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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聊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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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火渐渐熄灭的时候,春满楼中传出了一片哭声,原来是素娇愧悔难当,上吊自尽了。╭⌒╮¤      ‘  


牛成章 
   
   最后扫视了一眼屋内,确定没有遗漏掉任何一件值钱的东西,郑氏微微一笑,将包袱挎上肩膀,转身翩然而去。 
   当然,屋内喃喃咒骂的婆婆和啼哭不已的儿子牛忠,是不在她的视线之内的。即使是看到了或是听到了,郑氏也一概只当不闻不见——要怪,就怪你自家儿子太短命吧,那么早就撇下了我们孤儿寡母的,好歹我还替你们牛家守了两年节呢,算是很对得起那个死鬼了。 
   至于儿子,有什么办法呢?拖着这样一个油瓶要再蘸实在太难,所以也只好狠狠心肠把他抛下了。反正那本来就是牛家骨血,留下来总好过带到别家去改名换姓的,还要在后父手下讨生活吧? 
   抱着这样的念头,郑氏终于在正午的阳光下踢踢踏踏地走出了牛家的大门,门外,一顶红呢小轿正在等着她。 
   五岁的牛忠虽然并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却也知道母亲这一去大概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忍不住从一开始的小声抽噎变成了嚎啕大哭。 
   可即便是这样,郑氏也没有再回一次头。 
   那样一个决绝的背影,就永远留在了牛忠的记忆里,一直到他长大成人,在记忆的最深处,始终还留着那一天母亲绝情而去的背影。 
   因为有着这样不愉快的经历,所以牛忠很早就离开了家乡在外闯荡,几年后倒也积累了不少积蓄,把一盘小生意经营得有生有色。 
   这一天牛忠贩卖一批布匹到江西,交割了货物,牛忠正坐在布店门口暂歇,忽然就见对面绸缎店里的老板,模样象极了自己的亡父牛成章。 
   其实父亲过世的时候牛忠年仅三岁,早已记不清父亲的面容,但家中悬挂有一张父亲的画像,却是他从小看到大的的,将对方的面貌与存想中的画像一比对,牛忠只觉越看越象。虽然明知不可能,仍然不由自主地一步步走了过去。 
   那绸缎商本来正低着头拔弄着算盘,觉出有人近前,抬起头来,不等牛忠开口,那人已经叫了起来:“你莫不是牛忠吾儿?” 
  见对方果然是自己的父亲牛成章,牛忠的这份欢喜简直是难以言喻,一时间也不及去想何以会在远离家乡数千里的地方见到自己早已过世的父亲,只顾抱着父亲流泪不止。牛成章见自己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也是十分欣慰,又从店后唤出一个妇人,说是自己在此地所娶的续妻何氏,让牛忠称她为庶母。 
   最初的那一阵欢喜过去之后,牛忠心中疑骇渐生——父亲明明已经死了十多年,怎么可能在此地开店娶妻,可青天白日阳光灼灼,父亲有形有影,难道是自己当时年幼记糊涂了不成? 
   迷迷糊糊地跟着父亲进了后院,不等坐定牛成章又絮絮问起家乡情况,牛忠也一一如实禀告:自从母亲郑氏将家产席卷一空改嫁后,自己全赖祖母抚养。祖母大人已于几年前过世,所幸当时自己经商已有小成,祖母晚年尚算安乐…… 
   牛成章听了大力一拍桌子,怒道:“无情无义的贱人,当日在我的病床前还指天发誓说一定守在牛家抚养你成年,如今食言改嫁也就罢了,还将我牛家的资产去帮贴外人,实在可恨!”咬牙切齿地怒骂了一通,牛成章转头对何氏道:“你陪儿子稍坐一会,我去去就来!”说完一顿足,脚下黑烟四起,瞬息不见。 
   牛忠早知有异,所以还不算太过吃惊,何氏却吓得瘫倒在地,不知所措。牛忠忙上去搀扶起她,将牛成章十多年就已亡故的事实实言相告。两个人面面想觑,都是又惊又疑,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片刻功夫,就见牛成章揪着一个中年妇人从院门外进来,虽然十多年不见,牛忠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正是自己的母亲郑氏。此刻的郑氏头发蓬乱,面如死灰,被牛成章捽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大约是觉得光戟指怒骂还远不够解恨,牛成章索性扑上去啃咬起郑氏的脖子来,吓得郑氏狂呼牛忠救命,牛忠见父亲怒目凸睛形容可怖,一口森森的白牙已经在母亲脖子上咬出了血来,终究母子天性使然,牛忠虽然也恼恨母亲当年所为,还是忍不住上前阻拦。拉扯之间,牛成章和郑氏忽然都化作黑烟消失不见,只剩下两个人的衣服散落在地。 
   牛忠和何氏目睹如此怪变,都骇叹得说不出话来。等了十几日,因为仍然不见牛成章踪迹,牛忠便劝何氏卖了店铺一起回家乡,自己愿奉养她终身。何氏想想也无别法,便应允了。 
   刚回到家乡,就听众人哗传,说某月某日,郑氏忽然无病暴死,当时一家人都看见牛成章白昼现形云云。算一算时日,正是牛成章在江西将郑氏捉来怒骂咬啮的时候。 


疑冢 
   
   一缕鲜血从河底慢慢浮起,在水面上晕散成一片,只是因为阳光太过强烈,水面折射着无数道的金光,令人无法直视,所以嬉水的人们一时间还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一直等到夕阳西下,水也渐渐变凉,人们才纷纷爬上岸来,招呼着同伴一起回家。 
   “咦,阿五呢?” 
   “谁看见孙大头了?” 
   有两拔人同时发现了朋伴的失踪,在河岸上一起呼唤起来。 
   “那边那边——”有眼尖的人一下子发现了河中心一个载浮载沉的影子,惊喜地叫了起来:“一定是孙大头……喂……大头,你在做什么呀,还不快上来……” 
   不管岸上的人如何呼喝,水里的人却似乎充耳不闻,依然埋首于水中,悠闲地随着水波飘浮。 
   终于有人觉出了不对劲——哪有人凫水能支撑上这么久的时间的——几个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跳进了河里向着同伴游去。刚一靠近,便都急着去拉扯孙大头的发髻——大家的心思都是一样的,孙大头在水里泡了这么久没动静,十有八九是已经溺水了,当务之急自然就是要让他的口鼻先离开水面。 
   几个人铆足了劲提住发髻一拎,只觉手底下出奇地轻——一个头颅轻飘飘地顺着他们的大力提扯一下子跃出了水面,已经被河水泡得发白的脸上五官扭屈,惨淡的血水混着河水滴滴答答地顺着几个人高举的手臂直往下淌。 
   不等这些倒霉的人发出恐惧的叫声,河岸上那些看热闹的人已经抢先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惨叫声——河水推涌着波浪一节节地扑上堤岸,把几节手臂、大腿……一一抛散在地,有些胆小的人几乎连叫都没叫出来就吓晕了过去。 
   惨案惊动了官府,知府大人很快带着捕快忤作赶了过来。经过勘验拼检,忤作判定那些断臂残肢正是属于失踪的阿五和孙大头,尸骨的断茬处异常平整,显然是由极锋利的刀斧斩切下来的。 
   这就怪了,这一带山崖下的河水清凉明净,所以每逢夏季总有不少人来此戏水纳凉,有时候会达到数百人之多,众目睽睽之下,行凶者别说是杀人了,就算要暗藏利刃也是件极大的难事。 
   知府大人拈着胡须犯起了愁,这时资格最老的刘师爷过来提醒他——恐怕还是这河中有什么跷蹊吧——一语提醒梦中人,知府大人立刻下令闸断河水上游,排空整条河流。 
   轰响如雷的水流被截断了,知府大人抽调了十数台车水机过来,日夜赶工,十几个时辰之后,河水渐渐干竭,露出了河面下深黯黝黑的石崖。 
   “快看——快看——”大家不约而同的叫了起来,只见崖上本来被河水遮掩住的地方,露出了一个深不见底的石洞来,洞口安置着一排转轮,再仔细看,那些转轮的轮叶竟然都是一把把的利刃,虽然在汹涌的河水中不知存在了多少年,却仍然耀白明亮得恍如霜雪一般。 
   捕快们花费了不少功夫,才将洞口的转轮拆除干净,接着小心翼翼地摸进了洞里。老半天才从里面抬出了一块小碑,上面的刻字曲曲弯弯,谁也不认得。 
   “什么鬼东西呀?”围观的民众议论纷纷。 
   还是刘师爷见多识广,皱着眉头看了半天,良久才道:“我看这是汉篆吧……这几个字……好象是……曹……曹孟德……墓……” 
   最后几个字刘师爷简直是叫出来的,府台大人听了也大吃一惊,此地千年之前本是东汉的许都,这一点倒是早就有所耳闻,只是没想到曹操百年之后竟然把墓地做在了如此隐秘的地方。如果不是因为洞口转轮连伤二命,引得自己一时兴起车干了河水,那即使是再过千年,恐怕也没有人会发现这个秘密。 
   既然知道了是曹操的坟冢,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许多。不出意料的,捕快们陆陆续续从冢洞中抬出了数量巨大的金银珠宝,其中大半自然收归国库,府台大人自己和刘师爷等一众下属也少不了有所分润,阿五和孙大头则由官府出资收敛。府台大人又每家给了二百金的恤银。一时之间可以称得上皆大欢喜。 
   古人曾有诗云:尽掘七十二疑冢,必有一家葬君尸。曹孟德生性奸许,自知生前作孽太多,生怕死后被仇家掘坟挫骨,所以遗命在天下遍设疑冢,以避后仇。民间俗传,说他共有七十二处坟冢,又有谁能想到,曹孟德的真正埋骨之处竟然犹在这七十二处之外?不过纵然是如此的奸诈又有什么用处呢?千年之后,仍然逃不过破棺散骨的命运。 

离乱 
   
   
   徘徊映歌扇…………… 
   ……………似月云中见 
   相见不相亲…………… 
   ……………不如不相见 
   隐隐的乐声从远处传来,因为隔了一片楼台水榭,本来清丽端方的乐曲显得格外的柔靡婉转起来。 
   “相见不相亲,不如不相见……”咀嚼着歌中的词意,英汝良怔忡起来,眼前不知不觉浮起了一张素白的容颜,美丽的眼睛里永远带着微微的笑意,仿佛会说话一般,有时候被自己看久了,便会不好意思地抬起手来掠一掠鬓发,那种不自禁的娇羞总是让人忍不住怦然心动。 
   “怎么啦?又在想老婆啦?”一只手在英汝良肩上轻佻地拍了一下,打断了他的暇思:“要我说,这里的小娘们哪个不是国色天香,随便挑一下,都比她强多了!” 
   英汝良皱一皱眉,不用回头,也知道那是同为书记官的朱明安,虽然只不过比自己早来了一个多月光景,却显然已经安天知命,很是享受起眼前的日子来了。 
   ——陷身在这代州城里,已经有一年多光景了。自从老皇驾崩,皇叔安靖王趁着新君登基未稳,打着清君侧的旗号在属地举兵造反,几年间和朝廷的拉锯战打得天翻地覆,不少绿林豪强们趁势也拉扯起各式各样的旗号割地为雄。 
   英汝良本来是携妻到此地投靠舅舅程管之的,程管之在府台大人幕下作书记,颇得看重,所以特地写信叫外甥前来共事好谋一个出身。没想到刚走到开州,妻子谢氏就因为水土不服生起病来,英汝良担搁了几天,见谢氏的病一时好不了,便在开州城内找了间老字号的平安客栈,托店主郑福照看,自己先赶了过来。谁知前后相差了这几天,舅舅却随府台升迁调职去了广西,紧接着郑福也赶过来送信说谢氏已经一病身亡。 
   连遭不幸,英汝良无奈只好叫郑福先帮忙把亡妻灵枢送回老家落葬,自己则准备还是转道去广西投靠舅舅,没想到城就陷落了。听说领头的强盗本是这一带有名的水寇,见安靖王势大,便举兵投靠,还被封了一个什么“永宁候”的伪职。 
   所幸这位永宁候对文人秀士倒是颇为看重,手下聘了十数名秀才,替他管写往来文书。英汝良也被看中,他便无可无不可地留了下来。只是怕将来会有后患,所以被录用的时候依从母姓,捏造了一个程文的假名。本来只是暂图一个栖身之所,没想到时光荏苒,时间一过就是年余。 
   虽然此处生活安逸衣食无忧,但客中孤寂,英汝良每一想起亡妻,心中就觉凄楚万分,同僚们知道他的心事,却也无从安慰。 
   “听说你和你老婆也只不过同床共枕了三五夜而已,哪里来这么深的情意?难道真的是一夜夫妻百日恩不成……哈哈哈哈……”朱明安看英汝良转过脸去不说话,更是说得起劲。 
   “你……”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厌恶,英汝良霍然转过身,正要发作,一边的同僚们见势不好,早过来按住了他。 
   “听说又新来了一班小妞,我劝你呀还是趁早去挑一个好的吧……”朱明安见了众人的神色,也自觉得没趣,自顾自地说了几句下场话,扬长而去。 
   “算了算了,何必和这种人一般见识?”见英汝良仍然一脸怒色,大家纷纷劝道。 
   “是啊,这种人天性凉薄,和他说什么都是白搭……” 
   “听说他自己的老娘和妻子还扔在老家乡下没接出来呢,也没见有书信去交代一声……唉,这世道,也只有这种人才快活得起来……” 
   “唉,我的家小也失散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重聚……” 
  “我也是……” 
   大约是都想起了离散的亲人,一时间众人都沉默起来,只剩下缥缈的歌声还在隐隐传来…… 
   ……相见不相亲…… 
   ……不如不相见…… 
   
   “干——干——谁也不许剩下一滴——”举起了杯子,永宁侯先自仰头喝净了杯中的酒。 
   席间的众人也纷纷举杯喝了起来。 
   “好,这才是男儿汉,来呀——”永宁侯一挥手,两厢里早已候下的歌姬们燕行而入,随着乐声翩舞起来。 
   ——刚转过年的时候,朝廷终于扭转了颓势,逐渐收复了大片失地。大概也知道这样的风光不可能长久下去,本来就淫奢豪侈的永宁侯索性更加纵情起声色来,不但下令加紧在各地掳获金帛女子,府中更是三日一小筵五日一大宴。逢到他兴致好的时候,甚至会在筵上随意指派歌姬给下属过夜。象朱明安之流,每逢此时总是摩拳擦掌,生怕落于人后。而象英汝良这样别有怀抱的伤心人,却哪里提得起这份精神?所能做的,也只有大口喝酒以求一醉解千愁罢了。 
   扫了一眼朱明安盯着歌姬们目不转睛的丑态,英汝良不屑地别转了头,可四周触目所及,却都是象朱明安那样满脸兴奋的文武群臣,要不就是那些扭捏作态的歌姬们……浓厚的脂粉……暴露的衣着……强作的欢颜…… 
   ——可怜,都是好人家的女儿呢,被掳到这种地方,如果不是抱有必死的刚烈之心,所能做的,大概也就只有象这样如同娼妓一般任人挑选。 
   ——可是自己又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她们呢?虽然身为七尺男子,但当大难来临,还不是一样惮死失节,做了什么永宁侯的书记? 
   默默地出着神,英汝良忽然在那群歌姬中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由不住心头一跳。 
   ——素白的容颜,仿佛会说话一般的美丽眼睛——不过此时却再也没有了一丝笑意,而是含着千斛惆怅一般,低垂着眼帘。 
   大约是觉察出了英汝良紧盯不放的眼神,那名歌姬也向他扫了一眼,两个人目光相对,都是一样的惊诧。 
   “程兄好眼光……”近旁的朱明安见英汝良呆呆地盯着那歌姬发愣,凑过来道:“我已经打听过了,这是新来的这批歌姬中最漂亮的一个,叫莺娘……嘿嘿……终于有人让你动心了……” 
   “小人……”在心中骂了一句,英汝良也自释然,妻子谢氏早已在年前病故了,现在已经葬在老家,怎么还可能白昼现形?总是物有相同人有相似,只为自己思念亡妻过度,才会把别的女子误认为了妻子吧。 
   筵会临近尾声的时候,永宁侯照惯例又分派起那些歌姬来了,十分凑巧的,果然就把那个莺娘指给了英汝良,弄得朱明安一脸艳羡之色。 
   走出庭院,英汝良回过头去,只见莺娘低着头远远地跟在自己身后,不由叹了一口气,叫过随侍的小僮,吩咐道:“你送莺娘回去吧,告诉她不用来服侍我。” 
   “是,程先生。”小僮领命而去,隐约地还能听到他对莺娘的说话声:“那位程先生可是个大好人……” 


“啊呀,程兄可真是不容易啊,美人当前,还能坐怀不乱。”知道了英汝良拒绝莺娘的事,朱明安特地一大清早就跑了来:“早知这样,不如……嘿嘿……让我拔个先筹……” 
   “亡妻过身才一年,所以我眼下还不想再近女色。”虽然极度地厌恶朱明安,但看在同僚的份上,英汝良竭力捺下了性子。 
   见英汝良脸色阴沉,朱明安讪讪地走了开去,英汝良看着他的背影,苦笑着摇了摇头。 
   是啊,对朱明安那样的人来说,为一个死了的女人守节,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何况,又是那样一个过门三年,真正有肌肤之亲却还不到半月的女人呢? 
   和谢氏成婚只不过七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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