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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在性教育上,老爸总是扮演普通人的角色,不是威权的父亲、正襟危坐、不可侵犯的
“老子”,所以教育得那么自然,从不令我脸红。
****************
马克知道,这痞子不让人挂彩不过瘾。
刀子在眼睛底下闪,想自己小命可能不保,情急之下……
你被抢过几次?
有人说“真正的纽约客,不是抢人,就是被抢!”
这句话或许过份了些。但“抢”是纽约文化的一部分,则是事实。
我有一个朋友,被同一批家伙抢了五次,后来再遇上的时候,他说:“怎么?又是你
们?”抢匪也笑道:“怎么?又是你?”
我们常笑他,再被抢两次,就跟那帮家伙变成朋友了。
“我参加他们一起去抢!”他大笑着说。
侠盗罗宾汉
狼和羊就是这么接近,甚至有人说最好住到“坏区”,因为强盗都是你邻居,交了朋
友,最不会被抢,就算他敢抢你,你也马上可以到他家去讨回公道。
最妙的是,有天半夜,一位记者发完稿子,正等公车回家。突然一把尖刀抵在他腰上:
“拿钱来!”
记者手一摊,苦笑道:“朋友!你看看我这副德性,像个有钱人?我穷得还想去抢人
呢!”
那记者正巧跑完一整天新闻,忙得昏天黑地、一脸胡子没刮,真像个流浪汉。
抢匪打量他一下:“看你也是,分你一点吧!可怜虫!”一把钱塞在记者手上,抢匪扬
长而去。
学习被抢
纽约的抢匪就是这样!
有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有走投无路、挺而走险的可怜虫。
还有抢了人,自鸣得意的“侠盗罗滨汉”。
你千万别以为,拿着枪,手直发抖的“新手”好欺负。他愈紧张,愈可能扣扳机、要你
命。
你也千万别自以为被抢的老手,把皮夹子丢给他:“喏!拿去吧!”
你八成会因此挨刀,因为他要“抢”,不要被施舍。
“抢”,是一种文化,就是这个道理。
你要学着被抢而不受伤、受伤而不丧命。最好是只被抢走钱,能把“证件留下”,免去
许多申请补发的麻烦。
面对抢匪,怎样获得最佳的待遇,就靠个人临场的经验和应变力了。
※ ※ ※
在学校里聊天,最有意思的,是交换被抢的心得。我们已经不问“你有没有被抢过?”
而是问“你被抢过几次?”
积多年被抢的经验,我们把抢匪分成了四大类:
凶神型抢匪
这种人比较有经验,是职业抢匪。他们为抢而抢,信条是“既然抢,就要狠,不能有一
点同情心,否则自己倒楣”。
遇到凶神,八成要挨揍。他或者冷不防从后面勒住你的喉咙,再不然正面先赏你一拳。
这种人,我就遇过,而且居然在离家不超过三百公尺的地方。
八年级有一天下午,跟两个同学去小镇看电影。散场之后,决定抄小路回家。
一侧是森林、一边是高速公路。我们正有说有笑,对面突然来了三个人,手上拿着啤
酒,边走边唱。
我们错身而过,谁也没想到就在错身的时候,我的朋友法兰克突然大叫一声蹲下去。他
的胸口被狠狠打了一拳。
“把钱拿出来!”带头的凶神贴着我们:“你们三个!谁不要命,就试试!”
法兰克赶紧掏口袋,但因为我们刚看完电影,他身上只剩一块钱,于是又被狠狠地揍了
一拳,最后连手表也递了过去。
接着凶神的目标转向我和肥胖的麦克。麦克吓得全身肥肉,一波一波地抖。我则浑身发
麻,眼看旁边高速公路上的车子一辆辆飞驰而过,却不知怎么办。
没有人看得出抢劫,我们站得这么近,好象朋友在聊天。
我也不可能跑去拦住车子,只怕车子没停,自己先被撞死。
我摘下表,还掏出身上仅有的五块钱。
麦克则取下了他老爸新送的金项链,而且因为动作太慢,胸口被踢了一脚。
凶神们终于满意地走了,还回过头来,对我们比了个开枪的手势,这是平常麦克最爱作
的手势,因为他的老爸就是才退休的警察。
我们跑过树林,打电话给他老爸。
“谁敢抢我儿子,我把他脑浆轰出来!”麦克老爸立刻开车过来,带我们沿着高速公路
找。
找遍了小镇,到达我们刚去过的戏院,正向售票员问话时,法兰克大喊:“那边!就是
他!”
原来抢我们的人。正用我的钱买爆米花。
麦克老爸上去就是一拳,四周有人叫。
抢匪居然全身冲向麦克老爸,两个人滚到地上。另外两个抢匪正好从厕所出来,其中一
个往口袋里掏。
麦克老爸更快,枪已经拔出来,“砰”一声!
尖叫停止了。全戏院的人,都趴在地上。子弹没击中,三个人跳过人群,冲出玻璃门。
听说当天的事上了报。
我原想瞒住家人,只是警察跑到家里来,要带我去做笔录,把老爸、老妈吓了一跳。
麦克的老爸上了法庭好几次,戏院告他乱开枪。
听说抢匪后来被抓了,只是我的五块钱和电子表没有要回来。
老爸说,要不是戏院告麦克老爸,这种小抢案一定不了了之。
老妈说,我能成为三个人当中,唯一没挨揍的,真是上帝保佑。
痞子型抢匪
痞子型的抢匪,多年是新手,既没有“凶神型”的狠毒,也没有“兄弟型”的义气。他
们很胆怯,像是露着牙、夹着尾巴的狗,不太叫,却随时可能咬你一口。
所以,痞子型的抢匪反而危险。
※ ※ ※
我的同学马克,就遇过这种痞子。
有一天,马克坐地铁,车厢冷气坏了,大家都换到别的车厢去。只有马克懒得动,一个
人打瞌睡。
“你瞪我干什么?”
马克惊醒,看见对面一个年龄差不多的痞子,正对着他吼。
“没瞪你!”马克站起来,准备到另一个车厢。
突然一把尖刀抵着马克喉咙:“你去哪里?坐下!把钱给我!”
马克赶快掏出皮夹,拿了七块钱给痞子。
“全给我,整个皮夹拿来!”
马克知道,这痞子不让人挂彩不过瘾。刀子在眼前底下闪,想自己小命可能不保,情急
之下,用力一推,竟把痞子推到了车厢另一边。
马克赶紧冲进下一个车厢:
“我被抢了!有没有人有帮我?”
大家一齐转头看他,又一齐转回头去。
马克找到车长,车子靠站停了下来。
痞子立刻跳下车,居然没走,装作欣赏车站海报的样子。
所有的乘客,都隔着窗子看。
马克带车长走到痞子前面。
“这位年轻人说你抢他。”车长说。
“我才没抢!是他瞪我,我问‘你瞪什么?’他就吓得把钱丢到地上。”
“他说你拿了刀。”
“什么屁刀?我连铅笔都没有!”
僵持了半天。车长终于把马克带到一边:
“你丢了多少钱?”
“七块!”
车长掏出八块钱给马克:“你就收下吧!耽误乘客的时间,远不止这一点钱。”
马克回到车上,乘客都为他鼓掌。
“应该把那小子揍一顿!”好几个人说。
马克心想:刚才你们在哪里?
兄弟型抢匪
有一天晚上,马克打电话来,兴奋地说:“你猜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你又被抢了!”
“对!”他说:“但是这抢匪很绝!”
※ ※ ※
当天,马克和一位同学,在学校旁边的小公园午餐。
一位穿着整齐,矮矮胖胖的中年人,坐下来跟他们点点头,过了一会儿,那人站起身笑
道:“
你们两个真是好孩子,但我需要钱,希望你们把钱都给我,否则我口袋里有把枪,可以
把你们打死。”
话来得太突然。马克和他朋友目瞪口呆。
“大家都回去上课了!”那人居然说:“我们最好也往学校走,免得人家起疑。”
于是他们往学校走。马克眼看学校在眼前,胆子大了不少,便说:
“老哥啊!你何苦呢?用枪多过火!大家都是朋友,你要钱,我可以借你啊!”
那人停下来,想了一下,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说:
“OK!我不抢你们了,把钱借我吧!”
※ ※ ※
“从头到尾,我都没看到枪。”马克对我说:“可还是丢了钱。破财消灾嘛!如果我跟
他打,只怕已经躺在殡仪馆了!”
据说抢匪临走还向他们道谢,又约了个时间,说会回小公园,把钱还给他们。
“鬼才信!”马克说。
这就是兄弟型抢匪。他要面子,给他面子!不必冒险!
骗子型抢匪
纽约曼哈顿的街头,总见人玩扑克牌。
纸箱子往人行道上一摆,三张牌,两黑,一红,掉来掉去,让四周的人猜:“哪一张是
红的?”
四周的人,有黑有白,总有几个是“自己人”,装成猜对了,赢钱的样子。
下五块赢五块。
下五十赢五十块。
每个旁观的路人都想:这么容易,我早看出来了!
“你能看出来?下注啊?有没有钱?拿出来我看!”
你钱才掏出来,就被他一把抢去:“说!哪一张?”
奇怪的是,看得一清二楚,前一刻他还偷偷掀起一角,让你看的牌,居然换了位置。
这时候,你怎么办?
你吵?说他使诈?
你挨揍!再不然,一群人一哄而散,谁也不认帐!
连警察都管不了!
※ ※ ※
有位同学,在时代广场逛。迎面来了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
就在擦身而过的时候,那人手一伸,纸袋落在我同学前面,里面“砰”一声,不知什么
东西碎了。
“你打翻了我的酒,我最名贵的酒!”那人一把抓住我同学的领子:“你存心的!”
一群人拥上来主持公道,都是那人的兄弟。
我同学只好任对方搜去身上所有的钱。
他能说什么呢?
势单力薄,只好破财消灾!
※ ※ ※
老爸也说过一个故事:
有个人参加嘉年华会。
通宵达旦地狂欢,那人跟一群不认识的,在街上拉着手跳舞,从大街跳到小巷。
他突然觉得裤子口袋一松,发现跟他跳舞的人,扒走了他的皮夹。
他不动声色,继续跟大家唱歌、跳舞,看着那群人呼啸而去。
“他很聪明!”老爸说:“这不是偷,是抢!只是给你面子的抢。人家给面子,就要接
着,不要不识相!否则只有自己挂彩!”
想想许多人被抢的故事,似乎大多数的抢匪都要面子。那些安然度过的人,也都因为
“识相”。
谁能说,“抢”不是一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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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想做的,
正是家长、老师不要我们做的。
愈不要我们做,我们愈要做!
老子酷!老子不笨!
最近我跟高中的死党马克吃饭,他说:
“你知道吗?你是我在史岱文森遇到的第一个人。我还记得你那天穿着牛仔裤、球鞋,
和你老爸的皮夹克,看起来乱孩子气的,跟今天的你差了好多。”
我也记得遇见马克那天,他还比我矮,更比我孩子气。居然一晃眼,已经是个六尺四
寸,两百多磅的“巨人”。
实在很难相信,一个人在四年中会改变那么多。大家进入高中,也正式进入青春期。突
然“酷(Cool)”成为了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开始早晨“拜”镜子,花几十分钟梳头,也不再吃营养午餐,因为在学校餐厅吃饭
“不酷”。有一天,我也发现老爸的皮夹克太逊了。
女生也一样,忙着找高年级的男朋友。“眼袋”是她们最大的敌人,最棒的话柄则是谁
在胸罩里垫卫生纸,或是谁的迷你裙,短得露出三角裤。
可是大家也知道,这些都不够。“酷”的真正定义,是“做自己想做的!”而自己想做
的,常是家长、老师不要我们做的。愈不要我们做,我们愈要做。我们进入了叛逆的年代!
问题是,史岱文森的家长偏偏都很严,使我们在叛逆中加上了矛盾。在家里死命K书,
到学校则说:“我才不念那讨厌的课本!”女生们白天指别人化妆好浓:“简直像荡妇!”
晚上参加舞会却都穿着再紧不过的衣服。看到她们踩着高跟鞋,站着都快跌倒时,我真不晓
得,大家如此叛逆,是为了表现自己,还是讨好别人?
有一次马克指着远处一个抽着烟、叉着腰、头发作成Mohawk的庞克:“知道他吗?我
跟他一齐上过小学。去年,他还是每个扣子都扣、裤子拉得高高的乖孩子。想不到吧!一年
间,竟换了个人!”
这就是寻找“酷”。你要想尽办法,找最叛逆的朋友、穿最叛逆的衣服、做最叛逆的
事。只是,当我们把自信穿在衣襟上,心里却是个大问号。
刚进高中时,别人的认同,就是自己的酷。偏偏有些人因此失去自己。那群整天坐公园
里喝酒的同学,彼此总是在说:“哈哈!我们太酷了!”但是当哪个人不及格的时候,却被
那群很“酷”的人,认为不够酷。连这么一点简单的功课都弄不好,在史岱文森,你还有什
么资格谈“酷”?
跟“酷”相反的,当然是“不酷”——有些父母在门后挂上家法,不准儿女出去一步。
有些甚至连流行歌曲都不让听,夜里还偷偷到孩子房间,看他们在读书或真睡着了,才能安
心,生怕自己的小龙、小凤,有一天也会叛逆,被“酷”的魔力吸走,不当医生、律师了。
在史岱文森,小龙小凤第一节背着书包到,第八节背着书包离开,没有课外活动,也不
敢交异性朋友。问“你的热爱是什么?”他们只会茫然地看着你。我就认识这么一个人。在
毕业册上,他在自己的照片下写:“我虽然离开学校,但离开得太安静、太安静了!”
叛逆的年代,是无法找替身的。它甚至今你难以理性来分析。有一次,我被很“酷”的
同学邀请去他的Party。我们在餐馆用食物打闹,坐在大楼屋顶上死命灌酒,深夜时大家脱
了衣服在马路上裸奔。
又脏又累地到家,发现家人在门口点了一盏灯。上楼倒在床上,叛逆是够了,可是为什
么觉得一点都不酷?
※ ※ ※
美国的名心理学家艾瑞克森(Erik…Erikson)把人生分为八个阶段。他说,每个人在青
年期都会面临“寻找自己角色”的总理。换句话说,就是自问:“我到底是谁?”
在高中四年,我常躺在床上,问自己这个问题。我痛恨自己老是跟着人家走,听着流行
使唤。奇怪的是,当我怀疑永远找不到“酷”时,答案已在眼前。
有一天,那位曾经头发竖起来的庞克,竟改回老实的发型、背着书包走进教室。大家差
点不认得他。我们问他,为什么一下子“变了”?他说:
“老子酷!但老子不笨!”
叛逆,只是寻找“酷”的过程。真正的“酷”,就是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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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黑暗里,瞪着天花板,
听着她的呼吸,心中却在大叫:
“惨哪!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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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却有点怪怪的。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