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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前期宗教史-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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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神灵保佑驱、专门神职人员作法驱、向神献祭东西驱、禁忌某种东西驱, 

等等。受妖魔鬼怪作祟的个人、群体可请专门有神力的人驱,还可由自己驱, 

在氏族社会里往往发生的是全氏族成员由专门人带领集体以某种方式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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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节日驱。一般来说,无论何种仪式和由什么人进行,都要说祈祷文和咒 

语,或念诵或默诵,以此表示驱鬼者的心愿。 

     驱妖魔鬼怪的行为,在文明史以来的宗教里大都逐渐抛弃,可是在民间 

宗教和一些土著原始民族的宗教里依然存在,因此往往被人称之为巫术宗 

教。但是在原始氏族社会里,巫术宗教应是宗教初年的一个重要内容。 



      (6)神职人员 

     神职人员指沟通人与神关系的宗教专门人士。他们是人,生活于人间知 

道人们的心愿和灾难;是人神的沟通者,知道神的启示而传达神谕,主持敬 

拜神灵的仪式和宗教活动,为人消灾。对他们的称呼各地域的居民都不一样, 

埃及、西亚、近东、欧洲大都称为祭司、僧侣,中国称为祝、巫 (或太卜、 

太祝、太巫,或“巫祝”),美洲早期印第安人称为司礼,澳洲称为章噶巫, 

印度称为婆罗门、僧侣,欧亚东北部称为萨满。这些称呼是不断变化的,在 

公元前后形成的基督教称为神父、祭司,佛教称为和尚、僧人,伊斯兰教称 

为阿訇。并且随着宗教组织的发展,每种宗教内部人员的神职地位又是多层 

次的,每个层次的神职人员又有自己的称呼,如基督教中的天主教神职人员 

依地位分为教皇、红衣主教 (又称枢机主教)、总主教、主教、神甫(又称 

神父)、修士、修女。 

     在宗教初年,其神职人员同后来的神职人员不同:第一,初起的神职人 

员或是氏族部落的首领一身二任,或是选举出来的。如美洲印第安人在一年 

一度的宗教节日里,都要选出一些“司礼”,男女两性都有,他们同氏族部 

落首领这些当然的“司礼”共同主持。又如欧亚东北部的萨满教,萨满这一 

职务是“神选”的人(实际就是氏族成员选举的人)担任的,当老萨满干不 

了时,经氏族成员看中的具有“特殊品质”的人,经老萨满在适当时期为之 

举行领神仪式而后就任。后来,随着氏族内部的个体家庭和私有财产的逐步 

产生,这种选举制度内部也逐渐开始世袭,但初起阶段仍然要经过氏族成员 

和氏族首领们的认可。如后期的萨满教中的萨满大都由老萨满的子女或亲属 

继任,但必须经过“领神”的仪式才能为全氏族所承认。一般来说,宗教初 

年的相当长阶段,各个氏族部落内并没有专职的神职人员,大都是氏族首领 

和临时选一些人担任,后仪式繁杂,出现一些较多从事这一职务的人物,于 

是有了专职人员,并且对专职人员的来源有了规定。如古代犹太教在圣殿中 

担任祭献职务的教士,定要由亚伦后裔担任,古印度吠陀时代的神职职务定 

要由婆罗门种姓后裔担任等等。再后,当阶级和国家出现以后,担任主要神 

职职务的人在官方宗教里大多为国王或国王重臣。第二,初起的神职人员没 

有任何特权,也不收人钱财为人消灾。如美洲印第安人的宗教节日,神职人 

员不会从中得到任何物质利益,人们不仅不用孝敬他们,反而女性司礼还要 

准备筵席,等结束以后使所有人在一起聚餐。现代社会在土著民族那里残存 

的原始宗教,如非洲南部的南非宗教、北美的爱斯基摩人宗教和夏威夷宗教、 

亚洲北部鄂温克和鄂伦春人的宗教,等等,其执行宗教仪式的神职人员都没 

有什么特权,他们都同本族的成员过着同样的生活,没有收取钱财的行为。 

其实,典型的原始氏族社会,本来是财产共有,执行宗教仪式的神职人员只 

会把自己的行为看作是应尽的义务。后来,神职人员逐渐有了特权,先是与 

部落首领,再是与国家的国王结合起来,发展为一个上下等级森严的特殊利 

益的集团。古印度的婆罗门本是神职人员,后来成了具有很大政治经济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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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婆罗门种姓,古埃及、古西亚等史前发达地区,神职人员都是既传达神谕 

又向居民解释律法,教训民众。当然此变化基本上是在阶级和国家形成和确 

立过程中开始的。第三,史前的神职人员主要的活动有向神灵祷告,主持祭 

祀,为氏族部落民作法术、占卜等,这个极广泛的职责和后来神职人员的职 

责有所不同。后来把施法术、巫术的人士称之为与神职人员相区别的“巫师”。 

     宗教初年的神职人员,两性都可担任,开始与母系氏族社会相适应的可 

能是女性为多,后来男性才多起来。其中有一种类型的神职人员很特殊,这 

就是神娼。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 (约公元前484—前425年)记载:在巴 

比伦和塞浦路斯曾规定每个妇女一生应有一次进女神庙充任神娼,向异乡人 

卖淫,所得收入纳入对女神的供奉,在有的女神庙中还有的女神职人员长期 

服役专职神娼。这种神庙、神殿中由女神职人员充当卖淫妓女勾当的行为在 

远古时期曾流行于美索不达米亚、小亚细亚、印度 (称为之“庙妓”),以 

及其它地区。有趣的是,有的神娼认为自己是作女神应作的事情 (小亚细亚 

的神娼大致如此),有的认为自己作为男神的妻妾理应如此(印度的“庙妓”), 

当时的人类认为这样做是神圣的。 

     以上的宗教行为,即献祭、占卜、祝祷、禁忌、神在人间的住所、请神 

和神职人员,并没有概括宗教初年的所有宗教行为,如墓葬、咒语、神物、 

法器、膜拜,等等。宗教初年的宗教行为是五花八门和名目繁多的,我们不 

可能以几种类型概括所有的宗教行为。 

     以上的宗教行为是分门别类讲述的,有些分类也不一定确切,在理解时 

不可孤立地把握,其实各种宗教行为都是同其它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如对神 

的献祭是与祝祷、禁忌相联系的,请神是同献祭、法术、巫术等方面相联系 

的。这种分类的论述绝不意味着孰前孰后,它们大体是在相互作用中产生出 

来的。 

     关于宗教初年的宗教行为,有人把它划分为法术和巫术,认为法术在前 

巫术在后。 

     法术指原始人幻想以特定动作来影响或制约、控制客观对象。如把水泼 

在地上而求雨,模拟动物的动作跳舞而求狩猎时得到收获,等等。巫术指原 

始人幻想以某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来影响或控制客体。如中太平洋诸岛土著 

原始民族宗教认为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可以让鬼魂、精灵、神灵能附在 

物件和人身上,使之能有特殊能力,从而给其他物件和人带来影响。与法术、 

巫术相联系的就是专门行法术、巫术的人,称为巫师。巫师能通鬼神,并借 

助法器、咒语驱使鬼神为之服役,保护本氏族、村社的人员安全,加害于敌 

对的氏族、村社,及自己不喜欢的人。这些现象确实是宗教初年的基本特征 

和基本行为,但它们不是唯一的,特别不是奴隶制时期的唯一宗教行为,因 

此我们不把宗教初年的行为分为法术和巫术,而是把这两种情况统称为巫 

术,放在不同条目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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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石器时代的宗教 



     宗教不是新发明,它即使不是和人世一样古老,至少也和我们所知的人 

世一样古老。 

                ——摘自麦克斯·缪勒《宗教的起源与发展》一书,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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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史前宗教的分期 



     人们把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大体是奴隶制度以后的历史,称之文明社会, 

以前的历史称之史前社会,又称原始社会。文明社会源于史前社会,史前宗 

教虽无文字记载,但留下了绘画和雕刻、建筑遗址,以及优美的神话传说, 

从中可以看见那时宗教的概貌。 

     史前宗教亦称原始宗教,是宗教初年状态。按照习俗,原始宗教这一概 

念又指在近代社会残存下来的原始民族的宗教,如南美洲的印加宗教、北美 

洲印第安人宗教、非洲南部的布须曼宗教。在文明社会里各大洲都有个别民 

族 (或称土著民族、或称史前民族)由于特殊原因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基 

本上仍是史前宗教。不过这种民族大都受了文明社会的影响,特别是南北美 

洲、大洋洲、非洲的土著民族在近代深受欧洲白人殖民统治的影响,其宗教 

形态已经有所变化。我们在这里讲的史前宗教、原始社会宗教形态,有时引 

用土著民族原始宗教的材料是为从旁论证宗教初年。 

     史前社会的主要历史是石器时代,以金属工具 (铜器、铁器)为主的时 

代开始于原始社会末期,并向奴隶制社会逐步迈进。石器时代分为旧石器时 

代、中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史前宗教大致也可以划分这三个时期。由于 

中石器时代实际上是旧石器时代末期和新石器时代初期,是两种石器工具的 

交替期,所以关于这个时代的宗教观念和宗教行为也有和它的前后时代相混 

的情况,这在下面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来,当然我们尽量还是要分开论述,尽 

量勾画出史前宗教发展的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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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旧石器时代的宗教萌芽 



     旧石器时代开始于人类出现之时,距今200多万年以前,结束于约距今 

1。5万年以前。大体从200万年以前至20—30万年以前为早期阶段;从20 

—30万年以前至5万年以前为中期阶段,从5万年以前至1。5万年前为末期 

阶段。这一时期的石器多是一些打制成的石片石核,原始人以此作为切割、 

刮削和砍砸工具,知道用火烧烤食物和取暖,先是过着原始游群生活,可能 

后来有了同辈人互为夫妻,不同辈份男女不能发生性关系的血缘家庭,两性 

之间是自然分工,在旧石器时代中期出现了母系氏族公社。在氏族公社里, 

财产公有,男女平等,妇女受到尊重,儿女辈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可能是 

一群体的男女只能从另一群体异性中找自己的配偶的习俗,氏族的世系只能 

按母系计算,所以称之母系氏族。一般认为旧石器时代中期有了宗教现象。 



      (1)中国猿人的争论 

     中国猿人亦称北京猿人。从1927年在中国北京周口店地区一个洞穴里发 

现猿人的下臼齿,到1966年共发现了6个头盖骨、40个以上男女老幼的肢 

骨、牙齿等,10多万件石器,90多种动物化石和40米的灰烬层。经测定, 

距今有40到60万年 (有人说有60至70万年),属旧石器时代早期阶段。 

中国猿人遗址是目前已发现的世界上最有代表性的猿人遗址,是研究距今50 

万年旧石器文化材料最丰富的遗址。其中有两项材料引起宗教史研究者的注 

意:第一项是遗址中中国猿人头盖颅骨化石有带孔的伤痕,经研究这可能是 

为了嘬取死者的脑髓而采取的;第二项是遗址中有的巨大肢骨上有许多疤 

痕。 

     第二项有人解释为骨占,即用肢骨的疤痕来占卜吉凶,持此说的人极少, 

而且占卜之术应是有了神灵观念以后的产物。第一项即猿人吸取脑髓现象有 

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啄脑髓是为了给自己增加神奇的力量,说明这时候 

人类已经有了初步的宗教意识,他们把某物视为对人有特殊作用的东西;一 

种认为这种现象没有任何宗教意义,它可能是猿人用死者脑髓加餐的食人之 

风,也可能根本不是为了食脑髓,颅骨上的伤痕大概是猿人用头盖骨作装水 

工具所致。两种看法孰是孰非有待进一步研究考证,即使按第一种看法推测 

人类在距今50万年以前也没有宗教意义的意识和行为。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们 

在非洲坦桑尼亚和埃塞俄比亚发现的人类化石,在印度尼西亚发现的爪哇人 

 (早于中国猿人),在德国发现的海德堡人(晚于中国猿人),从发现地没 

有看到任何有宗教意义的现象。 



      (2)“尼人”的宗教意识 

      “尼人”指德国杜塞尔多夫城附近尼安德特河谷的一个洞穴里的人类化 

石,亦称尼安德特人,是1856年发现的。“尼人”的体质较之北京猿人有了 

较大进展,脑容量大约1530立方米,相当于现代人,但脑形与褶纹不如现代 

人发达,骨胳上还有猿类的特点。这种类型的人类化石遍布欧亚非三洲,在 

法国、印尼、巴勒斯坦、中国、罗得西亚等地都有尼人化石,中国叫河套人、 

丁村人、长阳人等,巴勒斯坦叫卡麦人,各地都以发现地取名。“尼人”阶 

段出现了氏族社会的萌芽,欧洲有法国的穆斯特文化,中国有河套文化和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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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文化,非洲有罗得西亚型文化等。有人说这种文化距今有20—30万年、有 

人说10万年、有人说2。5万年,大概这种类型的人在时间跨度上有10—20 

万年,基本上属于旧石器的中期阶段。他们已有了初步的宗教意识,主要表 

现在对死者的安置上。其一是有简单的墓穴,已经不像中国猿人那样把死者 

随意乱丢;其二是让尸身以某种姿式、躺在墓穴里;其三是尸身及尸身周围 

被撒上红色右粉末,并有石器工具放在旁边作为随葬物。当然这三种情况并 

不是同时同地出现在欧亚非三大洲发现地,但在尼人类型的人类中间已经有 

这种现象,这说明他们在思考人死以后的情况,并且构想了现实世界之外的 

另一个人的世界,也许这个时候已经有了灵魂观念,也许是认为人死是到另 

一个世界继续过生前的生活。 

     在“尼人”阶段比较典型的宗教现象大都是欧洲上古文化遗址中发现的。 

如法国穆斯特的一个洞穴里,“尼人”的死者头枕一块燧石,身旁有74件石 

器,周边用石板相围成墓穴;意大利罗马城附近一个山洞里,“尼人”的死 

者头部用石头相围;德国尼安德特河谷的山洞里,尸体及尸体周围被有意撒 

上红石粉末,随葬物中除石器外还有骨制的装饰物,尸身以一定方式安放在 

墓穴里。经分析,红色粉末表示光明和温暖,可能与红色的火焰相联系;随 

葬的器物表示死者也要继续进行物质生产,可能还没有欢乐天国的概念;用 

石板、石块围成的墓穴表示不让尸体毁坏,可能是认为尸身毁坏后就不能再 

继续生活。所以,这时的宗教意识是对“死”的不理解产生出来的,大概对 

于死后的世界设想为还能劳动谋生的世界,还没有抽象出神灵鬼怪。 



      (3)“克人”的宗教意识 

      “克人”指法国多尔多涅附近一个叫克鲁马努洞穴里的人类化石,亦称 

克鲁马努人。他比“尼人”在体质上更发达,脑容量相当于现代人,处于母 

系氏族公社初期,距今2万年左右,属旧石器时代末期阶段。这种类型的人 

分布在世界各大洲,如欧洲德国阿伯加萨人、俄国科斯钦基人等,非洲阿尔 

及利亚的阿尔法卢人、马里阿萨拉人等,亚洲中国山顶洞人、印尼瓦贾克人 

等,美洲美国明尼苏人、墨西哥特佩佩克斯洋人等,大洋洲科休纳人、凯洛 

人等。由他们创造的文化在世界各地以发现地取名,欧洲习惯以奥瑞纳文化 

统称,中国叫山顶洞文化,等等。 

     在以“克人”类型的人类中间,其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在“尼人”基础 

上又推进了一步。以欧洲奥瑞纳文化为例,人们发现墓穴里有较多的工具、 

武器、装饰品等多品种的随葬物;墓壁上有雕刻图案,多为动物;尸身染色, 

双臂交叠在心上。显然,这时原始人已经较明确的给死者安排了另一个世界, 

可能已经有了灵魂不朽的观念。在法国的拉塞尔山洞里有一幅右手拿牛角, 

左手摸腹部,乳房突出的女雕像,距今有2万年;尼奥斯山洞里有一幅壁画, 

画着一头带几支箭的野牦牛,还有几幅相互重叠的猛犸像,身上有长矛刺中 

的横断面,以及狩猎中捕捉驯鹿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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