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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歌》的作者,据说是贝特朗·德·阿拉玛农和韩波·德·瓦克拉。这首抒情诗主要描述骑士与意中人 (宫廷遣妇或小姐)幽会后,在天将破晓之时,两人即将分手之际的对唱,所以又译成《黎明曲》。恩格斯对《破晓歌》的评价是:《破晓歌》就是普罗旺斯情歌的精华,它们以鲜明的色彩,描绘骑士如何睡在他的情人——别人之妻的床上,而侍者守在门外,一见天色破晓,便通知武士,叫他悄悄地溜走,不要被人发觉,别离的场面是歌中最精采的地方”。
是的,是白天了;但那人又怎样?
哦,因为你要从我的身边起床?
我们为什么要起床——因为曙色朦胧?
我们为什么要躺倒——因为夜色来临?
爱情,无视瓜暗,把我们带到这里,尽管光明,也应该使我们继续在一起。
光明没有舌头,但到处是目光,如果它不仅仅能看,也能讲,这也许是它能讲的最糟的东西,那就好吧,我情愿留下不去,我是这样地爱我的名誉和心,我离不开那有着我的心和名誉的人。
难到生意就必须使你远离?
哦,那是爱情最可怕的恶疾。
穷人、丑人、虚假的人,爱情
都容忍,但容忍不了忙碌的人,你既要做生意,又要作爱,可就
错极了,就像结了婚的人又去追求。
《破晓歌》的重要意义,不在于它的“婚外恋”,而在于它强调了爱情应以感情为基础。正是因为这种以感情为基础的爱情,是对封建等级婚姻的一种叛逆,才使其具有爱情的美学品味,人们肯定它的也就在于此。
《破晓歌》的艺术魅力,也不在于这种分手时的难舍之情,而在于它道出了对爱情的执着和真诚。读者细细地咀嚼,这对情人分手时的对唱中,对爱情的看法,其美学品味是多么地发人深思。可以这样下个断语,《破晓歌》内涵深湛,语言清新,比喻形象。直露中见真诚,含蓄里藏韵味。所以说,无论从思想到艺术,《破晓歌》的确是抒情诗中的精华。《特里斯丹和绮瑟》是流行于法国北部的宫廷小说的代表作。这是一种协韵体的诗体小说。其主要内容为反映骑士们以贵妇人为热恋与崇拜的对象,对了博得贵妇人的欢心,虽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与此同时,这些驰骋疆场的武士们向意中人求爱时,则又表现得非常适度的文雅和礼貌,诸如谈吐得体,用语典丽,风度翩翩,趣味显得高雅文静。宫廷小说又称为“骑士叙事诗”或“骑士传奇”。宫廷小说产生的时间虽晚于普罗旺斯抒情诗,但成就亦很显著。可说是南北诗歌交相辉映,构成了骑士文学的主要组成部分。宫廷小说的出现,反映了十三世纪法国封建贵族的生活和精神面貌的变化。贵族阶级从过往的崇尚武功、爱好征战与狩猎、转变到醉心于奢华的生活,并且开始欣赏文学艺术。从这个意义上看,无疑是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特里斯丹和绮瑟》是宫廷小说的代表作。它主要描写国王玛克的侄儿特里斯丹、一位勇敢英俊的青年航海去为叔父玛克迎娶新娘——邻国的金发公主绮瑟。在归途的船上,特里斯丹因误食了为金发绮瑟与国王玛克结婚准备用的一种特制的神秘饮料,从而和金发绮瑟之间发生了热烈的、永不变心的爱情。可是,特里斯丹又不得不将金发绮瑟送去和叔父玛克成婚。国王玛克与金发绮瑟完婚后,发现了绮瑟和特里斯丹的这一秘密,大怒之下,将二人双双逐出王宫。特里斯丹和绮瑟栖身于荒林之中,虽生活艰苦,然相爱幸福。直到国王玛克饶恕绮瑟,将她接回王宫为止,真可说是棒打鸳鸯两地飞的了。特里斯丹被迫出走异域他乡,永不回来。他在异乡和一位也名叫绮瑟的姑娘结了婚。这位姑娘长着一双洁白的手,就叫她白手绮瑟。有一天,特里斯丹被毒刃刺伤,生命危在旦夕。他知道只有金发绮瑟能够救其命,故派人去请金发绮瑟。他和派去的人约定:如接回了金发绮瑟,船进港时就挂上白帆,否则就悬黑帆。白手绮瑟出于妒忌,一见回港的船上挂上了白帆,就迫不及待地跑到病床旁边谎言欺骗特里斯丹,说船进港时悬的是黑帆。等到金发绮瑟赶来时,特里斯丹已经绝望而死,悲痛欲绝的金发绮瑟也倒在情人的身傍死去。
故事以两位恋人的爱情悲惨遭遇,歌颂了“比生死还强烈的爱情”。从他们的悲剧性的结局看,全书是对那种爱情不以感情为基础的封建婚姻,无疑是一种强烈的控诉和批判。整个故事情节娓娓动人,它为后来的长篇小说打下了基础。
四、喻意小说中的瑰宝——《玫瑰传奇》
十三世纪法国文坛上流行一种“喻意小说”。所谓“喻意小说”,即用人的形象、言语、动作、表现一种抽象的概念。喻意小说带有惩恶劝善性质,所以又有人称它为“训诫小说”。在当时流行的喻意小说中,《玫瑰传奇》不失为一部上乘之作。
《玫瑰传奇》分上、下两部,由两位作者写于不同的年代。上部写于十三世纪二十年代,作者为吉约姆·德·洛丽斯,相传是一位传教士。他是用自身的一段爱情经历为题材,采用隐喻的表现手法,用“玫瑰”代替心目中的少女,以“情人”对“玫瑰”的追求,比喻自己对少女的爱情。他还将各种促进爱情的因素如“美貌”、“坦率”、“文雅”、“慷慨”和阻挠爱情的因素如“吝啬”、“嫉妒”、“坏嘴”、“胆怯”等都加以拟人化,将整个故事假托于梦境之中。上部整个故事以“情人”追求“玫瑰”而不得结束。从思想意义上看,整个故事情节还停留于骑士文学中那种“典雅”式的爱情复述。就艺术表现上而言,这种隐喻和写梦的表现手法,对后世文学的影响却很深远。
事隔四十年后,下部由一位名叫让·克洛比奈的市民接着上部的故事内容续撰下去:“情人”经过了种种努力:包括借助“财富”去博取“玫瑰”的欢心,直到最后“爱情”战胜了“嫉妒”、“坏嘴”和“危险”,“情人”终于获得了“玫瑰”。下部完成后,与上部联结起来成为一个整体,称之为
《玫瑰传奇》。
下部的贡献在于:它增添了“自然”和“伪善”两个角色,特别是加强了在上部无足轻重的“理性”的地位。而且在上部比较单调的“典雅”爱情中,增添了许多针砭时弊的社会内容,这就大大地加强了作品的现实性。《玫瑰传奇》之所以是喻意小说中的瑰宝,奥秘全在于斯。《玫瑰传奇》全书均用诗体写成,共有二万一千三百余行。
五、中世纪时期知名的书面文学作家。
中世纪法国书面文学作家以特罗亚、玛丽·德·法兰西、吕特伯夫、傅华萨、奥尔良和维永等较为知名,其中尤以十三世纪的平民诗人吕特伯夫和十五世纪的流浪诗人维永的作品,被认为是个人抒情诗的最早的优秀之作。
特罗亚(1135?~1191?)是十二世纪法国知名的诗人。据说他在1160年前后曾写过一部故事诗《特里斯丹》,惜已失传。此后,他又先后写了《艾莱克与艾尼德》(约1160)、《克里赛》(约1165)、《坐刑车的骑士》(约)1168的、《带狮子的骑士》(约1170)和《圣杯的故事》(约1182~1190)等骑士传奇的作品。这些故事诗均用的是八音节诗体写成,有一个贯串全诗但又不是中心人物、即传说中的大不列颠国王伊瑟。特里亚笔下的伊万和朗斯洛是体现骑士精神理想的典型形象,为博得意中人的青睐和垂爱,伊万历尽艰难险阻;朗斯洛则甘愿坐在牛车上当众受辱,真可说是爱情至上者。总之,中世纪法国封建阶级理想中的“典雅爱情”和骑士们的道德情操,在这位骑士文学作家的笔下,被渲染得淋漓尽致,巨细无遗。
玛丽·德·法兰西是法国十二世纪下半叶女诗人。出生于法国,长期生活在英国国王亨利二世的宫廷,英国人称她为“玛丽·德·法兰西”,即法国的玛丽。她与特罗亚属于同一时代,也都是写的以不列颠骑士的爱情为题材的故事诗。但她采用的样式则是精练的短篇故事诗,即通常所谓的“簌歌”。这种“簌歌”短者百余行,最长者也不过千余行。现存有她的短篇故事诗十二首,约于1180年结集出版。她的短篇故事诗着重从嫉妒、忍让、自我牺牲等不同侧面描写爱情,较少冒险情节,表现了女性作家阴柔之丽的特色。
《金银花》为其短篇爱情故事诗中的代表作品,主要讲述特里斯丹恋爱的故事:特里斯丹被国王玛克赶出宫廷,藏身森林,得知心爱的绮瑟要出宫散步,将刻有自己名字的胡桃树枝掷于她必经之路。被迫嫁给国王玛克的绮瑟发现这个信息,遣开随从,逃进森林与特里斯丹相会,重温旧情。此外,这位女诗人还根据民间故事编译成一部寓言集,题为 《伊索》。这些寓言诗表明,她虽身为宫廷诗人,却不满现实。她的社会政治观点中含有同情市民阶层和劳动人民的因素。她以狮、狼、鹰等贪婪而凶残的动物比喻封建贵族领主、地方行政官司法官等,称他们为“富有的盗贼”;而以惨遭欺凌、只知哭求、不敢反抗的绵羊象征平民。一般说来,她的寓言诗停留于奉劝强权者节制,偶尔也流露出愤怒的反抗意向。可以看出尽管她出身高贵,但不乏一颗同情底层人的人道主义的心。
吕特伯夫(1230?~1285)则是十三世纪一位著名的平民诗人。生平事迹已不可考。大致知道他出身贫寒。据说,他是一个专业的行吟歌者,用简陋的小提琴沿街卖唱,也到贵族府邸中演唱,吕特伯夫最有价值的诗作是个人抒情诗,主要有《吕特伯夫的贫困》、《吕特伯夫的婚姻》、《吕特伯夫怨歌行》和《吕特伯夫之死》等,这些诗集都是抒写他贫穷潦倒的生活和悲苦的情怀。如“我没有被子,也没有床……我的床就是稻草”。从这些坦率、直露的诗句里,读者是可以看出他生活的困境和悲寂的心情。吕特伯夫生活在一个动乱不宁的历史时期,战争、饥荒、瘟役等使庶民百姓挣扎于水深火热之中。因此,吕特伯夫的个人抒情诗,既表达了真切、深刻的个人情怀,也间接地反映了人民的苦难。在法国文学史上,在诗歌中这样强烈、真实和诚恳地表现个人内心活动的,以他为最早的范例。评论家认为吕特伯夫和后来十五世纪的诗人维永,是法国个人抒情诗的创始者,他们的作品是十九世纪末叶现代派抒情诗的渊源。
傅华萨(1333或1337~1405)出身于法国北部瓦朗谢纳地方的小市民家庭。年轻时立志成为闻见录的作者。“闻见录”是当时流行的一种历史著作体裁,但与编年史有很大的差别。功夫不负苦心人,倾毕生精力,终于完成了《闻见录》的宿愿。全书共四卷,第一卷记录1325~1378年间的英法战争;第二叙述1378~1385年所发生的大事;第三卷则是1385~1388年间,作者在法国南部国境以外的贝亚恩地区的旅行以及当地郡主的宫廷生活的记述。第四卷写到1400年,记录了作者晚年的一些事迹。其中以第一卷最为重要。它的内容涉及法国历史上的“百年战争”前半期的几次大战役。作者系直接利用采访材料,只是未予以辨别。因此,严格地说起来,《闻见录》只能看成轶闻传说的记录,相当于中国的“野史”,不能算作真正的历史著作。
《闻见录》的主导思想是讴歌骑士精神及其武功勋业,以及描述贵族生活的豪华和喜庆宴饮的盛况。照理,在那个法国历史上战乱频仍的年代,作者应该多反映人民大众的真实生存状况,才真正肩负了历史工作者的“铁笔春秋”的使命。所以有人讥评《闻见录》,在这本书里只看见贵族的狂饮,听不见人民的悲号(朗松语),真可说是一语中的。从文学欣赏角度看,《闻见录》不失为一部划时代的巨著。尤其是作者的如椽之笔,关于描写千军万马的战争和豪华宏大的节庆场面,这也是作者的一种天赋。另外,作者所塑造的人物形象都栩栩如生,这也是一种艺术匠心的表现。再加上行文的流畅自然,给读者也是一种艺术享受。公平地说,《闻见录》确是一部丰富多彩,有声有色的故事录。从文学史的角度来说,傅华萨的这部作品与它同时流行的类似的《闻见录》,实际上是继盛极而衰的宫廷小说之后,兴起的一种新型小说。
奥尔良 (1394~1465)是一位宫廷文学的知名诗人,他是奥尔良公爵的儿子。他虽出身贵胄豪门,但却命多舛,丧父亡妻,接踵而至。这些遭遇,均在其诗歌里留下忧郁的阴影。特别是他作为英军战俘,以人质被扣押达二十五年之久,也算是艰辛历尽的了。只到四十七岁,才为其家族用重金将他赎回,可是却已是“笑问客从何处来”的陌生者了。奥尔良为人,性情温柔敦厚,一生专心致志地自乐于文艺创作之中。“塞翁失马,安知非福”。他写了许多优美的小诗,文辞清丽,音调铿锵。虽豪壮之气不足,但却给人以欣赏精致的艺术品的乐趣。他的诗,可说是中世纪时期宫廷文学中的一颗明珠。
维永(1431~1464?)是十五世纪著名的抒情诗人。《大遗言集》(1461)是他的代表作。这位诗人,一方面才华横溢,一方面又行为不检。他一生入狱几次,差一点判处死刑,只是由于怜才,才使其留下一条性命。他终生浪迹江湖,故有“流浪诗人”之称。在《大遗言集》里,他以玩世不恭的口吻诉说自己的经历,表示悔恨自己半辈子的狂放无行,有改邪归正的意思。可是隔了一年,他又被投入监狱。维永诗歌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感情的真实流露,坦率、直陈。虽是亦庄亦谐的口吻,但给人感受的却是发自心灵深处的咏唱。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所以,他和吕特伯夫一道,被文学史家看成是法国个人抒情诗的创始者。他的《绞刑架上之歌》,正由于是发自于灵魂深处的呼声,所以,路易十一下诏赦他出狱。
六、市民文学的两颗明珠——
《列那狐的故事》和《巴特林笑剧》
从中世纪中叶开始,随着城市的建立和发展,市民阶级在法国产生并不断壮大,它与封建统治阶级的矛盾和斗争也日益加剧,反映市民阶级生活和斗争的市民文学便应运而生。
市民文学具有鲜明的阶级特性,代表市民阶级利益,反映市民阶级情绪,趣味和世界观。市民文学在中世纪时期的法国文学中,最富于生气,最具有独创性。它体裁不一,内容丰富活泼。在寓言、故事、笑剧等方面,均不乏杰出之作。《列那狐的故事》和《巴特林笑剧》便是市民文学中的两颗珍珠。在中世纪最后几百年间,市民文学由于它自身的活力,逐渐成为法国文学的主流。
《列那狐的故事》是中世纪时期法国市民文学中最著名的讽刺故事诗。它产生于十二世纪七十年代,在民间流传过程中,经很多人加工,至十三世纪中叶,汇集成包括二十七组故事,三万余行的长诗。该书的表现手法是以动物故事讽喻现实社会。把动物拟人化,借描写动物世界,来影射中世纪封建社会各阶层的人生世相。如狮王诺勃勒象征昏庸专横的国王;雄狼依桑格兰则影射封建权贵;而鸡、兔、猫、鸟等则代表底层受压人民。列那狐则具有市民阶级的特点:它机智、狡诈;既敢于和狮、狼斗争,又不断欺凌弱小的鸡、兔等。
在和雄狼的斗争中,它利用雄狼又贪又蠢的特点,以求自己生存。有一次,列那狐从车夫那里骗来了几条鱼,正准备就餐时,雄狼闻风即至,要列那狐将鱼让给它吃。列那狐说,这种鱼只有出家人可以享受,狼为了想吃鱼,就答应当出家人。列那狐就让它先举行剃发仪式,用滚开的水浇了它一头,痛得它半死。狐狸又要狼举行守夜礼,大冬天在河边守夜,用尾巴去钓鱼,就能把鱼钓到了。这条既贪又蠢的雄狼,把尾巴放在河里,守了一夜,到第二天早晨,河水结冰了,不仅没有钓到鱼,连狼尾巴都给河水冻住了。人们赶来的时候,狼又没办法逃跑,因为尾巴结冰冻住了,最后把尾巴挣断了才算逃了这条命。
列那狐敢于戏弄狮王,趁狮王在打盹的时候,它把狮王缚在树上,待狮王呼救时,列那狐又假装好人去救它,做好做歹都是它,哄得狮王团团转。列那狐蔑视狮王的权威,把狮王悬赏它首级的告示没有放在眼里,并用计将狮王派去缉拿它的狗熊勃伦弄得满头血污。
列那狐对弱小动物又给以欺侮、残害。它和雄猫合伙弄到了一根香肠,被猫独吞了,列那狐找机会截断了猫的尾巴。公鸡商特克莱用计从列那狐的嘴里溜掉了,它气不过,一下子咬死了公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