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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骨-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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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查过狼穴后,警方的意见分为了两派!一派坚持认为是狼所为,而另一派则认为应该仔细调查那对夫妇,极有可能是他们杀害了自己的女儿后又“嫁祸”给狼。

而当时,两派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大周那里,而大周却只对他们说了一句话。

“对不起,就现有的证据看,我不能提供任何的判断。”

当时,所有的警察都对大周十分失望,因为无论大周同意他们哪一方的判断,这个案件的调查都将向那个方向发展,而结案的可能性也就会变大。而大周却没有那样说,因为他觉得作为一个法医,除非有十足的把握,否则绝不轻易做出自己的判断。

警方后来经过了多方的调查,因为也确实没有查到那对夫妇杀害孩子的动机,也没有找到孩子的尸体,最后案件以人口失踪而结案,把这起事件算做了一起意外事件处理。

嫌疑人因为没有确实的证据而摆脱了公诉,却没有洗清嫌疑。这起事件,到现在为止,都是大周心中的一个结,他在未来的几年中,一直在研究各类动物的牙齿,并且尽可能的却接近那些啮齿类的猛兽,写了大量的研究论文,作为自己的知识储备,希望终有一日可以找出真相。

我和大周有个共同的朋友,我叫他樊师傅,他矮矮的个子,四十多岁的样子,头发有点谢顶,鼻梁上架着早已过时的金丝眼镜,一副少女们常叫的那种“大叔”的模样,不过人是蛮和蔼可亲的。

他不仅对大周总是和颜悦色的,对我这个总是莫名其妙的“闯入”研究所的外人也从不避讳,愿意把他的知识传授给我。

樊师傅的职业是一个心理学专家,我最早接触他的时候,总在心里暗骂他是个神棍!伪科学的宣扬者!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常常只是看了看大周的尸检报告,有时甚至就看了几眼解剖台上的尸体,就开始“大放厥词”,把凶手的特征和体貌统统描绘了出来。

能在这两者之间如此简单的建立联系,是我那时候很难相信的事实。

但是,经历了一系列的验证后,却证明了我的无知。因为樊师傅的神奇判断让我无法再怀疑他的能力,他就像是拥有超自然的推理能力一样,对尸体的认知有一种非常令人炫目的感应。

2007年9月30日,在我市的中心公园内,一群晨练的老人正在舞动他们手中的太极剑,而他们都能看见一个女人背靠在离他们不远的大树边。起初,老人们都以为那是一个同他们一样的晨练者,只是想在大树的旁边歇一会。

而当老人们停止了练习,准备停下来歇一会的时候,林中突然传出了尖叫声,有个公园的女园丁看着坐靠在大树旁的女人大喊大叫起来。

老人们这才一起凑过来看,原来靠在大树上的是一具尸体。

第十三章 性行为变态者

那是一场不折不扣的谋杀,尸体为女性,身上中了三十七刀,致命伤是颈部的动脉,她的下身的裤子褶皱着,似乎是被别人脱下来过。这样残酷的杀害,立即让围观者们人心惶惶起来。

警方立即开始排查嫌疑人,发现死者是个四十二岁的寡居妇人,丈夫早些年去世了,没有孩子,也没有任何的亲人!她靠给一家咖啡店打工过活。

大周和我立即赶到了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查,但是令人郁闷的是,在案犯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除了受害人的血迹外,没有第三者留下的任何东西,别说是凶器,甚至连一根毛发都没有。在外围的勘查中,也没有目击者看到凶手的模样。

大周回到解剖室,对尸体进行了认真的解剖,发现死者在死前受到过性侵犯,行凶的利刃是一把酷似日本武士刀之类单刃匕首,死亡时间大概是前一天夜里十二点多左右,死者生前做过绝育手术,并且曾经做过流产。仅此而已,再无其他发现。就连大周如此谨慎细致的法医,却也没能再从尸体身上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此时,如何能在这具尸体和凶手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来,是众多警员挠头的问题,他们看着大周,但大周还是那种表情,不作出任何他工作范围之外的判断。

这时候,警方只好请出了研究所的“镇所之宝”樊师傅。实事求是的说,他那天只是看了几眼尸体,又仔细读了两遍大周所做的报告就开始了自己的叙述。

“凶手应该是男性,个头很高大,长期从事体力劳动,受教育水平不高,他应该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父母早逝,现在应该是和姐姐住在一起。他常常有着不正常的性需求,脑子里总是想着强暴之类的事情,此人没有私家汽车,也不会做公共汽车,出行只骑单车。”

这一段凶手的体貌和心理刻画就像是对案件一头雾水的警员们扔出了一根救命稻草。

警方按照此心理刻画对被害人周围的人进行了排查,结果真的发现了一个跟此描述十分吻合的对象,他在一家工厂做劳务工,个头一米八五,初中学历,三十五岁,有四个姐姐,现在跟寡居的二姐和外甥住在一起。平时他都是骑自行车上下班,没有驾照。

经过细致的调查,警方很快确认了这个人就是凶手!在对他的讯问中,他也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凶手一直有一种恋母情结,又常年跟姐姐们生活在一起,受到了诸多的照顾,所以在心中产生了巨大的性追求的扭曲,成为了一个性变态杀人狂。

而死者工作的咖啡店就在他工厂的附近,他早已盯上了这个比自己年长的女人,在几次跟踪后发现,被害人常常会穿越中心公园回家,那样她的路程更近一些。

案发当日,凶手在死者下夜班的时候,尾随其后,在公园里对其实施了强奸,并且将其杀害。凶手虽然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却非常冷静,行凶时,他使用了避孕套,而在杀害死者后,他还对周围的环境做了简单的处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幸运,这些处理让大周在现场毫无所获。

一切都和樊师傅所描述的十分接近,但大周好像并不十分惊奇樊师傅的判断,可我却难掩心中的疑惑,而向樊师傅发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樊师傅眯着眼笑着说:“这门学问并没有你想象到的那么神奇,它更多就像是背公式,其实就是一种简单的归纳总结。”

大周此时把话茬接了过来,“简单的说,就像是数学里的映射,一个数字对应了另一个数字。一般情况下,某一特定的罪犯,在行凶时都会基于某种犯罪心理,而樊老师就是在这些常见的案发现场或者尸体上找到这种心理线索的共同点,加以归纳总结,经过长年的积累后,就练就了这样一种本事。”

我听后大笑道:“如果你们两个人双剑合璧,那凶手就将无所遁形了!”

此时,樊师傅摇了摇头,并拍了拍我的肩膀,“这种凶手的心理画像分析,确实对刑事侦查有帮助,但是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准确,难谈万无一失,这世间唯一可以信赖的是大周的尸检报告!”

大周此时站在了我俩的身边,摆了摆手说道:“樊老师,可不要这么说!面对冷冰冰的尸体,我这里总有些无奈,而你是化腐朽为神奇的那个人啊!”

“二位能不能不互相吹捧啊!”我对他们两个人说道。

我们三人相视大笑了起来。

“我有个请求!”笑后我突然有了灵感“什么?”两个人同时发问。

“我想把你们的故事写成书!可以吗?”当时我确实有点兴奋。

樊师傅和大周同时喊道:“要客观!”

本书主要是记录大周和尸骨之间的故事,如果有机会,我应该还会写一本关于樊师傅的故事,那些故事像是神话传说一样离奇,但是却如我们触摸到的物体一样真实。

2007年的10月8日,对我这个“无业游民”来说,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天。但是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因为刚刚经过国庆长假的缘故,这一天起床无比痛苦。

我知道大周是个从来不睡懒觉的人,所以我一大早就走进了他的研究室,这一次我又发现他正在做一件很怪异的事情。

大周正左手拿着一颗骷髅头,右手正在从旁边的一个盆里,捞起酷似“橡皮泥”的东西,往这个头骨上抹着,抹两下还要脱下手套,用卡尺测量一些数据,记录下来。

“你在干什么?”我有意放低了声音。

大周似乎已经听出了我的脚步声,脸没有朝后看,“正在做颅骨复原!”

“颅骨复原?”

大周点了点头,“就是能让我们了解这个人的长相。”说着,大周摆弄了一下手中的头骨。

“这个工作蛮有意思的!”

“作家,可不要眼高手低啊!这可是个蛮复杂的工作。”

“看你忙乎的样子,就知道了!你手中的头骨是真品还是赝品。”

“当然是仿制的,用石膏一比一仿制的。原先的那具尸骨是在一座山中被发现的,是一个被泥石流埋了的人,现在我想通过颅骨复原的方式,得知这个人的长相。”

“只要往这个头骨上涂抹这种泥巴,当成是脸上的肉,最后看长的像谁?就可以了,对吧?”

“大致原理是那样的!不过可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要根据死者的生前生活的地区,人群的体貌特征,年龄,性别等因素,计估算出死者面部眼眶、鼻骨、耳朵等基本特征的软组织和皮肉的高度,才能往这上面贴这种软橡胶泥的。而这种头部的软组织测量点有42个之多,都需要十分精确地数字才行。”大周说着拿出卡尺,小心翼翼的测量着自己所贴上的橡胶泥的高度。

“没看出来你还是个艺术家!”

“不是艺术家,艺术家是必须具有创造性的,我最多是一个还不算熟练地工匠而已。做颅骨复原这样工作的人必须具备法医人类学的知识和熟练的雕塑技巧,而我只是个初学者,对于这项技术的掌握还不熟练。”

“你这是在练习?”

“对呀!我手里的这个头骨的真实身份早就被我的同行找到了,就是通过这种颅骨复原术。你稍等啊,等我做完,咱们和死者的照片比对一下,看看像不像!”

大周花了半天多的时间,才满意自己的作品,而我只能无聊的在他的研究室里翻弄着照片。

“好了,颜色也已经上完了,你看看怎么样?”大周摆弄着手中的人头像,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人的头骨已经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并且大周给他配上了一个短平头样子的假发。

看的很清楚,大周复原的颅骨头像是一个四十多岁模样的中年,脸部略显清瘦,颧骨突出,眼睛是典型的三角眼,眉毛很重,嘴唇很厚,是个典型的饱经沧桑的农民形象。

“到底像不像?”我有点着急。

“我没有看过照片啊,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制作过程,我特意让朋友把照片发在了我的邮箱里,还没有打开!”

“那还不快打开看看!”我催促道。

当我们打开邮件附件中的那副死者照片的时候,我一下子惊呆了,“简直太像了!”

除了个别细节外(比如死者左边的腮边有颗黑痣),拿二者作对比,完全可以辨认出这是同一个人。

“你可以算是一个高级工匠了!”我在旁打趣道。

“作家!知道我为什么要学习这个吗?”

“这是你的工作啊!”

“这个工作本来是要求另外的一些法医要去完成的,不需要非给我去完成的!”

“那是为什么?”

“因为我很快就要被派到一个新发现的墓葬去做尸骨鉴定工作了!我可能会去还原那里的头骨!”

“啊?很刺激的工作啊!你能不能?也带我去!反正我也没事!”

大周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车票塞在我的手里,“后天下午两点半的火车,目的地,合肥!”

2007年10月10日,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日子,天空阴蒙蒙的,却没有给我带来太多的阴霾。

说实话,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离开故乡到外地去旅行了,主要是我没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去享受本应美好的生活,还有就是我觉得和一大帮人挤在一个景点上看东西是件很俗气的事,更重要的是我不想大把金钱浪费在铁路线上。

不过这次大周负责报销我的路费,让我可以免费的享受了一次长假后的惬意旅行,而且目的地与古墓有关,这让我很兴奋。

大周这次很奇怪,并没有告诉我要去哪里,到底要去哪座古墓的现场,当然我知道大周的作为与不作为总有他的道理,我已经习惯了不闻不问的态度。

去合肥的火车呼啸而行,我还以为大周会在车上给我讲更多他验尸的故事,谁知道这家伙上了车就躺在卧铺上蒙头大睡,连饭都不吃。也许这才符合他的个性,在车厢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他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也不想成为很多人的焦点。

我是中铺,听着大周在上铺打着呼噜,也只好躺在铺上,却睡不着。

我此时似乎才有时间回忆一下过去的一年多里发生的故事,大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了这个奇怪的问题。

他有个性,却并不是故意的特立独行,他能传递给我的是他的知识和惊人的能力,但这些却让我和他周围的人都佩服得五体投地,丝毫没有让人感到嫉妒或厌恶,这是难能可贵的素质。

当下,有很多人喜欢在人前卖弄,摆弄自己的学问,甚至把自己包装成某个领域的学者,比如某些讲坛节目上的明星学者们,那样的聚光灯下的讲演肯定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财富和名声。

但我认为真正的学者应该具有那种隐性的光辉,让人有一种看不透,摸不着的气质才是,显然大周就具有这样的令人着迷的气质。

床下是几个爱大声说话的东北人,睡不着就自然要听他们发出的噪音。听他们谈话,也是去合肥的,好像是几个人合伙干买卖。不时的听到他们拉开易拉罐的声音,似乎几个人在为未来的大买卖庆祝。

其实,作为作家,我是挺爱听一些人说话的,哪怕是那些粗俗无比的谈话,但最近可能是接触到的人太过于专业,所以听着东北人的谈话,越来越无趣,就有点困了,我当时迷迷糊糊的,想着这一年多来的经历,真的是很不可思议,好像还做了一个梦。

一夜睡得迷迷糊糊,是换票的列车员将我摇醒的,我急忙坐了起来。刚想要叫醒上铺的大周,才发现他早就在床下了。

刚刚洗漱过后,广播中就传来了合肥站到站的提示,我脑子还有点迟钝的状态,火车已经缓缓的停下了。

“准备出发吧!作家,我保证这次你不虚此行!”大周的精神显得很饱满,那种感觉像是一个登山者满怀豪情的像一座云雾缭绕的高山进发一样。

我也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出发了,有着强烈好奇心,对冒险充满了憧憬,这恐怕是大周带我来到这里的原因吧。

不愧是省会城市,合肥站很大,从车厢走到站外,足足用了十分多钟的时间。

我们随着大批出站的人流走出了合肥站,站在车站前的广场上,大周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您好!陆教授吗?我是大周,我们已经到合肥了,直接到大学去找您吗?”

那头似乎给了大周很明确的提示。

撂了手机,大周和我便走到街边还没招手就有一辆出租车靠了过来,他上车后把要去的地方告诉了司机。出租车开得很快,司机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捷达轿车发疯似的前行,我根本还没搞清方向,就已经到了目的地。用时只有十八分钟,我记得很清楚!

当我到达了这座合肥最高的学府的院中,在第十六教学楼的楼下停了下来时,已经九点多了。因为时间已经不早,当时我甚至连那座教学楼都没顾得上多看两眼就走了进去,就和大周走了进去,他似乎想马上见到想要见的人。

会面的地方是一间极其宽敞的研究室,面积几乎是大周研究室的三倍,里面装满了各种我叫不上名字来的物理仪器。

大周在电话里提到的陆教授是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不过他似乎保养的很好,皮肤白是他的特点,而他和大周也是老相识。

“小周,你长大了!你长大了!太好了!太好了!”陆教授显得很热情。

“陆教授好!”大周的回复很简单。

“干嘛叫陆教授,我跟你爸爸是同窗,小时候你不是一直叫我陆叔叔吗?”

“因为是工作吗!私下里再叫!”大周的回答很得体。

“这位是?”陆教授看到大周身后的我,有些迷茫!

“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一位旅行作家,有些事我必须需要个帮手去做!研究所里里又没有合适的助手,只好请他来帮忙!”大周说完,又向我开始介绍陆教授的情况,“这位陆教授是着名的考古学者。”

我并没有多说话,而是冲陆教授点了点头,因为当时我只关心我们到底要去哪座古墓?

第十四章 包公墓中的尸蜡

包公墓?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大周要来探查的墓穴竟然是包公墓!

我知道,各位读者听到这三个字恐怕会联想到我在序言中所说的那段话,那时候你们一定以为我是在为吸引眼球而故意放出那样奇怪的话来。但事实并非如此,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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