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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赵公子似乎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是谁的心里面没有一个隐藏哀伤的角落?
赵公子想起了晨烟,不觉又想起一个他曾经想过千百遍的问题:“当年,晨烟是不是通过了考验?是不是如她的计划一样,夺取了腰牌?如果晨烟失败,她是不是就这么死了?如果她还活着,日子又过得如何?”
想着想着,赵公子的眼前忽然蒙胧了起来,山上起雾了。赵么子记得,因为这附近森林十的浓密,所以经常起雾,尤其是夜晚到清晨之间,而现在,已经是黄昏了。
赵公子找到一个台阶,坐了下来,看着漫天大雾愈来愈浓,又想起了和晨烟独处的那些夜晚,许多次都是在这样的浓雾之中,两人温言笑语,卿卿我我,也就是在这种浓雾之中,他发誓要永远爱着晨烟的。
赵公子想起晨烟的眼神,那种忧郁的眼神,那种绝望和绝情交集的眼神,虽然事隔多年,却仍然让他感到一股难以言喻的锥心之痛。
赵公子拔起台阶旁边的一株杂草,玩弄着,然后轻轻抛到地上。就在这个时候,他赫然发现,浓雾之中,有一个人正向他奔来。
那人来势好快,显然轻功不弱,才一眨眼的工夫,那人就来到了赵公子面前。而这时,赵公子却张大了嘴巴,发不出一点声音来。
那人穿的是一袭白色轻纱,长发披肩,是一个女人。
“晨……烟!”过了好久,赵公子才从喉咙里蹦出两个字来,而且在他听来,那几乎不像是他自己的声音。
“我现在不叫做晨烟。”那女子面无表情地道:“我的代号是“天天”,是红杀排名第七的杀手。”
赵公子更加震惊,又从嘴里蹦出了不像是人有意义的几个字:“你……还活着!是排名第七……的杀手?”
晨烟笑道:“我当然还活着,难道你认为我会死?”
赵公子镇定了一些,道:“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很高兴你还活 。”
晨烟道:“我不想和你多说废话,我是奉霸子之命,来和你一战的。”
赵公子道:“霸子?红杀的领袖,是啊,你现在排名第七,目然是可以见到霸子的了。”
晨烟有些得意地道:“是的,你自然也清楚,红杀中排名前十名的杀手,是可以见到霸子,直接接受他的命令的。”
赵公子道:“当然,我看你的轻功,又进步了不少。”
晨烟道:“我进步的不只是轻功,但都是靠我自己的奋斗换来的,至于细节,我想你不见得喜欢知道得大清楚。”
赵公子又感到一股锥心之痛,晨烟追求进步的手段,他是非常清楚的。
晨烟说那句话的意思,就是要赵公子别再扯题外话,她道:“这几年来,你的名字在江湖上也很响亮,霸子叫我不要杀你,只要把你打败就行了。他觉得你是个人才,如果你肯重新加入红杀,我们也十分欢迎。”
赵公子听了,不禁心中一动:“她是不是在暗示什么?是不是如果我回到红杀,就可以和她再复合?”但那只是电光石火的一瞬间,他便由心中大喊道:“不!就算把我杀了,我也不会再回去的。”
于是赵公子道:“多谢你们霸子的好心,但是再回去过那样的生活,做着伤天害理的事,我是不会有兴趣的。或者,你也像我一样脱离他们吧!我一定会想办法,为你找到活路的。”
晨烟冷冷一笑:“我今天在组织中的地位,得来何其不易,何况我还在进步,总有一天,我会当上首席杀手。”
赵公子见她执迷不悟,正在思索其他的用词,希望能劝她回头,但是晨烟却不耐烦地道:“听说你的剑法很厉害,所以我决走打败你的剑法。”
说着,晨烟便取出了一柄剑,剑身的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绝不反光。那是红杀所属的工程师研究出来的一种合金,比普通钢铁的硬度和韧性都高上不只一倍,而且也锋利得多。
赵公子无奈,只好亮出金剑,道:“既然你不杀我,那我也不会杀你,你放心好了。”
晨烟却道:“废话少说!”
话音未落,晨烟已经挺剑刺来,赵公子举剑一格,双剑相交,发出一种与普通金属碰撞不同的沉闷声音。晨烟一击不中,身形向侧面掠出,转攻赵公子下盘。赵公子施展轻功,拔地跃起三、四公尺,反身去削晨烟的头发。
晨烟侧身闪过,见赵公子在半空中无处着力,便舞起快剑,将赵么子可以落脚的地方全部封死。
赵公子经过多年锻 ,这时极动剑法的功力,已经高达九成。晨烟剑舞得虽然快,但是在赵公子眼中看来,却还不够快。赵公子抓准时机,挑起一剑,击在红剑的剑尖处,使得晨烟的快剑稍稍一顿,便安然落了下来。
晨烟也不气馁,又施展出另一套剑法,不断地划着大小不一的圆圈。
“太极剑!”赵公于惊呼一声,手下不敢怠慢。
“错!”晨烟也喊了一声,回应道:“再看清楚点。”
赵公子边挡边看,发现晨烟所使的剑法,的确和太极剑有些神似,但也有些出入,比太极剑要快一些,但是却没有太极剑那种那种百分之百圆圆满满的感觉,似乎有一些缺憾。赵公子对这种剑法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一时之间,却地想不起来是什么剑法。
晨烟就用这种剑法,与赵公子对打了三十几回合。赵么子施展极动剑法,愈打愈顺,但是他并不急着打败晨烟,只是一面格挡,一面欣赏着晨烟曼妙的身形。
又过了一会儿,晨仅似乎显得有些急躁,突然放弃画圈,改采中宫直进的方法。
赵么子好像是有意卖弄,便也采中宫直进的手法,用剑尖抵住了晨烟的剑尖。晨烟挑剑向上,赵公子也挑剑向上,晨烟回剑向下,赵公子也迥剑向下,两柄剑的剑尖始终黏在一起,难以分开。
就在这个时候,晨烟忽然将红剑一分为二,双手握剑,一柄黏住赵公子的金剑,另一柄却直向赵公子胸前刺了过来。
这一下奇变陡生,完全在赵公子的意料之外,他的剑尖被黏住,已经来不反收剑抵挡,眼看就要被刺中。
但是就在红剑离赵公子胸口只有一公分的距离时,晨烟却停止动作,冷冷地道:“你输了!”
赵公子嘘了一口气,道:“原来是两仪快剑,难怪这么眼熟。”
晨烟所使的,正是两仪快剑,源于太极剑法,但是要双剑合用,互相配合,才能发挥最大威力,所以赵公子才会觉得那很像大极剑,却又不十分完整。而晨烟单使一剑的目的,自然是留下一手,以攻赵公子不备。
晨烟维持着原来的姿势,道:“霸子叫我不用杀你,只要你别再管红杀的闲事就好了。”
赵公子却道:“可惜!天下事由天下人管,要我不管,除非杀了我。”
“你!”晨烟怒道:“你不要不识好歹。”
赵公子道:“你不是说,你要打败我,才叫我不管闲事的吗?”
晨烟自信十足地道:“是的,你已经输了。”
赵公子却道:“不见得,你看看自己的剑吧!”
晨烟听赵公子这么说,脸上充满了怀疑的神色,但还是拿起剑来,仔细地一看,才发现那柄原来要刺中赵公子的剑的剑身上,有着许多严重的裂痕,几乎正要断裂开来。也就是说,就算那柄剑刺中了赵公子,也会立刻断成碎片,而无法插进赵公子的身体里。
晨烟回想了半天,她想不起来赵公子是在什么时候动的手脚,她知道是自己输了,而且输得一败涂地。于是她用怨毒的眼光瞪了赵公子一眼,一句话也不说,便施展轻功向后急退,一下子就隐没在大雾之中了。
赵么子大叫一声:“别走,我……”
话还没说完,早已不见了晨烟的踪影,而雾又那么浓,难以判断晨烟离开的方位,追也没办法追了。
赵么子回到饭店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他一进房间,就看见金龙躺在沙发上,睡得正香。
赵公子故意放经脚步,到吧台取了一瓶酒,打开瓶盖,也不拿杯子,对着瓶口就这么“咕噜!咕噜!”地连喝了三大口,然后才坐到另一张沙发上,怔怔地发呆。
“你回来了!”金龙感觉到有人,惊醒过来,道:“人家找了你一整天。”
“晤!”赵公子道:“我去办了点事情,对不起,没有事先告诉你。”
“没关系。”金龙表示谅解,又道:“你知道吗?红杀又动手了。”
“什么?”赵公子惊讶道:“这次是谁?”
金龙道:“南夭十六鹰的老大 向飞。”
“唉!”赵公子叹了一声:“向先生是江湖上有名的硬汉,竟然也……”
金龙也叹了一声,道:“再这样下去,过不了多久,整个江湖就要被红杀控制了。”
赵公子道:“不行!红杀是一个邪恶的组织,就算拼了我这条命,也不能让他们得逞。”
金龙急道:“你可不能死,你要是死了,那我怎么办?”
赵公子没有回答,只是不断思索着对付红杀的办法,金龙见他正在沉思,也不再去打扰他,只是静静地坐在一旁。
过了许久,赵公子突然跳起来道:“你注意到没有?……”
金龙问道:“注意到什么?”
赵公子道:“这些领导人被杀的帮派,遍布世界各地,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关联,但是,实际上他们却有一个共同的特征。”
金龙又问道:“什么特征?”
赵公子又想了一想,才道:“他们都是一个人的好朋灰。”
金龙经赵公子一提醒,突然间“啊”了一声:“你是说……”
赵公子道:“是的,他们都和荣氏企业董事长 荣冠聪关系深厚。”
金龙道:“就是那个超级大富豪,拥有几千亿财产的荣大老板?”
赵公子点点头。金龙又问道:“为什么呢?”
赵公子来回踱步了一会儿,陷入了苦思之中。金龙静静的看着他,没有出声打扰。
又过一会儿,赵么子突然一掌拍在自己后脑上,道:“对!就是如此!”他整理了一下,对金龙解释道:“现在很明显的,红杀最主要的对象就是荣冠聪,不过,荣冠聪在江湖上的地位相当的高,与他结交或是受他资助的武林人士更是为数惊人,要直接对付荣冠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红杀便计划先逐步消灭可以帮助荣冠聪的江湖力量,使他孤立无援,然后再想办法去对付荣冠聪。”
金龙表示不解道:“他们为什么要找荣氏企业的麻烦呢?”
赵公子回答道:“他们的目的,是想取得荣氏企业的控制权,以获得荣氏企业所有分支机构的力量和庞大的资金。”
金龙点头附和道:“荣氏企业是与武林有关的最大企业,红杀既可以得到大量资金,又可以扩大势力,并削弱反抗他们的武力,真是一石二鸟之计。”
赵公子继续道:“一旦他们成功的得到荣氏企业的庞大资金,红杀便有能力以等比级数的方式壮大自己,成为江湖上独一无二的超级组织,那么其他的大小帮派,也就岌岌回危了。”
金龙道:“照这么说来,红杀的下一个目标,应该是杀了荣冠聪罗?”
赵公子摇摇头道:“不!他们不见得会杀荣冠聪,因为荣冠聪一死,将会使荣氏企业陷入混乱的局面,反而不利他们接收。荣冠聪本人不会武功,江湖上的事,都是靠一些在江湖上有头有脸的朋友帮他照应,一旦那些江湖人士不再能帮助他,红杀自然可以很容易地令他就范。”
金龙叉点了点头,表示明白。赵公子又道:“现在,荣冠聪熟识的帮派,比较有份量的,只剩下德国的千指帮、日本的柳叶杜和本地的精武道馆了。事不宜迟,我们立刻就去精武道馆。”
赵公子驾着金龙的跑车,在大街上飞驰,金龙则坐在驾驶座旁边的位置,赵公子知道红杀随时会再动手,他只希望他们不要到得大迟。
精武道馆有近百年的历史,最早的馆址设在上海,原名精武门。后来因为一些变故,精武门分成三派,一派留在上海,一派远渡重洋,在美国设立分馆,还有一派向南方迁移,在一个南方的大都市生根,便是现在两人要去的精武道馆。
留在上海的一派,人才逐渐凋零,已经近乎销声匿迹。而到了美国的一派,因为原来就缺乏真正的高手,因此只是教教当地人普通的拳脚功夫,藉以为生。反而是这个到南方来的精武道馆,因为拥有几名当初开派祖师霍元甲的得意弟子,将他的拳脚硬功传了下来,因此最为正宗。
到了近些年,精武道馆又出了一名武术天才,他除了得到霍家拳法的真传以外,自己更是潜心研究,并特意 集古往今来的武术资料,加以融会贯通,因此虽然才四十多岁,但是武功却已经高深莫测。这个人,就是精武道馆的现任馆主 霍世刚。
霍世刚醉心武术,武艺高强,但却是个淡泊名利的人,他开设武馆,只因为那是家业,并没有想要藉以扬名五万,从中获利。因此武馆的门面并不大,事情大多是交由他的弟子来打理,生意也只是普通而已。
不过荣冠聪却从江湖朋友那里知道了霍世刚的大名,经常亲自上门拜访霍世刚,并且刻意结交。霍世刚为人 腆,不善应酬,对于荣冠聪的礼遇也不懂得该如何推却,因此便和荣冠聪有了交往。之后,他也受到过荣冠聪的邀请,为荣冠聪处理过一些江湖上的事,但是都不违反道义,他也就都慨然答应。
赵公子和霍世刚也曾经有过一面之缘。霍世刚平时虽然不爱说话,但是一聊起武术,竟然是口沫横飞,滔滔不绝。两人煮酒论武,相谈甚欢,直聊了两天两夜才分手。
紧急煞车的声音在精武道馆前响了起来,趟公子飞身下车,冲进道馆里,见人就问道:
“霍老师呢?他在不在?”
武馆里有一、两名霍世刚的弟于是认识赵公子的,便道:“老师有好几天没到馆里来了,应该都在碧湖轩。”
碧湖轩是霍世刚在郊外的别墅,也是荣冠聪送给他的物业,因为风景优美,环境又清静,因此霍世刚特别喜欢,近来都在那里居住。
赵公子却没去过碧湖轩,他问道:“碧湖轩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一名弟子耸了耸肩,道:“老师喜欢清静,所以没装电话,我们如果临时有事,都是直接去那里请益的。您有什么急事吗?”
赵公子无奈,急忙问了碧湖轩的地址,飞快地冲上车,一路往郊外驶去。
碧湖轩,环境真的就像它的名字一样美,有一个面积不算小的湖,湖水十分清澈,但湖底的水草生长得十分茂盛,由水里透映着山色,碧绿得如同翠玉泛着彩光一般,令人流连忘返。
霍世刚静静站在山边的草坡上,看 蔚蓝的天空映着碧绿的湖水,流云飘过,就像他的心情一样旷远。
他的皮肤是古铜色的,非常健康,四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却像三十出头,脸颊削瘦,鼻梁坚挺,眼里透着锐利的光芒。但是他的神情,却有一些落寞,他看着远方,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有进入他的眼里。
过了没有多久,他闭上了眼睛,似乎是让身体去感受阳光的照拂,让发梢去欣赏微风的曼舞。他一直闭着眼睛,直到那个红衣人出现在他身后,他还是闭 眼睛。
当然,他已经知道身后有人,以他这样的高手,更可以感觉出那人带着相当的杀气。但是他也感觉得出来,那人杀不了他,他正在考虑的是 如何放那人一条生路?他不喜欢杀人,从来都不喜欢。
红衣人面对着霍世刚,竟然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他是红杀训练中心刚毕业的杀手,十分积极地想要完成组织给他的指令,以便立功升级。但是他站在霍世刚身后,那一剑就是刺不出去,原因不是他不曾杀人,也不是因为他心软,而是因为霍世刚虽然背对着他,而且还闭着眼睛,但是全身却一点破绽都没有。
红衣人受过严格的训练,知道杀手应该一击就击中敌人致命的弱点,但是面对一个完全没有破绽的背影,他凝立在当场,双手不禁微微颤抖起来。
红衣人终于勉强控制住自己,用装出来的冷酷声音道:“我……要杀你。”
霍世刚睁开眼睛,然后缓缓转过身来,转身的时候,仍然没有一丝破绽。他看见了那名红衣人的面孔,对他而言,那只不过是个孩子。
霍世刚温言道:“你不要杀我,我也不杀你,好吗?”
红衣人连双脚也开始颤抖起来,但他还是道:“我……要杀你。”
霍世刚看见那红衣人眼中的恐惧,便更不想杀他了。
就在这个时候,两声轻微的“咻!咻!”声,分别在霍世刚身后不同的方位响了起来。
霍世刚没有听见,红衣人也没有听见。
但是霍世刚却突然显出了痛苦的表情,红衣人不明所以,只知道他一直等待的破绽终于出现了,他挺剑刺出,招式精准有效,一剑便刺穿了霍世刚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