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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是个错误,一个天大的错误,不!它应该比天要大,因为他是上帝犯下的错误——性别错误。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上帝竟然在一种动物身上赋予它两种性别,并要它们分开发展。互不干扰还好,但偏偏又有所制约。如果单单只是这样也就罢了,我们成天无事可做的上帝在他的伊甸园中看腻了猪啊牛啊羊啊等温顺的动物,于是就给它们造出了天敌,就是那些食肉的凶猛动物,这样也还算是说得过去,但上帝又别出心裁地创造出一个新的物种,一个仿照他自己创造出的物种——人,于是我们可怜的亚当便开始了他孤独的伊甸园生活。
上帝的用意是善良的。他看亚当一个人寂寞,于是决定为他创造另一半,但你要创造也要选择些好的材料呀!只图省事,扯下亚当一根肋骨就算完事,造完后还告诉躺在一旁疼得死去活来的亚当说:“啊!她是你的肉中之骨,骨中之肉,你要好好珍惜。”亚当受了这么大的活罪当然会永记不忘,所以加倍珍惜那个叫夏娃的女人,这就给后来被双双逐出伊甸园埋下了伏笔。
这里我们要讲的不是《圣经旧约》的故事,关于我们祖先被驱逐的故事我也就不想多谈了,总之我们的祖先被驱逐出了伊甸园,还被施加了种种的惩罚,但就我看来最可怕的是死亡和传宗接代。死亡一般让人无法抗拒和改变,除了胆小鬼式的自寻死路可以以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其他的死亡方式我们毫无选择的权利,所以也就不去理会,所以传宗接代就变得尤为重要。
这就关系到我们的上帝所犯下的那个错误了,有了性别上的差距,又有了传宗接代的惩罚,则无可避免地发生两性上的结合。我们不同于野兽,不可能去想象那种毫无伦理道德的无规律性的结合,对于我们来说结合的规矩太过繁多了。
古时候讲究门当户对,于是我们的好几辈子以前的爷爷就糊里糊涂地和我们好几辈子以前的奶奶结合了,他们没有感情基础,他们结合的条件简单得很,是人,有男有女,然后加上当时社会所通用的规律就可以了,现在的我们可悲得很,因为我们要接受感情的考验。
有了感情才可以结合,应该说才可以大大方方地结合,只讲结合而不讲感情的是卖淫嫖娼和一夜情,只讲感情不讲结合的是性功能障碍或已过年龄的本能要求。我不想讨论无情有欲这种现象,只想说说有情有欲。有情有欲是可以一起产生的,或是一方超前一些也是可以的,只要结局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就行,谁管他们是因为几次鱼水情深后彼此脱离不开,还是几经感情折磨后走到一起,结局好就行,但与古代一样都是有男有女的参与,缺了一方就不行。
上帝他错就错在这里,你创造性别的差异只求让人结合,却忽略了感情问题。人的思想驱动感情发展,如果碰上个爱胡思乱想的可就糟糕了。他与她或她与他的结合都可以,不管是谁主动要求,但若是他与他或她与她的结合,那就一定会被称做人妖或变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同性恋。我对同性恋的态度是不置可否,我无法肯定或否定,若肯定会显得自身似乎也有些问题,若否定又有些不尊重人家个人的选择,所以我说这是上帝的错,他就不应该创造性别间的差异并促成两性间的结合,更不应该让人类的大脑得到如此的发展。
或许上帝本就是个人妖加变态,他(她)创造性别差异只是想看一看自身分裂的后果,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有上帝的遗传细胞,也就是说我们选择结合的对象不论是谁都是在与另一个自己结合,而我们的后代还是我们自己,那么我们选择何种性别又有什么意义可言呢?我们抛去复制自己的责任,剩下的就只有结合的任务了,性别好像也就不那么重要了,只要还有人选择两性之间的结合,不让复制的过程停止就可以了,剩下的同性想要结合那也就不要去管他们了,这或许是上帝给我们创造的缺陷美。
但是我要写的小说并不是去讨论同性恋的问题,我只是将在我那个年龄中的一些思考写了出来,写上面那些话不想歌颂什么,也不想贬低什么,只是想让读者在看我这部小说时不要有什么顾虑。从我自身来说,我是健康的。不是说身体和心理怎样的健康,只是就我的性取向而言,作为一个男人,我现在还是喜欢女人的,还是愿意承担复制自己的责任的。我只是想让自己曾经的一些记忆可以得到延续,可以让许多人知道我的故事,这就是我的目的。
第一章当你变成女人时,我们恋爱(1)
在大学毕业那年,佳树恋爱了。一场犹如山崩地裂的爱情,它在适时的时间突然闯入,没有一点前兆,让包括当事人在内的众多人应接不暇,它以秋风席卷草原之势袭来然后卷起它可以带走的一切东西。它毫无怜悯之心,将一切卷入半空,穿过云层,然后突然收力看着他们重重地摔到地上,摔得血肉模糊。那绝对是一段充满奇异的恋情,对于我不熟悉的那一方,我不敢发言,但对于佳树我却有绝对的发言权,她投入爱情的怀抱绝对比恐龙再生更有戏剧性。与佳树恋爱的男人是一个任何女人都极度苛求的绝好男人,不是我这样的小角色可以比拟的。一切开始得如此突然,然而结局我可不敢妄下结论。
我与佳树是大学同学,但所学的不是同一专业,所以我们是在大学二年级时相识的,原因是我们成为了邻居。经过了大一的一段宿舍生活后,我决定自己去租一间公寓住了,不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自由,只是想借此培养一下自己的自立能力。说是公寓不过是离学校不远处的高楼大厦下面阴暗的地下室罢了,租金不贵,有水有电,我认为它已好到极点,因为它毕竟是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第一个“狗窝”,我爱它胜过爱我以前交往的任何一个女朋友,所以我在搬进去的第一天发誓绝不带女人回这里过夜,让它只属于我一个人。
那天我结束了与狗友们的聚会独自回家。将近晚上10点钟了,正巧赶上楼道电线的保险丝烧断了大停电,地下室的楼道内一片漆黑,我又是刚刚搬来一点也不熟悉,只得自己摸黑摸到我的房间。我实在是太累了,脱了衣服就倒在了床上。不知睡了多久,我被一阵敲门声惊醒了。
“我是你对门的邻居,有空陪我喝几杯酒吗?”一个沙哑的声音,让人分不清说话人的性别。
“等一下。”我迷迷糊糊地想去开窗头的台灯,摁了几下不亮,才知道电线的保险丝还没有修好。我开始四处摸索想找一些可以照亮的东西。
“干什么哪?这么磨蹭!”屋外的人很是不耐烦。
“这就来了。”可以照亮的东西一个也没有找到,我只得摸着黑去开门,开门后才发觉自己只穿了一条内裤。
“这么慢呀!”进来的人身材不高,很清瘦,但他好像比我更熟悉我的房间,“停电时若没有做什么准备就不要拉着窗帘睡觉。”他走过去拉开了我的窗帘,一点微弱的月光溜了进来,只有微弱的一点,只能勉强地照着自己脚的轮廓罢了,但总比没有好。
他将一个沉甸甸的塑料口袋放在我的床边,自己就坐到我的床上仿佛是一个很熟悉的朋友,那只塑料袋经过后来的确认装满了啤酒,另外还有一斤花生也在其中。
“以前的那个家伙搬走了,你就搬了进来。”他唠叨着说着一些废话。
“你请客?”我走到他面前席地而坐。本想看清他的脸,但那一点月光实在没有多大用处,所以没有成功。
“你倒是不客气!给你。”他很豪爽,拿起一罐啤酒递给了我。通过他豪爽的性格和他说话的声音,我认为他肯定是一位仗义的大哥。
“谢谢。”我接过啤酒,打开喝了一口,“你在这里住了几年了?”毕竟我是新来乍到,很想向他了解些情况。
“两年了,学校的宿舍住不惯,所以上了大学后就一直住在这里。”他边说边将那袋花生尽数倒在地上,自己边喝酒边剥着皮吃起来。
“那你今年是大二了。你在哪所大学呀?”我问道。
“这附近还有哪所大学,只有那么一所狗屁大学??XX大学呗,我是学法律的。”他一边将花生皮扔进倒空的塑料口袋中,一边懒懒地说道。
“咱们同校,只是专业不同。我学的是国际贸易。”我也拿起一枚花生剥开吃着。
“以前住在这里的那个家伙毕业了。他挺能喝酒的,人也还说得过去,我常来找他陪我喝酒,现在走了怪可惜的。”他在那里喃喃地说道。
“他不走我也进不来,这样也挺好的。咱们交个朋友,以后有个照应。”我进一步跟他套着关系。
“你人现在看来也还不错,我叫你开门你就开门,有点单纯。不过挺好,我挺喜欢的,我叫文家树,以后多照应。”他掸掸手向我示意握手。
“别客气了,以后还不知道谁照应谁呢?我叫意合源。”我边说着边伸出手同他握手。我发现他的手纤细而柔软,虽然有一些干活留下的老茧,但绝不像男人的手那样宽厚粗糙,我并没有理会他手的纤细,依旧与他喝着酒吃着花生聊着天,我向他大概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情况:北京土生土长,父母属于工人阶级,拿死工资,家境不算宽裕,供自己上学勉强可以支撑,但还需我去打些零工,不为补贴家用只为自己开销。自己是平凡人一个,小时候曾有远大理想,但现在看来要实现会很难,于是决定走一步看一步,将拥有平静简单的生活视为理想。搬进这里来的原因是想培养自己的自立能力,生活更方便一些。
“带女朋友回来过夜也更方便一些吧?”我自我介绍完毕后,他提出了第一个问题。
“没想过,而且现在我还没有女朋友,连带回来过夜的资本都没有呢。”第一罐啤酒已经喝完,我打开了第二罐。
“你不会是同性恋吧?”这句话差点没让我将刚刚喝进嘴里的啤酒喷出去。
“没有女朋友不代表不喜欢女人,我虽然不歧视同性恋,但现在我还没有那种倾向。”我急忙辩解着。
“以前的那个家伙几乎每隔两天就要带女人回来过夜,女朋友也是换来换去没个定性。有时候上午还是个长头发的高挑女人,到了下午就换成了短发的娇小美女了。真拿他没办法。”他抱怨着。
“算了,别去想他了。说说你的情况吧。”人与人的沟通应该有来有往么。
“我家的情况有些复杂,很难说清楚,自己又太过简单没有必要讲,不说也罢。”他巧妙地拒绝了我的提问。
“不想说就算了,喝酒吧。”我举起了啤酒。
“喝酒,为我们今天相识。”他也举起了啤酒。
“干杯。”我们一仰而尽喝干整罐的啤酒。
那晚我们胡侃海聊说着一切感兴趣的话题,仿佛是老朋友一般,但关于我们自己的话题却一点也没有涉及。本想向他打听一些居住在这里应事先做好的准备或应对措施什么的,但最终也没有问。那满满一口袋的啤酒大概有十几罐,是个单数,但我们是绝对平均地将它们喝完的,最后那个零头是我俩轮换着喝干的,花生也统统吃光了。
“交给你收拾了。”他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准备回去。
“慢一点走,还没有电呢,带照明的东西了吗?”我问了一句。
“习惯了,不用那些东西了。”他打了个晃,站稳,“你刚刚搬来,还缺些东西吧?”他问道。
“想买些小电器,打发打发时间。”我说道。
“明天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里的东西挺便宜的,但也不错。”
“好吧,先回去睡觉吧。”说实话我的酒劲也有些上来了,头一阵阵地发昏。
“睡觉了。”他高呼一声后我听见关门的声音。
我的邻居文家树,第一个我个人意义上的邻居。我将啤酒罐捡了捡聚拢在一起,剥开的花生皮是扔在口袋里的,地上没有多少,即使是有但在我没有练成夜视眼之前是休想找到的。算了睡觉吧,不用再脱衣服了,原本就只穿了一条内裤,所以没有再脱的必要了。我重新回到了床上,只是刚刚躺下,又是一阵敲门声,确切地说应该是踹门声,声音很大。
“谁呀?”如此不懂礼貌而且还是在大半夜,我没好气地问了一句。
“是我。”是文家树,我赶忙起来去开门。门开了,他晃晃悠悠地又走了进来,“刚才上你这儿来没带钥匙,门又撞上了,进不去了。”
这时的我真想看看他的样子,必定是一副哭丧的德性,“那你怎么办呀?”我问道。
“在你这里忍一宿吧。”他还挺有眼光地看中了我的床。我的床虽说是床,其实就是一个大床垫子而且是双人的。我从小睡觉就不老实,在家里睡单人床常有掉下床的事故发生,现在自己出来住只用一个双人床垫当床既不会有掉下床的事故发生又可以在朋友到来时当沙发来坐,在这么个狭小的空间里可谓是用处广博了。
“那就挤挤吧。”我说道。
“你睡里面吧。”他答应得很爽快。
“我睡觉不很老实,你别见怪。”
“彼此,彼此。”
现在已是九月的中旬,天气已渐转凉,我从行李袋里拽出一条单被,“一起盖吧,别着凉。”我对他说。
“不用了我穿着衣服睡就是了。”他在我躺下后也躺下了,在我身边。
他就这样躺在我的身边,一个只认识了不到半天的人,一个令我还无法判定性别的人,一个躺下不到五分钟就响起了鼾声的人。说实话我也不想去判定他的性别,至少今天晚上是这样想的,因为他的豪爽是我希望他是个男人,另外就算我想去判定,条件也不允许,黑灯瞎火的根本看不清他的脸,从身材上看恐怕只有等他脱光衣服后才能判别,有心自己去亲自探索一下,若是女人还好顶多背个流氓的罪名,若是男人那问题可大了,毕竟流氓在社会上的地位还是高于同性恋的。不过,我真的希望他是一个男人,一个可以在未来和我称兄道弟的男人。
第一章当你变成女人时,我们恋爱(2)
我是在唯物主义的熏陶下长大的,但我并不相信那些,老师、父母都说我的脑子有些奇怪,想问题的思路总是与别人相反,所以我渐渐地成了他们印象中的问题少年。我的问题不在于淘气打架,也不在于学习极差,而在于一种行为上的怪异,我可以在小学时做些小买卖,赚取同学们微不足道的零用钱,我可以在中学时给女同学写情诗,挑动她们的心扉,然后告诉她们我绝不早恋。其实现在我明白了,那是一种发泄与欲望的混合物,只是还受着纪律的制约而没有爆发,但这绝对会令别人感到怪异。坏就是坏,好就是好,不存在两性的结合体。在高中的后期我屈服于了唯物主义,于是压抑住了自以为是的天才思想和所谓的创造力,选择浑浑噩噩,这能给人一种变成熟了的感觉,其实自己是什么东西自己最清楚,伪装不了几天,在勉强考上了一所大学后我开始了旷课,不是因为去玩儿,也不是要去打工挣钱,只是在同学都去上课后一个人在宿舍睡觉,就这么一个人躺在床上,懒懒看着窗外灿烂的阳光而头脑中幻想着朦朦轻柔的细雨,我又开始变得怪异,于是我搬了出来一个人住,这样一来也可以改变一下自己,最次也可以改变一下我在旷课时要做的事情,因为要自己交房租我只能去打工赚钱了。
搬到了这里,我感到舒适,我感到惬意,又因为得到更大自由的缘故,但更多的是因为我认识了文家树,不,应该是文佳树,与他相比噢不是,应该是与她相比,我就是一个正常人。她绝对是一个结合体,性别是女人而性格是男人,这不是说她只是有些男子气,而是她彻彻底底想把自己的思想变成男人的思想,但又想保留女人的身体,说什么男人长着三条腿太过难受。我对她绝对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我的怪异无法与她相比,至少我的怪异还未达到让人吃惊的份上,而她达到了。
我从睡梦中醒来,发现一个生理意义上的女人睡在我身边,我老老实实地躺着,她却死死地抱着我,那是我与属于我的第一个邻居初识并对酒联欢后的清晨。她有一张清秀的脸,不是很漂亮但很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