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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薇儿是谁?我不认得。”
费莉萝一阵无语,许久才说:“那你就别管艾薇儿是谁了。我是觉得她们挺不容易的,要不我过去偷偷塞几百美元?”
“不要。”顾莫杰干脆地拒绝,随后又觉得自己似乎太武断了,补充了一句,“不过我也不拦着你。如果你想给的话,就给吧。”
“那我也不给了。”费莉萝有些丧气。其实她平时也是冷面冷心的一个人,从来不会乐善好施。只是今天跟着顾莫杰来洛杉矶过二人世界,心中有些茫然,想做点好事安慰一下自己的心灵。
钱虽然没给出去,费莉萝心中却还在纠结。
半杯咖啡下肚,脚疼也歇得差不多了,见对面街头献艺的几个少女依然无人问津,费莉萝脑袋一歪,对顾莫杰追问道:“别的富商发达之后,都喜欢乐善好施,做个慈善什么的。还有些就算不做慈善,也喜欢信个风水、拜个大师。你怎么崛起这么快,却从来没这方面的想法呢?”
“我为什么要有这方面的想法?”顾莫杰奇道,自己也觉得这事儿颇为很不可思议。
又歪着脑袋想了半晌,顾莫杰似乎对这个有趣的问题略有所得,喟然长叹了一声:
“或许是因为我这人还不习惯‘有钱人’这个身份吧。我觉得我算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了。明明进了富豪阶级,还在用中产阶级的三观评判身边的人和事儿吧。人富了,心没富。
老外那些做慈善的,是个什么心态,什么文化背景,我不了解,不好多说。不过国内信大师的那帮垃圾,我倒是可以揣摩个八九分——无非一是心虚,知道自己崛起用了见不得光的手段,怕了,要做点好事积积德;
其二么,比第一类好一点儿,没做啥明显的亏心事,但是就是靠运气才成功的。才能和他们一样努力的人,或许还有几十倍,几百倍之多。但是那几十几百的人都没有成功,最后机缘巧合成了成功者脚底下的累累白骨,成功者自然会觉得侥幸吧。”
费莉萝也没想到这个楼会歪到这么偏的话题上,原本想歪回来。但是顾莫杰最后的结论,让费莉萝的三观有些不能接受,便忍不住抗辩了一句:
“这么说,你觉得信大师信风水的人,都是没本事、全靠运气成功的了?”
顾莫杰淡然地摆摆手:“我没说他们没本事啊。没本事怎么成?就算有机会,也只有有准备的人才能抓住。问题是光有本事没用,还得有机会。听说阿狸集团的马风就信大师,他肯定天天在心里想:我是个有本事的,我也是有准备的,但是和我一样有本事有准备的同行,全国起码几十个,近百个,为什么偏偏是我当初拿到了孙正意的两千万投资?”
说着,顾莫杰站起身,朝着落日的方向伸了个懒腰。落日大道在比弗利山附近这一段地势高企,所以尽管前路曲折蜿蜒,却恰好可以看见太阳从路尽头处没入地平线。
“所以我这人什么大师什么风水都不信。我和那些成功者都不一样;不光和马风不一样,和小马哥,李老板,扎克伯格,都不一样。
我的成功,是必然,半点儿运气都不用。任何一个风投,任何一个客户,就算我没遇到,我还是可以成功。哪怕生命可以重来一次,让我读档回两年前,机遇全部大乱了,我可以照模照样成功一次。我这样的人,信神有个屁用;还是留给那些靠先知先觉成功的神棍懦夫去信吧。”
来了美国后,从来不抽烟的顾莫杰,突然有些感怀,找咖啡馆老板买了一抽雪茄。亏得这儿是艺术家聚集的所在,咖啡店都有准备这玩意儿。
看着顾莫杰那股突然爆棚出来的、寓于谈笑之间的自信,费莉萝的心灵似乎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这个男人,不是一个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其成功度的男人。
费莉萝第一次在顾莫杰面前有了惭愧的感觉。一种人品和气度上的惭愧。
那是一个不俗的男人,她却注定只是一个不能免俗的女人。
费莉萝掏出钱包,把里面的一整叠绿色纸片儿抽出来,数也没数。然后把小坎肩的领子扯起来,遮住下半边面颊,碎步快跑地冲到路对面那个长得很像艾薇儿的草根女歌手身后,把整叠钱塞进吉他盒的缝隙里。
似乎做完这个动作,费莉萝的内心就会觉得踏实不少。似乎做完这个动作之后,今晚她再得到多少幸运的恩宠,也都是上天的赐福,她都可以坦然受之了。
塞完钱,费莉萝几步蹿回来,搂住顾莫杰的脖子,心情颇好地说:
“看来今天是来不及逛好莱坞了,我们就爬上比弗利山山顶,远远眺望一下那块HOLLY…WOOD的招牌,然后找个酒店住下吧。”
顾莫杰没有挣脱,轻抚着费莉萝的中分黑长直,淡淡地说:“我都听你的。”
两人并肩往前走去,身后那个长得颇似艾薇儿的流浪女歌手却背起吉他追上了他们,搓着手,一咬牙喊住了二人。
“嘿,这位好心的小姐。您……您刚才没给错?您可是给了三千美元。”
费莉萝回首一笑,用英语回答:“拿着吧,在这儿,都不容易。”
那个金发少女却不死心,咬着嘴唇追问:“那么,请问您是哪家著名工作室的音乐制作人么?您是不是觉得我们有前途?才……”
“抱歉,我们不是任何工作室的人,也不是星探。我只是觉得今天有必要何必人分享我的快乐,没有别的。”
艾薇儿形的金发少女死死拽着那一束富兰克林,看着费莉萝那袅娜的身姿,如同柳枝儿一般在顾莫杰臂弯中摇曳,缓缓向着坡顶的蒙太奇酒店走去。
第九十四章飒飒女王受若攻
夜色渐浓,在罗迪欧大道上晃悠了一圈之后,顾莫杰和费莉萝来到了蒙太奇酒店。
走进大厅的时候,费莉萝故作不慎,将一个购物袋洒在地上。她大包小包拎着几样东西,不好俯身去捡,自然是顾莫杰帮她收拾,进门便慢了几步。
费莉萝趁机快步走到前台。
侍者给了一个职业的微笑,轻声相询:“小姐,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么?”
费莉萝低声问:“顶层总统套房,还剩几套。”
侍者查了一下,答:“两套。”
费莉萝抽出几张富兰克林,倏地塞过去,用更低的声音说道:“一会儿我会再问你一遍,记得回答只剩一套。”
侍者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顾莫杰已经收拾好了费莉萝洒在大堂门口的购物袋,跟了过来。
费莉萝酝酿了一下表情,对顾莫杰故作轻松地说:“我问了,顶层套房只剩一套了。不过反正是套房,不止一个房间,咱就别折腾了?”
顾莫杰微微有点局促,很快恢复了正常。今晚的一切,已经足以让人预感到些什么。
“你不怕就好。”
五分钟后,两人到了下榻的地方。套房很大,有五间房,足足占了四分之一层楼的宽度。一晚上的价钱,是八千美元。
费莉萝说路走多了,脚疼,放下行礼就预约了SPA。不一会儿,便有做SPA的女技师上来,为费莉萝服务。套房内浴室就有三处,包括一个带按摩浴缸和SPA池的。
脚疼这个理由很正当,因为脚疼而做SPA,总比一进门就沐浴要含蓄一些。
顾莫杰开了电脑,觉得心烦意乱什么都做不了,又随手关上,打开电视机,依然没法掩盖他内心的不适。最后还是开了一瓶冰酒,一点点自斟自饮,想着心事。
来蒙太奇酒店之前,顾莫杰和费莉萝在罗迪欧大道上闲逛了许久。
罗迪欧大道据说是好莱坞明星们扎堆选购奢侈品的所在,档次自然非比寻常。除了那些品牌店之外,很多没听说过牌子的定制店也是不少。
在一家没有牌子的、据说是一个比利时钻石世家的定制店里,顾莫杰和费莉萝驻足了不少时间。
店主人有不少和好莱坞名流的合影,还有颇为有力的传承证明——祖上从拿破仑时代就是做钻石切工的,因为服务于王室而取得勋爵纹章,一战的时候,才举家移民到美国,此后在美国又传承了三代。
在店里的时候,原本几乎不向顾莫杰开口的费莉萝,指着一颗六克拉的钻戒,对顾莫杰说:“我要这个。我是说,我可以只要这个,别的都不要了。”
只要这个,别的都可以不要。
顾莫杰当然知道这句话背后的意味。
他毫不犹豫地满足了费莉萝的要求,掏了18万美元,买下了那枚六克拉钻戒。
……
顾莫杰喝着酒,回想着刚才的事儿。费莉萝做完SPA,悄无声息地回到客厅里,他居然都没有发现。
“我戴着好看么?”
他的回忆被费莉萝的柔声相询打断。抬起头,就看到费莉萝伸出玉臂,把柔荑搭在他手上,伸出纤纤五指,似乎只是想显摆刚戴上的戒指。
费莉萝穿着一身干净的吊带连衣裙,出门穿的那种,而不是睡袍。
顾莫杰觉得心里堵得慌。
有些事情,女人为你做到这一步,已经是极限了。自己却犹不知足,就为了自己有几个臭钱,就端着架子,要显得是人家妹子倒贴你不成?
妹子都说了“我只要这个,别的可以不要”这种话了,男人再装君子,那就是矫情,是对对方的不尊重。
一切狐疑,在四目相交的时候读懂了。既然对方已经放弃了,不要他负责,他还怕什么。
“好看,这枚戒指真是运气好,能够被你戴在手上。”
说完这话,顾莫杰觉得一阵热血冲上脑壳,平时的口才都丢光了,只说了几个字:“等我一会儿。”
几个字,就如同有一股魔力,让费莉萝浑身血液翻涌,不自禁地泛起一股酡红的妖冶色泽。看着顾莫杰跑进了另一间淋浴间,传出哗哗的流水声,费莉萝打开一个购物袋,拿出里面一瓶巴宝莉的秘方香水。这玩意儿她没用过,也不知道喷多少,手一抖,就噗噗地喷得衣服上到处都是。
这玩意儿,原本的用法应该是对着面前的空气喷,然后整个人走过去,在弥散着香水味儿的空气中转两圈,沾一些气息到身上。直接往衣服上喷,便太浓郁了。
年轻么,一切小错误都是可以原谅的。
所以等顾莫杰多此一举穿好POLO衫、把眼镜装进眼镜盒并且远远放到别的房间、然后回到费莉萝房里的时候,便被一股强烈的气息捏住了心脏。
费莉萝正面对着落地玻璃窗,优雅地在那里出神,不知看些什么风景。一头黑长直,在精心护理过之后,更是如云似瀑,烟霞袅袅。
“啊……”一声轻呼,没有抵抗。
费莉萝整个人软了下来,却没有倒,因为一双有力的臂膀支撑住了她。如同大理石像一样有力,稳固,似乎背后环住她腰肢的人,只是想深深闻一下她的秀发。
“姐,我不装了,我就是渣男。我给不了承诺,但我就是要你。”
费莉萝一米七的个子,如今还不满九十斤,柳枝儿一样被轻轻一甩,就被顾莫杰抛飞放倒。
“来,好弟弟,姐姐疼你,都给你。”
凌乱粗重的喘息,与裂帛脆响交织一处。两个平素被道貌岸然的坚实面具笼罩的人,在浓郁的气息中陷入了彻底的狂野。一切语言,没有说出三个字,就被缠绵的湿吻堵了回去,连喘气都没工夫,谁还有空说话呢。
“呜……呃……”
费莉萝扭过头去,一口咬住一截自己的秀发,硬生生把一声呼疼的娇嗔咽了回去,两行珠泪吧嗒吧嗒地滴落在床单上。
费莉萝不想喊疼,也不想抓疼自己的男人,所以她唯有用绕指柔地缠绵锁住男人,来舒缓自己的痛楚。顾莫杰被搂住了脖子,深深按进了峰峦沟壑之间,几乎透不过气来。
只要缠得够紧,C…CUP也是能闷死人的。
“别管我,我不要紧的。”
不管顾莫杰的心智多么成熟,他的身体毕竟还是一个十九岁、血气方刚的男人。有些宣泄的口子一旦打开,便再也收拾不住。
第一次有些快,不过顾莫杰足足要了五次,才把这些年积攒的存货宣泄得差不多。整整三个小时,直到两人都瘫倒在油腻的白沫中。
顾莫杰怜惜费莉萝菡萏初开,娇弱不堪,原本做完两次便想罢手。费莉萝却不领情,趁机女王属性爆棚,翻身压在了上面,纵横驰陈了许久,最后才不堪倒下。
……
破晓时分,两人才先后苏醒。顾莫杰迷糊之间,看到了费莉萝泪痕未干的柔美面庞。
这种时候,男人总归是要歉疚的。
“疼的?还是伤心的?”
“都不是,我是觉得突然放开了,不用再天天担惊受怕。”
顾莫杰轻柔地抚慰着费莉萝,温言道:“怕什么?”
费莉萝靠在顾莫杰胸口,感受着对方的体温,唏嘘地答道:“怕你被别的女人抢走。现在不怕了,反正你也不是属于我的,将来就让君君妹妹去怕吧。这个包袱,我算是甩开了。”
顾莫杰冲动之后的负罪感微微有些缓解,不由感激费莉萝的“善解人意”。
费莉萝继续用幽幽地低声呢喃着,也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说给顾莫杰听:
“原先,我一直想嫁给你,想让自己配得上你。可是我发现,我越追,你就越远。拖得越久,越是配不上你。有时候我也好恨,为什么一年半前认识你的时候,没有第一时间抹下脸面来求你。
后来,我算是想明白了。将心比心,以你这将来的成就,走心的女人会遇到多少,我说不来;但是走肾的女人投怀送抱,将来只怕挡都挡不住。如果我耍手腕可以从君君妹妹手上抢走你,将来别的女人何尝不能再把你抢走?
我何必枉做小人呢……男人,还是念旧些的可靠。至少,将来不管你遇到多少逢场作戏的女人,她们都不可能在你心里盖过我的位置去了,不是么。
我知道,你出国之前,答应过君君妹妹,这趟出来只办正事儿,是我害得你悔诺了。我知道,只要我自甘下践趁人之危,就肯定会被你看轻,你肯定会觉得更加愧对君君,要补偿她,但是我不在乎。”
费莉萝的声音越说越低,似乎佛晓的晨风,若有若无。
“再说我也不枉了。你娶谁,好歹别人将来还有可能枪。我得到的,却谁也抢不走——至少我是你第一个女人,谁都抢不走。”
顾莫杰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岔开道:“男人不讲究这个。倒是你们女人,这方面吃亏了。”
费莉萝不依,倔强地反驳:“谁说男人就不讲究,我就偏要讲究。知道么,古代君王的第一个女人,一般都不会是皇后,而是一个不怎么命好的、不被君王待见的宫女。”
“这也很正常,又说明不了什么。”
“谁说说明不了什么?这说明,那些将来会拥有好多女人的男人,也是不希望被自己的女人记住他当年青涩不自信的一面的,所以那些见过他青涩一面的女人,最后都得不到册封——诶,你说我这算不算为君君妹妹试婚挡灾了呢?”
顾莫杰无语:“就你歪理多。”
第九十五章随性所至无往不利
心中有所求,才会患得患失。如果想要的都得到了,没得到的也都放弃了,人就会恢复到无欲则刚,一心一意体味生活之美的返璞归真状态。
费莉萝退了一步,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海阔天空。
为什么还要天天逼着自己进步,好让自己配得上他?
为什么还要担心将来别人在自己背后指指点点:真是走了狗屎运的女人,自己没啥本事,姿色也不见得就是人间绝顶,偏偏吊住了这么成功的男人。
这些,费莉萝都不要了,她只要想的时候,可以得到那个男人的抚慰,就够了。凡人靠蜡翼飞得太高,一旦蜡翼被烈日熔化,便是摔死的命。
如果是一个没什么自尊的凡俗女子,或许不在乎嫁给顶级富豪后,别人对她的看法。但费莉萝不是凡俗女子,她外在女强人的一面,并不想轻易卸下。
睡了整整一天,起身后在按摩浴缸里又厮混缠绵了两个钟头,把一切痕迹都弄干净。顾莫杰和费莉萝都换上了昨晚在罗迪欧大道上闲逛时新买的衣服,两人都是神清气爽,焕然一新。
两人静静地靠在沙发上,顾莫杰自然无比地搂着费莉萝的腰肢,问:“下去吃点东西?”
这句话说出口,两人都觉得一阵剧烈的饥饿感开始浮现。细细想来,昨夜晚餐过后,两人已经20多个小时没吃过东西,这睡过头也太彻底了。
费莉萝挣扎着想起身,但是没有力气,头晕眼花,最后还是娇喘着服软:“打电话叫上来吧,腿软得紧。”
语气神态,就像一只被电吹风的低档风力吹得懒洋洋、筋骨瘫软的猫咪。
顾莫杰依言打了电话,叫了餐,温言道:“看来今天是出不了门了,那就只剩下明天一天的功夫玩——我们还有梦工厂、迪斯尼……那么多地方没来得及玩呢。要不要把机票再往后改签几天?”
费莉萝叹道:“不用,去不去那些地方其实无所谓。只要你陪我,去哪儿都好。地方没走遍,又有什么关系。”
费莉萝都这么说了,顾莫杰自然不好再坚持。不一会儿,烛光晚餐送上门来,渣宅的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最后一天,匆匆扫了一遍好莱坞的几处主要名胜,顾莫杰和费莉萝如期踏上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