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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备受后人瞩目的东林讲会,并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样群情激昂地抨击时政,而是在一起研讨《四书》,从孔孟一直谈到程朱。顾宪成去世后,主持书院的高攀龙、吴觐华继续坚持这一原则,再三强调:“东林之教原本程朱,以穷理致知”。
至于个中的缘由,不言自明。原来,顾宪成等人下野后,对于权力场上的纷争早已厌倦,所以,在回乡后,他们以创办东林书院来寄托心志,只谈学问、莫谈国事似乎已经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朝廷曾命顾宪成出山,担任南京光禄寺少卿。对此,顾宪成毫不动心,立即写了一份辞呈,强调自己早已不问朝政:
“入山唯恐不深,入林唯恐不密,恝然置安危理乱于不问,以自便其身。”
这是顾宪成当时心态的真实写照,他早就把自己看作一个“桃花源”中人,对官场已经丝毫不感兴趣了。
第二年,在给好友李三才的信中,顾宪成再次说明自己辞官不做的原因,表示自己要专心办好东林书院,优游于林间水下,不再过问朝政:
“东林之社是弟书生腐肠未断处,幸一二同志不我弃,欣然其事,相与日切月磨于其中。年来声气之孚渐多应求,庶几可冀之以补缉桑榆,无虚此生,一旦委而弃之,既有所不忍。凭轼而观,时局千难万难,必大才如丈(指李三才),卓识如丈,全副精神如丈,方有斡旋之望。如弟仅仅可于水间林下藏拙耳,出而驰驱世路,必至偾事。”
所以,在亲手制定的《东林书院院规》里,顾宪成谆谆告诫书院同仁:不许“评有司短长”、“议乡井曲直”。意思是,不得评论朝廷的官员以及地方政治。他的后继者吴觐华更是明确规定:“学问二字原不尚议论”;“自今谈经论道外,凡朝廷之上、郡邑之间是非得失,一切有闻不谈,有问不答,一味勤修讲学”。
凡此种种,都说明东林书院最多只是一个“学术团体”,只是为学问而学问,竭力远离政治纷争。可是,清朝人在编写《明史》时,竟然给东林书院戴上了一顶“(在)讲习之余往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的“高帽子”,从而误导了后人,以至于一些人把东林书院误解为议论时政的讲坛。对此,美国学者贺凯“一针见血”地指出:
“明末东林运动的失败,代表传统儒家价值观念与现实恶劣政治势力斗争的一个典型,他们是一支重整道德的十字军,但不是一个改革政治的士大夫团体。”
不过,虽然顾宪成以“桃花源中人”自居,在东林书院潜心学问,不再过问时政,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政治还是找上了他,麻烦恰恰来自他的好友李三才。
李三才,是明朝后期罕见的“干才”。早在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他就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身份先后出任漕运总督、凤阳巡抚,政绩卓著。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内阁大学士朱赓病逝,补充阁员成为朝廷的“当务之急”。这时,一些官员认为,李三才是一个“理想”的阁员人选。
可是,朝廷里派系林立,互相倾轧,李三才这种既有声望又有才干的封疆大吏,当然不受某些权贵的欢迎。为了阻止他入阁,内阁大学士李廷机指使工部郎中邵辅忠出面弹劾李三才,无中生有地给李三才勾画出一副“贪官”的嘴脸,并将这个问题“上纲上线”:
“一时只知有(李)三才,不知有陛下,主上势孤,党与日甚。”
同时,御史徐兆魁也跳出来,在“结党营私”的问题上大做文章,“含沙射影”地指出:李三才背后有一个“党”,而且这个“党”就是“藉道学为名”的东林书院。
这么一来,早已退出江湖的顾宪成不得不出面为李三才辩白。为此,他曾给内阁首辅叶向高、吏部尚书孙丕扬写信:“(李)三才至廉至淡漠,勤学力行,为古淳儒,当行勘以服诸臣心”,希望他们能够查明真相,秉公处理。不料,这些信件竟然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刊载在邸报(政府公报)上,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那些反对派以为抓住了“把柄”,纷纷攻击东林书院“遥执朝政”。
这真是大大出乎顾宪成的意料!他之所以写这些信,只是出于与李三才的深厚友情,不愿看到挚友落难,并没有别的意思。顾宪成大概是在“桃花源”里生活得太久了,实在是书生气太足了。过去,在权力场上,他就是特立独行;如今,他已经是一个在野人士了,依然对政治的险恶估计不足,导致事态越来越大,对李三才和东林书院的攻击也越来越升级。
顾宪成“金盆洗手”(2)
古人云,“官场如战场”,政治斗争的险恶实在是难以预料,不仅李三才陷入了危机,就连顾宪成和东林书院也受到了牵连。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把李三才和顾宪成“挂钩”,并给他们扣上了一顶“大帽子”——“东林党”。
到了万历四十年(1612年)五月,在政敌的一片指责和诽谤声中,顾宪成不幸与世长辞。
此后,对东林书院的攻击越来越“上纲上线”,有人竟然给它扣上了一顶“大帽子”,说它是“遥制国是”的一个“党”。例如,御史田一甲宣称:东林书院“以道学之名号召天下”,“以故李三才、王元翰等一入其党,而贪可为廉;黄克赞、史继偕等不入其党,而贤可以为不肖”。在田一甲的眼里,东林书院不但是“党”,还有严密的组织关系:“入党”?“不入党”?真是荒唐之极!顾宪成到底何时“建党”?李三才等人又何时“入党”?
到了天启年间,魏忠贤专权,对东林书院的迫害更是变本加厉。当时,魏忠贤的亲信王绍徽炮制了一本《东林点将录》,公然将李三才列为“东林党”的第一号人物,其地位相当于梁山上的晁盖,“开山元帅托塔天王南京户部尚书李三才”,又把与东林书院有关的人,以及它的同情者全部网罗进去,毫不留情地镇压,上演了一幕幕人间悲剧!
最后,天启五年(1625年),由官方出面,将东林书院彻底捣毁。
至此,在明朝历史上曾经轰动一时的东林书院,前后只存在了短短的21年时间就毁于皇权专制国家的暴力之手,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人来疯”尹嘉铨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尹嘉铨,是一位道学先生,他专门讲授《朱子集注》,在当时已经是“小有名气”,官也做到了大理寺卿(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按说,做官能熬到这个位子上,已经可以了。可是,人就是这样贪心:在缺钱时,物质欲望特别强烈;有了钱以后,权力欲望又会上升;而在官瘾、钱瘾都满足以后,求名的欲望就会浓厚起来,最好是能“举世闻名”。
小孩子有时会说一些疯话,希望大人注意他,这恐怕是“初级阶段”的求名。至于成年人的“人来疯”,或者是故意装疯卖傻,或者是唱唱反调,或者是故作惊人之语。总之,为了求名,自己炒作自己,企图引起别人的注意。这事一点也不奇怪,至少在中国文坛,大家早就司空见惯了。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尹嘉铨退休后,回到老家——直隶博野县时,已经是一名非常“体面”的乡绅了。按理说,他该在家享享清福了吧!可他却不甘于寂寞,因为“名”这个东西就好比是海洛因,一染上就没救了,甚至连死后墓志铭怎么写,都要斟酌再三,这就是求名的欲望在作怪!
最后,在名的诱惑和驱使下,尹嘉铨竟然做出了一件让乾隆皇帝“大为光火”的事情。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四月,乾隆西巡五台山,驻跸保定。这时,尹嘉铨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名欲了:这样的接驾盛典,又近在咫尺,乾隆怎么会忘记自己这个老臣呢?所以,他就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时常站在村口,向北眺望,看看会不会突然传来一道圣旨,传召他入觐。这位道学先生就一直站在村口,左等不来,右等不到,真是“心急如焚”啊!直到后来,他才想通了:那些地方官们才不愿意他出场,分享一份“皇恩”呢!
按说,博野县离保定府也很近,这位尹老先生完全可以自己去求见皇帝,尽一份老臣“护驾”之心,估计乾隆也会体恤他这一片“犬马之情”,不会一顿乱棍把他打出来;或者是采取“鸵鸟政策”,死心塌地在家呆着,只当没有这回事,也就不会出问题了。
但是,这位尹老先生偏偏做不到,在家里坐立不安。看来,他很可能得了一种“多动症”。根据现代医学的原理,这种病的患者往往具有很大的冲动性,做事经常不加思考,至于后果更是想也不想。
最后,尹嘉铨灵机一动,想出了为自己已经入土的老父亲——尹会一“添光加彩”的主意:一是请皇帝赐谥号;二是让父亲从祀文庙。如果皇上恩准,自己既当上了孝子,又可以大出风头,在父老乡亲面前露一露脸。所以,天刚蒙蒙亮,他就把大儿子叫了起来,命他火速前往保定府,呈上一份请谥的奏折。谁知,尹嘉铨不仅好梦破灭,还招来一场杀身大祸。直到被押赴刑场,他才后悔自己这一回的“人来疯”实在是玩得太过分了。
作为一个前任大理寺卿,尹嘉铨不可能不知道:此前,乾隆已经处理了已故江苏举人徐述夔的诗歌案子,这件案子涉及到许多人,还有很重要的高层人士。不过,他当时忙着讨小老婆,竟然忽略了这件大案。
尹嘉铨如果不是名欲熏心,就应该从徐述夔的案子里吸取教训:对于这些高级知识分子,乾隆是相当瞧不起的;如果他们妄自尊大、不安分,那就更是不可“饶恕”的了。
可是,尹嘉铨非但不以此为鉴,反而根本不当一回事,好像乾隆就是他的老朋友,皇帝都到了保定,他竟然只打发大儿子去看看。所以,一看到奏折,乾隆就恼了:“你尹嘉铨是什么东西,竟然派你儿子来,如此不将朕放在眼里,简直是混账之极!”于是,乾隆提起朱笔,在奏折上批道:
“与谥乃国家定典,岂可妄求?此奏本当交部治罪,念汝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赦免)矣!”
按说,乾隆的话够严厉了,要是换了别人,恐怕早就吓死了。但是,尹嘉铨名欲熏心,又派儿子送来一道奏折,请求皇上恩准他父亲从祀文庙。结果,这一回可真是闯出了大祸。
乾隆看后,顿时火冒三丈:“尹嘉铨竟敢大肆狂吠,不可恕矣!”
在皇权社会里,皇帝都说出这样的话了,尹嘉铨的脑袋还能保得住吗?
当时,内阁大学士三宝奉命审理此案,此人的审案手法有点特别:先从“私生活”入手,把尹嘉铨斗臭、斗倒,逼他自己骂自己。
对这位尹老先生最具杀伤力的攻击手段,就是弹劾他竟然强娶“烈女”为小老婆。结果,正中要害,尹嘉铨一边打自己的嘴巴,一边痛骂自己寡廉鲜耻,欺世盗名,是假道学、伪君子。然后,三宝得意地给他定罪:“请旨将尹嘉铨照‘大逆律’凌迟处死”。什么是“凌迟”?就是刽子手将犯人一刀一刀地活剐3000次后,才让他死,那可是中国最残酷的刑罚。
最后,还是乾隆“宽宏大量”,没有让他承受凌迟之罪,改为“绞立决”,恩准他痛快地死亡。看来,为自己的这次“人来疯”,尹嘉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写到这里,我不禁为今天的人庆幸!要是自己早生300年,生活在皇权专制时代,恐怕就不能活得这么逍遥、快活和自在了!
引言:中国古代皇权国家的形成(1)
唐朝大诗人杜牧云: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几千年来,中国历史的发展就像陀螺一样运动,不停地旋转,一圈又一圈,周而复始。在这种周期性的历史运动背后,似乎有某种“超稳定”的东西始终保持不变,也就是杜牧所说的“后人复哀后人”!这种恒定的东西,可以视为一种规律,它有一个专有名词——“历史定律”。
进入20世纪,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针对不同的历史事实,在阐释不同的历史定律。例如:黄炎培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定律,吴思的“血酬定律”,秦晖的“黄宗羲定律”,柏杨的“王朝瓶颈定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定律,“成王败寇”定律,“兔死狗烹”定律,“家族盛衰循环定律”,等等。
当然,这些说法是否都能够称为“历史定律”,也是大有疑问的。但是,在中国历史上,的确有那么一些东西在反复上演,呈现出某种规律性。现在,大家之所以对历史定律这么感兴趣,议论纷纷,就是想走出历史的怪圈,打破中国历史上那些亘古不变的东西,彻底摆脱那种“后人复哀后人”的痛苦,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
笔者认为,自秦朝以来,中国封建社会就是一个以专制皇权为中心的社会(可以称之为“皇权社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揭开“皇权社会”的面纱,看一看它的“庐山真面目”!
公元前221年,经过长达十年的兼并战争,秦始皇终于消灭了东方六国,把中央集权制度推向全国,建立了一个以专制皇权为核心的新型国家(我们称之为“皇权国家”)。有史以来,如此广大的土地和众多的人民第一次被置于一个政权(准确地说是一个人)的统治之下。从此,“皇权国家”开始在中华大地上生根、成长,中国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皇权社会”。
虽然秦朝由于过分专制、残暴,在历史上只存在了15年便土崩瓦解了,可是,“秦亡,而秦法未败”,此后历代王朝在政体上无不继承了秦朝的制度,皇权专制遂成为中国政治文化的一大传统,并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二千多年!
那么,这种皇权专制制度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在历史上,任何一种制度都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出现的。实际上,秦始皇建立的这种制度已经是一种比较完备的制度了,在此之前它有一个漫长的形成过程。
在中国历史上,君主专制可谓“源远流长”,严格地说,它并不是从秦始皇开始的。早在商周时代,中国虽然仍处于早期国家阶段,但国家机器已经具有浓厚的专制色彩,国王的权力就已经很大了。在《尚书》里,保存了一些国王的诰命,透过这些诰命,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君主大多摆出一副专断、独裁的嘴脸,全国臣民(包括贵族)都要绝对服从他的旨意。例如,商王盘庚准备将国都迁往殷,许多人留恋放土,不愿迁都。这时,盘庚就发出了严厉的威胁:如果谁胆敢违抗王命,不仅自己性命难保,就连子孙后代也要遭殃!可见,商王已经拥有很大的权威,君臣之间的关系已经与原始的民主政治相去甚远。
1. 血缘宗法关系——君主专制的“生长点”
众所周知,在中国历史上,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族组织曾经长期存在。在原始社会末期,当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从而使国家成为一种社会需要时,原有的氏族组织依然存在,只是在功能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就开始履行国家机器的职能,即由原来的氏族组织转变为国家机器。
例如,在进入阶级社会后,支撑着商朝政府的社会支柱就是商族内的各个商人宗族(特别是同姓宗族),血缘纽带并没有被切断;在很大程度上,王朝的社会组织结构与商族共同体内的宗族组织是统一的。
商朝灭亡以后,西周实行“宗法分封制”,情况更为典型。在这一制度下,周王自为大宗,以分封出去的各国诸侯为小宗;诸侯又在其所辖封域内分封子弟、亲属、功臣为卿大夫;受封的卿大夫又依法炮制,建立“侧室”或“分族”,最终形成了一个“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的体制。
当时,卿大夫以邑为家,诸侯以国为家,天子以天下为家。周天子与诸侯、诸侯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士的关系,一方面固然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是血缘宗族关系。在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过程中,血缘宗族组织非但没有受到破坏,反而和国家政权结合,政权与族权、君统与宗统结合,而君主专制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源于这种血缘宗族关系。
在中国古代,长期实行的是父权家长制。“父”字,《说文解字》云:“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这个字本身就含有“统治”和“权力”的意思。在父权家长制下,祖、父(通常是社会地位比较高的贵族)是本家族的首脑,一切权力都集中在他的手中,在家族内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即所谓“家无二主,尊无二上”,整个家族都处于他的绝对权力之下。
所以,在春秋以前,没有独立的、具有自我意识的“人”,有的只是许许多多以贵族为家长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