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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陆不弃急的是灵乳,只要灵乳到手了,加上早就存在芥环中的虬龙木,那么花点时间,五狱焚神炉就要修复五分之三。
不管怎么说,荼神工会在搜集材料这方面,的确有着非同小可的能力。这让陆不弃对于荼神工会侵犯他的隐私的诟病也减弱了一些些。
在火云城积累了一些积分,陆不弃也不指望自己能够成为百年佣武王了,所以就决定用来颁布任务。
求购火属魔灵的任务。
当然,陆不弃可不会仅仅指望这一点,他决定自己去狩猎。
既然扎姆火山有火烈角魔,那为何不去碰碰运气呢,反正就当是故地重游了。
想到就做,陆不弃也不要什么准备,在回到火云城,露露面,然后跟火云樱打了声招呼,就直接超扎姆火山飞去。
当扎姆火山进入陆不弃视线时,看着那仿佛无时不在冒着浓烟的火山,陆不弃嘴角微翘。这个洞天,除了他,恐怕没有人知道,那里还有一个洞天传送阵吧?
只可惜那个传送阵是个单向传送阵,只接收外来人,而无法将人送到外面去,要不然陆不弃也不需要劳心费神地琢琢磨怎么离开这个洞天呢。
陆不弃落在了火山口附近,感受着那逼人的高温,和那依然还处于变色阶段的石灰浆,陆不弃明白,这应该是刚经历了一次喷发。
想到自己当初就是从这个火山口被喷射出来的,这种故地重游的感觉,不由让陆不弃脸上露出一个感慨的笑。
陆不弃神识感应了下,却发现,似乎是自然磁场的影响,他的神识感应出现了许多盲区。
像这种时候,眼睛就比神识有用了。
陆不弃暂时也没有进入火山口内部的打算,他决定先到外围转转,看是否能有什么发现。
扎姆火山很大,如果从山麓计算周长的话,估摸有三四十公里,陆不弃要想目力所及,低空飞行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从西南角开始,往东转,转了估摸小半个扎姆山,陆不弃依然没有发现火烈角魔的踪迹,倒是被陆不弃捡到几块大钻石。
每一块钻石,都足有上千克拉,这要是放到前世去,那都是世界级的宝贝。
在这个世界,也挺值钱的,只不过对于陆不弃来说,就没什么用了。
但是受地球人的价值观影响,陆不弃还是将这几块钻石给留了下来。
也就在陆不弃从火山灰中挖出这一坨反射着迷离阳光的钻石的时候,他耳朵轻动,听到了一阵噪杂的呼喊声音,紧接着响起一声凄厉的惨叫。
第六十九章火烈角魔
陆不弃的速度有多快?
几个闪身,陆不弃的视野已经因为山势的转变而变得开阔,然后他就看到了一群十余人以雁型之势,低空狼狈逃窜,而在她们身后,一个如炼狱中爬出的恶鬼一样的怪物,正气焰嚣张地高速追赶着。
那怪物速度很快,至少比这群晶魂高手的速度都更快,奔跑过程中,硕大如马首的脑袋突然一沉,头上一个黝黑色的尖角就骤然喷吐出如刀芒的烈焰。
被追赶的其中一个比尔族女子躲闪不及,身上的护体斗气被烧化,然后骤然引燃了全身。
惨嚎着,比尔族女子想要再起兽怒斗气,将火焰压下去,可是刚压下一点,后继的火焰又再次袭至,让她只能徒做挣扎。
“别停,继续跑!”为首的一个比尔族男子怒吼着,眼中满是悲怒:“心雅,团长对不起你!”
“走!”那比尔族女子发出一道变形了的惨嚎,然后在所有人心头一抽间,猛然折返,犹如一个火团一样朝那怪物冲去。
那怪物身型微顿,如同两团火焰一样的眸子里闪着一抹鄙夷,然后如狼爪一样的右手猛然拍击了出去。
“轰隆”巨响,是晶魂自爆的声音。
绚烂的兽怒斗气,如同在空中绽放的烟火。
那怪物怪叫了一声,右爪最长的指节被生生炸掉了一截,腾起一片黑烟。
“嗷吼……”
痛呼变成怒吼,受了伤的怪物身上的气焰更加嚣张,速度极快地朝拉开了一点距离的诸人追去。
这个方向也正是陆不弃所在的方向。
陆不弃眼睛一亮,因为他认出来了,那气焰嚣张的怪物正是木雨千柔描述的火烈角魔。
而那群奔逃的人中为首的一个,显然是个热诚的人,在看到陆不弃,不由高声大呼:“兄弟,快跑,朝马卓河跑,这是火烈角魔,凶残无比……快跑!”
被呼做兄弟,陆不弃微愕,定睛一看,却发现,眼前这人竟然是当初给他指路过的雷云雄风,雄风佣武团的团长。
雷云雄风肯定是没有认出陆不弃,毕竟当初陆不弃还是沃尔夫族人的外貌。
即便不认识,陆不弃也没打算让这些人当炮灰,把火烈角魔弄伤了再出手,何况认识呢?对于雷云雄风的热情,陆不弃一直都记在心头呢。
两人的距离迅速拉近,陆不弃脸上带着淡淡的笑:“雄风团长,莫慌,这火烈角魔就交给我吧!”
“这人认识我?”在雷云雄风心头微愣间,就见陆云不弃身型极其飘逸地掠过众人,赤金色的剑气带着强悍无匹的气势朝火烈角魔斩去。
虽然内心因为火烈角魔的追杀而惊悸,可是在这一刻,雷云雄风却还是选择停下了飞行的脚步。
然后就在雷云雄风转身之际,就看到挨了一记赤金色剑气的火烈角魔再次一低头,一道猛烈的火焰如火刃一样斩向陆不弃。
“小心!”雷云雄风惊呼出声,火烈角魔这种角炎攻击,是十分难对付的,一般的晶魂期兽修,沾之即死。
作为被角炎锁定的对象,陆不弃自然也感受到了那股强横的压迫力。知道火烈角魔作为一品魂阶魔怪,其实力直追晶魂上阶九重境的兽修,陆不弃岂能小觑?
所以,在角炎临身的那一刹那,陆不弃没有丝毫犹豫地施展出狂雷爆元。
狂雷爆元,是陆不弃能够跟火烈角魔一战的基础保证。
爆发的紫雷,将角炎抵消得一干二净,可陆不弃却是再次震惊于这角炎的强大。
“飓风旋斩”
在这种山风阵阵的天气中,这无疑是陆不弃最强的攻击形态了,而且决定其攻击强度的,是神识,而不是法力。
刚刚抬头的火烈角魔,脑门上就被斩中,双目火焰微微黯淡,身子向后仰了个趔趄却又重新站住,那赤红色鳞片般皮肤被斩出数十道不大不小且细密的豁口,在黑烟蒸腾间更显狰狞。
就陆不弃这一下攻击,几乎都不弱于一个晶魂下阶的修士自爆的威力了。
火烈角魔怒了,身型一缩一展,以极快地速度朝陆不弃冲去。
“呼咔咔……”
就在火烈角魔想冲过去跟陆不弃近战的一段距离,两道“飓风旋斩”斩在了它身上,不过这次,因为火烈角魔身上旋转的烈焰,被抵消了不少伤害,只能伤到它一点表皮。
近身了,火烈角魔扬起完好的左爪,狠狠地朝陆不弃抓绕而去。
陆不弃也想看看这火烈角魔近战的能力如何,所以在燃烧起混沌天焰,施展出真三花聚顶的同时,将玄罡护体金光运转到极致,然后手持鱼肠剑,以“痴熊掏蚁”之式,悍然迎上。
“轰隆!”震响,黑烟腾起的同时,陆不弃被拍得倒飞出了十数丈开外。
不过陆不弃嘴角却是挂着一抹淡笑,因为就刚才那一次碰撞来说,因为鱼肠剑的原因,在力量上稍占下风的陆不弃,其实所奏的战功却更具优势,因为鱼肠剑生生把火烈角魔的左爪给洞穿了。
“嗷呜……”看了眼被洞穿的左爪,火烈角魔更是怒极,吼叫着继续朝陆不弃扑了过去。
“团长,这是什么人啊?怎么这么强?”
“是啊,团长,他好像认识你?”
雄风团的其他成员,在这个时候,自然也明白,危险已经被人扛了下来,都停了下来,心有余悸地看着迅速白热化的战团。
雷云雄风浓眉紧皱:“我不认识这人,除了领主大人,你们团长我还不够资格结识其他上阶的高手。”
“可是他刚才唤了你的名字啊。”一个团员提醒道。
雷云雄风点了点头:“我听到了,可能是我们曾经的某一位没有谋面的雇主吧?不管是谁,帮我们挡下火烈角魔,让我们雄风团不至于全军覆没,就是我们的恩人。”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离开么?”
雷云雄风瞪了问话的人一眼:“离开?你也好意思说出口?他帮我们拦下火烈角魔,让我们避免了被杀戮,现在他在做殊死搏斗,我们却要一走了之?”
被团长这么一番训斥,那团员羞愧地垂下了头。
旁边团员开解道:“团长,你也别责怪风扬了,好些个团员被火烈角魔杀了,我们大家谁心头都还惶惶,会想尽快离开这危难之地也可以理解。”
雷云雄风双眸微眯道:“我们雄风团绝对不能做背信弃义之事,以我们的实力,很难介入这种级别的战斗,大家可以战得远远的。但是在战斗没出结果之前,谁也不许临阵脱逃。人如果这位兄弟没能挡住火烈角魔,我雷云雄风就算豁出命去,也得帮人脱离困境,明白否?”
“是!”雄风佣武团诸位佣武都凛然应命,这些人之所以能聚在一起,可都是被雷云雄风的个人魅力所召集。
谁不知道雷云雄风重情重义,对每个人都可称得上是肝胆相照?
这次碰上火烈角魔,要以雷云雄风自己的速度,完全可以一马当先地先跑掉,可是为了诸多团员,他却留了下来,用自身的风翼之法,提升整个团体的飞行速度。如果不是这样,雄风团的死伤人数肯定还要增加。
对于雷云雄风的命令,雄风团还没有人会忤逆。
可是剖心一问,谁真心愿意停下来承担殒命的风险?所以诸人都紧紧盯着战团,寄希望于陆不弃能杀死或者打跑火烈角魔。
最好是杀死,那样也算是为死去的团员们报仇了。
第七十章离弃
时间,在陆不弃和火烈角魔你来我往之间一点点流逝。
陆不弃身上的混沌天焰,跟火烈角魔身上的赤黑烈焰交映成趣,如同一大一小两个火精灵在空中跳跃追逐。
可是其中的凶险,不用眼睛看,想想也能知道。
这种凶险,对于陆不弃和火烈角魔来说,皆有。
陆不弃的鱼肠剑,在每次碰撞之下,都能在火烈角魔身上增添一道伤口。而火烈角魔时常近距离喷射的角炎,也是往往让陆不弃很有些狼狈。
没有了爆裂的狂雷抵消角炎,完全靠玄罡护体金光来抵御,法力消耗实在太大。不过好在有遁影黑袍在,实在压力太大,就分影遁开,让后再以“飓风旋斩”这样的法术攻击火烈角魔。
整体上来说,陆不弃且战且避,却是将战斗节奏控制得很好,胜利的天平整以缓慢的速度向陆不弃倾斜。
不过陆不弃想要真正最后攫取胜利,还是有不小的考验的,因为火烈角魔最让人头疼的不是它角炎的强横攻击力,也不是它岩鳞表皮的抗击打能力,而是它的生命力。
是的,火烈角魔的生命力是它最强大的慑敌之本。
这不,在被鱼肠剑连伤害带吞噬,攫取了七八成的生命力后,原本已经出现颓靡之状的火烈角魔突然沉落,单膝跪在了一片已经冷却的熔浆层上,并低下呢狰狞的头颅,如同一个虔诚的信徒。
对于火烈角魔如同臣服的表现,陆不弃虽然内心有些不解,可是他却没有放弃这么好的攻击机会,燮蛇魔气剧烈运转,鱼肠剑幻化千百,如雨落般朝火烈角魔覆盖而去。
每一道赤金色的剑影都能砸火烈角魔身上留下一道不深不浅的剑痕,这样下去,只要时间足够,完全可以将火烈角魔分尸。
而火烈角魔却是丝毫不为所动,然后就在大地微微轻颤之际,那片冷却的熔浆突然变得通红通红,甚至开始燃烧起明火。
然后让陆不弃惊诧莫名的是,火烈角魔身上留下的那些剑痕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而后持续攻击留下的剑痕却是还没形成就已经消失。
火烈角魔缓缓抬头,那对火焰眸子闪着炽烈旺盛的光芒,原本颓靡的感觉一扫而光。
无论陆不弃如何加强攻击,这些攻击对于火烈角魔来说仿佛都变成了清风细雨,一点都无法构成威胁。
远远的雷云雄风看到这个情况,骤然想起关于火烈角魔的一些事,连忙知会身边诸人:“别让它彻底恢复,大家帮忙攻击!”
诸人虽然有些不明白什么情况,可是在雷云雄风掠身过去,开始施展兽怒斗技攻击火烈角魔时,她们也没有再犹豫,将被追击的屈辱和团员被杀的仇怨全部释放了出来。
可是即便加入了这七八个晶魂下阶的兽修的攻击,那火烈角魔依然不为所动,还是跪伏在燃烧的熔浆上,积蓄着力量。
随着那片熔浆渐渐恢复黯淡,火烈角魔身上再也找不到一处伤痕,就连那被雷云心雅自爆晶魂炸掉的手指也都修复了。
“人崽子,这火烈角魔拥有借助地心熔火之力恢复自身生命力的能力。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你就是砍它一辈子,也别想砍死它。”
烈焚的提醒,让陆不弃心头恍然。而这个时候,火烈角魔重新站了起来。
感受到火烈角魔的火眸看向她们,雷云雄风等人连忙惊呼疾退。
“你的对手是我!”千百剑影合二为一,狠狠地斩在火烈角魔的身上,似乎是燮蛇魔气正好发挥了功效,竟然直接无视了火烈角魔身上流转的火焰,在它身上骤然留下一个豁大的扣子。
陆不弃的攻击,无疑成功吸引住火烈角魔的仇恨,火烈角魔怒吼一声,双膝一曲,身子如同高射炮弹一样朝陆不弃冲去。
两人再一次鏖战到了一起。
“团长,这火烈角魔未免太恐怖一些了吧?”一个团员艰难地吞咽了下唾沫,原本还以为陆不弃能够将火烈角魔给杀死,可是没想,这火烈角魔只是休息了一下,就满血复活了?
“这仗还怎么打?”就连一直站在雷云雄风身边,应该是他最为亲近的团员都忍不住说道:“团长,这位兄弟虽然实力强大,可想要杀死火烈角魔恐怕也很难,拖下去,恐怕大家都会贴进去的。”
“强杰,你也怕死?”雷云雄风皱眉道。
雷云强杰苦笑了下:“我怎么会怕死呢,只是觉得,这次我们佣武团已经损失足够大了,心雅、小摩……我是觉得大家没必要都送了命啊!”
“也对,虽然我是你们的团长,但也不能把你们往火坑里带!”雷云雄风长呼了口气:“不过我是不会独自离开的,没有这样做事的……至于你们,是留下是离开,自己决定吧!”
雷云雄风这么一说,雄风团诸人面面相觑,却还是没有人离开,可能是碍于面子问题吧。
雷云雄风轻咳了一声:“想走就走吧,比尔族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妈了?没有人会怪你们的!”
有了这么一句话,诸人的内心不由再次犹豫了。
“那……团长,我和老骨就先到马卓河等你们吧……”一个莱恩族女子眼光有些闪烁地看向雷云雄风。
“去吧!”雷云雄风摆了摆手收,看不出喜怒。
那比尔族女子连忙拉着身边叫老骨的莱恩族男子朝诸人逃遁的方向飞去。
有人带头了,内心犹豫的人就纷纷响应,纷纷离去。
最后,就剩下雷云雄风,还有雷云强杰。
“强杰,你怎么不走?”雷云雄风错愕地看着雷云强杰。
“撇开团里的关系来说,我们还是兄弟!”雷云强杰轻笑:“就算我怕死,我也得陪着你啊,何况我刚说那些话并非是我怕死,而是我知道她们怕死。”
在雷云雄风错愕间,雷云强杰笑道:“与其到真正危机的时候,她们都跑了,还不如现在就让她们走,那么如果我们没死,再聚首的时候,对于你这个胸襟关阔的团长,她们就更加不好意思了,那样日后在团里,你说话会更管用的。”
“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思琢磨着怎么帮我管理这个团?”
雷云强杰耸了耸肩:“为什么不呢?虽然我不认识这个诶珀族男子,但我想,他肯定不会不知道火烈角魔的强横的,可他依然敢迎战,肯定是有底气的。就算杀不死这火烈角魔,也不至于会被杀,就算是逃,也不会将火烈角魔留下来祸害我们吧?”
就在二人交流间,陆不弃和火烈角魔的战斗再次进入了一个高潮。
火烈角魔身上再添无数伤口,而气势再一次开始走下坡路,而陆不弃却是越战越勇。
火烈角魔的生命力强横,可是陆不弃的生命力一样强横,晋阶后的鱼肠剑,能够吞噬所有的能量,将之转化为陆不弃所需要的精气神,即便鏖战了如此之久,陆不弃的法力消耗,却不到两成。
在感受到身体机能开始剧烈下降,火烈角魔的身型再一次沉落。只要在火山范围内,火烈角魔几乎就是不死的。
这也就是火烈角魔敢跟陆不弃一直硬轰,身上一次又一次地增加伤口也不担心的原因。
可是让火烈角魔没有想到的是,在它朝另外熔浆岩层落去的时候,一股诡异的吸力却是将它骤然带到了一个紫气氤氲的空间。
扎姆火山不见了,熔浆岩层不见了,连陆不弃都不见了。
火烈角魔怒吼着,咆哮着,可是回应它的依然只有氤氲的紫气。
第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