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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建立后,于贞观十一年(637年)颁布《唐律》、《唐令》。高宗时,又命长孙无忌等人撰写《唐律疏议》,这是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最早的律书。从唐朝以后,历代王朝对律令多少有一些删改,但都是“换汤不换药”,无法约束专制帝王的恣意妄为。
直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中国第一部宪法——《钦定宪法大纲》才姗姗来迟,而主持制定它的人竟然是著名的“老佛爷”——慈禧太后。
众所周知,慈禧曾亲手扼杀了“百日维新”,并训斥坚持变法的光绪帝:“天下是祖宗的天下,你却受小人鼓动,胡作非为。难道康有为的法能胜过‘祖宗之法’吗?你真是昏了头!”
可是,在摧毁“百日维新”之后的第三年(1901年),慈禧竟然亲自举起变法维新的大旗,并公开宣布:
“变法一事,关系甚重。朝廷立意坚定,志在必行。惟有变法,舍此更无他策。”
那么,这个“戊戌变法”的“掘墓人”,为什么要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实行变法呢?
原来,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仓皇西逃,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才勉强保住了统治地位。当时,清政府在全国的统治已经是摇摇欲坠了。直到这时,慈禧才从“天朝上国”的迷梦中惊醒过来,幻想凭借变法来挽救自己岌岌可危的统治。
法治还是人治?(2)
当然,慈禧的变法也是有“度”的。变法一开始,她就公开宣布:
“世上有万古不易之常经,却无一成不变之治法。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月星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如同琴瑟之改弦。”
这段话,堪称是慈禧变法的纲领和指导方针,也就是说:变法只能修修补补,不许进行根本性的变革。所以,她在《钦定宪法大纲》里明确规定:
“君主神圣尊严不可侵犯……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远尊戴。”
天啦,这哪里是变法,分明是“老佛爷”在变着法儿欺骗老百姓!
纵观几千年的中国历史,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表现形式,还是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法律在中国和西方都是“迥然不同”的。
从先秦到满清,中国的法律从来都是由专制帝王制定、颁布,广大臣民只有遵守的义务;法律是专制帝王用来治理老百姓的工具,根本约束不了专制帝王。在皇权专制时代,有谁认真考虑过要用“法”来约束皇帝和皇权?从来没有,谁有这个胆量?
而西方却是截然不同,尽管像法国国王路易十四那样的君主也曾宣布“朕即国家”,使法律和法院成为国王惩治臣民的“御用工具”,但西方人很早就与“君权神授”的君主专制制度展开斗争,而且直接用“法”来约束、限制专制君主。到了近代,更是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求国王和老百姓一样遵守法律,一些法律条款更是直接冲着最高统治者。例如:英国的《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美国的1787年宪法,法国的《人权宣言》。在中国,这一切都是难以想象的!这不,“戊戌变法”只是稍微动了一下“祖宗之法”,就被慈禧视为“大逆不道”,很快就被扼杀在摇篮里。
在皇权专制时代,中国人喊出来的最响亮的口号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根本不可能想到:“皇帝犯法与庶民同罪”。其实,就是王子、皇子犯了法,也不可能真正与“庶民同罪”,除非那个倒霉的王子、皇子触犯的是国王、皇帝,而不是国法,那就真的要“同罪”了,甚至被砍头。在宫廷斗争中,被杀掉的王子、皇子倒不少,国王、皇帝也不乏身首异处的,但那与“法律”丝毫不相干。
在这种情况下,偶尔出现一两个比较开明的帝王,下诏惩处几个贪官污吏,或者是废止几条严酷的律令,就会被视为“一代明君”,受到万民的“衷心拥戴”。例如,汉高祖刘邦刚进咸阳时,与关中的父老“约法三章”:“杀人偿命,伤人及盗抵罪。”所以,深受关中人民的拥护,终于击败项羽,建立了汉朝。
至于那些大小官吏,因为“天下乌鸦一般黑”,要是出现几个不太黑的“乌鸦”——清官,老百姓就会感激涕零,甚至给他们树碑立传,送万民伞,流芳百世。俗话说:“物以稀为贵。”在皇权社会里,像包拯、海瑞这样的清官毕竟太少,中国人越是称颂“青天大老爷”,就越说明清官罕见,整个社会非常黑暗。
千百年来,中国人一直在呼唤“明君”和“清官”,就是因为:在皇权国家体制下,中国人崇尚的是“人治”,缺乏“法治”的观念。
对那些专制帝王来说,提倡“人治”(而不是“法治”)是理所当然的。例如,康熙就经常对大臣们说:“天下有治人,无治法。”法律在人“奉行之善与不善耳。苟善于奉行,则地方自然受福;若不善奉行,虽有良法,岂能有济”?康熙真是会说话,他给“人治”披上了一件金光灿烂的外衣;至于法律,则被贬到了“可有可无”的地步。
当然,康熙之所以这么说,因为他是专制帝王,也不足为奇!奇怪的是,一些“进步思想家”也没能跳出“人治”的思想牢笼。例如,著名的思想家魏源就曾鼓吹:
“医之活人,方也;杀人,亦方也。人君治天下,法也;害天下,亦法也。不难于得方而难得用方之医,不难于立法而难得行法之人……君子不轻为变法之议,而惟去法外之弊,弊去而法仍复其初矣。不汲汲求立法,而惟求用法之人,得其人自能立法矣。”
魏源这段话似是而非,就其实质而言,仍然是“人治”,与康熙倒是“一个鼻孔出气”!
强调“人治”,忽视甚至从根本上排斥“法治”,这是中世纪的中国和西方的最大差异,这也是皇权专制国家为什么能够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根本原因!
皇权社会权力三要素之三:哲学
在皇权社会里,如果说军队是权力的“守护神”,法律是国家权力的体现和约束权力的“利器”的话,那么哲学就是专制权力的“灵魂”和“辩护人”。
哲学是权力的“灵魂”和“辩护人”
几千年来,在皇权社会里,中国的哲学和哲学家们与权力走得太近,不是这种权力形式的灵魂和辩护人,就是那种权力形式的灵魂和辩护人。
在“诸子百家”中,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是首屈一指的。
孔子的儒学,主要有礼乐和仁义两大部分。孔子非常崇拜辅佐成王制作礼乐的周公旦,曾一再表示自己的政治理想是:“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面对“礼崩乐坏”的动荡局面,孔子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主张,要求天下人恪守本分,各尽职责,不要破坏等级制度。所以,对不守规矩、妄自尊大的鲁国权臣季孙氏,孔子非常愤恨,曾拍案大叫:“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但是,对于权重势大的季孙氏,孔子又毫无办法,只好迁怒于为季孙氏效力的学生冉求,公开宣布:“冉求已经不再是我的学生了,你们可以鸣鼓而攻之!”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一个“仁”字。所谓“仁”,就是“克己复礼”,意思是:克制自己的欲望,约束自己,严格遵守礼制。至于“仁”的内容,就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为了让人们做到“克己复礼”,孔子甚至抬出抽象的“天”和“天命”来威吓世人,宣称:“君子有三畏”,头一条就是“畏天命”,“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总的来说,孔子创立的儒学内容非常驳杂,加上他的门徒众多,所以,在孔子死后,儒学又分裂出许多小门派。其中,战国时的荀子学说最符合皇权专制统治的需要,成为秦始皇建立皇权国家的灵魂和辩护人。对此,梁启超先生早就指出:
“汉代经师,不问为今文家古文家,皆出荀卿。二千年间,宗派屡变,一皆盘旋荀学肘下。”
那么,为什么荀子的哲学能够成为两千多年来皇权国家的灵魂和辩护人呢?因为荀子将法学的内容糅进了儒学里,并提出了“礼表法里”的主张,因而深受专制帝王们的青睐。
特别是,荀子的学生韩非总结诸子学说,既继承了老师的思想,又吸收了老子的道家哲学,还融会了法家李悝、慎到、商鞅、申不害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法理哲学。所以,读了韩非的作品后,秦始皇嬴政大加赞叹:“如果我能见到这个人,和他在一起,死也安心了!”可是,韩非来到秦国后,却被他的同学李斯害死!
不过,韩非虽死,但他的著作却被留了下来,他的法家哲学也被秦始皇全盘接受。特别是,李斯与韩非虽然是政敌,但他和韩非师出同门,在协助秦始皇制定律令时,自然是以荀子的哲学思想为指导。此后,中国的法律出现了很大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些法律仍然是荀子、韩非哲学的翻版或演绎。
但是,除了秦朝之外,历代王朝信奉的都是孔孟的儒学,孔子、孟子也成为公认的“圣人”,荀子却遭到冷落和排斥,甚至被逐出孔庙,主要是因为:荀子的学说太直截了当,赤裸裸地替皇权专制政体充当“辩护人”,过于直白,不符合中国人的民族心理。
当时,荀子宣扬人定胜天,摒弃命运,不信鬼神,不法先王,指出人性本恶等,曾为皇权专制国家的建立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根据。但是,仅凭荀子这种“霸道”的学说,以及韩非的刑名、法术来治理国家,要想长治久安是不可能的。在这一点上,秦朝二世而亡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教训。
后来,专制帝王们逐渐变聪明了,发现:在孔、孟的儒学里,有比荀、韩学说更有价值的东西——“王道”。
乍看起来,孔、孟的“王道”畏惧上天,相信命运,敬鬼神,法先王,认为人性本善,这些与荀、韩的“霸道”是“南辕北辙”。但是,这种“王道”思想却有很大的欺骗性,很容易被老百姓接受,可以从根本上瓦解天下臣民的反抗意志。
特别是,汉武帝时,董仲舒对儒学进行改造,使儒学从“不达时宜”、喜欢“是古非今”的复古之学,演变为“霸(刑名之学)王(儒学)道杂之”的新儒学,并逐渐取得了“独尊”的地位。
从此,儒学逐渐成为中国哲学的主体,孔子、孟子也成为历代王朝钦定的“圣人”,而真正充当专制皇权灵魂的“荀学”却因为太直白,被迫退居下风,荀子、韩非子更是被排斥在正统的哲学之外。
一句话,还是近代思想家谭嗣同说得好:
“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唯乡愿工媚大盗。”
在这里,“乡愿”指的是那些“伪君子”和骗子。在谭嗣同的眼里,二千多年来,历代王朝都是清一色的皇权专制政体,那些专制帝王都是“祸国殃民”的大盗,他们信奉的都是荀子的哲学,全都是坑害人民的鬼话;只有大盗才信奉和鼓吹这些鬼话,也只有那些专门编造和传播鬼话的“骗子”才竭力讨好专制帝王。
谭嗣同的话真是“一针见血”,揭露了皇权专制国家的强盗性质和古代哲学的奴才属性,以及这种强盗权力和奴才哲学之间“互相利用”的特殊关系!
中国古代哲学的“奴才化”趋势
当然,几千年来,中国古代的哲学并非全都是“奴才哲学”,就是荀、韩的哲学也一度是英勇的斗士,不过那是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皇权专制国家之前。
大思想家荀子虽然出身儒门,但他对儒学传统的批判却非常尖锐和深刻。在《荀子儒效篇》里,他把儒家分为“俗儒”、“雅儒”、“贱儒”和“大儒”,充分表现了他对儒学的蔑视。对儒家的“法先王”,荀子坚决反对,并针锋相对地提出了“法后王”的主张,与儒家的复古、倒退进行坚决的斗争。
针对孔、孟“畏天命”的观点,荀子勇敢地提出了“人定胜天”的口号,为即将建立的皇权专制国家提供了精神力量和理论基础。
在人性方面,荀子提倡“性恶论”,反对孔孟的“性善论”,并指出:人的本性是恶的,需要后天的培养教育,才能变善。
儒家的主要政治思想是“礼”,荀子则把“法”糅合进“礼”中,经常是“礼”、“法”并提,从而跳出了儒家的“礼”的窠臼。
如果说荀子对儒家的批判还主要是在宏观上、理论上进行的话,那么他的学生韩非子则是从具体的政策、措施入手,而且十分尖锐,毫不含糊。在韩非子那里,儒家的“礼”被抛到一边,直接提出了“废先王之教”、“以法为教”的主张;主张依法治国,“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
虽然韩非出自荀子门下(儒学的一支),也算是出身于儒家,但他的哲学已经和儒学大相径庭,甚至势不两立。当时,他把儒家列为“五蠹”之首,指出儒家“举先王言仁义者盈廷,而政不免于乱”,“故行仁义者非所誉,誉之则害功;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并明确提出:
“古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以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
在韩非那支犀利的笔下,孔孟儒学被批驳得一塌糊涂,难怪为韩非所倾倒的秦始皇后来会对儒生大开杀戒,干出“焚书坑儒”的事情来。
在否定复古、倒退的孔孟儒学,为新的皇权国家体制的建立“鸣锣开道”的战场上,荀子师徒精神抖擞,一往无前,为中国第一个皇权国家——秦朝的建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这一时期,他们站在了时代的最前沿,可以当之无愧地被称为“斗士”。但是,在秦朝以后,随着中央集权的皇权专制国家逐步确立,作为替这种权力形式呐喊和战斗的荀韩哲学,也就逐步由斗士变成奴仆。
西汉中期,董仲舒对孔孟儒学进行改造,并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深受汉武帝的赏识。为了笼络人心,从汉朝开始,专制帝王逐步把“独尊”的地位交给儒学,因为在儒学的外面披着一件“王道”的外衣,不像荀韩哲学那么面貌狰狞,更容易被人们接受,不至于引起太大的反感。
从此,儒学就成为中国皇权专制社会的正统声音,其余诸家学说或者退居幕后,或者销声匿迹,中国哲学也逐渐成为专制皇权的“奴仆”。在专制帝王的身边,聚集着各色各类的儒生,有的充当牧师,有的争做奴才,偶有一两个“离经叛道”者,轻则被羞辱、诟骂,重则遭囚禁,甚至被明正典刑,株连九族。
古往今来,在皇权专制体制下,中国人战战兢兢,不敢越雷池一步,清初著名学者钱湘灵曾在家门口贴了一副对联:
“名满天下不曾出户一步,言满天下不曾出口一字。”
这是中国古代学者心态的真实写照!试想一下,在严密的高压统治下,学者们都“不曾出户一步”、“不曾出口一字”,哪里还谈得上什么思想、哲学。在威严、肃杀的皇权专制统治下,学者们能够苟全性命就算是“龙恩浩荡”了,哪里还敢随便讲话,批判专制皇权,除非他有两个脑袋!
法国启蒙思想家爱尔维修有一句名言:
“专制制度的特点,就是扼杀人们精神中的思想、灵魂中的美德。”
这句话值得我们深思!纵观中国历史,越到皇权社会的后期,专制皇权就越发厉害。特别是在满清入主中原以后,吸取历代王朝的经验、教训,制定出一整套专制、独裁的国策,将皇权国家体制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在大清朝的高压统治下,人们的思想被扼杀,甚至用薙发留辫、口称“奴才”等规定竭力践踏人的尊严,让中国人没有半点“人”的骨气,更谈不上什么哲学、思想和哲学家、思想家,有的只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和“奴才死罪!死罪”……
在17、18世纪,中国人依然生活在高度专制的满清王朝统治下,西方却先后爆发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逐步进入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直到鸦片战争后,中国才出现了魏源、洪仁⒀细础⒖涤形⑻匪猛雀牧寂伤枷爰遥彩恰瓣蓟ㄒ幌帧保芸炀捅换嗜ㄗㄖ铺逯扑淌伞C娑院诔脸恋摹⑶看蟮幕嗜ㄗㄖ乒遥偈惺吨浚ɡ绻ㄗ哉洌┮彩俏弈芪Γ挥卸笸筇鞠ⅲ?
“九洲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
当时,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