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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在每个战役之后,清方总是建议谈和。因为他们对于目前的成就早就喜出望外,本来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只求明方正式承认他们所占的土地,让他们能永久保有,就已心满意足了。但明朝从来置之不理,认为对方根本没有谈和的资格。明朝的态度是这样:“你们是朝廷的部属,只能服从命令,怎么能要求谈判和平?”这种死要面子的心理,使得明朝始终没有能争取到一段喘息的时间来整顿军备、巩固防御。
袁崇焕充分了解到争取暂时和平的必要。努尔哈赤的逝世正是一个好机会。这时刚好有一个五台山的喇嘛李喇嘛来到宁远。满洲人信佛教,尊崇喇嘛,袁崇焕就请李喇嘛作居间的使者,派了两名都司和随从等三十三人,于天启六年十月去沈阳吊祭努尔哈赤之丧,作初步的和平试探。但他知道朝廷绝不喜欢提“议和”两字,所以报告朝廷时,只说是派人去窥探虚实,以决定对之征讨呢,还是招安⑦。这种夸大的说法,目的自在满足皇帝和大臣的虚荣心。
明清双方统帅都熟知《三国演义》中的故事,袁崇焕这出“柴桑口卧龙吊丧”,皇太极如何会不省得?他将计就计,于十一月派了两名使者,与李喇嘛一起来到宁远,致书袁崇焕,表示了和平的意向。其中说:“你停息干戈,派李喇嘛来吊丧,并贺新君登位。你既以礼来,我也当以礼往,所以派官来道谢。至于和议一事,我父亲上次来宁远时,曾有文书给明朝朝廷,请你转呈,但迄今没有答复。你的君主如果答应前书,愿意和平,应当以诚信为先。”
书信中将金国(当时满清的正式国号是“金”,后来才改为“大清”。⑧)与中国平头并列。袁崇焕深刻了解朝廷自高自大,对于文书的体例十分看重,如将来信转呈,必定要碰大钉子,同时见到信中语气也不大客气,便告知使者说,此信格式不合,碍难入奏,将原信交给使者退回。皇太极改写了信封上的格式,袁崇焕认为仍然不对,又再退回。皇太极第三次改写,自处于较低地位,袁崇焕才收了信。但明朝仍是一贯的不答。
第二年正月(在金国是天聪元年),皇太极再遣前使,致书袁崇焕求和,信中说:“两国所以构兵,在于以前明朝派到辽东的官员认为中国皇帝是在天上,自高自大,欺压弱小部族,我们忍无可忍,才起兵反抗。”下面照例列举七大恨,然后提议讲和。讲和要送礼,要求最初缔结和约时中国送给金国金十万两,银百万两、缎百万匹、布千万匹。缔约后两国每年交换礼物,金国送礼:东珠十颗,貂皮千张、人参千斤。中国送礼:金一万两、银十万两、缎十万匹、布三十万匹。两国缔结和约后,就对天发誓,永远信守。
所提的要求是经济性的,可见当时满清深感财政困难,对布匹的需要尤其殷切。
大概袁崇焕要奏报朝廷,等候批复,所以隔了两个月金国使者才回去,随同明方使者,带去袁崇焕及李喇嘛的书信各一;猜想朝廷对金方的要求全部拒绝,所以袁崇焕无法作出任何让步,他的回信内容雄辩,文采焕发,说道:过去的纠纷,都是因双方边境小民口舌争竞而起,这些人都已受到了应得的惩罚,再要追究是非,也已无法到阴世地府去细查,只盼双方都忘记了吧。你十年苦战,既然为的只是这七件事,现在你的仇敌叶赫等等都早给你灭了。为了你们用兵,辽河两岸死者岂止十人?仳离改嫁的哪里只有老女一人?辽沈界内人民的性命都不能自保,还说甚么财物?你的仇怨早都雪了,早已志得意满。只不过这些极惨极痛之事,我们明朝难以忍受罢了。今后若要修好,那么请问:你如何退出已占去的城池地方?如何送还俘虏去的男女百姓?只有盼你仁明慈惠、敬天爱人而作出决定了。你所要求的财物,以中国物资的丰富,本来不会小气,只是过去没有成例,多取也不合天意,还是请你重行斟酌罢。和谈正在进行,你为甚么又对朝鲜用兵?我们文武官属不免怀疑你言不由衷了。希望你撤兵,以证明你的盛德。
李喇嘛的信中说:袁巡抚是活佛出世,对于是非道理,心下十分分明,这样的好人是不容易遇到的,愿汗与各王子一切都放开了吧,佛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皇太极回信给袁崇焕说:过去的怨仇,当然是算了,否则又何必议和修好?你们的土地人民归我之后,都已安定,这是天意,如果重行归还,那既违反天意,又对不起人民。金国所以要出兵朝鲜,完全是由于朝鲜不对,现在已讲和了。说到“言不由衷”,为甚么你一面说要修好,一面又派哨卒来我方侦察,收纳我方逃亡,部队逼近我边界,修筑城堡?其实是你才“言不由衷”,我国将帅对你也大有怀疑。至于所要求的“初和之礼”,金银等可以减半,缎布只要原来要求的半成。我方也以东珠、人参、狐皮、貂皮等物还赠,表示双方完全公平。既和之后,双方互赠仍如前议。如果同意,希望办得越快越好。
关于来往书信的格式,皇太极提议:“天”字最高,明朝皇帝低“天”一字,金国汗低明朝皇帝一字,明朝诸臣低金国汗一字。
他答复李喇嘛的信中,抱怨明朝皇帝对他的书信从来不加理睬;又说:你劝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这话很对,但为甚么只劝我而不去劝明朝皇帝?如果双方都回头修好,岂不甚善?
后来皇太极又致书袁崇焕,抗议他修筑塔山、大凌河、锦州等城的防御工事,认为是缺乏和平诚意,并提议划定疆界。
平心而论,明朝朝廷瞧不起金国,于对方来信一概不答,只由地方官和对方通信,金国也难免气愤。金国的经济要求,虽说是双方互赠,实质上当然是金方大占便宜。金方答应赠送的东珠、人参、貂皮等物,大概最多只能抵过绸缎布匹的价值,明方付出的每年一万两黄金、十万两银子,等于是无偿赠与。那时一两黄金约等于十两银子(明初等于四两,后来金贵银贱),明朝每年以二十万两银子买得一年和平,代价低廉之至。熊廷弼守辽之时,单是他一军每个月的饷银就需十多万两银子。如果有了十年和平,大加整编军队,再出兵挑战,主动与被动的形势就转过来了。
皇太极对于缎布的要求一下子就减少了百分之九十五,而且又建议以适当礼物还报,希望和议尽快办理,可见对于缔结和平的确具有极大诚意。他自知人口与兵力有限,经不起长期的消耗战⑨。此后每发生一次战争,便提一次和平要求。
当时议和的障碍,主要是在明朝的文官。
明朝的大臣熟悉史事,一提到与金人议和,立刻想到的就是南宋和金国的和议,人人都怕做秦桧。大家抱着同样的心理:赞成和金人议和,就是大汉奸秦桧。这是当时读书人心中的“条件反射”。
袁崇焕从实际情况出发主张议和,朝臣都不附和。辽东经略王之臣更为此一再弹劾袁崇焕,说这种主张就像宋人和金人议和那样愚蠢自误。
其实,明朝当时与宋朝的情况大不相同。
在南宋时,金兵已占领了中国北方的全部,议和等于是放弃收复失地。但在明朝天启年间,金人只占领了辽东,辽西的南部在明人手中,暂时议和,影响甚小。
南宋之时,岳飞、韩世忠、刘鑉、张俊、吴璘、吴玠等大将,都是兵精能战,金人后方不稳,形势上利于北伐,议和是失却了恢复的良机。明末军队的战斗力远不及金兵,惟一可以依赖的只有西洋大炮。但当时的大炮十分笨重,不易搬动,只能用于守城,不能用于运动战。
对于明朝最重要的是,宋金议和,宋方绝对屈辱,每年片面进贡金帛,并非双方互赠。宋朝皇帝对金称臣⑽。然而皇太极却甘愿低于明朝皇帝一级,只要求比明朝的诸臣高一级。皇太极一再表示,金国不敢与中国并列,只希望地位比察哈尔蒙古人高一等就满足了⑾。他和袁崇焕书信来往,态度上是很明显的谦恭⑿。
可见宋金议和与明金议和两事,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皇太极明白明人的想法,所以后来索性改了国号,不称金国,而称“大清”,以免引起汉人心理上敌对性的连锁反应⒀。
袁崇焕和皇太极信使往来,但因朝中大臣视和议如洪水猛兽,谈判全无结果。
当时主张和金人议和,非但冒举国之大不韪,而且是冒历史上之大不韪。中国过去受到外族的军事压力而议和,通常总是屈辱性的,汉人对这件事具有先天性的反感,非常方便的就将“议和”、“投降”、“汉奸”三件事联系在一起。
当军事上准备没有充分之时,暂时与外敌议和以争取时间,中国历史上两个最出名的英主都曾做过。汉高祖刘邦曾与匈奴议和,争取时间来培养国力,到汉武帝时才大举反击。唐太宗李世民曾与突厥议和(那时是他父亲李渊做皇帝,但和议实际上是李世民所决定),等到整顿好军队后才派李靖北伐,大破突厥。不过这不是中国历史上传统观念的主流。主流思想是:“与侵略本国的外敌议和是投降,是汉奸。”
其实,同是议和,却有性质上的不同,决不能一概而论。基本关键在于:议和是永久性的投降?还是暂时妥协、积极准备而终于大举反攻、得到最后胜利?议和停战只是策略,决不等于投降。然而明末当国的君臣都是庸才,对于敌我双方力量的对比、大局发展的前途都是茫无所知,既无决战的刚勇,也无等待的韧力。袁崇焕精明正确的战略见解,朝廷中下意识的认为是“汉奸思想”。
袁崇焕当然知道如此力排众议,对于自身非常不利,然而他已将自身安危全然置之度外,只是以大局为重⒁。以他如此刚烈之人,对声名自然非常爱惜,给人骂“汉奸”,那是最痛苦的事。比较起来,死守宁远、抗拒大敌,在他并不算是难事,最多打不过,一死殉国便是,那是心安理得的。但要负担“历史罪人、民族罪人、名教罪人”的责任,可艰巨得多了。越是不自私的人,越是刚强的人,越是不重视性命而不肯忍受耻辱。越是儒家的书读得多,心中历史感极其深厚的人,越是宝贵自己的名节。文天祥《正气歌》中所举那些慷慨激烈的事迹,如张巡睢阳死守,颜杲卿常山骂贼,袁崇焕做起来并不困难。对于性格柔和的人,当然是委曲求全易而慷慨就义难,在袁崇焕这样的伟烈之士,却是守宁远易而主和议难。主张议和,他必须违反历史传统、违反举国舆论、违反朝廷决策、更违反自己的性格。上下古今,一切都反,连自己都反。
他是个冲动的热情的豪杰,是“宁为直折剑、犹胜曲全钩”的刚士,是行事不顾一切、“几大就几大”的蛮子,可是他终于决定:“忍辱负重”。
在他那个时代,绝无尊重少数人意见的习惯与风度。连袁崇焕自己在内,都相信“国人皆曰可杀”多半便是“可杀”。那是一个非此即彼、决不容忍异见的时代,是正人君子纷纷牺牲生命而提出正义见解的时代。卑鄙的奸党越是在朝中作威作福,士林中对风骨和节操越是看重。东汉和明末,是中国历史上读书人道德价值最受重视的两个时期。岁寒坚节,冰雪清操,在当时的道德观念中,与“忠”、“孝”具有相同的第一等地位。他很爱交朋友,知交中有不少是清流派的人。如果他终于因主和而为天下士论所不齿,对他将是多么严重的事。
他对金人的和谈并不是公开进行的,因此并没有受到普遍的抨击,但他当然预料到将来终于要公开,清议和知友的谴责不可避免的会落到头上。
在袁崇焕死后十三年的崇祯十五年,明朝局势已糜烂不可收拾。洪承畴于所统大军全军覆没后投降满清。松山、锦州失守。崇祯便想和满清议和,以便专心对付李自成、张献忠等民军。兵部尚书陈新甲更明白无力两线作战,暗中与皇帝筹划对满清讲和。崇祯和陈新甲不断商议,朝中其他大臣听到了风声,便纷纷上奏,反对和议。崇祯矢口不认,说根本没有议和的事,你们反对甚么?崇祯每次亲笔写手诏给陈新甲,总是郑重警诫:这是天大机密,千万不可泄漏而让群臣知道了。
该年八月,崇祯派亲信又送一道亲笔诏书去给陈新甲,催他尽快设法和满清议和。陈新甲出外办事去了,不在家,那人便将皇帝的密诏留在他书房中的几上而去。陈新甲的家童误以为是普通的《塘报》(各省派员在京所抄录的一般性上谕与奏章,称为《塘报》),拿出去交给各省驻京办事处传抄。这样一来,皇帝暗中在主持和议的事就公开了出来,群臣拿到了证据,登时哗然,立刻上奏章反对。
皇帝再也无法抵赖,恼怒之极,下诏要陈新甲解释,责问他为甚么主张议和,罪大恶极之至。陈新甲的声辩书中引述了不少皇帝手诏中的句子,证明这是出于皇上的圣意。崇祯更失面子,老羞成怒,下旨:陈新甲着即斩决。理由是流寇破城,害死皇帝的亲藩,兵部尚书应负全责。
那时距明朝之亡已不过一年半,局面的恶劣可想而知,但群臣还是坚决反对议和,连皇帝也不得不偷偷和国防部长暗中商量,表面上坚决不肯承认,最后消息泄漏,便杀了国防部长以卸自己责任。从这件事中,可以见到当时对“议和”是如何的忌讳,舆论压力是如何沉重。连崇祯这样狠辣的皇帝,也不敢对群臣承认有议和之意。
袁崇焕却胆敢进行议和。那正是出于曾子所说“只要深信自己的道理对,虽有千万人反对,我还是干了”那种浩然之气⒂。
诸葛亮出师北伐,天下皆称其忠。岳飞苦战抗敌,天下皆知其勇。袁崇焕的功业或许比不上诸葛亮和岳飞,虽然,那也是很难真正比较的,然而他身处嫌疑之地而行举世嫌疑之事,这种精神上的痛苦负担,诸葛亮和岳飞却幸而不必经受。
袁崇焕有一句诗:“心苦后人知”。当真是英雄寂寞,壮士悲歌。他明知不能得到当时的谅解,只盼望自己这番苦心孤诣能为后人所知。当我写到这一段文字时,想到他的耿耿之怀,悠悠之心,忍不住又感到了剧烈的心酸,感到了他英雄性格中巨大的悲壮美,深刻的凄怆意。
正确的战略决策无法执行,朝政越来越腐败,在魏忠贤笼罩一切的邪恶势力下做官,天天都可以送掉了性命。关外酷寒的天气,生长于亚热带的广东人实在感到很难抵受。在这期间,袁崇焕从广东招募来的人员中有人要回故乡去了,临别时问他:你留在这里继续担当艰危呢,还是回乡以求平安?他写了一首诗回答:我和你曾同生共死,我的内心你还不明白吗?又何必问安危去留?我在这里奋不顾身,本来不是为了富贵。故乡的亲友们如果问起,请你转告:边界还没有平靖,我只有感到惭愧,当然要继续干下去⒃。
袁崇焕是三兄弟中的老二。大哥崇灿当他在关外时在故乡逝世。三弟崇煜随着他在军中办事,后来也告辞回乡。袁崇焕从宁远送他到山海关而分手,写了两首诗给他,说:边疆需要人守御,升平还没有得到,我早已决心报国,安危去留的问题不必提了⒄。
①皇太极在西方人的书中写作Abahai(注:Abahai),法国学者格奥赛(René Grousset)(注:RenéGrousset)在《中华帝国的兴起与辉煌》一书中有“一六四四年的大变”一章,其中说:“皇太极是蛮人中的一个天才,他把本族人民的军事才能,和对文明生活的天生理解相结合起来。”
②清《太宗实录卷三》:天聪元年,“时国中大饥,斗米价银八两,人有相食者。国中银两虽多,无外贸易,是以银贱而诸物腾贵。良马,银三百两。牛一,银百两。蟒缎一,银百五十两。布匹一,银九两。盗贼繁兴,偷窃牛马,或行劫杀。于是诸臣入奏曰:盗贼若不按律严惩,恐不能止息。上恻然,谕曰:今岁国中因年饥乏食,致民不得已而为盗耳。缉获者,鞭而释之可也。遂下令,是岁谳狱,姑从宽典。仍大发帑金,散赈饥民。”他宽待因饥饿而为盗的百姓,与崇祯督促部将“限期破贼、杀贼立功”的政策恰正相反。
③何柄棣: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1368…1911(注:TheLadderofSuccessinImperialChina,AspectsofSocialMobility,1368—1911)一书中,认为明初人口六千五百万,到明末时已涨了一倍以上。
④王钟翰:《满族在努尔哈赤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一文中,根据朝鲜《兴京二道河子旧老城》的资料,认为一六二一年时,努尔哈赤的兵数二十万,再加上妇女老少,“全人数当在四、五十万左右。”
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