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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她说道,“有些动作我随随便便地就做到了,有些动作却很难做到。大约是我还没有习惯使用我自己的新身体吧……这个身体可真是美极了!洛兰小姐,你瞧瞧我这两条腿。身材高矮也正好,就是脖子上这些伤疤……一定得把这些伤疤遮起来。可是肩上这个胎记是很迷人的,不是吗?我要做那么一种式样的衣服,让这块胎记露出来……不,我非常满意我自己的身体。”
“自己的身体!”洛兰心里说,“可怜的安琪丽克·加苡!”
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压制在勃丽克心里的一切欲望,现在一下子全爆发出来了。她向洛兰提出各种要求,要定购东西,要给她做衣服,买衬衣、鞋子、帽子,买时装样本,买化妆用品。
穿着一件灰色的新绸衣,她被克尔恩领着介绍给陶威尔教授的头颅。既然面对一个男人的头,勃丽克就不能不卖弄卖弄风情,她被捧得心里乐滋滋的。陶威尔的头颅嗄哑地说:
“好极了!你非常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朋友,我祝贺你!”
接着克尔恩就搀扶着勃丽克,像一个新郎那样满脸放着喜悦的光辉,从房间里走了出去。
“小姐,请坐。”当他们到了他的工作室里时,克尔恩很有礼貌地说。
“我不知道怎样感谢你才好,教授先生,”她懒洋洋地垂下了眼睛,继而又卖俏地瞟了克尔恩一眼说,“你为我做了那么些事……我没有什么东西来报答你。”
“这不需要,我所得到的报酬要比你想的多得多。”
“我听了很高兴,”于是勃丽克又给克尔恩飞去一个更明亮的媚眼,“现在请允许我走吧……让我出院吧。”
“怎么走?出什么院?”克尔恩一时没有马上明白她的意思。
“回家去,我可以想象到,当我在朋友们中间出现的时候,会引起多么热烈的狂欢呀!”
她打算走了!克尔恩不能容忍这个念头。他花费了那么多的心血,解决了最最复杂的问题,完成了绝不可能的事,这绝对不是为了让勃丽克在她的那些胡闹的朋友们中间引起狂欢的。他要把勃丽克在学会里公开展览出来,给自己引起狂欢。事后他可能会给她一些自由。可是现在,关于这件事是想也不用想的。
“抱歉得很,我还不能放你走。你必须在我这里,在我的看护下待一些时间。”
“那又为什么呢?我觉得我身体已经很好了。”她玩弄着两只手,反对说。
“不行,你又会觉得不舒服的。”
“那时我再到你这儿来好了。”
“你什么时候可以离开这儿, 我总比你知道得清楚吧, ”克尔恩暴躁地说,“别忘记,没有我,你是个什么。”
“这我已经谢过你了。可是我既不是小孩子,也不是奴隶,我会安排我自己的事!”
“哟,她居然还有脾气!”克尔恩惊奇地想。
“好啦,这件事我们以后再谈吧,”他说,“现在请回到你自己的房间里去,约翰大约已经给你把清汤送去了。”
勃丽克撅着嘴站了起来,一眼也不看克尔恩,就走了出去。
勃丽克平常总是跟洛兰一起在她房间里吃饭。当勃丽克走进房里的时候,洛兰已经坐在桌子跟前了。勃丽克在椅子上坐下来,右手的手指做了一个漫不经心的极优美的姿势。洛兰已不止一次地注意到这一姿势,她思索着这个姿势原来是属于谁的:是属于安琪丽克·加苡的身体的,还是属于勃丽克的。可是,在安琪丽克·加苡的身体里,难道不能留下一种在运动神经里有稳定自动作用的动作吗?
对于洛兰,这些问题是太复杂了。
“这些问题大概会使生理学家感兴趣。”她想。
“又是清汤!这种病人吃的清汤真腻死我了,”勃丽克任性地说,“现在让我吃一打牡蛎,一杯葡萄酒,才称我心呢。”她从杯子里喝了几口清汤之后继续说,“克尔恩教授刚才对我宣布,还要过些日子才能放我出去。哪有这种事儿!我不是那种安分守己老待在家里的人。老在这儿待下去,我会闷死的。不行,我爱过那种什么东西都像轮子那样旋转的生活。我爱灯光、音乐、花、香槟酒……”
勃丽克一面喋喋不休地说着,一面很快地吃完了饭,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注意地向下看了看。
“晚安,洛兰小姐,”她回过头来说,“我今天早点睡觉,明天早上请不要来叫醒我。在这所房子里,睡觉是最好的消遣。”
于是,她点了点头,就回到自己房间里去了。
洛兰坐下来给母亲写信。
一切信件全要经过克尔恩的检查,洛兰知道他监视得非常严,所以,对于不通过他的检查而寄信这件事,她连试也不想试。
其实,为了不让母亲担心,就是能够不通过克尔恩的检查寄信,她也绝不会把自已被软禁的实在情形写信告诉她的。
在那天夜里,洛兰睡得特别不好。她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着将来,久久不能入睡。她的生命是处在危险中。为了使她“无能为害”,克尔恩会采取什么手段呢?
勃丽克显然也睡不好,她房间里传出一阵一阵簌簌的声音。
“想必是在量新衣服。”洛兰心想,后来就全归寂静了。洛兰在睡梦中迷迷糊糊地好像听到一声压低了的喊叫声,就醒了过来。“我的神经可真有点不太对头。”她这样想着,又进入天亮前的香甜的梦乡。
她像往常一样,早上七时醒了过来。勃丽克的房间里还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洛兰决定不去吵醒她,就到托马的头颅所在的房间里去了。托马的头颅像以前那样总是闷闷不乐的。自从克尔恩给勃丽克的头缝上了一个身体后,托马的忧抑更加加重了。他呼求,他央告,他恳请克尔恩也快点给他一个新的身体,最后索性破口大骂起来。洛兰费了极大的努力才使他平静下来。她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给托马的头做完晨间梳洗,就向陶威尔的头的房间走去。陶威尔的头带着亲切的笑容迎着洛兰。
“生命真是一件奇怪的东西!”陶威尔的头说,“不久以前,我还希望死掉。可是我的头脑仍继续工作,才两天多工夫我就想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独创的理想。如果我的理想能够实现,那么医学界里将要有一个大变革。我把我的理想告诉了克尔恩,你应该瞧见他的眼睛怎样燃烧着欲望之火。他大概认为对他表示感激的同时代人,不等他死就会为他建立纪念碑……现在我就应该为他,为这理想,这也就是说,为我自己活下去。不错,我明知这是一个变相的陷阱。”
“这个理想又是什么呢?”
“那天等我把一切事情考虑得更成熟时,我会告诉你的……”
九点钟,洛兰跑去敲勃丽克的门,可是没有人答应。洛兰心觉有异,她想把门打开来,可是门是从里面锁上的。洛兰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跑去把这一切情形告诉克尔恩。
克尔恩像往常一样又迅速又果断地行动起来。
“把门打破!”他命令约翰这样做。
这个黑人用他的肩膀撞着门。厚实的门“喀嚓”一声就从柱链上脱落下来。克尔恩、洛兰和约翰走进了房间。
勃丽克的睡皱了的床上是空的。克尔恩跑到窗前一看,在窗棂的把手上,挂着一条由撕开了的被单和两条毛巾接成的带子,窗下的花坛被踏坏了。
“你做的好事!”克尔恩把严厉的脸转向洛兰叫道。
“我向你保证,勃丽克小姐的出走,我实在是没有责任的。”洛兰坚决地说。
“好,我以后再跟你谈。”克尔恩这样回答,虽然洛兰的肯定的回答一下子就使他相信勃丽克是没有同谋者的。“现在必须考虑怎样去把这个逃亡者抓回来。”
克尔恩走到自己的工作室里,焦急地从壁炉到书桌之间来回踱着。他最初的念头是去叫警察,可是他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件事绝不该让警察来插手,必须去请教私家侦探。
“他妈的,我自己不好……早就应该采取预防措施的。可是谁又想得到,昨天还是死尸……今天跑了!”克尔恩恶狠狠地笑起来,“现在,她一定会把她所遭遇的一切嚷出来……她不是说过她的出现会引起热烈的狂欢吗……这个故事传到新闻记者的耳朵里,那就……不该让她看见陶威尔的头的……她惹出了多少麻烦,还说感谢我呢!”
克尔恩用电话找了一个属于私家侦探事务所的侦探来,交给他一大笔钱作为开销,答应他在事成之后给他更多的报酬,还把丢失的人的音容面貌仔仔细细地告诉了他。
侦探视察了逃跑的地方,以及通到花园铁围栅的足迹。围栅很高,栅顶上有尖尖的铁丫叉。侦探摇摇头说:“好一个有本领的姑娘!”在一根铁条上,他发现了一小块灰色的绸子。他把它拿下来,小心地放在皮夹子里。
“她逃走那天穿的是这件衣服吧,我们可以找到这个穿灰色衣服的女子。”
随后侦探肯定地对克尔恩说,他们不出一昼夜就可以找到那个穿灰衣服的女子,说完就走了。
这个侦探是一个精通自己的业务的人。他打听出了勃丽克最后住过的那所房子的地址,还有她从前的几个朋友的住址。他跟她们交上了朋友,在她的一个朋友那儿看到了勃丽克的相片,还打听到勃丽克曾在那儿演出过的一些夜酒店的名字,于是就派了几个侦探到这些夜酒店去寻找这个逃亡者。
“这只鸟儿是飞不远的。”侦探有把握地说。
但是,这回他弄错了。两天过去了,勃丽克的去向还是没有眉目。直到开始寻找的第三天上,才在蒙玛尔特尔的一家小酒店里碰到一个常客告诉这个侦探,说在逃跑的那天夜里,“复活了的”勃丽克曾到那里去过。可是后来她到哪儿去了,那就没有人知道了。
克尔恩更着急了,现在他不仅担心勃丽克会把他的秘密说出来,他还担心他将永远失去他的“展览品”。当然,他可以另外做一个——用托马的头做,然而这需要时间,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而且新的实验可能不会有那么出色的结果。用复活了的狗去表演当然不会产生那么大的效果的。不,无论如何必须把勃丽克找回来。于是,他把寻找“逃亡的展览品”的悬赏金额提高了两三倍。
侦探们每天把寻找的结果报告他,但那些结果都不是令人快慰的,勃丽克真像是落进地缝里去了。
第十二章 唱完的歌曲
勃丽克借助于自己的新的、灵活的、有弹性又有力气的身体翻出了铁栅,到了街上,她叫了一辆出租汽车,告诉了车夫一个奇怪的地址:
“别尔·拉式兹公墓。”
可是还没有到巴斯底林广场,她就又换了一辆出租汽车,向蒙玛尔特尔驰去。为了应付这些初步的费用, 她拿走了洛兰的皮包, 皮包里有几张十法郎的纸币。“多一桩罪孽算不了什么,而且这又是不得已的。”她自己安慰自己说,死前仟悔反正还遥遥无期呢。她又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完整的、生龙活虎的、健康的人了,而且还比以前年轻。手术前,照她的女人的算法来说,她是将近30的人了。可是这个新身体只不过20来岁。这个身体的腺体使勃丽克的头变年轻了,脸上的皱纹消失了,面色好看了。“现在只要快快乐乐地玩个够就行了。”勃丽克拿出皮包里的小镜子,出神地照着,心里这么想。
“请在这儿停下来。”她嘱咐车夫说,她跟他算清了车钱,就下车步行。
那时是早上四点钟左右,她走到她所熟悉的那家夜酒店“沙·奴阿尔”的门前,在那丧命的夜里,她就是在这儿演出的,那时她正在唱一支轻松愉快的小曲,一曲未终,她就被那颗流弹打中了。夜酒店的窗口还是灯火辉煌的。
勃丽克走进了前厅,心情不是没有波动的。疲倦的看门人显然没有认出她。她很快地从侧门走进去,穿过甬道,走进和舞台相连的演员室。头一个碰见她的是红头发的玛尔达。玛尔达惊叫一声就躲到自己的化妆室里去了。勃丽克大笑起来,去打她的门,可是红头发玛尔达不肯开。
“啊,小燕子!”勃丽克听见一个男子的声音这么喊。在夜酒店里人家是叫她这个名字的,因为她爱喝“燕子牌”白兰地酒。“怎么你还活着?我们当你早死了。”
勃丽克回过头来,看见是一个漂亮的、穿得很讲究的男子,他的面色白里透青,胡子刮得光光的。难得见到阳光的人就是这样的脸色。这是日昂,红头发玛尔达的丈夫。他不爱说起自己的职业,他的朋友和那帮酒肉朋友认为打听他的生活来源是不客气的。反正日昂经常有钱,他还是个“好小子”,这也就够了。在日昂的口袋鼓起来的夜里,酒就像河那样流,日昂给大家付酒账。
“小燕子,你从哪儿飞来的?”
“从医院里。”勃丽克回答。
勃丽克恐怕她的新身体原主的亲属或是朋友把她这个新身体抢走,决定不把她这次经历的不寻常的手术告诉别人。
“我的情况本来是非常严重的,”她继续编造下去,“他们当我死了,甚至把我送到陈尸所里去了。可是那儿有一个检查尸体的大学生,拿起了我的手,摸到了我的微弱的脉搏,我还没有死,子弹紧靠着心脏擦过去,没有碰到它。我马上被送到医院里,一切都很顺利地过来了。”
“真好!”日昂大声叫道,“大家可要奇怪死了,应该庆祝一下你的复活才好。”
门上的锁“喀哒”响了一下。在门后偷听了这一段对话的红头发玛尔达知道勃丽克不是鬼,就把门打开了。两个好朋友拥抱起来,紧紧地,彼此都吻了一下。
“你好像变得瘦了一点,高了一点,秀气了一点,小燕子。”红头发玛尔达说着,好奇地又有点惊奇地仔细打量着这个意想不到出现的朋友的身段。
勃丽克在这种吹毛求疵的注视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当然是瘦了,”她回答说,“他们只给我吃清汤。身材吗?那是因为我买了一双很高的高跟鞋,而且衣服的式样也……”
“不过你干嘛深更半夜到这儿来呀?”
“这说来话长……你已经演出过了吗?能不能陪我坐一会儿?”
玛尔达肯定地点了点头,这两个朋友就在一张带大镜子的小桌子旁边坐下来,桌子上放着一盒一盒的化妆用的铅笔、颜色盒子、香水瓶、粉盒、各色各样的放发针和别针的盒子。
日昂坐在她们旁边,嘴里吸着一支埃及烟。
“我是从医院里逃出来的,不折不扣的逃跑。”勃丽克叙述着。
“那又是为什么呢?”
“清汤吃得我腻死了。你懂不懂,清汤,清汤,顿顿都是清汤……我真怕我会淹死在清汤里。医生不肯放我出院,他还要拿我给他的学生们看。我怕警察会找我……我不能回到自己家里去,我想住在你那儿。最好是离开巴黎几天……可是我身边又只有那么一点儿钱……”
红头发玛尔达高兴得甚至拍起手来——这个故事是那么有趣。
“好吧,当然,你住在我家好了。”她说。
“我怕警察也要找我呢,”日昂吐出了一个烟圈出神地说,“我也该躲几天才对。”
小燕子是自己人,日昂的职业是不瞒她的,小燕子知道日昂是一个“大名鼎鼎”的角色。他的专长是撬开别人的保险箱。
“小燕子,你和我们一起高飞远走,到南方去避避风头吧。你、我和玛尔达,到里维拉去呼吸呼吸海风。坐得太久了,该活动活动才好。你信不信我有两个月没有看见太阳了,差不多要忘记它是什么样儿。”
“这好极了。”红头发玛尔达拍起手来。
日昂看了看他那只贵重的金表。
“我们还有一小时的多余时间。他妈的,你应该把那只没有唱完的小曲给我们唱完……然后我们就远走高飞,让他们来找你好了。”
勃丽克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建议。
正如她所预料的那样,她的演出激起了一阵狂欢。
日昂暂时充当节目报告员,跑到台上,把几个月以前勃丽克在这儿碰到的悲惨事件重讲了一遍,继而宣布,出自观众的热望,他,日昂,给勃丽克喉咙里灌进了一杯“燕子牌”白兰地酒,她就又活过来了。
“小燕子!小燕子!”观众大声欢呼起来。
日昂做了一个手势,等叫嚣声静息下来,他又继续说:“小燕子要从她无意间被打断的地方唱起,把那支小曲唱完。乐队,请奏‘小猫儿’!”
乐队奏起来,勃丽克在如雷的掌声中从那只歌曲的半中腰把歌唱完。诚然,闹声是那么大,她自己都听不到自己的歌声,可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