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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那条麻裤又结实又舒适,我穿着它又爬过几次学校的围墙,翻过几次房东的院子,甚至翻过了高考的窄门。上大学后我买了几条牛仔裤,这种裤子能让人懒惰。三年多我都不曾穿过那条容易弄脏的麻裤了。
我现在把它从衣柜的角落里翻出来走到镜子前,穿上后开始扣腰纽扣,但是我发觉纽扣怎么也扣不上,最后费了好大工夫才勉强扣上,绷得十分难受,走了几步后,我觉得裤筒也很紧,根本迈不开步子,等我坐下来,那纽扣啵的一下从腰间射了出去,掉在一米开外的地板上。我坐在那里,坐在那把没有靠背的椅子上不知道多久,我忽然想明白一件事。我走过去,把纽扣捡起来。捏在手上。
第二件事
这样一间大概十平米不到的小屋子,租金是每月三百,可以说是我们的“廉租房”,一个带家具出租的房间,里面有一把七倒八歪的靠背椅,一张泛着霉味的写字桌(抽屉用报纸垫着,散落着一些火车票根、四五个空荡荡的避孕套盒子、女人的头发丝)、一个上了锁的充当摆设的衣橱、一张双人床、一个缺角的床头柜、一个厚重油污的脸盆架。
那天我们上午依旧在瞎耗,我们所说的瞎耗就是在图书馆里看书。图书馆里美女云集,自然充满着性幻想,隐藏在水下的巨大冰山。大三那年我和大志为了考司法考试和研究生,开始玩命,原因是大家都在玩命,我们被卷入了群众的洪流中,像两只被某种力量抽打着的陀螺。大志后来说,在那个百无聊赖,异常痛苦的暑假,你坐在拥挤闷热的图书馆里看书,看着看着你就会莫名其妙的“阳举”。许多小说中将之称为“打小伞”“撑帐篷”,大志经常打着小伞司马昭之心的在图书馆里进进出出,隔三差五能将几个搞到手。但是这个人一点都不求“上进”,女孩不是太丑就是太黑,光图“跑量”。
我看了一会《刑法》,又补了半个小时觉,醒来都十点半了。坐在一旁的大志拿起书,使了个眼色,我们出了图书馆,开始找聊以度过这个该死的夏天的住房——小房东是个下巴上长着大黑痣痣上又长着根粗黑毛的中年男人,我那时以貌取人,对痣上长毛的人没好感。找到他时他正赢了一副牌局,手中夹着烟,虽然凶神恶煞的样子,但还是不嫌麻烦将我们带到了他家“老头子”的那能外租的最后一间房。他说这间房的客人暑假正好要搬走,帐也结了,总之这间房非我们莫属。
“住在这的他上次司法考试都过了呢。”小房东抽着大志递给他的一支烟向我们说着房子的好处,后来我租房多了,才发现大抵房东都会这一套,这视房客的情况而定,比如穷鬼,他们就说,上次住着的人前年骑单车今年开宾利。“你们想必也问过一圈了吧,这个房子就是最近才腾出来的,现在哪家还有房租出去?——都满了。”那天晚上,队长也和他的“老相好”(他的他)找了一间屋子,不过没有我们的好,我当晚去拜访坐在床上发现一只二三十公分的蜈蚣,我们的房间虽然也阴暗潮湿,但还只能发现花蛇,大志在如厕时,它正在他头顶的房梁上悠闲的吐着信子。
跟一再声称自己以前在边疆当过侦察兵的老房东谈好了价格,已经是下午五点半。——上午小房东带我们走到“老头子”的大院里时才想起来他那天跟几个“鸟友”去老远的地方游泳了,要到下午四五点的样子才能回来,“这边的房子,基本上是我老头子管。我没有钥匙开门啊。”老房东叫我们先付一百块定金,这样他好推掉前面几个看房的。“他们不爽快。”前侦察兵同志说,“年轻人要爽快,我当年在边疆当兵那会从来是说上就上,说干就干,这世上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都是鸡巴大的事儿。”
我和大志吃过晚饭,各自回学校宿舍收拾东西。等我打包好,正好在走廊上看见队长也一个盆一个水瓶的朝外面搬,他的他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辆三轮车,他们找的那个房子在我那间附近,我就搭了顺风车。本以为有车是件好事,哪成想三轮车体积过大,而通往我们租房的那个小区一路关卡都是只容一人通行的铁转门,为此我们不得不九曲八弯,在附近绕来绕去,三人轮流骑了两圈才到。
我到房里把东西简单整理了一遍,铺上了席子,忽然想到我那个“三角牌”电风扇忘了带,遂又打电话给大志,叫他晚上搬东西的时候给我捎过来。
“哦,我今晚先不搬,你弄好了先呆一晚,看看怎么样,蚊子多不多,我看那边树啊草啊挺多的,而且我们是一楼院子。总之我今晚不过去,在打牌,手气不错,明天我请客,中午买半只烤鸭,我这还剩一打啤酒。”
最后一件事
那些百无聊赖的夜晚总来的无声无息,恍然间就已经展开了那黑暗的噬人的蝠翼。从“廉租房”的小窗望出去,依旧是淅沥的世界,那盏暗黄的路灯低着头仿佛在向我那失眠的大军致敬。由于怕虫,我睡在床外侧。外面的雨还淋不进来,我让窗子敞开,凉气一阵一阵的翻过来,挟带着被打的很轻薄的鲜味。
“x城是一个小地方,不但不华丽,甚至还有着这样那样的丑陋,然而我们多少喜欢它一点,也不需要那么多,只要一点点,因为它是唯一属于我们的城市。”x城小台的主持人扯着她姿色平平的嗓子,但是就那晚,我却忽然听出了几分动人。
“喂,你不在这做点什么吗?这里没人。”h说。那晚她坐了五个小时汽车从老远的w市赶到我这里来,我们走在经常去的川北公园逛到大半夜。那一整晚她都在床上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不知所谓,说完了她就打开我的收音机。不可否认,我们曾经好过不少次,结局依旧是不了了之。我努力回忆——这么多年,每当我发现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可悲前途又是多么渺茫时我都这么做妄图从中发掘到什么,我几乎琢磨过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我想她恐怕连一点也没有爱过我的,甚至她也不爱我爱她的那种感觉。
八月末,兢兢业业陪我读了一整个暑假的大志向我“请假”,说去看她的女朋友阿美。阿美曾经请我吃过饭,她是个很踏实的姑娘。“喂,我说t,你要帮我看好他,别让他在外面找别的姑娘胡搞。”——这项秘密任务我一直未曾告诉大志,我觉得也并没有必要当真,作为大志的长线,阿美比我更加了解他。大志这个人就算是在身体上背叛她无数次,也始终在心里知道最该珍贵的是谁。这是我对我最好的一位朋友的一点看法,他有那种本事;所以每逢阿美像草木皆兵的党卫队那样问我,t,大志偷吃了吧?我总说,不,在看书,在打篮球,在组织活动(他干了四年生活委员,常组织大扫除)。司法考试前一周,他还在彻夜和人打麻将。我杠、我碰、我和了的竟然还考出了我们授课老师也没考出来的律师资格证——队长和他的他也是这类人,他们似乎永远不会迷失方向,他们永远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并且把要做的事做好,比如考到名校读硕士,出来当教师,厮守,老掉。
送走h后,我给自己放了几天假,期间把我的“三角牌”电风扇送去维修,原因是马达可能烧焦了,第二年夏天我将它带进了我那时租住的“含巢旅馆”的长包房——我就不得不用起了大志的几乎吹不出什么像样的风的小电扇,晚上,除了一遍遍看《2046》好让自己顺利的睡着之外,我又找到了一个折腾自己的好方法。我来到学校空无一人的篮球场,着了魔似的练习五十次往返跑,接着跳绳一千次,然后是双杆、单杠、最后是倒挂仰卧起坐,如你所知,到了最后一项我早就精疲力竭,所以往往维持着倒挂的姿势,让血流到大脑,好像这么做能让自己想通或者看开些什么。
晚上十一点后的校园是这样的安静,安静得让人耳鸣。当我结束锻炼,拾起扔在地上的衣服和凉茶时,忽然听到不远处的大道上传来女孩的歌声。我听出是一首民歌,却不知道她在唱什么词。但是唱什么好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黑暗中的歌声,那种你恐怕一生想听都再也听不到的天籁之音,澄澈、空灵、浑然天成,大概她不知道在这样的时刻,在放了暑假的人鸟兽俱已散尽的黑森林,还有一个人像蘑菇一样聆听着,所以又唱的那样率性,带着最本真的美。那如丝如绸的割喉仿佛带着某种光辉,刹那穿透厚重压抑的夏日黑夜,是我那乏善可陈的生命中所发生的奇迹,让我再一次相信,虽然自己资质平平,而且现实残酷无疑,不如意十之有八,但这一切又有什么大不了?如同老房东说的那样。只要你想,总有什么东西能给予你安慰,并带来希望,力量和勇气,我想我还要继续过下去的,而且一定会过得比以前好很多。秋天就快来了,我将闻到我最喜欢的桂花的清香。我的汗也干得差不多,我穿上了上衣,慢慢穿过黑树环绕的篮球场。这就是我想说的最后一件事。
2012年4月 至 2013年9月4日星期三
感谢蓝痕(姑娘?)为我画的插图,用心读过的人都会画出这么好的图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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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与小明
t…xt…小…说…天。堂
一、
小花是个胖姑娘,认识小明那年,她15岁,他16岁。
学校的人都喊她“校花”,这是嘲笑,谁都听得出来。小花依然笑脸迎人并不在意,直到有天,一群调皮的男生把她的学生证偷了去,贴在年级的公告栏上,上面赫然写着“校花”“笑话”的字眼。小花抹抹眼泪,慢慢走过人群,只听得那些人从背后发出一声哄笑。那时,小明也在人群里,他也笑着,但并不是那么得觉得好笑。他看着这个胖妞儿的背影,觉得她像个被人推来推去的不倒翁。
小花回家照照镜子,单眼皮,圆下巴,即使像别人一样留着长发,也遮不住偶尔冒出几颗痘痘的脸庞。小花继续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像个陌生人般尽量给出客观的评价,的确不是美女。突然间,她开始有些怨父母,为什么要取个这么土的名字,不像别的女孩“萱萱”“婷婷”之类的多像个标致可人儿的名字。
小花想改变自己的外貌,却苦于囊中羞涩不知该怎么办,而漂亮女孩儿大多是富家女,自己常听闻父母教育,好女孩儿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虽然小花很努力,但成绩也就只是个中等。每次月考的排座都是按照上次考试的成绩,小花总是游离在中间批次,坐在哪个教室并不重要。但这件事,却成了班里的一大竞猜活动。谁“有幸”跟小花分到一个考场,谁就中了大奖,要请大家吃零食。
这次中奖的是小明,小明讪讪地笑,“好,你们等着,我就去买。”众人兴奋得把零食列在一张纸上,准备坑小明一笔。小明是个认命的人,大家说怎样就怎样,也从不反驳。好好先生的脾气,让他长年被人当作“冤大头”。家里条件殷实,小明从不会为钱发愁,只是他在想,要不要给这个胖妞儿叫什么花的也带点儿吃的。
因此,小花在考试之前突然在抽屉里摸到了一瓶奶茶。四周望去,小明正看着她。“给你的。”小明用唇语对她说。小花忽然觉得心口一紧,赶紧把奶茶塞进书包,故作镇静地拿出文具,把书包放好。小花想说一句“谢谢”,再看过去发现小明已经端坐好,等待发卷。小明坐在小花左斜前,中间隔着两个组,从这个角度看,小花只能瞥见小明乱糟糟的头发和泛黄的白t恤,还有他不停在转笔的纤长手指。
这瓶奶茶小花不舍得喝,一直放在书包里,回家后她才拿出来。对着瓶身,小花看了许久,从生产日期到批号再到成分,每一个字都看进心底。小花忽然站起来,翻出出自己的存钱罐,把钱胡乱一攒,起身出门。
现在已是初秋时分,路上的小姑娘们还穿着短袖短裙,露出白嫩的胳膊和腿,马尾辫被风扰乱,但却很像画上的小人儿。因为胖,小花长年穿着直筒裤,还未发育就已经没有了腰身,这种苦闷,小花近两年感受愈加深刻。小花跟着一群嬉闹的小姑娘,走进一家精品店。这个地方,除了买文具,小花很少光顾。
抹脸的?面膜?可以治痘痘的。小花小声地向店员打听着,然后她被领到一处柜台前。里面有各种管状物体,像牙膏的样子,但是要精致小巧许多。小花分不清这些小东西究竟有什么用,店员说着,小花就听着,如果有本子在身边,小花几乎都要开始做笔记了。小花也问不出什么问题,就挑了个她觉着最好看的开始结账。
拿着装着那小玩意儿的袋子,小花舒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做了件了不起的事情。转身准备走的时候,只见小明站在一排卡带前,正对着自己笑。小明的眼神晃了一下,小花下意识地收拢放在身前的袋子。小明眼神突然盯在了那个印着护肤品标示的袋子上,小花几乎都要叫了出来,但却突然噎住说不出话。
两秒钟间,小花脑中跑马灯似的闪过许多可能性,那群人的嘲笑声排山倒海砸过来,小花当机立断,撒腿就跑。她脑中一片混沌,小明诡异的笑容让她心里像插进一排针,几乎阻断了她的血脉。突然一个踉跄,小花被一块石头绊倒,摔倒在地,膝盖一阵巨疼。小花心里突然涌出一股委屈,哽咽起来。眼泪顺着脸庞流下,滴在购物袋上,小花止不住一直哭,边哭边懊恼,他站在那里多久了?这一切都被他看到了?很丢人!很丢人吗?
二、
流言不胫而走,人人都在传“校花最爱臭美”,来往的人总要指指点点一番,或是掩面嗤笑。小花每每挪着步子艰难从人群中走过的时候,总想象着自己走在猪圈或是鸡舍,那种恶臭味直逼心底。小明再没有和小花说过一句话,每次碰巧遇见的时候,小明会刻意避开小花的眼神。两人擦肩而过,不说话,却心照不宣。
小花买回的那个小药管从没有开启过,放在书柜最顶端。因为连带关系,小花再也不喝那个牌子的奶茶。小花和小明就这样互为隐形人,直到高考结束后的第六天。
小花漫无目的走在学校操场上,空荡荡的校园没了平日那些恼人的嘘声,显得有些凄清。高三教室里都成了垃圾场,丢弃的稿纸,没来得及带走的参考书,洒满一地。一个没了气的篮球躺在后门处,小花走过去踢了一脚,球没滚多远就停住。
小明捡起球,才发现小花站在门前。小花正要走,小明叫住她。
“我请你吃东西吧,有话对你说。”
小花心中一直认定,到处散布流言的人就是小明,却不知,那天还有别人看到了小花。那人询问了店员,第二天把事情添油加醋地散播了出去。小明解释完,小花发觉自己有些恍惚。“其实我觉得那也没什么,买东西一点都不丢人。”
小明的话,听起来很合理,换做别人,小花肯定要再三怀疑,可是这次,小花选择相信他。已经毕业了,就要和过去说再见,这些事情注定要留在这里。夕阳照射在校园里,远处的湖面被染成绯红,连小花脸上也被扫上了一圈红晕。
小明和小花终究去了两个不同的城市,认识了不同的人。即使在网络如此发达的现在,小花不用任何社交网络。小花一直害怕透露自己的近况,不愿有人提及那些被围观的岁月。小花感激小明,去旅游的时候会给他寄明信片。甚至,会给他写信。可是天知道,现在几乎没有人会亲笔写书信。起初,小花会收到回信,但久而久之,回信内容愈发简单,最后杳无音讯。小花偶尔也会发发短信,打个电话。但电话里的对话总是平淡无奇,草草几句就不得不以各种理由挂断。小花仍感到欣喜,这是她第一个朋友。
三、
小花瘦了,但还算是个胖妞,但也至少摆脱了过去被人拿来开涮的命运。这几年,小花经历了情窦初开,也经历了惨淡收场。小花从没有抱怨什么,镜中那个平凡的面庞,注定没有众星捧月,只要不被人嘲弄,便是最大的恩典。大学结束后,小花如愿进了帝都一家教育机构,有了稳定的工作。
小花和小明再次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