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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杂文集_全集-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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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林想把那个男的支开,便说赶时间,要加油。男人一动不动,扭扭捏捏地说雨大,要不你自己加,他可以不收钱。赵林正准备发火,不想晓丹忽然跑出柜台,冲到了门外。赵林看清了男人藏在晓丹身后的手,手里正攥着一把刺刀。二人对视了约十分之一柱香的时间,然后赵林果断把手伸到了腰间。那男人也不含糊,马上就刺了上来。赵林虽久疏沙场,但毕竟是部队出身,身手还是在的。他一下子就抓住了男人的手腕,使劲一拽,将男人生生拽出柜台。男人的刀掉在地上,他翻了个身赤手空拳地扑了上来。但他瘦骨嶙峋的身板,哪会是赵林的对手。几番纠缠,赵林抓住空档,一脚将他踹开。男人滚到刀子旁边,拾起刀子还想扑上来。但赵林此时已经拔出手枪,枪声响起,男人倒在货架上,一命呜呼了。三分钟后,赵林已为明天的报纸头条拟好标题,就叫:凶案告破,赵林队长单枪匹马勇斗凶犯。赵林之所以认定眼前的男人就是失踪案或凶杀案的制造者,根据是那只昆仑牌的限量版手表。那手表本是赵林的,半年前,他的妻子将其送给了自己的弟弟,也就是他失踪的小舅子。



   此刻,赵林本应该打个电话,招来局里的人。不过,他觉得这个美妙的夜晚才刚刚开始。眼下,晓丹就跪在自己的跟前,她头发有些蓬乱,衣冠有些不整。透过单薄的衣服,他看到了她白皙的肌肤。他不由自主就把手伸了出去,他有些紧张,呼吸比方才打斗时还要粗犷。他的手顺着她的背往下滑动,越过极富弹性的屁股,慢慢地朝最隐蔽的地方探去。他闭上眼睛,在黑暗中享受着无与伦比的刺激,他身上的血液如江水滔滔,如万马奔腾。晓丹的身体有了反应,她在微微地颤抖着。赵林觉得有必要说几句话,调节一下这令人窒息的气氛。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晓丹忽然疯了似的拎起一个酒瓶,砸向了他的脑袋,赵林瞬间就失去了意识。



   再一次睁开眼睛,时间已是白天。一束昏黄的阳光从户外照射进来,空气里尘土飞扬。赵林的手脚被捆绑着,整个人被吊在半空。他的脑袋血迹斑斑,数只苍蝇嘤嘤嗡嗡地围着他打转。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张熟悉的脸。赵林认出了那张脸,那人就是他苦苦寻找的小舅子!但倘若真要这么说,又是极不严谨的。因为那人自颈部以下只是一副红得发黑的骨头,他的肉、他的肌肤、他的五脏六腑均已被剔除。赵林惶然四顾,在他的左右两侧分别挂着另外四副类似的尸骨。一阵霍霍的磨刀声从他的身后传来,半个小时后,他赵林就将成为第六副。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夜






我喜欢巧克力的苦味

。txt小。说天堂

关上门后小程揉了揉双颊,努力压抑住的狂喜导致面部肌肉几乎痉挛。



 



“没想到我也有今天!!”,回想起刚刚在屌丝邻居目瞪口呆的注目下自己从容不迫,颇有风度的将小山似的巧克力一盒盒搬进屋里的身姿,小程不禁发出一阵狂笑。



 



打娘胎里就没异性缘的小程几乎忘记了2月14日除了世界癫痫日之外的另一个含义,在电车上一对对甜蜜情侣的提示下才想起了这个悲伤的节日。闷闷不乐的小程刚回到宿舍,正巧碰到了自己暗自里所不耻的的李二狗,令他惊讶的是这个在自己内心等价于屌丝二字的屌丝面前居然堆着小山一样的巧克力盒。但随即小程注意到了李二狗大睁着双眼,僵硬的双手维持着奇怪姿势,鼻涕混合着口中的分泌物顺着张开的大嘴流下。简直像是没旅过什么游的穷屌丝好不容易出去玩一次刚巧还碰上了杀人事件在听到侦探宣言“凶手就在我们之中”时所露出的表情。



 



小程的嘴角露出暗笑,从这个状况推断肯定是二狗下班回到家发现了自己门前的巧克力山,受到了过大的打击导致大脑当机。而证据便是小程瞥见盒子上用可爱的美术字体所写的“love~~ 程 ♥”字样。



 



“哎呀,真是抱歉,这些东西打扰到您了吧?我这就拿走”,小程切换到面对上司时用的笑脸半嘲讽的说到。说完后便打开门把盒子往屋里搬,也不管不知何时悻悻离开的二狗。



 



看着眼前的巧克力,小程竟不忍心拆开。这些五颜六色的盒子中,每一盒都装着的少女的心意,羞涩的少女们借由丝带把自己的爱慕隐藏在盒子中,从打结处便可感受到细心与可爱,想到自己心上人而害羞的双颊微红的少女,努力用可爱的字体书写心上人的爱称。想到这里时富有诗意的小程内心感到一点小激动,这个写有“love~~ 程 ♥”字样粉红色包装的肯定是刚搬来楼下的可爱学妹送的,小巧的蓝色包装肯定是常去的那家便利店的店员小妹,她和自己说话时双颊都会泛红,而写有“送给可爱的绪垣~~”的应该是在漫展上认识的大姐姐送的吧,只有她会这样叫自己。。。



 



都怪自己整天浑浑噩噩,没有注意到她们的心意。想到自己居然这么的受欢迎,小程居然不争气的流下的泪水。



 



小程拆开了一盒,是巧克力蛋糕,从卖相上看应该是亲手做的吧?切下一小块放入口中,香甜而又略带苦头的味道弥漫开来,松软的几乎入口即化,看得出制作时一定费了不少心意。想到有人为了自己笨手笨脚的制作出满怀着心意的蛋糕,小程感动的几乎要哭了。



 



从表面上来看,小程似乎是和二狗同类的吊丝,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小程其实已是第二次收到情人节礼物,只是前一次的记忆却并非这么美好。



 



第一次的礼物还要追溯到学生时期,那时的小程没事就喜欢跑到图书馆里装成文艺青年,而大学4年只看过几本故事会的他估计自己也没想到真的能勾搭到一个文艺女青年。



 



小青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在齐额刘海的阴影下更显得灵动。小程在图书馆里找厕所时偶然认识了小青,小青被小程滑稽而又窘迫的模样逗得乐不可支,于是两人也算是认识了,虽然之后也见过几次,终究没有更多的联系。而小程垂涎与小青的美丽,却也有自知之明,只有偶尔yy时会动下和小青交往的念头。谁知不久后小青居然主动约了自己,走了桃花运的小程连上厕所时都是笑着的。



 



“啊?小青?她不是自杀过几次的那个人吗?好像是被学长劈腿后就自暴自弃,又被几个花花公子玩弄,从那后就疯疯癫癫的,你还是离她远一点的好”,这是小程的前辈告诉他的话,但这时的小青却已缠上了小程。上课时小青偶尔会跑来敲打后门呼唤小程,手机上收到了无数的短信,小程甚至不敢打开去看,有天晚上小青甚至找到小程的寝室并宣言如果不当她的男朋友就去自杀,室友们被吓得躲到了其他寝室。



 



那一年的情人节,在小程搬出宿舍后的公寓里放着巨大的包装盒。“怎么样啊?我把自己送给你了”,从包装盒中钻出来的小青笑着说到。而小程看到被撬坏的门锁早已吓得心里发毛,“你再不走的话我就报警了!!你这个疯子快滚开!” “你不喜欢我的话,我就去自杀哦” “你去死好了!不要再来纠缠我了”,这是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小程把第二块蛋糕送入口中,细细品味,可能正是情人节里这略微的苦涩让自己回想起本应潜藏的记忆。自那以后小程就没有见过小青,毕业,实习,来到另外的城市工作,一切正常的让人诧异,仿佛之前的混乱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他偶尔考虑几种关于小青下落的可能性,不过人各有命,就算小青真的去自杀小程也不会认为是自己的错。



 



小程一直认为自己是这样想的,此刻却被泪水径自的否认。忽然的很想见到她,或许只是忽然的才发现自己一直都很想再见她一面。是出于自责?怜悯?愧疚?或是爱情?不过小程知道了此刻内心的真实想法,这便已经足够了。



 



小程细细品味着混有泪水的蛋糕,似乎此前的莫不关心只是一层自我保护的外壳,如今的自己居然害怕知道小青的下落,对那其中之一的可能性感到恐惧以至于拒绝任何的发展。



 



或许。。或许也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如果小青还活着。。知道我到了这座城市,找到了我住的公寓,她或许会。。。



 



苦笑,是在嘲笑自己的天真。小程用双手撕开蛋糕拼命的塞到嘴里。他一次看到小青也是这样吧?像这样独自一人的吞咽着食物与泪水。或许看不惯女孩子伤心,或许只是想趁虚而入,所以自己才装傻取悦她。她被自己的蠢样逗的哈哈大笑,连食物都喷了出来,自己那时的慌张与心跳已经不是演技了吧?既然如此又为什么会顾忌别人的看法?为什么要在意已经过去的事情?



 



“哈。。哈。。哈哈,毫无长进啊。。过去也是。。现在也是。。。真是。。毫无长进。明明在眼前都没有发现。。。”,小程发疯似的拆开一盒盒的巧克力,脸上的表情已经分不清属于笑还是属于哭,“早就该发现的。。”,他享受似的用手碾碎蛋糕涂抹在自己的脸上,手上,疯狂的吞咽着,满足的吸允着,他把巧克力冰淇淋塞到鼻孔,用脸去蹭着蛋糕。他把手指从冰激凌中取出,咀嚼着混有脂肪的黑巧克力,爱抚着巧克力棒中的一根根头发,最后把蛋糕上的巧克力拂开,捧着那张似曾相识的脸亲吻了下去。



 



终于又见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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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痴呆症

  txt 小_说天+堂

1.



 



即使患了老年痴呆症,也不代表我是个白痴。



 



我的症状是重度健忘,有时候连前一秒发生的事都会忘记。一点都不夸张,经常只是转个身,就把事情忘记了。我在说话上也有障碍,事实上我几乎不说话,只偶尔从喉咙里挤出类似干呕的声音。我对周围的感知度,迟钝到几乎为零。简单来说就是:我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即使这样,也不代表我一无所知。



 



我知道儿子就要动手了。



 



就这两天,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财产也转移地差不多了,儿子就要动手了。



 



来了!



 



我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儿子来了。



 



他看上去心情不错,估计是财产转移很顺利。



 



“爸。”他向我打招呼。他很少向我打招呼,这一次大概是因为心里愧疚。其实他不需要,我跟他并没有血缘关系。没错,我们是将他抚养长大,但说到底,我们身上流着不同的血。



 



他走到客厅,在我身边坐下。客厅的电视机开着,只有沙沙的噪音和画面。儿子一定又因此觉得我是个白痴。



 



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赤裸裸地对我表示鄙夷,相反地,他关切地问我今天感觉怎么样。



 



怎么样?不怎么样。再怎么说,我们都是父子。养了你那么多年,有感情的。



 



我没回答他,老年痴呆症让我没法说话。



 



“看来你今天状态不错。”儿子自问自答。也许他是在自我安慰,这样他心里多少能好过一些。



 



也许我心里也会好过一点。



 



过一会儿,他叹了口气,起身。



 



既然决定干了,何必要叹气呢?哎,那么多年的父子,终归是有感情的。



 



他朝厨房走去。那里有一台双开门冰箱,很新很大。冰箱的主体是酒红色,会发亮的质感,很时尚,是年轻人的品位。搁在我们这个陈旧的厨房,显得格格不入。



 



冰箱是儿子买的。不过妻子收到它时一点都不开心。这很反常。儿子买的礼物,妻子向来视若珍宝。即使儿子送了一堆垃圾,而我送她一个钻戒,她都会觉得儿子的礼物更加顺眼。她对儿子,就是这么无条件的溺爱。



 



除了儿子,她对任何人都没有好脸色。她那个人就是这样,好像永远都处在更年期,脾气暴躁地天怒人怨。在我变成老年痴呆之前,她就时时刻刻对我指手画脚,挑剔我做的任何事情。如果我因此而自暴自弃,只会使她变本加厉。她会指着我的脑袋,说出让人难以想象的任何难听的话。



 



我原本以为,我变成老年痴呆后,她会手下留情。但我错了。我早该想到,像她那种人,不践踏别人是活不下去的。



 



她践踏所有人,除了儿子。儿子是她的心肝宝贝,是她的一切。所以她才会把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全权交给儿子打理。



 



我想她一定很失望,非常失望。她也一定很生气,养了那么多年、倾注了她全部心血的儿子,竟然不是她的亲生儿子!竟然只是因为医院搞错了而抱给她的、一个不相干的外人!



 



她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



 



儿子抓住冰箱门的把手。也许冰箱门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儿子花了好大力气才把它打开。



 



一只手像丝瓜架上的丝瓜一般垂了下来。这让儿子吓了一跳。即使他早有心理准备,事到临头还是难免心慌。



 



双开门冰箱就是好,足够大,大到能装下一个完整的尸体。



 



儿子在冰箱前站了一会儿,才皱着眉头把妻子的尸体从里面抱出来。我想儿子一定很难受。



 



尸体一定很沉。听说尸体抱起来的感觉,比活人要重很多。



 



被抱出的过程中,妻子的尸体不小心撞到了冰箱门,儿子为此低声咒骂了一句。终于腾挪着把妻子的尸体抱出来时,儿子已经满头大汗了。



 



儿子把尸体放到地上,让它仰躺着。尸体有些僵硬了,儿子像掰机械似的,把她的四肢慢慢掰直。



 



这幅景象让我感到不舒服,好像妻子不是一个人。虽然我很讨厌她,她冲我唠叨的时候我也恨不得掐死她,但是看到她这副样子,还是让我觉得不舒服。



 



我跟她那么多年,也有感情的。



 



终于,儿子成功地让妻子像个正常人一样躺在地上。妻子的小腹上插着一把水果刀,一击致命。



 



儿子就是这样杀了妻子。



 



2.



 



我想当时妻子一定是被怒气冲昏了头脑,在得知儿子并非亲生时,她冲动地修改了遗嘱,要把遗产全部捐给慈善事业。向来不问慈善的妻子,如果不是气疯了,绝对不会这么有爱心。当时的她只想着不给这个野种留一分钱,虽然这个野种现在替他打理公司,但说到底那还是她的财产。



 



当然,妻子立下这种遗嘱,除了冲动,还有其它原因。一方面,她还没找到被医院抱错的我们的亲生儿子,没法在遗嘱指定继承人;另一方面,万一她在找到儿子之前不幸身亡,她要确保野种拿不到一分钱。所以,她才立了这么一个过渡性的遗嘱。



 



妻子真的很狡猾,即使她心里对野种恨之入骨——想到自己真正的儿子可能在某个穷乡僻壤受苦受难,她就觉得野种剥夺了儿子的优越生活——即使如此,她却没有跟野种撕破脸皮。她一方面利用野种帮她打理公司,一方面想尽办法寻找我们的亲生儿子。



 



她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从来没有考虑过我。在她眼里,我可有可无。



 



她的遗嘱里也没有给我留一分钱。可能她觉得像我这种老年痴呆症患者,要钱也没用。她应该不是因为绝情,才没给我留一分钱。我们这么多年夫妻,她不至于如此绝情,我在心里为她辩解。



 



其实只要想象她真地是因为绝情才那么做,我心里就能好过一点。但在看到她尸体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在心里为她辩解。



 



儿子偶然知道了妻子修改遗嘱的事,跑来质问妻子——他不该那么做。我跟妻子同床共枕那么多年,我了解她的脾气。我知道儿子不该那么做。



 



果然,他们两个大吵起来,儿子失手杀了她。凶器是一把水果刀,那是把很锋利,而且绝对不是made in china的水果刀。



 



我敢说当时妻子脸上的表情,一定很恐怖。她一生骄纵跋扈,没有人敢拂逆她,结果眼前这个野种,竟然对她做出这种事。比起身体上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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