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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一声尖啸。
过了很长一会儿,吃饱喝足的内森·斯达克望着坐在一边的黑影问道:“我在地下待着……睡了多久?”
黑影用游丝般的声音回答:二十五……万年。
斯达克不吱声了。他显然难以相信。
黑影似乎也看出来了,黑影说:你活在一个没有时间的世界里。
斯达克不爱钻牛角尖,他笑了一下,说道:“那一定很难熬。”
黑影没有答话。
“我不太懂,听起来怪吓人的,先是死去,然后又活过来……到了这儿。”
你并没有死去,是有人把你带去那里的。我向你保证,到最后一刻,你会知道一切。
“谁把我带去那儿的?”
是我。我选中了你并把你带去那儿。
“我还是内森·斯达克吗?”
你愿意是就是。
“我再问一遍,我还是内森·斯达克吗?”
你从来都是。你有过许多其他的名字,表现为许多其他的模样。但火种从来都是你的。斯达克似乎有话要说,但黑影又加了一句:从来你愿意是谁就是谁。
“那么我就是谁呢?见鬼,我还是内森·斯达克吗?”
你愿意是就是。
“听着,你好像也并不确定。是你来找的我,我的意思是我醒来就看见你在旁边,你怎么会不知道我到底叫什么名字?”
不同时期你有不问的名字,内森·斯达克不过是你记得的一个罢了。很久以前,在这世界元初之时,也就是我初次见你之时,你的名字和现在的完全不同。
斯达克害怕听见那个答案。但还是战战兢兢地问道:“我那时叫什么?”
你名叫伊斯一利利斯。是利利斯的丈夫。还记得她吗?
斯达克想了又想,试图找回过去的记忆,但那棺穴中的二十五万年如深渊一般横亘其间,难以跨越。
“不行,想不起来。我是有过一些女人。”
对,你有很多女人,其中有一个紧接在利利斯之后。
“不记得了。”
她名叫……唉,不提也罢。那时狂人将利利斯带走。为你找了位新人……我就知道万事必有此劫。
“不是我装糊涂,我真搞不懂你在说什么。”
待到最后,你便会知晓一切。
“这话你说了不止一遍了。”说完。斯达克瞪着黑影看了许久,这才又问道,“你叫什么?”
我们相遇前我叫做达拉。
它说名字时用的是它的母语,斯达克发不出那种声音。
“我们相遇前吗?那现在叫什么?”
人们都叫我蛇。
突然,有个东西扭动着从洞口经过,它没有停下,而是边爬边发出一种怪声,听起来像沼泽里汨汨冒泡的泥浆。
“为什么让我睡在地下?又为什么最初找上我?什么火种?我怎么就不记得你说的前世的事情?你究竟有何用心?”
你该睡了,明天我们还要冒着严寒向上爬。
“我睡了二十五万年了,还用得着睡吗?你为什么选中我?”
以后再说,先睡觉。睡梦对你并非一无所用。
说着,蛇的影子变黑了,并向整个洞穴蔓延,很快就延伸到了斯达克躺的暖手石附近,并把他裹进黑暗。
十三
补充材料
这是某个作者写的一篇文章,是一篇抒情散文。阅读此文,并思考它和大主题间有什么联系。此文的作者试图表达什么?他是否成功地传达了他的意思?此文是否有助于凸现大主题?读完此文后,翻到试卷背面,以自己心爱之人或心爱之物的死去为题作文(不多于500个单词)。如果没有此类经历,请运用想象力自行发挥。
阿 菩
昨天,我的狗死了。他叫阿菩。十一年来,他都是我最亲密的伙伴。我曾写过一篇文章讲述我和他之间的故事,这个故事很多人都读过。他不是一只宠物,而是一个人。当然,不能说他完完全全是人,他经受不起这个叫法。但是他是那样与众不同,特立独行。从来只和他看得顺眼的人交往,以致单单把他称做一条狗也是不妥的。抛开他的犬类特征不谈,他应该算是某种个性生物吧。
我们相遇在美国西洛杉矶的动物收养所。那时我想养条狗,不光因为我很孤单,还因为我十分怀念小时候没有朋友时和小狗度过的美好时光。但一年夏天,我外出宿营,回家时发现我的狗被邻居一个恶老太婆杀了。她趁我父亲外出上班时把狗带走并用毒气毒死。得知这一切后,我当晚就溜进那老太婆家的后院,发现晾衣绳上晾着一块“毯子”,旁边柱子上还挂着一根拍毯器。我把那“毯子”偷走,并找了个地方把它葬了。
在动物收管所里,有个男人排在我前面,他带着一只小狗,是只匈牙利长毛牧羊犬,出生才一周左右,看起来可怜兮兮的。那男人说家里的狗一窝生得太多,所以把这只拿到这里,有人要就领走,没人要就弄死算了。他们把小狗带进里间,这时,服务台后的一个人喊了我,我告诉他我要领养一条狗,他就将我带进里间,沿着一排笼子挨个去看。
在一个笼子里,我发现了刚才送进来的那只小牧羊犬。他正被笼子里其他三只大一点的狗拨弄着,欺负他新来乍到。他小小的身子被压在下面,吃的东西都吐出来了,但这个小不点仍奋力反抗着。
“快放了他,”我嚷道,“我要他,我就要他了,快放他出来!”
为此,我付了两美元,这是我花得最值的两美元。
我开车带他回家,他趴在前座的另一边朝我望着。本来我不知道该给他起什么名字,但当我望着他,他也望着我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亚历山大·柯达导演的一部1939年的影片《巴格达之盗》中的一幕。片中,康拉德·韦德饰演的奸相将撒布饰演的小贼阿菩变成了一条狗。由于影片将人脸与狗的面部重叠了一段时间,所以那狗脸上就显现出一种相当机智的表情来了。我的小狗就在用这么一种神情打量着我。“阿菩!”我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
对此,他毫无反应,认为这名字和他没什么关系。不管怎样,从那天起,“阿菩”就成了他的名字。
到过我家的人无不受他的感染。他感觉谁的脚步声好听,就会马上跑过去躺在那人脚边。他喜欢别人给他挠痒痒,并且无视我多年来的警告,一直我行我素的沿桌讨食,因为他知道,来我家吃饭的大多数人一看到他那酷似幼年杰基·库恩的可怜兮兮的小脸,都会心疼不已,有求必应。
同时,他还能够辨别人心。要是我喜欢哪个人,而阿菩对其不理不睬,最终证明那个人确是与我不合拍的。当有新客到访,我总会观察他的态度,而且必须承认,他的一举一动也会影响我的待客态度。对阿菩讨厌的人我也总会敬而远之。曾和我不欢而散的女人会时常回来看望我的狗。阿菩有自己的好友圈子,其中很多都和我不熟,还包括一些好莱坞的美艳女星。过去,有一位优雅的女士常常在星期日下午派车来接他去海边共度美妙时光。有关他艳遇的具体情形我并不过问,他也没向我汇报过。
去年,他的身体状况开始走下坡路了,但我一直没注意到,因为自始至终,他都遵循着一只小狗应有的礼数。但是,他开始嗜睡、咽不下食物,甚至连匈牙利邻居为他特制的民族传统狗食都不能勾起他的食欲。去年洛杉矶大地震时,他表现得惊恐万状,那时,我开始意识到他身体有了异常。原先他一直天不怕地不怕,或是向太平洋发动攻击,或是威风凛凛地追赶作恶的坏猫。但那次地震时,他真是吓坏了,他跳到床上,用前爪紧紧搂住我的脖子不放。差一点,我就成了那次地震中唯一一个被动物掐死的人。今年上半年,他成了动物医院的常客,但那庸医总是说是他的口味问题。
后来的一个星期天,我发现他躺在后院门廊的楼梯下,满身是泥,不停呕吐,而且最后吐出的全是胆汁。污物沾了他一身,而他拼命地想把鼻子扎进泥土里去吸凉气,可他几乎接不上气了。我赶忙带他去了另一家兽医院。起初,兽医们认为他得的是老年病,打几针就好了,但后来一照X光才发现,他的胃和肝上都生了癌。
我尽量将那一天向后拖延着,不能去想一个没有他的世界会是怎么样。但是昨天,我终于还是去了兽医的办公室,在一张安乐死执行书上签了名字。
“手术前,我想和他待上一会儿。”我对医生说道。
他们把他带进来,放在一张不锈钢病床上。他消瘦得厉害,原来茶壶似的肚子瘪下去了,后腿上的肌肉变得软塌塌的。看见我,他探过身来,把头枕在我的臂弯上,浑身抖个不停。我扶起他的头,让他望着我。他的脸还是一如既往地令人发笑,长得颇像劳伦斯·塔尔伯特扮演的狼人。他知道等着他的是什么。一眨眼工夫就玩完了,是不是,老朋友?他知道,而且很害怕。从头到毛蓬蓬的小腿,他筛糠似的抖个不停。看着这团跳动的毛球,我想起以往如果他趴在一条暗色地毯上,别人会把他误认为是一块羊皮毯,分不清哪边是头,哪边是尾。而现在的他却形销骨立,浑身颤抖,自知死期将近,不过仍表现得像一只小狗。
看着他,我鼻子一酸闭上眼睛哭了。而他则把头埋进我的臂弯。因为我们以前很少这样抱头痛哭过。我感觉自己表现得很笨拙,而他则相当自然。
“我别无选择,伙计,看着你忍受剧痛,无法进食,我没有办法呀。”我向他解释,但他并不想听。
这时,兽医进来了。他很和善,对我说手术时如果不忍心看,现在就可以离开。而这时阿菩从我怀中抬起头来看着我,令我想起了卡赞导演的电影《萨巴达万岁》中的一幕:白兰度饰演的墨西哥革命英雄萨巴达有一个同革命共患难的好朋友,而这个朋友却背叛了革命,与联邦部队通敌,事情暴露后,这个人被判处死刑并被押往火枪队行刑。行刑前,白兰度正要走开,这位朋友一把拽住他的胳膊,以好朋友的口吻恳求道:“埃米利亚诺(萨巴达的昵称),你来开枪!”
阿菩望着我,我知道他仅仅是条狗,但即使他不通人语,他的一个眼神早已胜过千言万语,足以说明一切:别扔下我不管。
然后我就留了下来,搂着他,让兽医们把他放平并在他的右前腿上扎上皮带好显出血管。扎针的时候,我托着他的头,而他把头扭向另一边不再看我。不知他是什么时候离开了这世界,我只知道他把头靠在我手上,眼睛眨了两下闭上了。就这样,他走了。
兽医们帮我用一条床单将他裹好。我把他放在副驾驶座上开车回家,一如十一年前那天一样。到家后,我抱着他来到后院,开始为他修坟。我一连挖了几个小时,一边哭一边干,有时对着自己讲话,有时对着他讲。墓坑挖好了,是个规整的长方形,内壁都已修平,碎土屑也已用手捧出。我把他放了进去,奇怪他为何那么瘦小,恍惚忆起当年的他是那么硕大,像一个毛球,惹人发笑。然后,我开始填土,填满后我将原先整齐铲下的那块草皮盖上,一切就都结束了。
但是,我不会丢下他不管的。
论述题
1 如果将“上帝是狗”颠倒过来讲有没有意义?若有,是何意义?
2 作者是否企图为其他生物赋予人性?为什么?试根据“你即上帝”这句话论述神人同形理论。
3 讨论此文作者表达的爱,并对比其他形式的爱:男人对女人的爱,母亲对孩子的爱,儿子对母亲的爱,植物学家对植物的爱,以及生态学家对地球的爱。
十四
在睡梦中,内森·斯达克喃喃自语:“为什么选中我?为什么是我……”
十五
像地球一样,他的母亲也在忍受着疼痛的煎熬。整栋大房子非常寂静。医生刚离开,亲戚们去镇上吃饭了。他坐在病床旁注视着她。看见她头发花白,苍老干瘪,皮肤如死灰般黯淡无光,不禁轻声哭了出来。
正哭着,他感觉她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膝盖上,于是就抬起头来,正碰上她的目光。他说道:“你没想到我会在这儿吧?”
“你不来我会很失望的。”她说道。声音听起来又尖又细。
“还疼吗?”
“疼得厉害。本给我打的麻药不够。”
他痛苦地咬住嘴唇,知道医生其实已经用了超剂量的麻药,但仍压不住疼痛。他发现每当剧痛袭来,她的筋肉便会反射性地抽搐。他望着她的眼睛,感觉生命之光正在一点点地流失。
“你妹妹知道我的病后怎么说?”
他耸了耸肩膀,回答道:“莎琳娜就是那么个脾气。她觉得难过,但从不会表现得很情绪化。”
母亲唇上现出一抹微笑,说道:“我知道这么说不好,但是内森,你妹妹确实不很招人喜爱,还是你更能让我高兴。”她顿了一顿,又说,“很可能你父亲和我少给了她一些基因,造出了个半成品。”
“要喝点什么?喝水吗?”
“不用了,我不渴。”
说话的工夫,他瞟见了镇痛针剂,它旁边的一块干净毛巾上搁着一支冷冰冰的注射器。他感觉到她在看他。而且知道他的心思。所以赶忙把头扭开了。
“我要抽烟。”她说道。
他不禁笑了一声,感慨这个失去双腿、左半身瘫痪、饱受癌细胞蚕食的六十五岁的老人还是那样说一不二。“不行,你不许抽烟。”他说道。
“那么干吗不给我打一针,死了干净。”
“妈妈。别说了。”
“噢,内森,看在上帝的分上。对我来说,活几个小时是享福,活几个月便是受罪。我们不是谈过这个问题吗?从来听我的都没错。”
“我再说一遍,你真是个不可理喻的老太婆。”
“这话你说了好多遍了,可我还是喜欢你。”
他无言以对。霍地站起,朝一面墙走去,然后焦躁地在屋里踱来踱去,只恨不得穿墙而去。
“你再走也没法逃避问题。”
“妈妈!上帝!求你别说了。”
“好吧,我们谈生意上的事吧。”
“我现在不想谈。”
“那说什么好呢?谈谈一个老太婆如何崇高伟大地度过弥留之际如何?”
“别说这种阴森森的话好吗?怎么总是这样,还乐此不疲呢!”
“还有什么方法作乐吗?”
“把现在当做一次历险。”
“是啊,这可是绝无仅有的一次大历险。只可惜你父亲没有机会好好享受这种体验。”
“我想他并不喜欢被水压碾死的感觉。”
话音未落,他看见她的唇上又现出了笑纹,因此又想了一下,让着她说道:“好吧,他可能觉得很受用呢。你们两个怪人。”
“而你是我们两个怪人的儿子。” 是的,他从来都是。他不能否认,也从没否认过。从他们那里,他秉承了冷酷无情、善温柔而又狂放不羁的特质。那些巴西利亚丛林中的奇遇、开曼海沟中的渔猎生活,还有和父亲在磨坊里劳作的日子仍在他脑海中记忆犹新。他知道,待到自己死的时候。他也会像母亲一样,细细品味死亡的滋味。
“有件事我一直想弄明白。是爸爸杀死了汤姆·哥登吗?”
“给我打针我就说。”
“我可是个斯达克,从不和人谈条件。”
“我也是个斯达克,知道为了满足好奇心你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给我打针我就告诉你。”
他又开始踱步了,绕着屋子转了一圈又一圈。而她则两眼放光地望着他。
“你这个老婊子。”他骂了一句。
“说这话不害臊吗?你明知道自己不是婊子养的,而你妹妹她就不一样,她是我和别人生的,我告诉过你吗?”
“没有,但我知道。”
“他的亲生父亲是个瑞典人,你应该会喜欢他的。你父亲就挺喜欢他。”
“喜欢他所以才把人家的胳膊打断?”
“也许吧,但挨打后。她父亲一声没吭。想当年,因为我而断条胳膊折条腿算不上什么。来,给我打针。”
终于。他将药抽进针管为她扎了下去,那应该是亲戚们享用主菜、等着上甜点的时候。
随着药物对心脏的冲击,她的眼睛渐渐越睁越大。就在快不行的时候。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说道:“现在我来告诉你,人不是你父亲杀的,是我干的。内森,你这孩子一直特倔,不过倔得让人喜欢,你不知道我们有多爱你。啊,见鬼!其实你都明白,是不是?”
“我明白,都明白。”他答到。于是,她死了,留下他在一旁泣不成声。
十六
他知道我们会来。
他们正沿着缟玛瑙山的北面峭壁向上攀爬。蛇在内森·斯达克的脚上裹了一层黏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