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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快跑!-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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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精打采地打着哈欠,用一只琥珀色的眼睛,睡眼惺忪地盯着大角。 
    大角不由自主地伸手到腰带上摸刀子,却摸了一个空。他垂下空空的双手,踌躇了一会儿。他有点发抖但还是迈步向怪兽走去,就像希腊人步向斯芬克司。 
    “站住,你侵犯私人领地啦,”那只怪物懒洋洋地叫道,“你从哪儿来?” 
    它睁开了全部两只眼睛,充满怀疑地盯着他看。它有一双尖尖的耳朵,身上布满纵横交错的斑纹,长得就像一只大猫。 
    “对不起,”大角鼓足勇气说道,“我是从道之城来的,昨天我是在道之城,前天我是在倏忽之城,大前天我在快乐之城……” 
    “啊哈,”大猫轻蔑地打断了他的话说,“城市?我听说过那种地方,那里到处是石头造的房子,用铁皮挡雨,地上铺着热烘烘的稻草,住户们象老鼠一样拥挤其中,为了抢热水和上厕所的位置打个不停……哼,”它突地打住话头,上上下下地看大角,“那是人类居住的地方,你到那干什么?” 
    大角还没来及回答。大猫仿佛刚刚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它兴奋地咆哮了一声,叫道:“啊,我知道了,这么说你是个人类!”它的咆哮声在灰暗的丛林中四处传荡,吓得几只鸟儿扑哧哧地飞出灌木,也吓得大角打了个寒颤,他们那儿从来没有人会在说话的时候对着对方咆哮。 
    “知道吗,小人儿,你面对的是一只进化了的动物。”大猫歪了歪头,用眼角瞥着小男孩,它的笑容带上不怀好意的意味,“我们不再听命与你们了,驾,吁——再翻一垄田,去把拖鞋叼过来,哈,这种生活一去不复返了,这真是太妙了,妙啊。告诉你我们为什么要造反吧,——你知道我们动物活在世上是怎么回事吗?” 
    “我不知道,”大角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我们不养动物。” 
    “啊哈,那你是不知道我们曾经过着那么短暂的,却是那么凄惨而艰辛的生活了。”大猫生气地嚷道,“那时侯,我们每天只能得到一束干草,或者只是一小碟掺了鱼汤的冷饭,而且我们还要不停地干活,逮老鼠,直到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一旦我们的油水被榨干,我们就会送到肉店去被杀掉。没有一个动物懂得什么是幸福或空闲的涵意。猫们不能自由自在地坐下来晒晒太阳,玩玩毛线球,牛不能自由自在地嚼青草,猪不能自由自在地泡泡泥水澡……没有一只动物是自由的。这就是我们痛苦的、备受奴役的一生。” 
    
    它猛地伸出一个有着锋利指甲的爪趾,指点着小男孩瘦小的胸膛叫道:“看看你们这些寄生虫,人是一种最可怜的家伙,你们产不了肉,也下不了蛋,瘦弱得拉不动犁,跑起来慢吞吞的,连只老鼠都逮不住。可你们却在过着最好的生活——我们要奋斗!为了消除人类。全力以赴,不分昼夜地奋斗!小孩,我要告诉你的就是这个:造反!我们要造反!” 
    
    大猫伸手从旁边的藤蔓上扭下一个金黄的蜜南瓜,咔嚓一声就咬掉了半个。 
    它显然对它的演说很满意,它满足地在地上打了一会滚,接着跳起来对大角说:“现在这个丛林是我们的,总有一天,整个世界也会是我们的。我们动物,将会在首先领悟的猫的领导下,团结起来,吃掉所有的人。妙啊。” 
    “我不知道你说的那些,”大角怯生生地说,“我妈妈病了,我是来找药的。” 
    “生病了有什么关系,”大猫不满意地瞪着大角,呼噜呼噜地吹着气,“人一死,烤来吃掉就行了——你应该请我一起去吃,这是盛行的待客礼貌,你不知道吗?” 
    “我们那儿从来从来都不这样做。”大角吓了一跳,他小声分辨说。 
    “好吧,好吧,”大猫不耐烦地围着大角打起转来,“我不想理会你们那些人类的陋习,还是好好想想该把你怎么办吧。” 
    “我?”大角紧张地说。 
    “你放心,我不是屠宰场的粗鲁杀手。我正在学习你们的文明,我看过很多很多书,发现了关键的一点——你知道文明的最中心是什么吗?”它直立起身子,兴奋地自高自大地拍着胸膛,“让我告诉你,是礼仪与艺术。是的。就是礼仪与艺术。这将是我们建立猫类文明的第一步。” 
    “你想过路,那么好吧,”它鬼鬼祟祟地滑动着猫步,狡诘地说道,“只有聪明的人才有资格通过这里,你必须猜一个谜语。” 
    “如果你猜不出来。”它偷偷摸摸地笑着,刚啃过的蜜南瓜的液汁顺着它的下巴往下淌着,“我就要吃掉你。这个主意真是妙,嘻嘻,妙。” 
    它幸灾乐祸地笑眯眯地说出了那个谜语: 
    脚穿钉鞋走无声, 
    胡子不多两边翘, 
    吃完东西会洗脸, 
    看到老鼠就说妙。 
    “哈哈。你一定猜不出来的,你猜不出来。”它说。 
    “是猫。”大角说。他有点犹豫,害怕这道简单迷题后面隐藏着什么陷阱。 
    可这是小时候妈妈经常说给他猜的谜语,那些温柔美丽仰人鼻息的小动物虽然在生活种消失了,可是人类坚韧不拔地在图画书上认识它们,并把它们传到下一代,让他们重温万物之灵的旧梦。 
    “猫,为什么是猫?”怪兽大惊失色,往后一缩,愤怒地揪着自己的胡子,“你说,为什么是猫?”它的尾巴高高翘起,让大角一阵害怕。 
    “你们都说是猫,只有我不知道为什么。”它痛苦地在地上打着滚,搔着痒痒,“我的胡子是往两边翘的,可是我从来没穿过钉鞋,我吃完东西会洗脸吗? 
    这是我的秘密,你们人类怎么会知道?我从来从来从来就不对老鼠说妙,答案为什么会是我?为什么每个蠢笨的人类都这么说?为什么?——现在我预感到,这是个重要的谜语。” 
    它折腾够了,爬起身来,望着灰蒙蒙的时起时落的雾气发着呆,喃喃自语:“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在我没有注视的时候,那些老鼠存在过吗?难道它们也和高贵的猫儿一样拥有着生存的意义吗?我们聪明,温谦,勇敢,甚至可以吃掉小孩,可是我们却搞不清楚一个谜语——这是个令猫害怕的神秘隐晦的课题,我预感到,这很重要,很重要……” 
    
    不需要别人教他,大角趁着这只在哲学思辩中迷失了方向的大猫忧郁地望着黑悠悠的森林,仿佛是只动物笛卡尔,一刻不停地痛苦地思考时,轻轻地一溜,就顺着路边溜过它的身畔。 
    大树灰暗的阴影下,深黑色的灌木丛里,有星星点点小红点在闪烁,那就是大夫要的金花浆果啊。大角伸出手去,那些浆果冰凉,还带着露珠。一颗,两颗,三颗……现在大角有了七颗金花浆果了。 
    大猫还没有从它那深切的思考中清醒过来,大角把药包紧紧地揣在怀里,像在暗夜的森林中迷路的小兽,仓仓皇皇,跌跌撞撞地奔跑着。 
    跑呵,跑呵,草叶划过他的脚胫,露珠沾湿他的脚板,可是他还是一刻不停地奔跑着。 
    现在可以回家了。大夫的单子里还有一份好运气,可是运气是一种虚无缥缈的说法,世上本无这种实物,大角在这场长久的奔跑中变得聪明了起来,他用手摩挲着怀里的药,水银,磁铁,罂粟,鹰嘴豆,金花果——都是,他得到它们了,在六天内,这简直是个奇迹。他开始明白了,大夫说的运气并不是妈妈的药,而是找药的人自己需要。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现在就可以回家了。 
    
    跑出了恐怖森林,大角发现,再有不到一天的路程,他就可以回到木叶城了。在不知不觉中,他在大陆和海洋间兜了一个大圈子。在这场漫长的奔跑当中,他时而清楚,时而迷糊,有时候他似乎看清了什么,有时候这些东西又离他而去。 
    大角奔跑着,忽然之间,也许是怀中的药物萦绕的香味带来的幻觉,让他看清了蕴藏在心底深处中的景象,他的心忽然一阵颤抖,泼喇喇地激动水花跳出海面。他知道他将要给大家讲述什么。他要给大家讲述以前的一些伟大的城市,亚历山大里亚、长安、昌迪加尔、还有巴西利亚,那些建筑师们创造了一种生活。 
    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广场,每一片设计精巧或者粗笨厚重的檐瓦,都渗透着建筑师的思想在里面。城市的居民们就生活在他们的思想当中,呼吸着他们的灵魂,倾听着他们的声响。 
    每一种哲学或者每一种狂热都有自己的领域,在每个领域当中都有一个巨大的抛光花岗岩基座,在这个坚实的基座上,每一种哲学都得以向空中无限延展。那就是他们的高塔。 
    跑呵,跑呵,碎石硌疼了他的脚腕,荆棘划伤了他的皮肤,大角奔跑着。 
    每一座高塔的倒地都意味着失败或者哲学体系的崩溃,那是一个壮观的场面。大地上曾经遍布人类,他们和驯化的动物们生活在一起。曾经有过更多的城市,如今它们都崩塌了吗? 
    他跑过了白天,跑过了黑夜,跑过短暂的黎明,跑过漫长的黄昏。 
    他跑过了晴天,跑过了阴雨,跑过雾沼,跑过干谷。 
    他看见一群庞大的军蚁,浩浩荡荡地聚集在缓缓起伏的平原上,他们头上的旗帜上飘扬着不可战胜的,展翅飞翔的黑鹰标志。 
    黑鹰,那是黑鹰部落呵。大角惊恐地想道,他停止了奔跑,充满恐惧地望着草原上那些没有城市的掠夺者,他们密密麻麻地挨挤在一起行进着,横亘了数百里地,挡在了大角回家的路上。 
    也许是第一次有人面对面地看到了这个神秘而可怕的部族。关于他们有许多可怕和血腥的传说,他们凭借自己强大的武力和残忍的性情,在这整个世界上无所畏惧。正是他们像蝗虫一样横扫整个草原,摧毁路上的所有城市,把一座座哲学的高塔打得粉碎。 
    大角屏住呼吸,捏了一手的冷汗。他趴在一束高高的牛蒡草中,探出头去。 
    他看到了开路的一队队的骑兵,穿着黑衣,呼哨着来回纵横,搅起漫天的黄色尘土;他看到了两千名奴隶排成两列,弯腰挖土,把崎岖不平的道路铲平,汗水在他们的肩上闪闪发亮。紧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一支庞大的运输队。他看到了五十对公牛,低着头拖着巨木拼造的沉重板车,一百根原木作成的轮轴被压得嘎吱乱响;他看到了五十名木匠在不停地更换车轴,加固车架,往圆木上涂油脂,两百名壮工在两边扶着车上摇摇晃晃的铁铸怪物。透过飞扬的尘土,那些影像给小男孩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迹。这一队人马拖着缓慢的,永不停歇的脚步,越过山岭和草原,越过河流和谷地,坚韧不拔地走向了他们的标地和命运。 
    
    一座座的钢铁怪物在大角的眼前被拖了过去,留下大地上深深的车辙,刚刚铲平的弹道一样平整的道路转眼又变成了坑坑洼洼的泥潭。大角瞪圆了眼珠,突然明白过来,他们车上拉的是攻打高塔的巨炮啊。现在,他们又要去攻打一座新的城市了。 
    7 药没了 
    草原上行进着黑压压来势汹汹密密匝匝的人群,那些挎着长矛的骑兵,披着铠甲的重装步兵,散漫的轻步兵,一队一队的过个没完。太阳慢慢地斜过头顶,象是一个巨大钟面上的指针,面无表情地不可抗拒地转动。大角躲在深深的草丛中,又饥又渴。他计算着时间和回家的路程,时间越来越紧了。 
    他决定另外找路回家。大角悄悄地倒退着离开那丛掩没他的牛蒡草,直起腰来,却惊愕地发现两个黑鹰部落的游骑兵勒着马伫立在前方低矮的小丘上,一声不吭地注视着他。 
    在那一瞬间,大角目瞪口呆,他动弹不得,属于他的时间仿佛在那一瞬间僵化冻结了。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骑兵,像张开黑色翅膀秃鹫一样策马飞驰而来,打着呼哨,他们的马蹄悄无声息,一阵风似地掠过了他们之间的距离。骑兵在马上猛地俯下身来的瞬间,大角能看到他鹰隼一样锐利的眼睛,闻到他身上那股冲动的野兽般的气息。随着一声响亮的撞击,大角就腾云驾雾般飞到了空中。 
    
    大角惊慌地喊叫,踢蹬着双脚,却只能让那双钢铁般的臂胳越夹越紧。风拍打着他的脸庞,他只能看见草地在他下方飞驰而过。 
    他被带到了一个闹哄哄的营地,一声不吭的骑士把小男孩甩在了地上,驾着马跑远了。大角惊慌地把药包抱紧在怀中,四处张望。此刻已经是傍晚时分,营地上燃起了无数的火堆,炊烟笼罩,空气中充斥着马牛粪燃烧的气味。这是一个有着深棕色皮肤的强壮的民族。男人们剃光下颌的胡子,随身携带着腰刀和武器。他们显然还保留着驯服动物的习惯。大角看到几只狗在营地中跑来跑去。几个背着小孩的女人吃力地在河边打水,她们为了一个水勺而大声争吵。 
    
    一时间,仿佛没有人注意到这个满脸惊慌失措的小俘虏,就在大角茫然四顾的时候,又从营地外冲进来几个骑马的武士,一个家伙叫道:“喝,看哪,他们抓到了一个小家伙呢。” 
    他们大笑着纵马围着惊惶的大角乱转,把大角包围在马蹄组成的晃眼的迷阵里,硕大的马蹄溅起的黑泥甩在大角的头上和脸上,酒气从他们的嘴里往外喷涌。“哈,我看他可以给你当个小马童。”“还不如给你女儿当个小管家的,哈哈哈。”他们看到了大角紧紧抱着的小包裹。“看哪,他还抱着个什么宝贝呢。”一个显然是喝得最醉的武士嚷道,他利落地抽出刀子。劈刺的亮光像一道优美的弧线划过大角的眼膜。 
    
    夕阳黯淡了下去。 
    “不要——”大角拼命地尖声叫喊了起来,在这一瞬间,整个营地寂静无声。他的喊叫声穿透了杂乱无章的营地,静悄悄流淌的河水,一直到遥远的红色花岗岩山才传出回声。那个肮脏的背着小孩的老女人掉过头来看他,让她们争吵个不休的铁制水勺掉在了地上。 
    压抑着愤怒和可怕的悲伤,大角低下了头。药包散在地上,水银有生命一般在地上滚动,汇聚又散开,渗入地下;珍贵的浆果被马蹄踏得粉碎,点点四溅,和马蹄下的污泥混杂在一起;那些土色的鹰嘴豆,带着海水气味的磁铁,沾染着风之清香的罂粟,都变成了破碎的泡沫;它们的香气散乱飘荡,仿佛一个精灵在风中卷扬,散发,化为乌有。 
    
    在无遮无挡的平原上奔跑时,太阳烤灼着他的肩脊,让他几乎要燃烧起来;在大树下露营,露珠一滴滴地渗透他的毯子,让他感受夜的刺骨冰凉;在森林中的巨兽大声咆哮,威胁着要将他吞到肚子里;大角一直没有哭过。然而现在,一切都变成了可怕的值得哭泣的理由。看着地上散落的药包,泪水一下子冲出了他的眼眶。大角站在那儿,画面一幅幅地晃过他的面前,他悲从中来,为了梦想的破碎,为了生命的逝去,大角像一个初生的婴儿那样,放声号哭。 
    
    透过朦胧的泪水棱镜,一副贴着金片的马蹄踏入了他的眼睛,它们猛地冲了出去,又折回来,就在眼看要踩在大角身上时突然煞住了,停在他的面前,腿脚僵僵的,不耐烦地撅着。 
    他听到马上传来嗤的一声轻笑,“我当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个没用的哭哭啼啼的小孩,为了一包杂碎东西,哭成这个样子。” 
    大角抬起头来,看到了马背上骑着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女孩。她安坐在高高的马上,圆圆的脸儿晒得又红又黑,明亮的眸子在暮色中闪闪发光。她嘲笑式地用手中的马鞭甩着圈子。小马撅着蹄子,不耐烦地又蹦又跳。 
    “这不是杂碎东西,是给我妈妈的药,她就要死了。我是来找药的。我找到了水银,我找到了磁铁,我找到了罂粟,我找到了鹰嘴豆……本来只要再有一份好运气,我的药就齐了——可是现在……全都没了。”大角忍不住眼眶又红了起来。 
    “什么你的药,你的妈妈,现在都没有了。你是我的。”小女孩骑在马上,宣布说。 
    “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强盗,强盗就是这样的呀。”女孩笑吟吟地说,她转身面对那几个现在毕恭毕敬的骑手,学着大人的口气说道,“把他带到我的帐篷里来,这个小鬼现在归我了。” 
    大角被带到一座白色的帐篷中,两个武士退了出去。大角的眼睛适应了帐中点燃的牛油蜡烛的光亮,他看到宽大华丽的地毯尽头,一个漂亮的女孩正对着铜镜装束。她把一柄嵌满宝石的短剑一会儿正着一会儿斜着地插在腰带上,始终不太满意。大角进来后,她转头看了看大角,微微一笑,又快乐,又淘气,正是那个骑着马的小强盗。 
    她停止了摆弄短剑,盘腿坐在阿拉伯式靠垫上,拍了拍靠垫一边,说:“过来,坐在我边上。” 
    大角倔强地摇了摇头,站在原地没有动。“我们那儿只有最亲密的人才能互相碰触。”大角骄傲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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