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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侵略战争和其他战争没有区别,战争就是战争。
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过于残酷,不想再打了。为了制止战争,而兴起了战争违法化的潮流。
1927年9月24日,在国际联盟第八次全会上,禁止一切侵略战争。(中略)国际联盟禁止战争,虽然特别是禁止侵略战争,但是没有实效性。当然也就无法明确侵略战争与其他战争的区别。
国际联盟对于小的纷争……可以经联盟的调停加以解决。
但对于大国之间的战争,则束手无策。
满洲事变(昭和6年,1931年)的时候,也有多次调停,经过种种尝试都无济于事。
关于日本军队从满铁(南满洲铁道)附属地的限期撤兵问题的理事会决议案,赞成者十三票,反对者只有日本。由于当时的日本是常任理事国,所以可以否决。
在总会,则是四十二对一,日本在联盟中完全是孤立的。
但日本国并没有被宣布为侵略国。
不记住这一点,任何议论都毫无意义。小室直树、渡部升一《封印の昭和史》,第40~42页,德间书店,1995年版。
归纳小室直树以上的意思:当时“国际上”并没有对侵略战争下出一个定义,在“侵略”没有定义的情况下,“战争只是战争”,也就没有什么“侵略战争”,也就不存在“日本的侵略战争”!
在这里,法学博士小室直树犯了一个逻辑学上的常识性的错误。即先有概念,还是先有实体。例如,如今威胁人类的“艾滋病”被科学家定义之前,是否就不存在“艾滋病”?在小室直树看来,没有“艾滋病”的概念,就等于没有艾滋病;没有对“侵略”的界定,就没有“侵略”——这就是小室直树的逻辑。
第二部分:“恶魔的思想”“天皇教”的狂热信徒(4)
动不动就搬出所谓“国际法”来蒙混读者的小室直树,大概不会不知道,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法体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并不存在。小室直树所说的“国际联盟”,是1920年在美国总统威尔逊的提议下成立的现代史上最初的国际性组织,但它的常任理事国是英、法、意大利、日本四个国家(后德国加入,美国作为发起者却未加入,俄罗斯也未加入),因此它只是一个欧亚列强的俱乐部,而不是一个由所有主权国家参加的类似后来的联合国那样的国际组织。这样的组织所制定的所谓“国际法”,根本就不具备国际法的普遍价值。何况正如小室直树所说,日本在这个组织中作为常任理事国有否决权,所以这个国际联盟根本就无法制止日本对中国的满洲地区的入侵;又如小室直树所说,不是这个国际联盟没有界定什么叫“侵略”,而是认定满洲不是日本领土,在中国的土地上屯兵是侵略行径,在此前提下,国际联盟除日本之外的所有成员才一致要求日本从满洲撤兵。日本否决了这个决议,就意味着日本不接受国际联盟的关于“侵略”中国的裁定。换言之,不是“国际法”对“侵略”一词没有界定,也不是“日本国没有被宣布为侵略国”,而是作为侵略者的日本,以自己的“否决权”粗暴地否决了“国际联盟”中其他国家的意志,不认可国际上关于日本侵略中国的认定。张口闭口“国际法”的小室直树所搬弄的,实际上是历史上被日本军国主义蹂躏、践踏的残缺的“国际法”。在日本的践踏下,这个国际组织及其法律当然就不可能发挥其维护国际和平的作用,事实上也没有有效遏制日本的侵略。因而,小室直树以所谓的“国际法”没有界定“侵略”一词的含义为由,来否定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历史,是徒劳的。
小室直树玩弄“国际法”的伎俩还不止于此,接下去,他又写道:
1935年,意大利军队侵入爱琴奥比亚。
国际联盟宣布意大利为侵略国,而且开始了经济制裁。可是,满洲事变的时候,对日本却没有发动任何制裁。
1939年,苏联军队侵入芬兰,苏联作为侵略国被〔国际联盟〕除名。
国际联盟,将侵略作为非法的行径予以禁止。可是,什么是“侵略”却没有明确的界定,而是在事后用宣言或制裁的方式,来判明这是侵略、那不是侵略。
中国曾要求对日本进行经济制裁,但却无人响应。
国际联盟认定满洲事变、上海事变不是侵略。
相反,对意大利侵入爱琴奥比亚、苏联军队侵入芬兰,却规定为侵略。在东京审判中,把满洲事变看成是侵略战争,或许是受到了接受这一裁决的进步的文化人的蛊惑,相信的人还不在少数,所以有必要提起上述事实。小室直树、渡部升一《封印の昭和史》,第42~43页,德间书店1995年版。
既然国际联盟“将侵略作为非法的行径予以禁止”,却又不界定“什么是侵略”,真是岂有此理!国际联盟以什么为依据“将侵略作为非法的行径予以禁止”?国际联盟之所以认定“意大利侵入爱琴奥比亚、苏联军队侵入芬兰”,那时因为爱琴奥比亚不是意大利领土,芬兰不是苏联领土,“以武力的手段强行进入、占领他国领土者,就是侵略”,这难道不是国际联盟断定意大利、苏联的行径为侵略行径的基本依据吗?事实上不是没有界定,而是小室直树故意抹杀这样的界定。由此,小室直树对国际联盟及其法律究竟了解多少,首先就成为一个很大的疑问。退一步看,就算“没有”小室直树所说的那种“界定”,国际联盟既然要求日本撤出满洲,那就意味着在“界定”了日本的行径为“侵略”之后所作出的一种认定。假如不是“侵略”,那么国际联盟除日本以外的成员国为什么都一致要求日本从中国满洲地区撤兵呢?所以,小室直树所谓“国际联盟认定满洲事变、上海事变不是侵略”,纯粹是骗人的谎言。事实应该是:国际联盟认定日本为侵略,但被日本否决。至于把有没有受到“经济制裁”作为衡量是否为“侵略”的依据,更是“风马牛”。迄今为止,一个国家受到国际上的经济制裁,可能是因为它有侵略行为,也可能是因为其他违反国际准则的行为,但另一方面,明明是侵略行径,却没有受到经济制裁的事例,却举不胜举。因为人类迄今为止并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全公正的国际社会。日本入侵中国后,很长时间里没有受到“国际联盟”的经济制裁,恰恰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地导致了日本此后侵略行径的肆无忌惮的扩大,也证明了当时的“国际联盟”已经成为不负责任、难负责任的国际组织。换言之,假如当年的“国际联盟”具有今天的联合国这样的作用,则日本的侵略或许将会受到一些遏制。但是,在日本全面发动侵略战争,将侵华战争进一步扩大为“大东亚战争”后,国际上是对日本有“经济制裁”的,例如,美国等国曾经对日本实施了石油禁运。这一经济制裁使许多日本右翼分子至今仍愤愤不平,并把这解释为日本偷袭珍珠港、从而突入太平洋战争的起因。小室直树怎么反而忘掉这一至关重要的“经济制裁”了呢?
对日本侵略史上制造的最骇人听闻的南京大屠杀,小室直树也搬弄所谓“国际法”加以狡辩、否定与抹杀。他在《封印的昭和史》中,设有《从国际法看南京大屠杀》的专章。其中写道:
“南京事件”、“南京大屠杀”,是在东京审判(远东国际军事审判)中提出来的。
在此之前,连个影儿也没有。
为什么在东京审判中忽然冒出来一个“南京大屠杀”?
现在经种种研究,逐渐真相大白。
是因为要捏造一个“对人道的犯罪”的罪名。
第二部分:“恶魔的思想”“天皇教”的狂热信徒(5)
所谓“对人道的犯罪”,在此前的国际法上完全没有。“对于和平的犯罪”也同样没有。
那么,杜撰这一罪名有何必要呢?
其必要性,是因为要复制“纽伦堡审判”。
纽伦堡审判的背景,是发生在阿西比茨的针对犹太人的大屠杀。
战争中的“犹太人的大屠杀”激起了联合国国民的愤慨,这种骇人听闻、史无前例的大屠杀,不追究行吗?
在联合国中,这一呼声很高。
追究国家的战争责任,变为对个人的惩罚。
这种想法,在此前的国际法中没有,也是史无前例。
最大的问题,就是根据事后法进行审判。
根据事后法处刑。
而这,是现代法律最大的禁忌。
针对并非当前的犯罪,事后制定法律,并予处刑,这是绝对不应有的。
现代法的根本原则,就是“不回溯”(不往上推)的大原则。小室直树、渡部升一《封印の昭和史》,第119~120页,德间书店1995年版。
综合小室直树的意思,他是认为,战后联合国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的审判,从国际法上看是不公正的。第一,这种审判是用“事后法”的审判,违反了“不回溯”的原则。第二,用惩罚个人的方式来追究国家的战争责任,也是国际法中没有先例的。
“免罪情结”如此的焦灼,才使得这位“法学博士”发表了这种对法律基本原理的根本无视、完全无知的荒唐之论。
事实上,从世界各国法律史上及法理上看,先有了偷盗行为,然后才有惩罚偷盗行为的法律;先有了杀人行为,然后才可能有惩罚杀人犯的法律。这是常识。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法律都是“事后法”,而不可能存在绝对的“事前法”。战后远东军事法庭对组织、指挥和制造南京大屠杀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使用的确实是“事后法”,因为此前人类历史上没有发生过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军国日本屠杀中国人那样的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屠杀,也就不可能存在相关的适用法律。但“事后法”并不违反“不回溯”的原则。稍查阅一下各国现代法律就会明白,所谓“不回溯”,是有一定期限的。现代法律都明确规定了“不回溯”的具体时限。所谓“不回溯”,决不是指今天制定的法律只适用于今天,对昨天、前天则无效。如果那样的话,每天都需要废除昨天的法律,每天都需要出台新的法律,岂不荒唐!因此,“不回溯”原则是相对的、有限期的、有条件的。假如没有“不回溯”原则,那么,从日本在甲午海战中登上中国旅顺屠杀六万和平居民开始,日本在七十年间侵略中国所制造的一个个惨案,都应受到追究和审判。但远东军事法庭根据“不回溯”原则,只把审判的有效时限界定为“太平洋战争期间”。这虽然对受害方中国人民来说,还不够公平,但毕竟有利于维护现代法律的“不回溯”的基本原则,因此中国并没有提出异议。
至于小室直树所谓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中“追究国家的战争责任,变为对个人的惩罚”的指责,更是无理取闹。作为法学博士,小室直树有没有“法人”的概念?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之一就是让具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的个人(法人),承担某一群体组织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南京大屠杀中,松井石根、谷寿夫等日本军阀,已经不是普通的作为“自然人”的“个人”,而是作为军国日本的责任人,负有策划、指挥大屠杀的主要责任,作为战犯当然要受到应有的惩处。同样,东条英机首相等人,对日本扩大侵略战争负有直接重要的责任,当然要负自己的责任。小室直树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这些无理指责,只能证明他对至今仍通用的国际法怀有敌意。由于怀有敌意,他甚至这样污蔑联合国及其国际法:
联合国这样想:
虽说迄今为止的国际法上没有,那也不能放过〔日本〕。
那就制造一部新的国际法,断乎加以处置。
那么,制造一部什么样的国际法呢?
那就是“对于和平的犯罪”、“对人道的犯罪”吧。
(中略)就这样,“纽伦堡审判”搞起来了,而原封不动地复制“纽伦堡审判”的,就是东京审判。
没有比这更混蛋的了。小室直树、渡部升一著《封印の昭和史》,第125~126页。
在小室直树笔下,联合国——这个战后由绝大部分主权国家形成的空前规模的国际和平组织,这个真正意义上的“国际联盟”,却像一个心血来潮、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上的黑社会集团——小室直树的狂妄和蛮横可见一斑。这样一个对国际社会、对现行国际法怀有强烈的敌意、有意作对、并肆意攻击的人,还有资格侈谈“国际法”吗?扛着“法学博士”的招牌招摇过市,岂不是个绝妙的自我讽刺吗?
小室直树对联合国的敌意和仇视,在《国家自行崩溃乎》小室直树、渡部升一著《自ら国家を潰すのか》,德间书店1993年版。一书中有集中表现。在这本书里,他对联合国进行了恶意攻击。明确判定“联合国是日本的敌人”,因为“联合国是对日军事同盟”;说联合国宪章中至今写有“日本是敌国”的条款。所以联合国是日本的敌人。因此他呼吁“日本不要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日本加入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是无理的”,并高呼日本“退出联合国吧”!
这一切近似疯狂的语言都表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及抗日战争虽然结束了半个多世纪了,但小室直树之流的当代日本右翼分子,其立足点,其思维方式仍后伸在、停留在日本的侵略战争时代,这不是通常所说的“冷战思维”,简直就是“热战思维”。右翼的非理性、疯狂性和危险性就在于此。
第二部分:“恶魔的思想”不容忍任何道歉和谢罪(1)
否定日本的侵略历史,与拒绝对侵略战争反省和道歉,对右翼分子而言是相辅相成的。小室直树正是站在旧日的军国主义立场上,以右翼极端主义的姿态,坚决反对日本政府对侵略战争做任何形式的道歉“谢罪”或反省,并对任何有关的道歉、谢罪都大加抨击。他在1997年出版的《告日本国民——没有自豪的国家肯定灭亡》一书,自称是对德国思想家费希特在法国占领下的柏林所作的《告德国国民》的讲演的模仿。在这本书中,小室直树夸大其辞地叫嚷日本处于“国家危机”中,抨击所谓“自虐史观”、“反日史观”,抨击日本政府对侵略战争所做的任何反省和道歉,认为这些使日本国民丧失了“自豪”,而“没有自豪的国家肯定灭亡”。他极力美化、缅怀日本近代的侵略历史,再次宣称天皇是“神”,将侵略战争时期的天皇专制体制说成是“臣民没有差别”的、“官僚与民众休戚与共”的理想社会体制;相反,却对战后日本和平、民主社会极度不满,对日本正义媒体、对日本战后和平教育、对政府官员在外交场合对侵略战争道歉,横加指责,乃至破口大骂。总的看,《告日本国民》是对日本战后社会的和平、民主秩序的宣战,也是对发动侵略战争死不反省、死不道歉的右翼宣言,反映出了所谓“平成恐慌”(90年代的金融危机所导致的日本经济不景气)时期日本右翼势力的狂躁心态。无怪乎右翼分子、以千方百计为东京审判翻案而著名的东京大学名誉教授小堀桂三郎称赞这本书讲得“真痛快”,希望“全体国民认真倾听”;藤冈信胜则感觉这本书“好像给孤立无援的我派来的百万的援军”。见《日本国民に告ぐ》护封勒口广告词。クスレト社1995年版。
在《告日本国民》中,小室直树认为,日本的“谢罪外交和自虐教科书是日本国的致命伤”,并耸人听闻地说,有了这两个致命伤,日本成为一个“失去自豪感的国家”,而“失去自豪感的国家,必然灭亡”。他指出,由于日本的“财政破产”和“教育破绽”,“日本灭亡的征兆已经十分明显”。他特别指责日本政府官员对中国、对亚洲其他受害国家的那些十分有限的、起码的道歉。他用倒打一耙的手法,莫名其妙地把日本的反省侵略战争的正义声音称为“法西斯主义”,断言“在日本,法西斯主义已经开始”!而这种“法西斯主义的模式”就是:
反日的日本人的骚动——媒体将骚动加以扩大——以此为契机外国人加以干涉——日本政府屈服于外国对内政的干涉。
小室直树还以图表的形式,列出了“模式化了的、被扩大再生产的‘反日史观’的恶性循环过程”,大体内容如下:
昭和57年(1982年):
6月,各媒体报道“教科书检定,‘侵略’改为‘进出’”。
7月,中国、韩国抗议。
8月,宫泽喜一官房长官发表谈话,称“订正教科书是政府的责任,检定基准的修正要考虑到近邻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