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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上,所有警员都严阵以待的等着莫子棽讲述法医检验结果。
不多时,莫子棽拿着各种资料、表格、照片等物走进了会议室。他看了慕森和吴队长一眼,就将那一叠资料递给了慕森,然后对所有人说道:“法医室里的那颗肝脏,确实是人体器官。肝脏的主人是一个16岁到18岁之间年轻女性,身体状况良好、无不/良嗜好,不吸烟饮酒,生活规律。直到她的肝脏送到我们手里的时候,她的死亡时间还不满5个小时。”
慕森仔细的听着,发现所有的推测时间都缩短了,年龄的范围也大大缩小了。这样一来,排查尸源会更简单。
接着,莫子棽拿出了几张照片发给了在座警员,然后指着他手里的一张照片说道:“这个肝脏少了一小块儿,而且盒子里还有一丁点儿的碎屑。我和慕森在刚打开盒子的时候,由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没有来得及看清楚。那个碎屑,也是肝脏的一部分。我们很疑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呢?直到今天经过六个多小时的鉴定,我可以肯定,整体肝脏上的缺失部位,是被某种东西切下来的。这种工具类似刀具,但是又没有那么锋利,就像……西餐使用的餐刀。”
说完,莫子棽看了慕森一眼。然后他继续说道:“关键在于那块儿被切下来的肝脏,法医们在那上面发现了一些齿痕,我们再三鉴定,反复检验,最终确定是人齿。”
“什、什么意思?!”吴队长失控一般的站起了身,大声的问着。
莫子棽很冷静的回道:“就是这个意思,肝脏是人的,上面的齿痕也是人的,这说明在某个地方,也许就在这座城市里,有人在食想肉。”
“想肉……?”吴队长吃惊的看着莫子棽,警员们也开始交头接耳的议论着,他们似乎不是很理解莫子棽所说的想肉究竟是什么肉。虽然,事实已经让他们的心底有了答案。
慕森这时坐在下面悠悠的开口了:“人肉又称想肉,指的是肉味鲜美,使人回味无穷的意思。人肉还有另外一个称呼,叫做两脚羊。中国作为最后、也是唯一一个还存在的文明古国,五千年的历史中从来就不缺少食人的记载。不同年龄性别的人肉,也有特殊的名字。
比如中老年男子的肉,叫做饶把火。是说这种肉,老而柴,加把火都不一定炖得烂。年轻女子的肉,叫做不羡羊,指其味道鲜嫩肥美,胜过羊肉。还有小孩子的肉,叫做和骨烂,是说只要一把火,连肉带骨就全炖烂了,强调其肉嫩的特点。
五胡十六国时期,当时入主北方的胡人中,羯、白匈奴、丁零、铁弗、卢水胡、鲜卑、等九大石胡部落主体,都还有着原始的残暴的食人兽性。他们以女人为食,对人吃人的事情不但能接受,还有着特殊的癖好。
打仗向来讲究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但是在那五华乱华的年代,胡人们都是不带粮草的,专以汉人为食,以至于汉族几乎到了灭族的地步。
后来,北宋靖康元年,战乱四起,军民皆无粮可食,于是就把人肉腌制,做成肉干,以充饥果腹。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人肉再次充当起了军粮的作用。他们将人肉分三等,一等为稚儿肉、二等为女人肉、三等为男子肉。
至于距离我们年代最近的一次食人事件,我想应该是无人不知,我就不必再多说了。历史上所有大规模的食人事件都伴随着战乱或者自然灾害,饿死的人多了,还活着的人就不得不为活下去而餐食同类了。
不过这一次我们遇到的这位,他没有生在战乱年代,也没有遇到自然灾荒。他挑选十几岁的少女为食,必定是已经了解了人肉的几等档次。我们必须马上查找所有尸体有残缺的未解凶杀案,以最快速度找到这个食人魔。”
吴队长和警员们已经听得都怔住了,他们还不能完全接受眼下发生了食人事件的事实。在吴队长的记忆中,距离上一次国内发生食人传闻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而且那还只是传闻,没有被证实。几十年来,凶杀案或许常有,但是食人事件从未听说。没想到,今天竟让他们遇到了……
“杀人的人不少,但是吃人的可不多。这也是法医们被自己的发现震惊到了的原因。他们一再要求我仔细帮忙检验,其原因无非就是不希望结果成真。但是现在事实已经确定无误了,我想我们应该封锁消息,在这个案子引起恐慌之前,将凶手逮捕归案。”莫子棽淡定的对吴队长建议着。
杀人案与食人案不同,杀人是因为冲动或无法自控的情绪欲/望。而食人,是人类被道德压制了几十年、几百年、甚至是几千年的本性原罪。
人类本是自然界最凶残的动物,他们掠食同类、残杀异类。只不过被法律和文明的外衣包裹,掩藏起了那原本凶恶至极的面目和本性。
第一百三十三章 小雨
在死者的那个年龄段,经常会出现叛逆离家出走的情况发生。真要去找一个已经报了警的失踪女孩,断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目前慕森他们唯一掌握的,就只有那一颗肝。或许,还有那朵已经快要枯萎的玫瑰花。
慕森对那朵玫瑰仔细的检查过,上面没有血液,也没有任何特殊的液体,它就只是一朵玫瑰而已。不过慕森却隐隐觉得,这朵玫瑰似乎能够指引他找到罪犯。
会议上能做的只是给大家介绍案情,介绍死者信息,以及这个案子的特殊严重性。所以没有浪费多少时间,就散会开始各忙各的了。这一颗肝,至少要让他们几天没日没夜的调查了。
从会议室出来之后,吴队长就拉上了慕森和莫子棽,单独进了办公室。自从听慕森介绍完那想肉之后,吴队长的脸色就一直都是煞白的。直到现在这会儿进了办公室,他的脸色还是没有缓过来。
慕森坐在吴队长的对面问道:“有事儿啊?”
吴队长努力的平静着自己的情绪,低声对慕森问道:“你们……真的能确定这次的案子是人吃人吗?你要知道,杀人和吃人可不一样,这回的事儿可大了!”
“我知道啊,所以才特意强调这个案子的严重性。我觉得现在还是得先找到尸体才行,可是线索就只有那颗肝,想找尸体也不容易。说到底还是得你们去排查失踪人口,从尸源下手。”慕森一脸正色的说着目前形势。
可吴队长的心思却好像不在这上,他仍然还是保有质疑的说:“我总觉得这事儿不太可能会真的发生……你说会不会是那l故意吓唬你?然后成心要把你们的思路带偏了?没准儿那肝就是被他咬了一口呢?”
慕森听出来了,吴队长就是不愿意承认这个城市出现了一个食人魔。他宁可把所有的罪过都推卸到l的身上,也不愿意去找另一个比l还要变/态的食人魔。
不过慕森很果断的否了他这个想法道:“l曾经杀人分尸的时候,为了肉片和内脏能够完好保存,并且没有太难闻的腐臭味道,所有肉片都是煮熟了的。就连头,都是煮过的。他要是想吃人肉,那几千片肉够吃好多顿的了。他没有这种嗜好,这个案子不是他做的。”
“那变/态的嗜好,谁知道会不会升级啊?我觉得我们从他查起才是最对的方向!你想啊,就算这个人真不是他吃的,那这个肝他是怎么弄到手的?难不成他和食人魔商量好了有美味要共享,分一块儿吃?这不可能的嘛!”吴队长还在继续努力的分析。
慕森再次摇头道:“如果从他身上查找线索,那就更难了。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对他的情况和一无所知也没有什么区别。你考虑的有道理,为什么l可以拿到这颗肝,这点可能是个关键。我得好好想想……”说着,慕森点上了支烟,就不再说话了。
吴队长把目光又投向了莫子棽,岂料莫子棽连眼皮都不抬,一边翻着书,一边说道:“别问我,找到尸体我再发言。”
没有办法,吴队长只是悻悻的闭上了嘴,开始发挥他的价值,全市搜索残缺尸体和失踪人口。甚至连别的市也没有放过,也放出消息帮忙查找类似尸源。只不过,吴队长没有透露真正的案情。不管怎么说,封锁消息才是避免恐慌的唯一办法。
就这样,一转眼就过去了两天。慕森虽然很着急,但是他一点都没有表现出来,也没有去催促吴队长,因为他知道,这很难。
直到第三天的时候,慕森在家里的沙发上照例发呆的时候,终于等来了吴队长的消息。他们查到了一个女孩,年龄特征与莫子棽所说的相符,至今已经失踪一个星期了。
慕森一听有消息了,马上从沙发上窜了起来,喊上莫子棽,就开始往警队赶。虽然说,吴队长这消息并不算帮得上忙。因为他们只是查找到了可疑的失踪人口,并没有找到尸体。但是好歹有一点儿消息,也总比一直等着强。
吴队长也知道慕森肯定是等急了,所以才刚一见面,他就将那个女孩的信息给了慕森。失踪女孩名叫陈小雨,今年16岁。家庭条件不错,学习成绩优异。正如莫子棽所说的那样,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和生活习惯。可就在一个星期之前,她和朋友出去玩儿,就再也没回家。
表面看上去,这符合大多数少女失踪案的前提。但是慕森却有种感觉,这个陈小雨很有可能就是那颗肝脏的主人。进行dna匹配对比是需要时间的,在这段时间里,慕森先查起了最后和陈小雨一起吃饭的那个“朋友”。
从学校同学们的口中得知,陈小雨平时人缘不错,社会关系简单,基本上只有家和学校。和大多数十六岁的女孩一样,陈小雨也已经开始体会了恋爱的滋味。小男朋友是学校篮球队的一个大男孩,阳光帅气。据他们的同学说,这两个人非常般配。
慕森站在校园里,看着教学楼沉思了片刻,然后就对莫子棽说:“我去见见小雨的那个男朋友,也许,最后和她吃饭的人,就是他。”
“你怀疑那个男孩?”莫子棽问。
“不,我只是觉得,只有他才知道陈小雨最后去的地方是哪里。”慕森坦言,他并不是很怀疑男孩作案。因为一般校园里被大多数人觉得般配的一对,条件都不会太差。陈小雨不像是惹是生非的女孩,没有什么能够导致被杀的原因。
“我和你一起去吧。”莫子棽觉得,和慕森一起,还能帮帮他。
可是没想到,慕森却果断拒绝了:“你别去,你就在车里等我。”
“为什么?”莫子棽很诧异。
慕森双手插在口袋里,看了看莫子棽说:“你知道一所学校篮球队里的大男孩们都属于什么类型么?”
“……”莫子棽被问的莫名其妙。
慕森自己答道:“都属于不喜欢你这种类型的类型。”说完,慕森就独自走进校园,准备去见陈小雨的男朋友了。与此同时,天空飘落下了一阵小雨。
第一百三十四章 雨落
慕森来到学校的篮球场,他几乎一眼就判断出了哪一个是他要找的人。因为那个男孩很特别,青春年少的脸上,洋溢的不是朝气,而是悲伤。
慕森缓缓走到那个一直在仰着头看雨的大男孩身后,明知故问的问了一句:“贵姓?”
男孩回过头,有些迷茫的看了慕森一眼,便回道:“我叫靳宇,您就是那位要找我了解情况的警官吧。”
在慕森来见靳宇之前,都是事先和校方打好招呼的。所以现在靳宇能够说出慕森的身份,也不奇怪。
慕森点点头说:“你是陈小雨的男朋友,对吗?”
靳宇低下头,还有些不太好意思的笑了笑说:“是,我是小雨的男朋友。”
慕森观察着靳宇的表情,他看的出,那笑容是苦涩的。显然他因为一个星期没有联系到陈小雨而忧心难过,现在又有警察找到他,理所当然的会想到事情的最坏结果是怎样的。对陈小雨出事了这个事实,慕森想隐瞒是不可能了。
慕森很遗憾的看着靳宇说:“抱歉,你现在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咱俩能聊聊么?”
靳宇没有说话,低头走向了看台,并在那里坐了下来。慕森也跟了过去,坐到了靳宇的身边。他本想点支烟,但是考虑到这里是学校,他还是忍住了。
“靳宇、小雨,你们的名字很像,和人一样般配。”慕森并不擅长煽情套近乎,他说的这两句话,是心里话。
靳宇又苦笑了一下说:“是啊,小雨平时总爱开玩笑的叫我小宇,她说这样我们就像一个人一样。可是当她真出事了,我们却没办法像一个人一样。我甚至不知道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慕森看着靳宇,半天没有说话。年少的感情,或许不会太长久、或许不够成熟、不够实际,但是那份简单和纯真,却是一个人一生再也无法找回来的。
沉默了片刻,慕森问道:“小雨最后一次说和朋友出去,是和你吗?”
靳宇沉浸在悲伤中,将脸埋进了双手手掌中,半天不肯抬起头,也没有回答慕森的话。
慕森轻轻拍了拍靳宇的肩膀说道:“我能理解你现在的感受,我知道,失去爱人的痛苦是怎样的。但是你还年轻不是吗?你如果和小雨真的曾经感情很好,就该代替小雨好好活下去。帮我找到线索,找到小雨。无论她遇到了什么,至少能带她回家。”
靳宇抬起头,做了个深呼吸。大男孩的脸上尽显着坚强,可是却也掩藏不住红了的眼眶。他对慕森回道:“是,那天我们约好了一起去吃饭。吃完饭本来说要去看电影,可是她说下周有一个考试,想回家复习看书。我说要送她的,可是她却坚持不让。我拗不过她,我们就在公交车站分了手,各自坐车回了家。如果……如果我知道她会失踪,我一定会送她回家的……”说着,靳宇再也控制不住,眼泪簌簌的落了下来。
“你是说,小雨是在回家的路上失踪的?”慕森追问。这倒不是他铁石心肠,只不过在慕森看来,能找到凶手让死者瞑目才是对逝去的被害人最好的缅怀方式。
靳宇连连点头道:“是的,我估算着小雨应该到家的时间给她打电话,可是电话却没有人接。我以为她还没到,就等了等再打,可谁知道,再打就关机了。我当时就感觉情况不太好了,直到第二天,小雨的父母来学校找她,我才知道……她真的出事了。”
慕森听着靳宇描述的这个过程,怎么也想不出来陈小雨可能被害的时间地点到底是哪里。难道她和靳宇分开之后并没有直接回家?可是像她那样学生模样的女孩儿,又有什么能招惹来杀人狂呢?她身上到底是什么吸引了那个恶魔的注意?
慕森微微的眯着眼睛思考着,直到靳宇问道:“小雨……真的没有活着的可能了么?不是说只是失踪么……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慕森听到靳宇的问话,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那颗肝脏。他没有办法开口道出实情,他不想亲口说出来陈小雨的遭遇。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慕森选择了沉默。
片刻,慕森又问道:“你们平时有什么爱好吗?就是说……万一,陈小雨在离开你之后没有直接回家,她最有可能去的是什么地方?”
靳宇对这个问题怔了怔,然后笑了下回道:“小雨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读书和学习了,除此之外,那应该就是对美食很热衷。别看她很瘦,但是却是个小吃货。总是从网上和朋友的口中打听各种有意思的美食。我们最后一起吃饭的那个餐馆,也是小雨发现的。”
“哦?那餐馆叫什么名字?”慕森有些好奇的问。
靳宇回道:“说起来,那个餐馆的名字还真是特别,难怪会吸引到小雨。明明是一座三层小洋房的建筑,可名字却叫十九楼。”
“十九楼?”不得不说,这名字也吸引了慕森。一个餐馆把名字起的那么标新立异,不知道是不是也是一种商业手段。
“呵呵,挺有意思的名字吧?小雨就是这个样子,总是找一些比较有意思的餐厅,然后我们一起去。她说,一起吃到老,才能一起过到老。”靳宇那黯然神伤的表情,就连慕森看着也觉得不舒服。
不想在这个时候再多问什么了,慕森站起身准备告辞。临走前,他忽然转过身对靳宇说:“对了,你能不能把那个餐馆的具体地址告诉我,我有个朋友对吃很挑剔,我准备带他去那里尝尝。”
靳宇要过了慕森的手机,在上面输入了一个地址。慕森一看就发现,那个地址很偏僻,相当偏僻。
“你们跑那么远的地方去吃饭?”慕森不禁问道。
“再远的地方,只要小雨开心,也值得。这家餐馆很特殊,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不过菜真的很好吃。如果你要带你的朋友去,记得坐一楼。不同的楼层好像是不同的档次,消费价位也会有所不同。”靳宇好心的提醒着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