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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笑,由衷地称赞道:“你若是男子,相信一定能君临天下。”头脑不算愚笨,眼光也锐利,更重要的是,她有势在必得的自信和胆识,这种果断和坚强正是我所欠缺的,而且,也正是帝王所应具备的。
晋阳闻言难得脸上一红:“我自然是人中龙凤,还用你说?”
我抿嘴看着她,一抹羞红削弱了她原本盛气凌人的尖刺,此时的她看来也像是个邻家女孩般亲切可爱。
当时,那个人,可是爱上这样的她?
既然已经完成我想做的事,那么乞丐的身份也就没有必要维持下去了。
当丘枫再次见到我时,我已经换回符合我身份的深蓝色缎服。
“你好,丘大少爷。”我坐在茶坊的雅间内,对突然出现的他并不表示丝毫惊讶。
他身着一身藏青色锦袍,黑亮的头发束于头顶,一个金雕的发冠不是十分突兀。而那双锐利如鹰的眼却因此而毫无遮掩地显露出来,让人不免发悚。
相当衬他的一身打扮。
因此得出结论:他的演技,太差了。
原本不是落魄子弟的他,选择扮演乞丐,除了监视我之外,恐怕也有其他目的。
他也不理会同桌的晋阳,直接坐了下来。
“太子殿下,您好厉害。”
“不敢当不敢当。说起厉害,还是不如丘少爷您背后的主子厉害!”我好客地请了杯茶。
晋阳斜眼看着丘枫,眼神中竟有赤裸裸的恨意。
我看了她一眼,被吓到了。至于吗?丘枫为那个人效命的事,我告知了晋阳,但是,她至于如此吗?
丘枫却是看也没看晋阳,直勾勾地盯着我说:“主子还是漏算了一着,不是吗?”
我一愣,随即笑了:“是啊,他不是我,又怎么知道我会想什么呢?”
丘枫举茶来喝,饮罢在身旁一松手,白瓷杯在地上摔个粉碎。
我不解地看着他。
只见他冷笑道:“太子殿下,其实如果您能更快地达成您的目的的……为什么要这样玉石俱焚呢?”
我还在想要回答什么,晋阳已将她的一杯茶尽数泼在丘枫脸上!
“一个奴才,竟然口出狂言?在你面前的都是你的主子,没人教过你吗?”平平的语调经她莺雀般的声音修饰,竟然华丽得不行。怪不得有个说法是“开金口”。
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这种皇族气派,我是怎么也学不来的。
丘枫转向晋阳,嘴角竟然带着深深的笑意:“是,主子。我的主子已经知道你们的下一步行动了,所以还请你们认真防范才是。”
……可是为什么我觉得他根本就是单独提醒晋阳“认真防范”?
丘枫前脚离开,一个熟人就后脚到了。
“你来了?”我喜上眉梢迎了过去。
燕召寒风尘仆仆,一脸倦意,却依然向我堆起熟悉的笑容。
“主子。”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他这么叫我,我都会觉得心里很暖和。
是因为,这听起来像是他是我的拥有物的缘故吗?
我上前握住了他的手,头低了下来。
“你……受苦啦……”当然不敢抬头了,我笑得肚子都要抽筋了!
他手这么一抽动,身体显然僵硬起来。
晋阳在我身后开口道:“哟,您身体还健朗呀。”
可怜的小燕子……
天时——粮荒季节;地利——皇城兵力过于集中,反而可以一举夺权;而人和——有那个“齐宇”相助,加上笼络的商人将士,民心所向显而易见。
万事俱备,我还要等东风么?
第 57 章
敬王称帝不足半年,由绝云城开始,各处纷纷上奏米粮短缺,朝廷震惊,听闻敬王于大殿中怒斥诸位大臣,随即抱恙在床。
十天后,沸沸扬扬的丑闻开始在皇城中流传。
这个精彩的丑闻,日后定能登上我创办的娱乐杂志首页。
因为丑闻的主角,正是敬王。
当时请来敬阳的目的除了让她出面买米外,还有一点就是让她做一件见不得光的事。
——毁谤。
其实也不能算是毁谤,而是将“血淋淋”的事实展示给懵懂中被蒙住双眼的大众。事实就是,敬王勾结他国谋害太子及先皇!
这个“他国”,需要一些“把柄”来加强真实性。
原本此事应当不需要晋阳亲自犯险,但我听闻花玄月的种种暴戾疑心之后,还是只能将此重任托付于身怀六甲的晋阳。
通敌碟文。
当初花玄月向敬王讨价要我的命时,一定留有书信。依花玄月猜忌多算计的个性来看,那些书信他一定留有副本,便于他日后“发展关系”。所以,如果能将那些副本弄到手……那么便物证确凿了!
而此等重要物品,花玄月岂会轻易放在易得之处?
派出探子不是不可行,而是根本不能行。
花玄月的变态指数不是一般的高,他大大方方地在后殿内造了一间密室,据探子回报,那密室“简直就是故意让人看到的”……但这密室外却是一个石碑,上面布有古怪的罗盘。
现在想来,那大概是古代的保险柜?我汗……
正因如此,没有密码的人,又怎能打开密室?
而这时晋阳却说她知道打开密室的方法。
所以,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晋阳提出亲自前往屹国的要求。
将密码告知探子,让探子前往岂不更加安全便利?
而高傲的晋阳,却绝口不谈她的理由。
只好答应。
来隶国之前,她便到屹国走了一遭。
那“半个月后会有消息”的事,说的就是半个月后花玄月定会发现书信失窃,而隶国传出他于敬王狼狈为奸的消息。
此消息自然不能轻易散布,所以,还需晋阳演出一场好戏。
不立刻散布,也是考虑到屹国的因素。生性多疑的花玄月难保不会立即知晓失窃之事,但凭他处处经营的心机来看,他却是不会将此事告知敬王。
第一步,他会彻查近日出现的可疑人物。既然是与隶国通传的书信被盗,盗窃者是隶国人的嫌疑自然就最大。与这书信利益相关的人有两个:一个是我,一个就是敬王。所以,如果我立刻散布了这一消息,盗窃一事,等于不打自招,那么,花玄月自然就会直转矛头向我。这种形势不是很乐观。所以,我选择静观其变。越是安静的隶国王室,就越能引起花玄月的疑心。
所以,发现隶国没有任何异变的花玄月,最可能采取的第二步行动,就是增派密探,同时,着手控制两国贸易。既然盟友不仁,他自会不义,吃亏的事,花玄月是绝对做不出的。这半个月来屹国商贩剧增的迹象足以说明花玄月果然走了这一步棋。
说他没有察觉隶国的动荡那是不可能的。延迟散布消息的第二个原因,就是让花玄月看清楚我和敬王哪一个才是真命天子,哪一个才能众望所归。所以即使被花玄月探知是我暗做的手脚,他也会“顺便”打听我的其他作为,种种安排保障,就会让他明白,我坐上皇位是指日可待!因而花玄月仍然会派遣商贩进入隶国。战争一旦开始,他的油水就十分可观了。而我,则是要利用他这一举动,来更好地出演那一场戏!
自《买米》一戏获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后,晋阳再接再厉,在我体验乞丐生活的两天里,赶到了130里外的朝南城进行巡回演出。
屹国商贩的剧增自然也会引起朝廷的重视,同样,百姓也能看在眼里。所以,这时候神秘的晋阳公主的露面,无疑给了这个隐性炸药包一个恰当的火引。新君即位,邻国商贩增多,加上之前流传的国库一笔巨款不知花费何处,此时再是一位公主杳然而至……再没有联想力的人,应当也能看出些蹊跷。不求太多的道具布景,只要晋阳那么身姿华丽地出面“慰问”一下商团,效果就已经很显著了。至少让隶国百姓看到,屹国在新君即位后有些“莫名”之举,这就足够让他们猜疑一阵了。
朝南城是屹国商贩的主要聚集地,很多金属材料及器皿等都是在那里进行中转交易的。所以从这个地方“放”信,实在是再好不过。
所以,一封“神秘”的信函,经由晋阳之手,交到了一个屹国商人手中。
这些,都被朝南城的官员和百姓“不经意”地看在眼中。
这就是晋阳的“功绩”了。
不久后,那封信函便可到达皇城。但是,绝对到不了敬王手中。
因为收信的人,是下嫁于宰相的宣宁公主。
宣宁公主,就是释泉唯一的姐姐了。
我从未见过这个女子,但听闻她自小是极疼释泉的。当然,这些都是释荣告诉我的。
疼爱的定义是什么?虽然我不清楚,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她的夫君是先皇挑选的。也就是说,此人应得先皇信任,这一点,从释荣那里也得到了证实。
所以,我才会在半个月后,预算着让这封信送到他的手中。——其中,“意外”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封通敌信,自然要走“通敌”的线路,原本是打算送到敬王手中的信,却“意外”地被宰相的人截获。
这就是我的算盘。我承认,这么做,的确包含了我对于那人的不信任,否则,我自可以光明正大地告知他我的身分行动……但是,我没有接触过的人,亦即是我看不透的人。这样的作法,即使此人背叛,我也不会有任何损失。
只要敬王通敌的消息播散开了,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同样,如果此人能全心助我,那则是让我如虎添翼了。所以此举只会有得,不会有失。
于是乎,十天后,流言开始在全国蔓延。
又是十天过去,朝廷极力调节米价,但是流言的散布更加坚定了米商大赚一笔的决心,于是米价不降反升。流言的彻查方面他们也遇到了难题,晋阳公主确实在隶国出现过,而那封神秘的信函却在皇城内消失了。因此,皇城内外的线索都切断了。
而这时,西北边境传来战事。看似边境小国入侵,规模并不大,朝廷没费太大功夫便镇压住了。
但这只是一个前奏罢了。
相继着,北方、西方边境也上报战事。依旧不大的规模,于是朝廷调遣着军队很快赶往镇压了。
但是打鼹鼠的游戏在古代还是没有见过的。
这也就是释荣所扮演的角色了——鼹鼠头子……
活学活用,当时游击战不也是那么过来的么?不过我用此计的目的更为简单,什么也不打算夺取,只是单纯地想引鱼儿上钩……
反反复复的战事进行了半个多月,终于朝廷怒火中烧,当即调遣了一半兵力前赴边境。
自掘坟墓!
另一方面,一位神秘的人物开始帮我笼络人心。
自然,此人便是我当初专程化身为乞丐所要寻找的——齐宇。
齐宇齐宇,共宇平齐,与天同高!
此人却不是外人,正是此身之叔父——亦即先皇苍禧帝之胞弟!
当释荣神色凝重地向我提及此人时,我便有了定夺。
19岁时因苍禧帝继位而放弃皇族特权,自甘流浪于天地。生性善良,品格高尚,因而漫游民间,途中广施财义。最终,自然落得个两袖清风……
不知这算不算他成为乞丐的理由?
但是,他所做的事,件件非比寻常,因而他所当的人,也自然与众不同。
文韬武略,自是不在话下,而养花烹茶,占星卜卦,他也信手拈来。
自是为“神乞”。
三十年前,他便能看破万物,舍却荣华,已是叫人钦佩。而三十年后的今天,他却又为了我而毅然使用了他所有的威信……
人,非完人,却是极妙的一个人。
为什么才智见识运筹风度都在先皇之上而甘居下位?为什么功名利禄富贵荣华都能轻松抛诸脑后视若云烟?又为什么在隐世之后仍竭尽所能为兄长分担?又为什么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侄儿所说的话深信不疑鼎立相助?
此人的名字,已深深刻入我脑中心中甚至血液中。他叫释宇。
便是这样如宇宙般浩瀚神秘而又让人折服。
“小蓝,你端端地傻笑什么?”
我听这声音忙摸向自己的脸,果然笑得肌肉有些僵硬了呢……
“叔叔,我只是为美好的将来感到无比欢欣啊……”遇到这个人之后,我便发现自己的“形式主义”莫名地泛滥起来。
实在是一个我心目中的完美偶像。
岁月并没有削弱他当年的英气,相反,沧桑的感觉却让他的脸更添了几分刚毅隐忍。和先皇有几分相似的面孔自然如传闻般地俊逸非凡。
当时的诡异形容,居然是他隐藏自己的又一手段。而那古怪的脾气,作用居然也是如此。小发也被蒙在鼓里,何况当时的我。
释宇走过来在我身边站定,眼神清澈地望向远方。
“小蓝,你要回去。”
城楼上的风呼啸地大,吹得我有点瑟缩。
他看向的地方,正是皇城。坚定的声音丝毫没有被风吹散。
“你属于那里,所以,我有义务把你送回去。”
我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回,直视前方,淡淡笑道:“我自然是要回去的。”
一场布施浩浩荡荡地开展起来。
米价的上涨引发难民数量的剧增,我冷血地看着一个个生命倒了下去。
因为,时候还未到。
只有在朝廷完全束手无策的时候,只有在他们对朝廷完全绝望的时候——效果,才会最显著,我要的利益,才会最大化。
所以,直到今天,各地死亡人数总计过万时,我才开始布施……
自然用的是太子释泉的名义。
囤积的米粮自是不足,何况要留下必要的军粮。
所以布施仅仅进行了三天变停止了。
顿时民声载道。
立于季西城楼之上,放眼望去,尽是泣声动天的百姓。
我面无表情,却又举手做拭泪状。
这出戏里,我算是主角。
身后一名士兵走上前来,朗声喝道:
“先皇尚在之时,天下太平,四海皆望,然先皇中道奔殂,事有蹊跷。敬轩帝未待查明太子下落而封馆入土,行径可疑。而又传闻国库莫名空虚,宫内侍奉之人猝死居多,实乃异兆。现今米粮贵似黄金,冤死者不计其数,当为朝廷之过,苍天之责罚也。又闻外国使臣私入国境,密信通传于宫殿,敬轩帝通敌政变已是了然。敬轩帝无德无能,暴戾凶残,私通外国,轼君夺权,上苍怒其行径,故降天灾,祸及百姓。现太子释泉得蒙神明佑护,平安归来,举目天下,心怀悲戚。愿以只身之力,拯救天下,以万民之心,顺应上苍。然,便是倾尽太子所能,也难以抚恤百万民众,兔急啮人,今太子虽心胸仁慈,不忍伤及无辜,则敬轩帝之行径,引人不齿,故愿挥泪讨之!苍天在上,百姓在下,愿为此鉴,同讨暴君,得而天下归顺,四海升平,还我隶国盛世,千年不衰!”
城楼下百姓肃穆相望,又一士兵递过剑来。
我拔剑指天,倾力呐喊:“我释泉以此剑为誓!将恢复我隶国往昔繁荣!教我的子民不再忍饥挨饿!教我的国家不再受他方欺侮!教我的天下盛世太平!”
余音缭绕,随风扩散,在天地间久久响彻。
万民皆仰望着我,天地皆听从着我。在肆虐的风中,我凛冽的眼神没有丝毫犹豫。
我,终于发布了自己的开战宣言。
第 58 章
檄文送至皇城,朝野震惊。
独自坐在颠簸的马车上,我居然昏昏地睡了过去。
梦中是一位少女,虚幻的光照下,线条朦胧优美,一袭洁白的旗袍样式的婚纱优雅地裹住她玲珑的曲线,手里的捧花素雅地衬出她脸上的红晕。鹅蛋脸上一双水漾的眸子中映出一个人的身影来。
那个人我熟悉,但却又是陌生人。
莫振华。
那个人的名字。
总也不会记错叫错写错的名字,一个在血液中根深蒂固的名字。
我站在3米开外的地方,看着这个俊逸非凡的男人走向面带娇羞的少女,不免冷笑了一声。
这是20年前的一幕好戏吧?可惜这样被我“错过”了。
婚礼举办得隆重而又死板。由始至终,莫振华没有一丝表情。
因为他心中,记挂着另一个人。他的妻,却丝毫没有察觉这种隐性的背叛。
精神的背叛,远胜过肉体的背叛。
白光一闪,我晃了眼,举手遮挡,却发现突然变换了场景。
虽然没有证据,但是我就是知道,这是17年前。
那个漂亮的女人因为失恋而在酒吧里买醉,原本狐媚的面容更因酒气的蒸发而显得娇艳欲滴,在昏暗的灯光中,她落了泪。原来,在我之前,也有人见识过她的泪。
旁边一条蓝色格子方帕递了上来。
女人犹豫着接过。
方帕的主人同婚礼中一样面无表情,但依旧让人心动。
一切罪恶的开始。
我眼睁睁地看着男人将女人扶进车中,车奔驰而去。
然后我笑了起来,是啊,这时候的女人,怎么会想到这个男人会对她处处以礼相待,并不会侵犯她丝毫呢?
这个女人,注定从一开始,就打错了算盘。
事实上莫振华就不是一般的纨绔子弟。对于爱情,他是忠诚的,他的心里,一直就只有一个人,虽然那个人不是他的结发之妻。
忠于那个人,所以洁身自好,所以,意外地因此吸引住了那个酒吧里的女人。
在爱情守则中,“特别”是一个暧昧的词。一旦有个人让你觉得“特别”,你就应当警觉,这极有可能是爱情的征兆。
但是显然,酒吧女人没有警觉这种特殊的感觉。
以她争强好胜的性格看来,一步步地陷进去,也是必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