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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安琪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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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绍洋 序(图)


  先恭喜你出书了!没有想到时间过得那么快,离我们第一次合作到现在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当我知道要在你的书里面写序的时候,我心里面的O。S……你一定?疯了!我的中文那么烂,我也不懂表达自己……唉……好难……那好吧……就从我第一次看到你说起吧……
  其实我蛮羡慕你的,因为我会觉得你是一个非常幸运的‘小’女生……因为你十几二十岁就可以当两部偶像剧的女主角……我十几二十岁的时侯都不知道在那里做明星梦……
我会想为什么那么的不公平(气死人)……不过一路合作的过程中……我看到你从一个在很多行为上都很小女生……一个受到家人宠到要命的小女生转变成一个非常独立,坚强,努力的(比较)成熟的女生……唉……我应该没资格说别人……自己也是一个不成熟的人……
  在合作的过程……我一路看着你的成长……在演戏的部份……我还记得我们在澎湖拍两场夜戏……一场你要哭……一场你有一大段词……我非常记得我们整组人等你哭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你还被导演搞到哭……好可怜啊……我最后忍住等你,等了1。5小时的闷气向前给你呼呼……最后终于才拍完哭戏了……可是恶梦又来了……就是那一段很长的词……因为导演要你配合动作去讲那一大段……结果又耗了1。5小时……你真的很可怜!!!
  不过我那时刻可以感受到她心里面?有多难受跟难过,因为她对自己的要求没有达到……不过经过哪一次……往后我每一天……我都看到她会从每一场戏里面学习……她会更懂得去培养情绪……眼神的表达眼更丰富的肢体动作……真的很开心看到她的所有的进步!!
 


潘玮珀 序(图)




  嗨!亲爱的张韶涵,我是潘玮柏
  那个跟你一起参加比赛、一起拍广告的玮柏
  没想到我什么都比你抢先一步:比你先出道、比你先拍戏、比你先出唱片

  现在却让你扳回一城:竟·然·比·我·早·一·步·出·书·了!
  而且照片还放那么多!
  你给我的感觉一直都是一个很乖、很温柔、很善体人意的女孩子,跟你在聊天时完全不觉得是一般的应酬话,觉得很舒服。
  我觉得我们最像的部分是:我们都不是从自己的最爱的唱片开始出发的,演了戏之后才开始踏入歌坛,但还好后来各自的成绩都还不错,也算是美梦成真了!
  看到媒体上写说你是2004年最被看好的新一代小天后!真的很替你高兴,希望你的新书跟唱片一样大卖!到时候你就是出版界跟唱片界的双料天后了!
  希望我们彼此加油,朝向未来的天王天后之路迈进!
 


颜行书 序(图)




  怎么会是她?为什么要选她?这是我第一次见到Angela时的2个疑问。娇小又害怕与人相处是我对Angela的第一印象,记得在MVP选角时,所有角色都已确定,唯独‘小希’这个女主角位置一直悬空,当制作单位试了无数位模特儿及新生代艺人后,还觉得不满意,我心想‘小希’绝对是让人眼睛一亮的,但当我第一次见到Angela时,不敢相信的程度决不亚于那些原本不看好Angela的人。Angela现在的成绩早已让当初妄下定论的人汗颜,而Angela的努力和自信也彻底改变了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我觉得Angela蜕变的太快,太令人难以相信,她的
演艺生涯像灰姑娘般的富有传奇性,我不知道你会如何去看待Angela?但我奉劝你,千万别和我一样乱下结论,当你要批评她时,先问她会做什么?我想她会说:“我会唱歌”,这时她绝对是以充满自信的眼神,斩钉截铁的对你说,那样的Angela是有魅力的;而当你听完Anqela唱歌,你对她的印象应该不是‘好’能形容的吧!一个只要开口唱歌就能征服人的女孩,一个只要上了舞台就魅力无穷,发光发热的艺人,如果你问我下一个天后是谁?我会说:AnQela,也许你不相信,没关系,听她唱完歌再说吧!
 


十年后你还会记住我的声音吗(图)




  化妆师在我脸上仔细地擦上蜜粉,这一阵子因为睡眠不足,累得化妆师必须努力抢救我嘴角突然冒出的粉刺与干燥皮肤。
  今天的唱片发表会,邀请了许多电子媒体与平面媒体前来参加,我咽下公司帮我准备的三明治,又开始哼唱起新专辑中“呐喊”的副歌,高音的OH…HI…YA一直被制作人强调要唱出旷野的豪情,那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我还记得在饰演“海豚湾恋人”的易天边时,我曾一度站在舞台上高歌,虽然那时开口歌唱的是易天边,而不是真正的我,但当声音透过麦克风传至每个人耳中时,我觉得自己被燃烧了、被撩动了,那种久久不散的悸动,我是一辈子也忘不了吧。
  这与当初参加中广流行之星比赛的感觉完全不同,虽然同样站在舞台上,但就像唱片公司主管说的:“跟以前不一样,今天你是主角,镜头与灯光会一直照着你。”我的胃稍微抽痛了一下。
  到了大厅,提早来的媒体记者还真不少,四处送来的花篮,也堆满了整个饭店长廊,花海满溢的香气,连舞台上都闻得到,还没情绪细看,公司的人便催我赶快上台彩排。
  从如何上台、摆什么姿势、唱到何处该怎么走位,到等会怎么跟主持人配合访问……等等,公司的主管们一个比一个紧张。他们忙进忙出,试音乐、调灯光、架舞台,每个人都绷紧了神经,一刻也不敢大意,再过半小时,我将要在阅人无数的媒体面前演唱我的新歌,聚光灯也将在面前闪耀,这是我的舞台,一个人的舞台!
  我突然想起许多过去的事:第一次在办公室对着唱片公司老板试唱、第一次在录音室对着巨大的麦克风配唱、第一次为宣传照定装、第一次在偶像剧的片场放声痛哭,及两年多前母女两人孤身回台闯荡,在漫长等待唱片公司通知试音的日子中,我和母亲不知多少次坐在西门町街头的茫然,这一切的一切就像远去的梦一样不够真实。
 


原来我只是张韶涵(图)




  相信许多人都曾幻想自己站在舞台系上的样子,或者像报章杂志所说,过着忙碌而充实的演艺生涯,我也是,只是有这样的梦想前,我还曾希望长大后可以当一个服装设计师或化妆师,室内设计师也不错。
  其实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喜欢改造东西,让事物充满温馨的感觉,甚至在高中的时候我还去旁听室内设计的课程,也许是从那时候起吧,我总是亲自动手布置自己的房间、
住家,也不管家人喜不喜欢,东西买来就开始拼拼弄弄组组。所幸不管东西被我改造成什么样子,这些布置我可爱的家人大家都还是接受了,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一味的反对,我搞不好会跑去修个什么“考古学”的课程,让他们更头大。
  但不管我喜欢做什么、兴趣有多另类,我却压根也没幻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一个歌手!如果不是有“中广流行之星选拔赛”的话,我的人生不会有这样大的转变。
  在此之前,我恐怕连想都不敢想,因为小时候我是个标准的破锣嗓子,不只声音不好,在许多高音唱不上去的时候,我还会死命的扯紧了喉咙硬撑,一点也不懂什么唱歌的技巧,我唱得吱吱叫,家人也听得吱吱叫。往往我一张开嘴,大家便抱头鼠窜,一点也不给我面子,唉~
  其实后来想想也蛮残忍的,歌唱得不好爱开口就算了,我还特别喜欢别人听我唱,那时下了课大家没事,就一起相约上KTV狂欢,对我而言简直是如鱼得水,每次都抢着点歌,然后霸着麦克风不放,对每个人强行灌输,结果弄得大家是既缴了钱、又没享受到,还得无止尽的忍受宛如如地狱般的酷刑,简直是精神兼耳膜的双重虐待!
  所以,以前看那些歌手能够在台上自在的高歌,还拥有一大票死忠歌迷,实在有说不出的羡慕,但也有自知之明这种事一辈子也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也从来不敢肖想有一天能成为一个好的歌手,能够跟其他艺人一样站上那个舞台。
  但我印象很深刻,从小父母就清楚地告诉我和妹妹,无论如何,每个人都一定要培养一技之长,有了一技之长、谋生的本能,才有可能在社会上立足因此当年我和妹妹小小年纪虽然不见得了解自己长大后到底要干什么,但只要有空就会天马行空乱想一通。
 


搞怪姐妹花大闹温哥华(图)




  十二岁那年,我们全家移民去了加拿大。那年我国小六年级。由于之前假日总在母亲店中帮忙,所以与学校同学间并不是太熟络,电影‘神隐少女’中那种送花、送离别卡的情况完全没发生,我们就这样默默地搬去加拿大。
  说实话,我们一家人真的挺俗气的,到了加国什么都不懂,再加上当地物博地大,迷路、走丢、回不了家的情况经常发生。记得我们上学没多久,就闹了个大笑话。
 
  因为父母怕我跟妹妹走丢,于是便在第一天开车跟在我们的校车后跟我们上学。应该在哪一站下车、从哪个弯拐到哪条路,父母在前几天就已经不厌其烦的一再提醒我和妹妹,甚至还开车载我们现场预演一番。刚开始几天,我们都能在正确的地方下车、找到正确的方位,但就在父母以为可以放心而决定不再跟路的第一天,我和妹妹就莫名其妙的迷路了。
  迷路的起因是回家时怕坐过头,加上当时因为下雨而窗外一片朦胧,我和妹妹开始紧张的不得了,因为完全看不见母亲告诉我们“只要一看到就下车”的马桶广告。于是凭着记忆,我和妹妹两个人慌张又惊恐的下了车。
  不下车还好,一下车就知道糟了,不仅四周的建筑物是完全陌生的,就连那个该死的马桶也不见踪影,旁边倒是有一群群看起来满怀警戒的“外国人”,我们两个台湾人顿时有进到食人区的感觉,不同肤色、不同语言,这些人像是突然有了敌意,充满杀机。妹妹一脸要哭的样子,我紧握着她的手,告诉自己不能慌张,要是连我都没头绪,那妹妹怎么办?
  记得当初母亲跟我说过,校车只走直线,也就是说如果沿着路走,就可以回到家。我带着妹妹,打起伞,两个人慢慢走过许多摆设华丽、丰富的商店橱窗,却怎么样也看不到那个马桶广告。
  最后是爸妈开车找到我们,原来他们一直等不到我们回家,问了学校,才知道我们一定下错站。幸亏他们也想到以我们的小脑袋,肯定会沿着路走。爸妈说,那一刻真像看到两个可怜兮兮的“弃儿”,一脸惊慌。哎,要不是母亲自作聪明要我们去认那个什么笨马桶,也不会发生这种事。因为即使当天没下雨,马桶招牌有也被换掉的一天啊,真亏母亲想得到,而我这个做姐姐的竟还相信她的话,真是一起笨到家了。



洗车摇奶 我是打工女王(图)




  我后来在加拿大开始接续等同台湾高中程度的义务教育,这边的教育方式与台湾相当不同,由于民风自由,老师上课的方式多以自发性的问答为主,对于学生打工也抱持相当赞同的态度,甚至还设立了以打工取代学分的学习制度,鼓励学生在闲暇之余打工,这和台湾老师往往一听到学生出去打工便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甚或想要严加阻止的态度有如天壤之别。
  当时我打的第一个工就是帮人家洗车。现在想起来觉得实在好笑,十五、六岁连自己房间都整理不干净的女孩,去帮人家洗什么车?而且会送来人工洗车的多半都是百万名车的等级,一下小心弄坏了什么可真是连把自己当了都赔不起!但当时我真是勇敢,仗着初生之犊的勇气,也没考虑太多,就迷迷糊糊的当起了洗车小妹,也迷迷糊糊的赚了生平第一笔打工费,折合台币大概二、三千元左右吧,现在想来真的很过瘾,当时我们那一群打工仔一看到百万顶级名车开进来,大家就好像疯了一样的一拥而上,兴奋得就像难民看到食物,万分珍惜的抚触着漂亮的车外壳,完全陶醉其中,就算太阳再大,也不觉得辛苦。
  我们通常是一边愉快地哼着歌、一边把车身洒满肥皂泡,而每一颗晶莹剔透的泡泡,都映着温暖耀眼的阳光。我和朋友边工作边玩乐,大家都很快乐,而当时种种的感觉我到现在还清楚地留在脑海中。
  我们住在加拿大一段时间后,留意到街头常有各式各样不同才华的人表演,那种街头艺人不像台湾多半是瘸腿瞎眼的苦情乞讨者,那里的艺人都会尽其可能地装扮自己,自信而卖力地表演;有演唱的、有拉琴的、有话剧演出的…他们也欢迎纯粹欣赏而不给赏钱的路人。对他们来说,街头表演不是乞讨维生的主要诉求,而是尽情展现自己、表达创意、用声音或其他专业技能来赢得肯定,所以他们在非表演时间,可得不断团练、创作以增加自己的音乐素养,甚至还会自己压制唱片贩售。
  我曾有一次忍不住“技痒”而加入这些街头艺人的表演经验……但美其名是表演,说穿了只不过是大家又弹又唱,而我在一旁负责死命鼓掌罢了!因为我知道要是我开口,恐怕不只是有没有人打赏给钱的问题,搞不好还会砸了人家的场子,害别人从此都无法立足了!不过能用那种方式解解馋、过瘾一下,到也其乐无穷。
  后来我进到一家华人开的餐馆打工,很多在台湾的回忆被勾起。来馆子用餐的人除了当地的加拿大人,也有不少华人,在异地说中文的感觉好棒,像遇到久别的老友般兴奋,因此在华人餐馆的打工经验令我印象深刻,虽然只是收收盘子、端端菜,但就像以前在母亲的馆子里帮忙一样,熟悉的内容、熟练的动作,是一次很愉快的打工经验,也让我到现在仍然忘不掉我当时做的是“珍珠奶茶小妹”。
  在加拿大,卖珍珠奶茶的地方不多见,许多当地人不懂得享受这样的甜点,所以一开张的生意相当差,我当时就想:这怎么行,于是便找班上同学来捧场。不过朋友来了也不一定会买,所以脑筋一转,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我竟然在现场摆起一桌桌的牌桌,让他们打起牌来,而输最多的人就花钱请大家喝饮料,老板得利、我也有奶茶可喝,这样的珍珠小妹还算称职。而老板也看在我总能为他带来商机的份上,对于我是不是很称职的在吧台前摇奶茶,似乎也不太介意了。 来店里买饮料的客人多半年龄相近,再加上同学常来,因此上班就像同学会,大家聊天、做饮料,在欢笑中度过时间。我一直记得这样的感觉,也是因为上班时总有同学陪着,原本不敢与陌生人说话的个性,慢慢也变得有胆量,应对也比较活泼自然了。总是有人说,为什么我父母这么内向的性格,会生出这么外向的孩子,相信是这些打工的日子或多或少对我造成的影响,不过这也挺好的,至少克服了怕生的问题。
 


弟弟看韶涵(图)




  在家中的排行中,韶涵是大姐,与二姐相差一岁,长我九岁,所以照顾我的责任很自然地落到大姐韶涵头上。大姐不像其她人的哥哥姐姐,对于照顾弟妹一事容易感到厌烦,相反的,她却对我呵护有佳,还不时教导我许多事情,我想这与年幼时便移民异国、母亲忙于经营生意有极大的关系。
  大姐从小就比较早熟,与其她同年龄的人相比,她显得成熟懂事,也许因为这样,再加
上在台湾的时候母亲总规定她与二姐放假必须在店中帮忙,所以她不太与班上同学来往,有也只是淡淡的交情。
  后来移民至加拿大后,却因为学校规定的打工学分而认识了一些朋友,那时她对服装设计非常着迷,许多舞会与学校活动的衣着都是自己打理的。因为全家人都待在加拿大,所以我们父母的想法也比较洋化,不会硬性强迫姐姐们或我必须如何如何地规划生涯,只告诉我们无论如何一定要习得一技之长。所以大姐选择了成为歌手、成为光鲜亮丽的艺人。
  大姐从小就爱唱歌,会立志成为歌手的决定一点也不让人感到意外,不过她这样的决定大概是在她发现自己唱歌还有人听的时候才开始的,否则她以前的歌声真是惨不忍睹。
  全家人到加拿大后最能适应异国文化的应该算大姐,她除了很快与当地人打成一片外,与相同年龄的台湾女孩想法更为成熟,她能够脸不红气不喘地教导我有关性爱的知识。那时我不到十岁,他拉着我到书店说是要买一本书送我,便开始在男女关系书区东翻西找,折腾一个下午找到了一本关于男女生理构造、性爱的书籍。回到家中,她按图索骥,告诉我未来有的生理变化与男女彼此尊重的观念,天晓得那时我不到十岁,哪里知道这些闺房情事,但大姐强调“不能随便触摸他人身体或让人触摸自己身体”话却一直烙印在我的脑海,也成为我后来懂事后处事的不二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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