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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然还记得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他对公孙华真的没有什么更多的想法,无非是因为那个笑话感觉和他更亲近一些,两个人的脾气秉性也都合得来,难免同进同出的,刚刚离开家长和熟悉的故乡,谁都需要一个依靠,是什么时候这样一种单纯而珍贵的友谊开始变了味道的呢?
确切的说,是开始在方晓然自己的心里变了的呢?
回想起来,该是大二的时候。
那时候,上网,用OICQ聊天正成为大学生们最时髦最热衷的嗜好。
虽然那个时候的网速慢到不可思议,价钱贵到岂有此理。
方晓然用萧然注册了一个ID,和一个男人聊的特别投机,后来两个人约出来见过面,还发生了一些让方晓然脱离性知识小白的事儿,那个男人当然没有要和方晓然同志天长地久的意思,问题是方晓然DD那时纯情的要命,于是他很不可避免的经历了一些当时痛不欲生要死要活的心理历程,觉得全世界人民都对不起自己,尤其对不起自己的就是把自己生成了不爱MM爱GG这样子奇怪性向的爹和妈。
当时方晓然最喜欢研究三个人,两个外国人是弗洛伊德和埃斯库罗斯,一个本土的弟兄就是公孙华。
研究弗老前辈让他认识到,人这东西,尤其是男人这东西,其实大多数根本就是感“性”动物而不是感情动物,这个发现让他无比消沉,因为他觉得自己比较重视感情。
至于那位出身贵族一辈子却干着反贵族营生的埃斯库罗斯,方晓然其实没有多大兴趣,只不过有一次他无意中看过那位著名的被囚的普罗米修斯的一张插画,画上被五花大绑的普先生强壮的身体和痛苦的神情让方晓然觉得很是心动,可问题是读了埃斯库罗斯自然一点都不能缓解方晓然心里头那点子苦水,相反的让他越来越是消沉。
于是,充当救世主角色的第三人登场了,这个人就是救苦救难的公孙华。
方晓然总是想,其实公孙华无非是看不得一个平时跟他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开开朗朗的自己突然遭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头耷脑的罢了。
可自己怎么禁得起在心里那么苦的时候突然来了这么一位如此温暖的人的诱惑呢?
换句话说,方晓然如果没有在那个时候爱上自己的“老公”根本就和让蚊子从此不吸血改喝茶一样不太可能。
从此方晓然陷入另一种苦恼,他挣扎于公孙华温柔带来的喜悦和越来越陷入这种温柔无法自拔的痛苦之间,无法自己的,承受着感情的车裂。
有的时候方晓然很希望自己是类似草履虫的单细胞生物,每天吃饱喝足了优哉游哉的在水里游来游去,什么别的爱啊恨啊都不用操心,那该有多好,然而既然这辈子老天爷没让他当成那只没心眼却快乐的虫子,他就只好继续烦恼继续苦闷,直到他再也忍不下去,决定和公孙华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那次的谈判也好谈话也好,总之是很不成功的,公孙华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搞明白方晓然的意思,明白了之后这个来自知识分子家庭的高高大大的男孩立刻变成了校园里的一尊雕像。
这个雕像的特别之处在于,他会说话,他一直在说:
“什……什么啊…………老方……你都在说……说什么啊…………”
就算方晓然为了壮胆喝了点白酒头有点晕也听得出来,他,爱上的人,和自己不是一种人。
眼角有点湿湿的,方晓然把嘴唇咬出血来忍着,不让泪水泛滥,他再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拍了拍老公的肩膀,说了句对不起,又说了句你忘了我说的话吧。
然后转身就走了。
找个可以哭的地方。
从此再也叫不出“老公”,只能用“老孙”对付着。
大二到大三的时光,也就这么在浑浑噩噩中飞快的掠过了。
隔壁楼里那个音乐爱好者哥们用上好的漫步者音箱放出来的歌,已经从张宇的雨一直下和大女人,换成了周杰伦的双截棍和威廉古堡,在方晓然看来极其狗屁不通的歌名儿,这可绝对不是因为公孙华喜欢他才要嗤之以鼻的。
公孙华在方晓然的眼里,已经变成了遥不可及的一个影子。
爱情,也在同时成了海拔8848。13米的珠穆朗玛峰,不幸的是,方晓然已然是个瘸子,连仰起头来看一看的心都失去了。
说不上是机缘巧合还是孽缘不浅,大三升大四考试的时候,方晓然因为长期不正常的作息时间和有一顿没一顿的饮食,在考完一场高数之后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极没面子的晕了过去。
在医院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竟然是公孙华。
方晓然想笑,却没有咧开嘴的力气。
他同样没有力气控制那咸咸的液体争先恐后的流出眼眶。
公孙华也没有多说什么话,他一直静静的看着方晓然,手里握着方晓然的手,握的紧紧的。
放暑假之前方晓然在医院躺着,没告诉家里,大热天的不想让年纪已高的父母跑来,更重要的是,身边有陪着的人。
公孙华一天到晚的削苹果,然后神侃,侃的方晓然一愣一愣的,从他那里方晓然知道了他和自己一样,很喜欢田中芳树,不同的是他偏爱奥贝斯坦而他只钟爱杨威利。
那个红茶杨是有原型的,你知道是谁吗?
不知道,你胡说呢吧?
蒙你小狗,汉尼拔听说过吗?
耳熟,是不是那个爱吃人的老头?
孤陋寡闻了吧?汉尼拔,古迦太基的将军,就是杨的原型。
哦,原来那么老早就有红茶了啊。
…………………………
类似的对话,轻松惬意的相处,还有酸甜的苹果,递过苹果来的那一只大而温暖的手,成了方晓然四年大学最美丽的回忆。
出院的当天,公孙华送方晓然去火车站。
挤上火车把东西放好再挤出来之后,看着面前出了一头大汗的公孙华,方晓然忽然深深的对着他鞠了一躬,吓了公孙华一跳。
“你干吗?”
“谢谢你,老孙,你照顾我这么久,还晚回家…………我知道我那么自己糟蹋自己不对,以后我再也不会了,还有一年时间,咱们还是做好朋友…………好不好?”
好不好
好不好
好不好
在公孙华楞了很长时间,终于缓慢的点了点头,回答了意料中的“好”之后,方晓然微笑着对他挥手告别,上了火车。
一路的咣荡中,方晓然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
朋友,是朋友了
又是朋友了。
终于又可以做朋友了………………
不明白为什么会那么贪心
不明白为什么对感情永远不知道满足
不明白这么久了…………为什么还是如此眷恋着那个人的温柔。
可那温柔也并不是救命的稻草,现在的方晓然,已经分得开友情和爱情的区别了。
回到家就接到了公孙华的电话。
“喂?”
“喂,老方啊,我老孙。”
“哦。”
“怎么样?安全到家了吧?”
“现在接电话的是我本人,不是魂儿。”
“呵呵…………那什么……我……也没什么事,对了,我听说你们家那边的枣儿不错,回头开学带一点给我吃吧。”
“绝对没问题。”
“嗯…………那,那我先挂了。”
嘟嘟嘟嘟嘟嘟………………
电话切断的声音中,方晓然突然觉得胸闷。
可能是最近的大气压太低了。
方晓然对自己说,然后把话筒放回去,耳边却仍回响着公孙华低低的带着点犹豫和探询味道的声音。
后来在暑假里给二姨的孩子补数学的时候,那个孩子画了一个九宫格的幻方给方晓然看。
后来那个孩子走了,方晓然仍然拿着那张纸。
如果
中间那个是我
四角是他爱我
四边中间是我做梦
方晓然笑了,怎么自己怎么看来看去都只能看出来…———我做梦他爱我。
迷幻的好象蜘蛛网一样。
也许每一个人都在感情的蜘蛛网上渴求着,等待着,一旦爱情降临,即使只是可能的,只是幻想中的,也禁不住要扑上去,抓住它,吞到肚子里才踏实,只不过,如果不是爱情,会被毒死这样的下场,也是很多人都没有余裕去想的。
方晓然看着自己房间的天花板,一次一次的告诉自己:只有一年了,就只有一年,等待骊歌响起,没准自己就可以放下那个不再朝夕相处的温柔的人了。
大四的上半个学期在做简历,上求职网注册,北上南下的瞎折腾和理所当然的翘课当中过的比哪个学期都还要更快。
而注定了要离别的下学期,在初雪未融的时节,已经不知不觉的来临了。
同学们开始渐渐有了即将天南海北的真实感,于是在找到工作考上研,在四年难得空闲的这样一段时间里,越来越愿意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起,珍惜着已经越来越少的在一起的时间。
方晓然他们宿舍几个“老”也一样,在送他们宿舍老大老景去湖南实习的前夜,几个人干掉了一箱子啤酒,横七竖八的倒在宿舍里的时候,老三突然说了一句话:
弟兄们,咱们以后走到哪里都别忘了彼此啊。
真酸
就是,你小子酸什么啊?
纷纷附和的声音里,却有了哽咽。
怎么会忘了呢?
方晓然想,那么珍贵的青春年华,怎么可能忘记?
“走!咱们去学校转转!”
公孙华突然跳起来,大声吼着。
“好啊好啊!!”
几个醉猫一样的男孩奇迹般的一跃而起,方晓然本来装死的躺在地上,后来被老景和老三一块给架了起来。
他们偷偷的捂着嘴乐着,蹑手蹑脚的走到二楼那个著名的水房,那儿有一扇看着是关上其实一推就开的宝贝窗户,四年了,大家哪次半夜溜出去和溜回来都多亏了它。
从那扇造就了无数罗密欧和罗宾汉的窗户里一个一个动作熟练的逃到外面后,被夜风凉凉一吹的男孩们开始半真半假的发起酒疯。
他们大嚷着从一公寓冲到二公寓,叫下来好几个老乡哥们之后大伙你追我赶的在寂静的校园里撒欢儿,哈哈的大笑,冲着女生楼大叫妹妹快出来啊,然后起哄似的喊着某人暗恋许久的MM的大名,等来到操场旁边的草地上时,男孩们投入情人怀抱一般纵情的把自己扔在上面,嫩绿嫩绿的软软的小草,带着清香和露水。
不知道谁起了头开始唱歌,于是大家又开始嘻嘻哈哈的齐声合唱,从真心英雄吼到老臧的朋友,从心太软唱到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唱得十来个大小伙子全都眼泪花哨的。
“二十年后咱们一定要再回来躺在这里!”
不知道谁说了这么一句,招的大家哈哈的笑了起来:
“瞧你小子这么点出息!二十年后咱怎么也得争取混到共同躺在加利福尼亚海滩去啊!”
大家忽然都沉默了
他们的心里都冒出来同样的一个念头:
加利福尼亚的阳光下,不会有这样的夜色和小草了,也不会再有这样的心情了。
又有人开始小声的唱歌,唱的是零点的那首“你到底爱不爱我”
方晓然听着听着,也跟着唱起来,唱得没有办法再继续唱下去的时候他偏过头偷偷的擦了一下眼睛,睁开眼睛看到了公孙华的眼睛,亮晶晶的好象星星一样。
方晓然忽然心痛的想跳起来,掩饰的赶忙闭上了眼睛。
…………那个温柔的人的感情,又何尝不像看似唾手可得其实遥不可及的星星呢…………
渐渐的有同学收拾起四年的家当,坐上火车或者飞机,永远离开了学校,开始了人生新的旅程。每次有同学走,大四的楼下就是一帮抱头痛哭的人群,还有很多人在窗户旁边静静看着,有的女孩子还在上面绑上了绿色的丝带,预祝已经远去的同学一路好走。
校园的广播站开始一遍遍的放起那些吉他弹唱的民谣。
方晓然的宿舍里已经送走了两个人,明天,就是他自己离开的日子了。
那一夜他没有睡,他躺在床上大睁着眼睛,宿舍已经没有别人,公孙华去了老乡那里吃散伙饭,临走前对他说明早一定去送他。
就这么走了吗?
方晓然问自己。
他突然翻身坐起来,在收拾好的箱子里一顿乱翻,翻出了一盘磁带,对那个人再说点什么吧,给他留下最后一点好的记忆吧。
这样的形式在方晓然他们大学里很是流行————送朋友一盘录着自己声音和祝福的磁带,以后想起来了就听一听。
插上磁带,倒带,在按下录音键的刹那方晓然犹豫了,该说些什么呢?
脑海里居然是一片,空白。
天色大白的时候方晓然已经穿好了衣服,公孙华也的确回来了,拿起方晓然最沉的一个包,问:
“走吧?”
“好,走了。”
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再看了一眼这个住了四年的屋子,方晓然深深的吸了口气,头也不回的大步走了出去。
等方晓然走的时候,同学都走的差不多了,所以没有出现一堆人送别的场面,也好,可以和公孙华两个人慢慢的走在校园里,谁又知道这会不会也是最后一次了呢?
熟悉的主楼,经常去上自习的C楼,还有远远才能看见的实验楼,和宿舍离得最近的学三食堂,甚至那个被誉为“黑心大妈集会”的小卖部,此时此刻都是看一眼就少了一眼啊。
“老方,你是一个人去那里,没亲没故的,万事要自己打点,可要照顾好自己。”
“嗯,知道了,其实我家有个远房的叔在那边。”
“时常联系着,上上校友录,发个短信什么的。”
“那是一定,你也一样,对了老孙,你到底去哪里啊?听说两个地方都要你。”
“我啊,看看再说吧。”
“真成你,都什么时候还这么悠哉。”
“我多优秀啊,不得多挑挑才能决定?”
“臭美吧你………………”
就这么闲聊着,走着,方晓然突然有种希望眼前的路永远不要有尽头的想法。
但是,那怎么可能。
“好了,老孙,我自己打车去火车站就成了,你回吧,咱们…………后会有期!”
“等会再期,”公孙华笑:“怎么我也得把你送到火车站去,别跟我多说了,快去找车。”
于是两个人再次一起来到火车站,那里竟然很煽情的放着骊歌,让本来愁云惨雾的车站更加具有悲剧效应,车上车下一片汪洋,这两天因为学生走的差不多了还好些。
方晓然的步伐慢了下来。
公孙华默默的和他一起上了车,帮他把行礼放好,按住了方晓然不让他起来送自己,方晓然看着他即将离开的身影,忽然不管不顾的一把拉住他,一切都如同慢镜头一样的,握住他的手,把一盘磁带塞了过去。
公孙华连一点吃惊的表情都没有,看着手里那盘磁带,他忽然乐了出来:
“这么巧,我也要给你一盘。”
就在方晓然还在为自己手里突然多出来的那盘还带着体温的磁带发呆的时候,公孙华已经下了车,在车窗外看着方晓然。
时间到,火车缓缓的启动了,方晓然的座位不靠窗,他只能一直直勾勾的望着窗外那个越来越远去的人影,手里的磁带,已经被汗水浸湿。
就这么分开了吗?
从此远远的离开了那个对自己如此温柔的人?
撕裂般的痛苦不是一股脑涌上来的,而是一丝丝的,蔓延到方晓然整个意识里。
很痛啊,可是不能哭。
周围坐着的很多也都是大四的学生,大家的眼眶都是红红的,有时彼此并不相识的人眼光对上了,都是含着泪水会心的一笑。
他们中间夹着不敢哭出来的方晓然。
自己那盘磁带几乎是空白的,如果那个人有耐心听到最后,那么他会听到自己说:
谢谢你,老公。
几乎是无意识的把手里一直攥着的磁带插进随身听,戴上耳机,那个人的声音很快就淡淡的响了起来:
“在听了吗,老方?我只有三句话要告诉你,第一句话是我从来都不是那么滥好人的一个人,会对你特别的好,是因为你在我心里也是特别的。第二句是我那时候伤害了你对不对?对不起,其实我自己也一直很难过,因为看到你的不开心。第三句话可能让你比较吃惊,其实我的工作单位早就定了,和你在一个城市里,只不过报道的时间晚了你半个月,本来我想你和你一起走,但是我怕你对我已经变了,所以我给你这盘磁带,如果你还愿意……就发个短信给我吧,我会等着的,如果你不发,我也会去找你,我不想放开你,真的。好了,我的话说完了,对了,我其实一直一直都特别想听你再叫我一声老公,希望以后能听到。老方,一个人在火车上万事小心,你包里有我给你买的绿茶,记得拿出来喝,那么就这样了。”
这个…………是什么?!
方晓然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反应过来,那个时候他旁边的人已经一叠声的在叫他:
“同学,同学你没事吧?大家快来啊,这儿有个人中风了!”
就像荼蘼过后我们可以期待下一季更美丽的花一样
骊歌唱完了之后,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期待下一次的相聚呢?
文完
我们的窝(外一篇)
深深的黑夜沉沉的云
低低的平房矮矮的墙。
大半夜闪烁着的,除了我的眼睛之外,还有我眼睛前面的电脑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