利的极端体现)而取义。

    但是,墨子却认为“义,利也”,义的本质就是利。墨家以利为基础,给道德下定义,“忠,以为利而强君也”,“孝,利亲也”,“功,利民也”。(《墨子·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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