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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聊斋-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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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在半个月前,身为县衙捕役的李旭文奉公出差,没想到妻子艾氏竟然趁机席卷了一批细软消失得无影无踪,据说当时还曾有一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前来接应。为此事李旭文气得暴跳如雷,率手下兄弟在县里穷搜了几日,却始终找不到艾氏的下落。 
   邻居邱三见他每天里长吁短叹,便怂恿他扶一把乩试试,李旭文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没想到乩仙居然批出这样几句话来,老婆下落没问着,反倒碰了一鼻子灰,李旭文只能怏怏而回。 
   第二天一早,和李旭文共事的几个衙役照例过来招呼找他前去搜寻艾氏下落,见李旭文一反常态不甚起劲的样子,便好奇地追问起来。听李旭文说了昨天扶乩的经过,好友张志诚先怪叫了起来:“啊呀老李,我看你多半是上当了,听说那个邱三一向好吃懒做,平时常和一帮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我看他是故意说这种话好让你不再追究此事吧。” 
   李旭文豁然开悟,几个人商议了一下,索性暗地里跟踪起邱三来。果然到入夜时分,一群人尾随着邱三到了城外的一处民宅,屋内六七个浪荡子正围着桌子喝酒行令,其中一人搂着的正是李旭文的逃妻艾氏。 
   ——看来世上虽然万事都有前因,但也不能皆归诸于夙孽,不然岂不是为坏人作恶推波助澜吗? 

喜相逢 
   
   自打看见了对街花粉摊边的那个少女,江超修的视线就再也舍不得移开半分。手扶书本,呆呆地看着对方买完了花粉和女伴说笑着离开,江超修却依然一动不动地痴痴凝望,直到同学们发现了他的异样打打闹闹地取笑起来,他才如梦初醒。 
   “世上竟有这样的绝色佳丽!”——和同学们胡侃一通掩饰了自己的失态,江超修再也无心读书,找借口回到隔壁的卧室,心心念念地盘算开来。 
   自己方才看得分明,那美女最后走入的是久已无人居住的隔巷,除了断垣残壁,那巷子里就只剩下丛生的杂草。早闻北地多狐,何况这少女小小年纪却风韵殊绝,其体态之婀娜,面貌之美秀,都迥非人世所有,由此推断她定是狐女无疑!此等良机千载难逢,怎可白白错过? 
   拿定了主意,入夜后江超修便怀揣着几枝线香,偷偷溜到那小巷口默祝了一会,私心希冀狐女能垂怜自己的这份多情,准许一亲芳泽。 
   果然回房后刚钻入被窝,江超修便听到床前有窸窸索索的声音,不禁心中一喜:自己入睡前紧闭门窗,寻常人如何进得来?那狐女也甚是情热,不等江超修起身相迎,已然纵体入怀和他紧紧纠缠在了一起,两个人也顾不得说话,便自在床上狎昵起来。要说狐狸精果然是不同凡响,冶荡之状层出不穷,江超修虽然老于花柳之道,也不禁飘飘然如登极乐世界。 
   一晌贪欢,不知不觉已经天色微亮。正欲小憩一会的江超修见曙光初起,便俯身想好好欣赏一番美人的娇容。可定睛细看之下,江超修不由失声惨叫起来! 
   ——身下哪里是白天所见的那个美女?只见枕上枯发如霜,一张老脸黑陋可憎,褶子打得连眼睛都几乎找不出来——竟是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妪媪。见江超修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那老妪裂着缺了两颗门牙的嘴嘿嘿笑道:“我家狐娘子嫌我好吃懒作,把我贬到隔巷独居,没想到竟能承蒙君子垂爱,所以我才不惜冒耻自献,愿以后与相公生生世世结为恩爱夫妻……” 
   想到自己居然是和如此丑怪的老妖怪狂欢了一夜,江超修恶心得几乎当场便晕了过去,怒吼一声,还没来得及拔出拳头,那狐妪已经化作一缕青烟从窗棂钻了出去。 
   遇上这样的倒霉事,江超修的气恼可想而知。本来还暗自庆幸黑夜之中无人知晓,谁知从这天起,那狐妪每到入夜便坐在墙头之上,不是软语相唤就是对着他吃吃发笑,弄得此事无人不晓。江超修无奈,只好托人在远处另找一间书斋搬了过去。 
   等车夫扛完行李,江超修刚要上车,忽然就见当初所见的美女又从隔巷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自己的老师,两人从车边走过,正好有几句对话随风飘入了他的耳中: 
   “……甥女,以后别从这边巷子走了,听说里面有不干净的东西……” 
   “……这边路近嘛,再说反正大白天的,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三生 
   
   无聊地盘缩在草堆里,把尾巴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拍了又拍,刘平础只觉烦闷欲死。 
   可是,怎么才能死呢? 
   ——既要顺其自然,又不能妨害到别人,这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弄得不好,死了比不死更糟糕。在这上面,他可是已经吃过好几次苦头了。 
   刘平础至今还记得,自己的前三生是缙绅之子,活着的时候仗着家里有钱,没少做缺德事,话说回来,当时谁会料到人死了还真得去见阎罗王呢? 
   从判官手中接过刘平础的功过薄,只不过翻了几页,阎罗王本来就青紫可怖的脸变得更加骇人,刘平础只听他指着自己一阵狂吼,也不知骂了些什么,反正就有鬼卒上来把他从某处高高的门槛一把推了出去,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软趴趴地卧在了马槽之下。 
   ——糟了!刘平础在心中惨叫一声,分明是投作了马胎。 
   身为牝马,无法开口说话,垂头丧气地在草堆上卧了一会,刘平础只觉肚子饥饿渐渐饥饿起来,也不得不含着眼泪蹭到母马身边求乳。 
   不到四五年功夫,刘平础已经长成了一匹体态修伟的高头大马,主人外出常喜欢挑选他作为座骑。这倒也罢了,偏偏这位主人是个急性子,为了让马儿跑得快一些,鞭子、马刺轮番上阵,每次都弄得刘平础身上痕血淋漓苦不堪言。为此刘平础一发狠,索性绝起食来,三天功夫就断了气。 
   本以为就此逃脱苦海,谁知到了森罗殿上却被阎罗王批责他未满罚限私自规避,眼看着阎罗王脸上的五官都拧作了一团,两个眼睛瞪得象铜铃一般,刘平础暗叫“不妙”——果然,这回下场更惨,刘平础被罚做了一条癞狗。 
   其它的苦处不提也罢,唯独这狗的天性,一看到屎尿之属便觉得香气扑鼻,只想扑过去大快朵颐,总算刘平础投胎的时候不知是出了什么纰漏,始终能记得自己前世本是人身,才能强忍着不食。其它的狗看他特立独行,都“汪汪汪”地嘲笑个没完。刘平础捱受不住,想到上世因为自尽结果被罪加一等,便另辟蹊径,寻机把主人的孙子狠狠地咬上了几口,果然马上就被一顿棍棒活活打死,遂了他的心愿。 
   按刘本础的如意算盘,这次乃命丧他人之手,想来定可从容得脱,没想到阎罗王不但罚他转世为蛇,投胎之前还加赏了他一百皮鞭,让刘平础大呼倒霉——难道自己要把六道之中畜类都做一遍不成? 
   蛇生苦短,转眼之间刘平础已经是一条年老的蛇了,每日卧在向阳的草堆里苦渡光阴。这一天正在发懒,忽然听到草堆边车马之声辚峋,刘平础心中一动,直直窜了出去,眨眼间被车轮压为两截。 
   谢天谢地,这一次阎罗王大概认为惩罚得他够了,终于开恩让他重投人胎,带着几世的记忆刘平础投生在了一个穷秀才家。这一世正巧也是姓刘,父亲给他起名承祖。刘承祖生而能言,文章过目不忘——本来嘛,那原是他三世之前都学过的东西,十多岁上,刘承祖便轻而易举的考中了秀才,后来官至翰林。 
   ——人生在世千万不能作恶,三生的畜牲可真不是好当的,刘承祖并不讳言其事,常常对自己的子孙这样教导。 

良马 
   
   “好马!好马!”绕着飒露来来回回地走了几圈,刘司徒只觉越看越爱,虽然对于相马一道完全是门外汉,不过眼前的这匹马任谁来看也会觉得动心——不但长得身高蹄阔,而且顾盼之间神采昂扬,一身红白相间的毛色如同霞雪般漫天飞动——虽然并非是传说中真正的“昭陵六骏”,但也确实当得起“飒露”之名。 
   “就是它罢!”虽然马主开出了五百金的重价,但刘司徒还是毫不犹豫地取出了银票。 
   这匹马确实也没有辜负刘司徒的厚爱,不仅奔跑起来稳健异常,性子也特别的温良驯服,直喜得刘司徒把它当成了珍宝一样,特地为它打造了一副嵌宝镶金的马鞍子,更衬得飒露威风凛凛神骏非凡。 
   可是这一天却出了乱子——一人一马好好地走在官道上,忽然就听飒露一声嘶鸣,扭转头向斜刺里飞奔起来,任凭刘司徒如何拼命勒紧缰绳也无济于事。偏偏他因为爱惜此马,特地摘去了靴跟上的马刺,此时再无驾驭之策。见飒露象疯了一般狂奔不止,刘司徒只能紧紧拉住缰绳不敢有丝毫放松,心中暗叫“我命休矣”! 
   也不知过了多久,飒露总算停足伫立,马背上的刘司徒此时已吓得面无人色,战战兢兢地睁开眼,只见前方远远立了一匹白马正在啃食青草,而飒露则在地上轻轻刨着前蹄低声哀鸣。 
   “该死的东西!”好容易爬下马背的刘司徒只觉手足酸软,老半天才算缓过了这口气。高高举起手中的皮鞭,刘司徒却犹疑起来——要惩戒呢实在不舍得,就此饶过吧方才又确实吓得自己不轻——只见飒露睫毛一颤,眼睛里居然流露出哀伤的神情来,看得刘司徒心中一软:“算了,你知道错就好了,下次可别这样啦!” 
   但是这样的情形却又接连出现了几次,后来刘司徒渐渐发现,附近只要逢有白马出现,飒露便会象疯了一样追上前去。说它是发情吧又不象,每次总是离着十几步远便眼泪汪汪地裹足不前,弄得刘司徒晕头转向不明所以然。 
   再在市场上遇到那个马主的时候,刘司徒便埋怨着提起了飒露的这个怪毛病:“我现在简直都不敢骑它出门,生怕它见了白马又发疯,怎么回事呀?” 
   “啊——喔——”马主起初也是满脸惊疑,后来象是想起了什么,揉搓着飒露长长的鬃毛,本来粗犷剽悍的脸上居然显现出一丝温柔来:“大人有所不知,因为是名种,飒露还没断奶便被抱到了我这里驯养,而它的母亲,正是一匹白马啊!” 

灵迹 
   
   寂静的深夜,忽然间从西南角上升起灿烂的烟花来,绚丽的火光散射在半空中,将四下里映照得一片光明,不仅是邻近的居民,连十多里外的人们也看得清清楚楚。 
   “快看,那是什么呀?”时逢盛夏,不少居民还在屋外纳凉,半睡半梦之间,忽然见到如此耀眼的美丽景象,不由都议论起来——非年非节,哪来的烟火呀?有好事之徒便一路追察着赶了过来。 
   异象的源头很容易就确定了,偌大的空地上,只有一幢建筑物——景南寺,本来已经废弃了很久,不过听说最近有个行脚僧人带着两个徒弟住了进去,难道是这几个和尚夏夜无事,燃放烟花作为消遣?见两扇破旧的庙门紧闭着,村人们围上去敲打了老半天,才有一名睡眼惺松的小僧出来应门。 
   ——什么?烟火? 
   ——不知道。 
   ——没看见。 
   对于众人七嘴八舌的询问,那僧人满脸懵懂之状,显然与此事并无相干,弄得人们都老大疑团,若非当时看见这奇景的人甚多,简直都要当作是自己梦魇了。 
   怪事还在后头,从这天起,伴随着冲天的火光,人们还常常可以看见有一条黑影在景南寺附近出没。有眼尖的人发现那黑影居然跣足高髻,身着五彩佛衣,仿佛和庙中的菩萨罗汉一般无二。 
   ——老天爷,莫不是菩萨显灵了? 
   无论人们作出何种猜测,师徒三人均把头摇得象拔浪鼓一样:“阿弥佗佛,佛在西天,何必到此处来求!” 
   愈是这样,人们愈是觉得其中必有蹊跷,纷纷拥到庙中来探寻究竟。见那几个和尚每日里只知静坐念经,既不外出游方化斋,也不象其它庙里的和尚那样,一见有人进来就捧着功德薄颠颠地追在身后要求布施,倒是不由佩服起他们的精诚来了。加上那些有目共睹的“灵迹”,一传十十传百,这座原本破败的小庙香火渐渐旺盛了起来,成了远近近闻名的“神庙”,吸引了不少善男信女们从老远赶来,捐财捐物,唯恐落于人后。 
   说也怪,那几个和尚虽然日进斗金,却并不见他们修缮庙宇,或是重塑佛像金身。从外观来看,景南寺依然是一座破破烂烂的旧庙。不过这反倒给关于这里的种种传说又增添上了几分神秘色彩,更加吸引得人们趋之若骛,唯恐奉献不虔。众口交传,都说此处的菩萨有求必应,最是灵验。 
   不过神通广大的佛祖却没能救得了这几个和尚的命,也许是看他们每日里香火盛足又毫无花销,由此推断出和尚们必定积蓄丰厚,一群强盗趁着某个月黑风高之夜摸入了庙门,掠走所有的财物后,乱刀将三个僧人砍死在了庙堂之上。 
   官府勘察的时候,虽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却有了意外的发现——在室内的隐秘之处,寻捡出了了大量的松脂烟花,还有类同佛像身上穿的五彩袈裟——分明以前那些显灵的神迹,竟然都是这些僧侣有意为之。 
   “真是奸诈!”围在庙外看热闹的老百姓恍然大悟,纷纷骂了起来:“这种人,死了也活该!” 
   ——能想出这种点子来骗信男信女的钱财,倒也真可以算得上是智计无双了,不过有这样的好脑筋又有什么用呢?反而因财诲盗,白白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冤魂 
   
  砰!砰!砰!砰! 
  连着在青砖上用力磕了几个响头,一条黑影腾空而起,消失在屋脊之上。剩下呆若木鸡的唐知县和随侍的书僮砚心,两个人身子僵硬地杵在那里,如同泥塑木雕一般动弹不得。 
  “老……老爷……这……这是不是……就是……鬼……鬼啊……”良久,还是砚心先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问道。 
  “是……是……快,快请曹师爷过来……快……快……”深吸了一口气,唐知县勉强按捺住狂跳不已的心,下着命令。 
  很快,睡眼惺松的曹师爷就被请了过来。看到唐知县铁青的脸色,曹师爷意识到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再听唐知县把前后经过一说,曹师爷不由也吓了一跳。 
  事关几天前捕获的杀人重犯张青松,因为人证物证俱全,所以此刻正将他收押在死囚牢里等待刑部的批文。谁知今晚唐知县料理完公事正要进内房休息,忽然就听窗外有人大声哭泣。唐知县推窗观看,只见一条黑影跪在当院叩首无数,声称自己就是那个被杀的死者,又说杀他的人并非张青松,而是同郡的吴某,因怕官府误判,才趁深夜到此表白申诉,希望知县大人能够缉拿真凶,让自己在地下死得安心瞑目。 
  “看起来张青松是冤枉的了,应该速速捉拿吴某才对!”唐知县说完经过,下了这样的结论。 
  可是将吴某拘捕到案后,不管如何拷问,他却始终不肯承认这杀人重罪,不但如此,吴某还能举出确切的人证与物证,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曹师爷犯了难,要按证据来看,这杀人凶手定为张青松无疑,可照当夜那冤鬼所述,则又明明该是吴某。无奈曹师爷只好捧着卷宗来见知县大人。将实据、干证、口供全数比述了一遍,唐知县也犹疑起来——那天晚上枉死的冤魂明明白白地指认了凶手是吴某,这可真是咄咄怪事!难道是自己眼花耳背搞错了? 
  “砚心,你那天也在,你说说经过情形!”唐知县扭头叫出了身后侍立的书僮砚心。 
  “是啊,那个鬼满身是血,直喊杀人凶手是吴某,喊完就跳上屋顶不见了……我听得很清楚,凶手就是吴某人没错……”砚心的话显然是有力佐证,听得唐知县连连点头。 
  “是了!”曹师爷一下子听出其中端倪:“如果是鬼,应该奄然隐灭,哪里还用得着翻墙上瓦?看来其中一定有诈!” 
  果然,让衙役扶着梯子上屋顶一看,在瓦片上确有两行隐约可见的足迹,一直到后院墙畔才消失。 
  “看来一定是张家为了救儿子,买通身手高明的武林中人做的。”老于世故的曹师爷很快就作出了判断。省悟到上了当的唐知县从善如流,立刻将吴某无罪释放,另外加派人手严密看守张青松,直至刑部批文下达将他斩首为止。 
  大概是知道了奸计败露,一直到张青松伏法,再也没有出现过鬼魂喊冤的事情来。 


治鬼 
   
   
  一脚踹开房门,将包袱扔在满是灰尘的床板上,曹司清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一边扭头对随侍的小僮道:“你去吧,这里不用你服侍!” 
  早已吓得面色惨白的小僮如蒙大赦,一声“谢”字甫出口,人已经远在数十米开外,惹得曹司清又好笑又好气——若非亲眼所见,一定绝难相信,光凭人的两条腿居然能有如此神奇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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