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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受拘束了。累倒是累多了,能多要到几个钱,总比不累的好。他一直安慰着自己。
从干这活儿开始的那一天,他就后悔得急着想另找一样活儿干。对这种活儿他愈想愈觉得可笑,如果别人不笑他,他自己也要笑的,这种精神上的自虐,时时萦绕在脑际。
显然,为了一家三口的生计,受雇于镇上新开张电影院的坤树,不得不化装成“广告人”,打扮得奇奇怪怪,戴着插着羽毛的圆筒高帽,涂着像鬼一样的花脸,不仅举着电影广告的看板,而且全身上下从头到脚、胸前背后还附带挂满了各式各样的产品广告,在炎炎的骄阳下流着汗水与泪水,忍着饥渴,一趟又一趟地穿行于小镇的大街小巷之间,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吸引镇上居民的注意,以达宣传电影的效果,希望有更多的人会来看电影。就现代广告发展的历史而言,这种以身体当广告媒体的方式,是一种最原始的广告形态,也是属于一种流动的户外广告形态,在大城市中已经很少采用了;但在小镇上,这种流动的“活广告”还是有一定市场的。它的出现是台湾商业经济竞争的必然产物。值得注意的是,坤树所担任的这个在精神和肉体上都给他带来极大痛苦的广告工作却是来之不易的——这个以自己的身体充当广告媒介的构想,是他向镇上新开设的电影院老板竭力争取来的,是他维持全家生活的一份重要工作,因此他非常注重广告宣传效果的好坏:
看看人家的钟,也快三点十五分了。他得赶到火车站和那一班从北来的旅客冲个照面;这都是和老板事先订的约,例如在工厂下班,中学放学等等都得去和人潮冲个照面。
在这里,时钟“快到三点十五分了”就像身背后的一条鞭子似的狠狠驱赶着坤树,鲜明地表现了坤树内心深处一种无法言说的焦虑,因为如果他的广告效果不好的话,可能会遭致再次失业的命运,而饭碗一旦保不住,那么接踵而至的种种可怕后遗症将是他不敢想象的,也是他无法面对与承受的。因此,每当电影院老板找他时,坤树都表现得十分失措,显得忐忑不安:“他脑子里一时忙乱的推测着经理的话和此时那冷淡的表情。他小心的将广告牌子靠在橱窗的空墙,把前后两块广告也卸下来,抱着高帽的手有点发颤。他真想多拖延一点时间,但能拖延的动作都做了,是他该说话了。他忧虑重重的转过身来,那湿了后又干的头发,牢牢地贴在头皮,额头和颧骨两边的白粉,早已被汗水冲淤在眉毛和内凹入的两颊的上沿,露出来的皮肤粗糙得像患了病。最后,他无意的把小胡子也摘下来,眼巴巴的站在那里,那模样就像不能说话的怪异的人形。”这种患得患失的心理正是由于害怕失去工作的紧张与焦虑所造成的。小说以生动的画面道出了主人公坤树的尴尬处境:
“呀,广告的来了!”围在零食摊里的一个妓女叫了出来。其余的纷纷转过脸来,看着坤树头顶上那一块广告牌子。
他机械的走近零食摊。
“喂!乐宫演什么啊?”有一位妓女等广告的走过他们的身边时问。
他机械的走过去。
“他发了什么神经病,这个人向来都不讲话的。”有人对着向坤树问话的那个妓女这样笑她。
“他是不是哑巴?”妓女们谈着。
“谁知道他?”
“也没有看他笑过,那副脸永远是那么死死的。”
他才离开她们没几步,她们的话他都听在心里。
“喂!广告的,来呀!我等你。”有一个妓女的吆喝向他追过来,在笑声中有人说:
“如果他真的来了不把你吓死才怪。”
他走远了,还听到那一个妓女又一句挑拨的吆喝。在巷尾,他笑了。
这里所展示的坤树的尴尬处境,缘于他向伯父借不到米,为了维持全家起码的生活,以及保住老婆阿珠肚子里的胎儿,不得不干这“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营生。他心里很明白“反正干这种活,引起人们注意和被疏落,对坤树同样是一种苦恼”。尽管连妓女和小贩都拿他耍笑,但坤树的滑稽形象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小镇居民的猎奇心理,并为他们提供了新的娱乐方式。共存于同一时空的新人“广告的”与古老的妓女一样,都刺激着人们的消费欲望。而坤树那面无表情又沉默不语的行为,折射出的是现代消费社会里“小人物”被彻底忽略的“无名”存在状态,因为坤树本人已经由人而沦落成商品了。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连坤树自己也希望别人看到的只是他身上挂的商品广告牌,而不是他这个人本身:
“真莫名其妙,注意我干什么?怎么不多看广告牌?那一阵子,人们对我的兴趣真大,我是他们的谜。他妈的,现在他们知道我是坤树仔,谜底一揭穿就不理了。这干我什么?广告不是经常在变换吗?那些冷酷和好奇的眼睛,还亮着哪!”
显然,由于坤树本人在为商品做广告的同时,自身也已经由人沦落为商品了,因此即使人们知道他就是“坤树仔”,也丝毫不能改变他被忽视的现实,反而更加增添了他被蔑视的痛苦。小说敏锐洞察了聚焦在坤树身上的丰富人性内容和现代消费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建立在商品经济上的畸形关系。
同社会的冷漠与无情相对的是,小说以很大篇幅表现了坤树与妻子之间的相互关爱和与儿子之间的深厚亲情。小说由此表现出了社会底层“小人物”在生存挣扎中所展现出来的一种“伤痕美”。这是一种面对坎坷人生与不幸命运决不屈服,在累累的“伤痕”中仍然坚守着作为人的尊严、坚忍、宽容、自信的美好情操。小说中有一个关于“夫妻口角”的小插曲,生动地表现了坤树夫妻之间的相互体贴与慰藉。当坤树顶着烈日、浑身悬挂着广告牌游荡于小镇的街巷之中时,随着他脚步的机械移动,他的心却早已溜回了家。他想起了前一晚因家事误会太太阿珠而引起的争吵,其实坤树既无心又不敢打阿珠,因为阿珠对他的隐忍与退让,使他的心中充满了愧疚,立刻浇熄了彼此间的怒火;坤树还想起了儿子阿龙的可爱,更想起这份令他失掉自尊的“丢人现眼”的差事。然而,坤树的尴尬还有一重更深的意涵:对外人而言,坤树只是一块“游动的广告”,一个隐形的“人”而已;“广告牌”把坤树作为“个人”的一切丰富情感和自我存在、他所必须忍受的烈日炙烤、他对妻儿的爱恋,以及他为了这份爱恋所必须忍受的精神自虐的屈辱和痛苦都压抑掉或遮蔽掉了,仅仅剩下一点属于自己的同病相怜的微末幻想:
“你总算找到工作了。”(他妈的,阿珠还为这活儿喜极而泣呢。)
“阿珠,小孩不要打掉了。”(为这事情哭泣是很应该的。阿珠不能不算是一个很坚强的女人吧。我第一次看到她那么软弱而嚎啕地大哭起来。我知道她太高兴了。)
在这里,坤树对这份广告工作的无奈、不情愿,同妻子阿珠的高兴形成了鲜明对比。显而易见,妻子阿珠虽然庆幸他找到了好工作,却无法深入理解他的内心世界,但夫妻之间的相互体贴却并未减少。因此当阿珠与坤树发生争执时,只是止住嘴,紧紧抱着儿子阿龙哭泣,虽然遭到了丈夫的误会,她却一如既往地天天背着儿子阿龙帮人家洗衣服,还时不时地偷窥在街巷中如游魂般穿行的丈夫,担心着坤树所遭受的戏弄、侮辱与嘲笑。小说用交错叙述两人心理活动的方式将双方自责与后悔的感受表现出来了。在“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生存境况里,亲人之间也难免会产生误会与烦恼,但坤树夫妻面对穷困却并未被打倒,小说也由此揭示了坤树自尊受损的痛苦与这对夫妻之间相濡以沫的关爱之情。显然,对于坤树夫妻这样的乡镇“小人物”来说,面对环境产生的命运挣扎与人生困惑,确实充满了一种悲剧色彩。黄春明曾一再说:“乡下人是环境下的悲剧人物,他们缺乏机会。”转引自刘春城:《爱土地的人——黄春明前传》,(台北)圆神出版社1987年6月版,第276页。在他笔下,农人家庭、宜兰乡镇和时代社会,这多重的生活层面共同构成了乡镇人物的生存环境,人物的命运又是在这乡镇环境的变迁中展开的。说到乡镇“小人物”的家庭环境与人际关系,一方面它明显地带有传统农村社会与自然经济状态的特点;另一方面,它又或多或少受到转型期台湾社会城市风尚的影响,但以前者的色彩更为鲜明、浓重,“其人际关系是建立在传统社会中约定俗成、伦理道德之上的承诺非常重视”黄武忠:《听,那一声锣!——黄春明的小说与生活》,见《台湾作家印象记》,(台北)众文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初版,第225页。。在这个环境中生存的乡镇人物形象与命运便具有了两种情形:一是重情守诺,坚持着贫困生活中的相濡以沫,患难与共;二是陷入爱恨纠缠的情感困境,不时激起生活中的一些小小波澜。因此坤树与妻子阿珠因为贫穷而引发的争吵、自责与后悔就涉及到故事主题之一:“爱,和那种难以表达爱的困难,以及人们挣扎‘混日子’的种种问题。”他们的性格也就常常在这种情感的顿挫与生活的波折中演进。特别是在贫困艰难的岁月中,儿子阿龙的出生,不仅使坤树对生活折磨的忍受程度大大增强,而且使“他也得到了莫大的愉快。每次逗着阿龙笑的时候,都可以得到这种感觉”。坤树每天早上去上工时总要上演一出父子依依惜别的温馨剧目:坤树一再叫着“阿龙——再见,再见……”而“阿龙看到坤树走了他总是要哭闹一场,有时从母亲的怀抱中,将身体往后仰翻过去,想挽留去工作的父亲。这时,坤树往往由阿珠再说一句:‘孩子是你的,你回来他还在。’之类的话,他才死心走开”。儿子对父亲的爱,使“坤树十分高兴。这份活儿使他有了阿龙,有了阿龙叫他忍耐这活儿的艰苦”。正因为如此,怀着深沉父爱的坤树在忍受这份非人的痛苦活计的时候,显现出了一种希望的光辉。小说中是这样呈现的:
“鬼咧!你以为阿龙真正喜欢你吗?这孩子以为真的有你现在的这样一个人哪!”
(那时候我差一点听错阿珠的这句话。)
“你早上出门,不是他睡觉,就是我背出去洗衣服。醒着的时候,大半的时间你都打扮好这般模样,晚上你回来他又睡了。”
(不至于吧!但这孩子越来越怕生了。)
“他喜欢你这般打扮做鬼脸,那还用说,你是他的大玩偶。”
(呵呵,我是阿龙的大玩偶,大玩偶?!)
那位在坤树面前倒退着走的小街童,指着他嚷:
“哈哈,你们快来看,广告的笑了,广告的眼睛和嘴巴说这样这样地歪着哪!”
几个在后头的都跑到前面来看他。
(我是大玩偶,我是大玩偶。)
虽然在外边坤树被人奚落、取笑,丧失了人的尊严,但在他自己贫穷的家庭中,却得到妻子的关爱与儿子的喜欢,换言之,对坤树来说,他生活中最有价值的也就是这点为夫、为父的情感享受,因此即便妻子阿珠把儿子喜欢他,并非因为他是父亲,而是开心逗乐的大玩偶这一真相告诉他时,他不仅不以为意,反而在心里对妻子的话产生了质疑,可是没过多久,阿珠的话就不幸而言中了。
这篇小说中呈现的最大的冲突是人与环境的冲突,是坤树为了生存不得不作为“两面人”而存在的谋生方式。一方面,坤树极力要唤回自我意识,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放弃真实的自我,扮演着“非我”的角色。俄罗斯著名文学家陀斯妥耶夫斯基曾指出:“人必具有两种互相冲突的行动或者互相冲突的倾向”,因此小说中有大量描写人物内心冲突与挣扎的片断,对坤树在短暂的一天中的所思、所感与所为花费了不少笔墨。坤树的故事发生的季节虽然没有明确标出,但从“一团大火球在头顶上滚动着紧随着每一个人,逼得叫人不住发汗”的情景来看,无疑可以确定是在一个炎夏季节,而夏季的高温与骄阳往往会使人产生难受、郁闷、厌烦等情绪。小说显然有意援用一些心理学上的方法,将坤树此时的心理活动用类似“意识流”的方式表现了出来:
想,是坤树惟一能打发时间的办法,不然,从天亮到夜晚,小镇里所有的大街小巷,那得走上几十趟,每天同样的绕圈子,如此的时间,真是漫长得怕人。寂寞与孤独自然而然地叫他去做脑子里的活动;对于未来他很少去想象,纵使有的话,也是几天以后的现实问题,除此之外,大半都是过去的回忆,以及以现在的想法去批判。
通过不停地“想”这一行为,小说展示了坤树身为“双面人”的窘境。换言之,就是将坤树那种在痛苦折磨与矛盾煎熬中形成的所谓“双重人格”揭示了出来,而这正是使他陷于永无止境的“本我”与“非我”冲突的根源之一。因此,当坤树徜徉于小镇的车站、戏院,以及妓院这些地方时,他就在孤独与寂寞中产生一种“自我补偿性”的“生理冲动”或“性幻想”,当面对妓女的挑逗和讥笑时,小说这样写坤树的心理活动:“要的,要是我有了钱我一定要。我要找仙乐那一家刚才依在门旁发呆的那一个。”“走过这条花街,倒一时令他忘了许多劳累。”性冲动是人的本能,坤树经过妓院时看见了女人的大腿,对在烈日下忍受着饥渴严重折磨的坤树来说,这种原始的本能冲动是他身心遭到外在压力下的一种心理发泄。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曾经指出:“社会要大家有修养,遂对于性的问题撩而不张。”可是小说中这段关于坤树“性冲动”的描写并非无的放矢的随心一笔,实质上依旧是对坤树双重性格的又一次深入挖掘。不过小说对于坤树身为“两面人”的窘境的揭示并未到此为止,真正的高潮出现在故事的结尾部分。当坤树在他儿子阿龙面前想找回真正的“自我”的时候,他卸下了脸上所戴的面具,然而儿子阿龙看到他不再是小丑装扮而觉得生疏,竟以挣扎和哭闹拒绝了真实的他,此时坤树找回真实自我的短暂快乐迅速结束了。小说以一段催人泪下的描写终结了故事:
“傻孩子,爸爸抱有什么不好?你不喜欢爸爸了吗?乖乖,不哭不哭。”
阿龙不但哭得大声,还挣扎着将身子往后倒翻过去,像早上坤树打扮好要出门之前,在阿珠的怀抱中想挣脱到坤树这边来的情形一样。
“不乖不乖,爸爸抱还哭什么。你不喜欢爸爸了?傻孩子,是爸爸啊!是爸爸啊!”坤树一再提醒阿龙似的,“是爸爸啊,爸爸抱阿龙。看!”他扮鬼脸,他“呜鲁呜鲁”地怪叫,但是一点用处都没有。阿龙哭得很可怜。
“来啦,我抱。”
坤树把小孩还给阿珠,心突然沉下来。他走到阿珠的小梳妆台,坐下来。踌躇的打开抽屉,取出粉块,深深的望着镜子,慢慢的把脸涂抹起来。
“你疯了!现在你打脸干什么?”阿珠真的被坤树的这种举动吓坏了。
沉默了片刻。
“我,”因为抑制着什么的原因,坤树的话有点颤然地:“我,我,我……”
在小说结尾这一段中,“我,我,我……”这样含蓄的句子,对于失去了父亲尊严和爱儿子权利的坤树来说,的确包含了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言外之意。其实当坤树“踌躇的打开抽屉取粉块”,并“深深的望着镜子”时,他的神情就已经凸显了内心的激烈冲突。为了使儿子阿龙不哭,他必须重新粉墨登场,丑化自己;但这又实在是“深深的”触动了他心头那不能成为真正自己的创痛。在外边他为了妻儿可以忍受失去尊严的工作,但是在他心灵的港湾——家中,竟也仍然无法做回真正的自己,不懂事的稚子不认父亲的哭闹拒绝则再次使他失去为人的尊严,天地何其之大,却没有一块地方可以让他真正当回自己。底层社会中,“人的处境”真是何其之惨啊?难怪坤树的“心突然沉下来”,涂抹的动作会是“踌躇”的,以至当妻子阿珠对他发出惊诧的疑问时,他会心头起伏难过到“颤然”语塞,难以成句。坤树这一次重拾粉块、丑化自己的行为,不是由于生活鞭子的驱使所导致的,而是为了取悦于不懂事的幼儿。虽然坤树重新涂脸竭力想让儿子阿龙认得自己的行为,也许只是一种情绪激动时无法自制的下意识行为,儿子阿龙对他的拒绝也绝对不会演变成无法挽救的父子悲剧,然而这种心理和精神上的激烈打击,仍然活生生显示出穷人连最起码的父子之间的天伦之乐都无法抓住的深沉悲哀与无奈。很显然,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