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螭吻-第6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混……混帐。疼……那马踢……踢得我……好……疼呀……”
    “别乱说。是你先吓到我家法拉利的,再说它也没有踢到你。是你自己掉地上的!”
    我立刻打断他的话,替我家法拉利澄清,说完又偷偷瞄了瞄秋云大叔。
    受人家照顾两年,平日戏弄东秋雨也就算了,今天还害他在众人面前出了那么大地丑,虽说是他自作孽,但确实也有一部分责任在法拉利,我身为法拉里的主人,希望秋云大叔不要迁怒才好,毕竟秋云大叔严肃归严肃,心里还是很疼秋雨这唯一的弟弟。
    “给……给我一幅画……我就原谅……”
    恼怒!
    我顶着满头地黑线低头看还趴在地上地“死人”,有点后悔自己刚才为什么要拉住法拉利,早知道他脸皮那么厚,是应该让法拉利用马蹄帮他磨薄一点地,不知道我现在能不能让法拉利再装出一次受惊的样子去给他几个蹄子。
    丫地,你们说这孩子的脑袋是啥构造来着,都半死的样了,居然还敢和本小姐提要画,想是平日整得还不够多不够狠!
    “够了,秋雨!”
    秋云大叔就是不同凡响,那架势,那气魄,一下就让东秋雨闭上了嘴,继续当个合格的尸体,不再支吾。
    “伊雪小姐,让你见笑了,都怪我平日太宠着他,冒犯了小姐,还望见量。”
    “啊,不……”
    我眼珠一转,从包袱里拿出一卷画递给东秋云,说:“两年来多受你照顾,星辰暂时还要托凌云庄园照顾一下,我也没什么好东西,昨天偶有所感,画了一幅画,就送给秋云大哥,聊表谢意,秋云大哥请不要推辞,也当是谢过让我寄宿在此的那位朋友。”
    秋云大叔正要拒绝,但听我扯出“要感谢让我寄宿在此的朋友”,这话也让他把画当是我送给他的顶头上司“红月”的礼物,他还没有资格代红月推辞,只好接下画卷。
    刚听见我要送画时,在地上玩挺尸游戏的东秋雨顿时抬起了头,原本风流倜傥的俊脸沾满泥尘,额头磕破了皮,鼻头上也有血流出,鲜亮的衣服也脏了一片,狼狈万分,不比乞丐好多少,只见他双眼死盯着我手上的画卷,要不是站在画卷前面的是他敬畏的大哥,只怕他就要象饿狗见了肉骨头一样扑上去抢了。
    本以为等秋云拒绝,他还有机会再缠我一下,得到那幅画,没想到我临时拉出红月,看到秋云大叔接过画轴,他愤愤地将目光转向我,满脸哀怨,如果再咬上一条手帕或含住几缕头发,就是十成十的怨夫,配上他刚从地上爬坐起来的惨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这兰臻女人在施行家庭暴力,凌虐情夫。
    我抹了把冷汗,咳道:
    ,我已无牵挂,就此别过,有机会我会去梅毓看你们的。”
    说完,我赶紧扯上法拉利跑路了,身后还有东秋雨凄惨地呐喊。
    “伊雪,回来啊!至少也给我一扶幅画!你不公平!回来!我也要画!”
    “秋雨,闭嘴,你这成什么样!你们,把他扶下去,让大夫给他看看伤势!”
    秋云大叔的声音一如既往充满威严,不回头我也知道。东秋雨一定又被拖着走了,那可怜的孩子啊,本小姐就是故意在气他的呀。
    哼哼,本小姐说过了嘛。记恨是女人的天性,最后临别,不报复东秋雨多年来和我抢画之仇,我是走也走得不甘心呀。
    送一幅画给红月。却找秋云大叔寄放,依秋云大叔的个性,他一定会谨慎地保护那幅画不让任何人碰触,尤其会重点“关照”明显表达出觊的东秋雨。事关红月,秋云大叔是绝对没情面可讲的,兄弟情也不行。这方面暗部的教育算是很成功。
    残阳应该不会计较我用他地名号整东秋雨。那幅画多让秋云大叔保存一段时间。
    两年来做梦都想要的画就在身边。却连看一眼都不被允许,东秋雨一定会郁闷得挠墙。睹,但我可以让暗部转述东秋雨要死要活的模样,也值了!哦呵呵呵呵!
    走出东秋云他们的视线,确定周围没有监视地目光之后,我快速拉上法拉利跑进树丛里,按照残阳给的路线跑到指定的地点,很快就看到换上普通兰臻女装的妖月和红纱,她们站在最大地一棵树下,神情冷淡,旁边系了一匹棕色的神骏,见我靠近便快步走上前来。
    “吾主。”
    “免礼,为孤易容吧。”
    “遵命。”
    妖月接过法拉利的缰绳将它牵到一边,红纱熟练地从她的包袱里那出一套易容道具,我闭上眼睛,任由她在我脸上摆弄。
    她地手法熟练,速度也快,大抵半刻钟左右,她就将化妆的道具都收到一边。
    此时,妖月拿来一套新衣服帮我换上,款式有些拖沓,不是兰臻女性常穿的轻便飒爽地外出便服,是一些天生体弱常处深闺地兰臻女子所穿地秋装,以淡色为主,因为从病人的角度考虑而设计,比一般便服更加保暖。
    时值秋季天凉,她们先为我套上月牙色紧身短祅,在袖口衣缘镶有白色毛皮作出锋,手上戴有半截式露指地薄质锦绣手套,下束水色冰纨长裙,外罩雅蓝落花烟云长袍,系以金银线绣丝带,腰带上除了伪装成香囊的乾坤袋,还佩带了一块雕饰成三朵兰花的影歌水玉,影歌水玉乃玉中极品,有很强的灵气,佩带可保佑身体安康,上面更是配合夕颜亲自雕饰的天律守护符文。
    “吾主,这张脸您可满意?”
    易容换装完,红纱端一面镜子到我面前,给我端详自己的新模样。
    是一张非常有古典气质椭圆的鸭蛋脸,光洁白皙,双颊涂了圈腮红,与晶莹的皮肤比衬起来反倒有种病态的苍白,眼眶微黑,柳眉细长,凭添忧愁,樱桃小嘴,唇如点绛,诱人品尝猩红的甜美,宽松的衣服使身材看起来更加娇小玲珑,分外惹人疼惜。
    眉头一蹙,愁思万千,残阳想要健康无比的本小姐扮病美人?
    “这脸是没问题,可为何孤要扮成病恹恹的样子?”
    我在身上闻了闻,衣服上竟然还薰上了药香味,以后该不会每天还要灌我喝药汤吧?不要啊,中药很苦的!
    “回吾主,是残阳总领的吩咐,您射杀贼匪展示出来的箭术已经引起菊良一些高层的注意,且您拿弓箭的模样太显眼了,所以残阳总领认为您表现得虚弱一点比较不引人注意,方便我等保护您,而且深秋天凉,穿袍子比较暖和,袍子看起来拖沓,实际上并不妨碍行动。”
    我想妖月的话意思应该是月君的模样太显眼,天下独此一号,而且以弓箭之强行走江湖的人又太少,背着月君的我不管怎么易容一定马上会被发现,但我偏偏除了弓箭就别无所长,只要被有点武艺的人近身我就稳死无疑,干脆就让红纱将我化装成一个柔弱到连杀鸡之力都没有的病美人,即便遇到敌人,他们也会小瞧我而将注意力放到红纱和妖月身上,相对的我就安全了,那袍子是暗部缝制,看着绊手绊脚,但不会妨碍逃跑,出了事要溜绝对没问题。
    唔,被小看了呢,本小姐在他们眼里弱得象个玻璃娃娃,好象不好好保护一摔就碎了,郁闷,本小姐平日也有锻炼的呀,只不过没有他们的训练那么变态,暗部全都强得不是人,咱只能自保,不和他们比!
    我对着镜子再次端详自己的脸,这病美人美则美矣,貌似行情不是很好啊,看看还行,谁会想娶个药罐子回家,就连站得近了都怕被传染,这么以来,此去竹徵的一路上本小姐岂不是冷清得可以?
    呜哇啊,我不要啊!
    本小姐是下了多大的决心才辞别了星辰和嵯峨,就为了能多钓几个大帅哥,如今这病样连近帅哥的身边说句话恐怕人家还不愿意呢!
    悔不当初啊,早知道我就勉强带上星辰,至少也比一个帅哥都没有来得强,孤家寡人很寂寞的!
    我说,咱再换张脸可以吗?





    卷一 穿越重生 第一百三十六话 投宿
     更新时间:2008…11…2 21:16:21 本章字数:3698


    阳落下,吃晚饭的客人也渐渐散去,迎春楼的店小二风吹起的鸡皮疙瘩,抖了几下。
    “掌柜的,真冷啊。”
    “可不是嘛,这天变得快,早上太阳还晒得人渗细汗,才吃了顿午饭,云就将阳光都挡起来了,冷风还一个劲地吹。”
    拾城位于菊良国南边,冬季并不是特别冷,只是今年的天变得突然,店小二还穿着短袖,冷风一吹,他便被冻了直打哆嗦,迎春楼是家客栈,档次高,生意好,掌柜都忙得团团转,哪还有时间给店小二回去换衣服。
    “差不多也该打烊……”
    “且慢!”
    夜幕烛光下,一个面容端庄的少女牵着匹棕色的骏马走过来,她身后另有两名女子同骑于一匹雪白的马背上,红衣少女容貌清秀可人,但冷漠的神情比天上的寒风更冻人,只见她此时正以一种关怀的目光看着她身前半蒙着脸,却依稀能感觉出虚弱模样的少女。
    “还有房间吗?”妖月冷声问道。
    “啊,有……还有一间上房,我们迎春楼的生意一向很好,这间上房还是刚才有住客匆忙离开才空出来的,所以,三位姑娘……”店小二很为难地看着眼前三人,一间上房确实不好分配。
    “妖月姐姐,又没有房间吗?”我坐在马上询问道。
    “表妹,只有一间上房。”
    “那就这里吧,天已经快黑了。总好过在路边吹风。”。
    妖月应了声,从钱袋里掏出一锭银子交给店小二:“房间我们要了,好好照顾我们的马,还有,送热水上来。”
    “好,好。”店小二喜滋滋地接过银子,朝里头喊,“掌柜地,有客到!”
    我装着虚弱的样子让红纱扶我下马。半倚在红纱身上,红纱把缰绳交给店小二,扶着我往屋里走去。
    自离开凌云庄园已有一个半月,妖月与红纱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丝毫没有因为残阳不在身边而消极怠工,由于她们的包容宠溺,我装病美人是装得越来越熟练,走动胜似弱柳扶风。身体微微摇晃,让人看着生怕我跌倒,忍不住想上扶一把,静坐尤显寂寥忧郁。落寞的神情伴随如同正叹息般微启的薄唇,使人心揪不已。
    装个病美人,自然不能受旅途颠沛劳累。是以我们的速度并不快。妖月独骑一匹棕色的马。红纱和我一起骑坐法拉利,一有状况发生。她能立刻抱我逃离危险地段。
    红纱身手好,妖月也不差。
    尽管妖月是玄师,可经过暗部训练的她已经不能用玄师来定义了,一路上她都施展初级玄术的搜灵术,将方圆百里内人兽木虫地生魂死魂全搜索了个遍,以防有山贼妖孽埋伏在暗处伤人,红纱则充分发挥她对陷阱的了解,一双利眼轻易搜寻到一路上的新旧陷阱,并带着我无视地绕过。
    我们走走又停停,也不知道是本小姐演技太高还是她们太过入戏,妖月与红纱彻底把我当个虚弱的病人般照顾,总是为我布置最好地休息环境,我一站立,红纱立刻会上前将我扶住,让我靠在她的身上,如今我已养成“能靠着就绝不站着,能坐着就绝不靠着,能躺着就绝不坐着”的懒人习惯,使得病美人的演技更为逼真。
    唉,学好三年,学坏三天啊,想当年本小姐也是熬夜赶奏章,勤奋辛劳认真刻苦地好孩子,如今都被暗部宠得连笔都拿不起来,奏章都给残阳批了,刺客有黎血解决,夕颜负责全防卫监督,我这女皇简直成了大花瓶,除了摆着,全无用处。
    “唉。”
    一声叹息万般愁,客栈里半数以上的目光都带着怜悯落到我身上。
    喵喵的,说什么为了饰演病美人的忧郁,本小姐这一个半月来叹地比前世一辈子叹的还多,地球有句名言“笑一笑,十年少,愁一愁,白了头”,本小姐老演这愁苦的角色,叹来叹去命都不知道叹掉了几年,郁结啊!
    “表妹,来,小心点。”妖月和红纱一左一右地扶着我走进客栈。
    本小姐地原意是想让他们叫我“淑人”就好,但她们知道“淑人”是我地真名之后,说什么也不肯直呼我地名讳,我只好退而求次,让她们叫我表妹,这还是我亮出幽凰心锁以女皇之身下命令,并强调一切以逃亡为主,她们才敢叫的。
    红纱不愧是黎血地部下,和她的上司一样冷漠寡言,话少得可以,除了对我有问必答,偶尔会和妖月说上一两句话,一些路人见她面貌秀丽想和她搭讪,她最多也就吝啬地用眼角瞄一下,确定普通
    没有危害之后,连一声哼都不给。
    因此,一路上有什么需要与人交谈的活,都是妖月包揽。
    身为玄师的妖月,举手投足间自然而然地散发出玄师特有的淡漠疏离,端庄的笑容一看给人的感觉就是受过良好教育,礼节无可挑剔,加上她身上穿的衣服面料很好,妆饰高尚,象极大户人家的小姐,说话时总给人一种压迫感,使人不敢违逆她。
    她们先扶我坐到离门口最近的椅子,妖月到柜台去登记,冷风从门口吹进来,我身子不禁抖了抖。
    “红纱姐姐,明天给我换一副手套吧。”
    我将冻得有些僵硬的手举到红纱面前,薄质的手套已经挡不住寒风的侵袭,手指关节处显得有些僵硬。
    红纱伸出双手将我的手包裹住,暖暖的热气从她的手心传递过来,我知她是用内力在催动我身体的血液循环。
    所以说有内功真的很方便,冬天穿得少也不怕冷,不象咱,总要在风度和温度之间犹豫,谁让当年本小姐的师傅都不肯教咱内功,就怕本小姐十箭连发的威力更上一层楼,女皇的武功师傅就更甭说了,我就是跑跑步她也怕我不小心跌伤了“龙体”,亦步亦趋跟在我后面慢跑,并且坚决否决了我要求练内功的想法,比恭御侍还唠叨地在我耳边不断阐述练内功的危险,走火入魔了怎么办,连岔了损了龙体怎么办,不小心伤到内脏那多危险,兰臻就寒雪衣一个女皇,她出了事大家都得跟着完蛋……
    你说吧,我那到底是在请武功师傅还是请了个保姆?
    宠过头了啊,难怪寒雪衣会形成那样娇纵的个性!
    不过被宠的感觉真的很好,尤其是暗部对女皇的宠爱,简直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让他们杀人放火他们有不会皱一下眉头,更不用说仅仅是换一副手套。
    只见红纱冷漠的面容上竟带了愧疚之色,自责地说:“是我疏忽了,竟然让你受了冻,我马上就去准备新的手套。”
    “好,好,好,真是一位好姐姐。”邻桌一名青衣男子听了红纱的话后拍掌道,“在下木林羽,姑娘名唤红纱吗?似纱柔美,人如其名啊!敢问姑娘贵姓?”
    我听了忍不住汗上一把。
    似纱柔美?他确定他说的是红纱?
    我认真看向红纱的脸,她除了看我的时候眼神会因为关切而带上少许正常人的温度,只要视线一从我身上移开,视线所及的人马上就能领教比黎血的极地东风稍微效益号的西伯利亚冷空气。
    作为一名“绝命”的成员,红纱身上绝对没有一丝能和“柔”沾上边的东西,虽然现在她将身上的杀气完美地隐藏起来,但相信只要我一声令下,她马上就会为我把目标的人头捧上,能够成为黑衣“绝命”,红纱的双手必然早已沾满了鲜血。
    残阳会挑选她保护我,除了认为红纱够强,也相信红纱对女皇的绝对遵从,如此冷酷无情的杀人机器,又怎么可能会有“柔”呢?
    似乎是应证我的腹诽,红纱接到我的目光之后冷漠地扫过他一眼,确定无害,旋即又将注意力调回我的身上,完全将那人当成空气,一个字都不愿和他多说。
    我同情地转过头去打量这个和红纱搭讪的男子,他显然被红纱的无视打击到了,面容有些僵硬。
    说实话,他挺帅的,也挺傻的,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面容十分英俊,头戴珠玉冠,双鬓垂了两簇玄发,一身华丽的游鳞碧青棉纱长袍,膀宽腰细,体魄健壮,双目如炬地看着红纱,热切的爱恋露骨地表达出来。
    不过,他腰上的雕龙碧玺完全泄露了他的身份,那碧玺只有巴掌的一般大,但做工极为精细,上面雕刻的三条含珠游龙鳞毫毕现,栩栩如生。
    同学啊,我说你到底有没有一点常识呀,试问这天底下除了皇帝,谁还能佩带如此精致的龙形饰物,谁还敢若无其事地佩带龙形饰物?
    “公子来自竹徵吧?”我问。
    他这才将目光转向我,点头:“是的,姑娘怎知?”
    “有道是竹徵素来以清秀为美,红纱姐姐很符合,不是吗?”
    我掩嘴而笑,在心里朝他翻白眼,你以为把竹徵的国姓“森”拆成“木林”就没人认得字了吗,好歹本小姐曾经当过女皇,要是连和兰臻同为四大强国的竹徵皇帝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我就真是白混了





    卷一 穿越重生 第一百三十七话 权利之争
     更新时间:2008…11…3 22:51:11 本章字数:3540


    四年前竹徵老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