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金正中与况天佑齐齐发出一声欢呼,两人便勾肩搭背的开始商讨要怎么玩,王珍珍偶尔在一旁插上一句。
“怎么了玛丽?就快要见到他,你不开心吗?”肖鹏发现伊丽莎白神色不对,奇怪的问了一句。
伊丽莎白露出一个勉强的笑意,道:“找了他这么久,这突然之间就要找到,可我发现,自己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也不知道……他到底还记不记得我。”
马小玲闻言白了她一眼,哼道:“瞧你那没出息的样,真是给我们女人丢脸,记得怎样不记得又怎样?不能再续前缘还不能重新开始吗?白痴。”
伊丽莎白听了马小玲的话不仅没生气,反而眼前一亮,转头看了她一眼,由衷的轻声道:“谢谢。”
肖鹏轻叹一声,道:“那你就要做好心理准备了,他已经有了自己心爱的女人,而且因为那个女人,莱利现在的情况有些不好,怎么说呢?他可能心存死志。”
伊丽莎白浑身一震,顿住了脚步,脑中一片轰鸣,翻来覆去都是那句,“他已经有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他已经有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心爱的女人……”
而听到后面那句又是一惊,心口一紧,疾声问道:“怎么回事?肖先生,请你告诉我,是那个女人伤害了他吗?如果是这样,我一定不会放过那个女人。”
“你别激动,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子,他们,算是互相伤害吧!先找到旅馆,我会把事情从头到尾跟你说一遍,或许你的出现,会是一个转机也说不定。”
“就像小玲说的,就算他有女人了又怎样?每个女人都有争取自己幸福的权利,如果你之前根本不认识他,那么你插足的话就是第三者,可是如果按先后顺序来说,你才是他的正牌女友,要知道,他可并没有对你说出过分手的话,那个女人才是第三者。”
肖鹏不得不在心下承认,他邪恶了,他这看上去很有道理的话,实则充满了挑拨的意味,因为他想看看,女僵尸跟女巫撕逼,会是怎样一副有意思的情景,一想到原本优雅的绅士因为自己两个女人撕逼,而一脸懵逼的模样,肖鹏就有说不出的兴奋与期待。
马小玲用诡异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嘴角勾起一抹似有似无的笑意,这家伙,太坏了,然而她自己心里却也是一片准备看好戏的期待,这俩货,还真是天生一对啊!
然而所谓当局者迷,伊丽莎白自己却丝毫没有听出肖鹏话中的挑唆之意,她此时心下只有对肖鹏的深深感激,她感觉肖鹏对自己来说,简直就如黑暗中的指路明灯,为自己指引着方向。
第九卷 第三十章 孔雀大师 况国华 僵尸还可以这样做
“哇,走遍了整个镇子,就只有这一间旅店诶。”一间带院子的独栋洋房前,金正中摊开双手,对王珍珍与况天佑道。
“那就住这间!看上去还不错嘛!”王珍珍随口回了一句便向旅店内行去。
进了旅店,却发现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况天佑拉响了门口的一个铜铃,清脆的铃响顿时打破了店里的寂静。
“excuse me?”见店内无人,况天佑站到吧台前大声招呼了一句。
“can i help you?”一名长发披肩,身形高大的东方面孔男子,从吧台后的一扇小门内走了出来,看到肖鹏一行人,露出一个诧异的神色,特别是看到马小玲时,表情明显有些不自然。
金正中嬉笑道:“真没想到在这也能见到东方人。”
王珍珍则是直接上前交涉开房的事,“谢谢,麻烦你开六个房间,住两天。”
马小玲此时盯着那名侍应,若有所思的走上前,肖鹏却是直接开口笑道:“这位先生好深厚的佛家修为,不知道曾在哪座宝刹修行?又为何会还俗呢?”
马小玲与那侍应齐齐一惊,不过马小玲很快就反应过来,肖鹏可是能够制作出降愿灵符的人,一身修为深不可测,无边无际,能看出对方的修为也不奇怪,而且有了肖鹏的话,她更加确定此人的身份。
“日本里高野法力僧孔雀大师在几年前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来到英国的小镇扮洋人开旅馆,还真是有趣。”马小玲似笑非笑的看着孔雀道。
肖鹏也是兴趣盎然的看着他,戏谑道:“孔雀大师这是在入世修行吗?”
孔雀深深的看了肖鹏与马小玲一眼,没有回答肖鹏的问话,淡淡道:“后天就是本镇的精灵节,所以这几天入夜之后,你们最好不要在街上逗留。”
“真奇怪,怎么节日反而不让人上街啊?”王珍珍莫名其妙的开口道。
孔雀走出吧台,自顾自的道:“精灵节五十年一次,传说这个小镇上次精灵节之后,一夜之间整个镇的人都不见了,所以,你们最好回避一下。”
肖鹏轻笑一声,道:“呵呵,多谢大师提醒,不过小镇的人为什么会失踪,我们清清楚楚,这次来也是要解决这件事的,所以就不劳大师操心了,你还是把房间钥匙给我们吧!我们要休息。”
说完将一叠在下机后兑换好的英镑放在了柜台上,孔雀却是没有去管那些英镑,而是紧紧盯着肖鹏,道:“这位先生是什么人?你又知道些什么?”
肖鹏耸耸肩,道:“这个大师就不用管了,总之,你只需要知道,我们可以解决这里的事就行,请大师把房间钥匙给我们。”
孔雀无法,只得将钥匙交给了肖鹏,没好气的道:“对不起,这里没有侍应,你们需要什么请自己动手,房间在二楼,请自便吧!”
肖鹏呵呵一笑,伸手勾着金正中的脖子往楼上行去,边走还边调侃道:“这年头,连和尚都假扮木村拓哉,不是我不明白,而是世界变化太快啊!”
“哗,我正准备说这句话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哈哈……”
“呵呵呵呵……”肖鹏的话引起大家一阵嬉笑,连优雅得如同女王的伊丽莎白都掩口轻笑,居然让孔雀这个佛法修为高深的法力僧都呆了呆,随即忙在心下默念心经。
……
洁白的月光洒在连绵的草地上,在草地尽头有一片广袤的森林,阵阵狼嚎从森林之中传出,给本就阴森的森林更增添了几分可怖。
穿过这片郁郁葱葱的森林,透过密密的树枝,可以看到在众多荆棘和蔷薇的环绕下,矗立着一座古老的城堡,古堡似乎年代已经很久远了,高高的灰色城墙上爬满了暗绿色的蔓藤。
在那银色的月光下,古堡顶上有一道人影静静站立,那一轮孤月在其背后,形成一个巨大的背景,看上去竟有几分孤寂,几许凄凉。
“哗啦啦”
一阵衣袂飘飞之声传来,那道人影微微转身,看着天上一张凌空飞舞的披风,死寂的眼神微微动了动。
“主人。”黑色披风卷落在人影身后,现出了珍妮的身形。
“拿回来了吗?”富含磁性的男中音传出,却带着莫名的威严。
珍妮微微垂下了头,道:“我遇到了驱魔师,失手了,不过天使之泪已经来到卡渥斯小镇,是那个驱魔师带来的,他告诉我说……”珍妮将在香港发生的事,与肖鹏对她说的话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主人,事情就是这样,你看要不要避一避?”
听着珍妮的叙述,莱利(由书友“朕一世英明”扮演)那一双在月光的照射下,显得清亮的目光不住闪烁,良久,才轻声开口,“他真的说,可以化解我与诗雅的矛盾?”
“千真万确。”
莱利点点头,道:“那就不用避,你明天带他们来古堡。”
“是,主人。”
……
卡渥斯小镇旅馆。
盘膝打坐的肖鹏突然睁开双眼,起身走到窗边,嘴角勾起一抹莫名的笑意,“你果然来了。”说完身形渐渐消失。
旅店外某个月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一道人影静静站在墙角的阴影中,他身上穿的,也是一件黑色皮衣配一条黑色休闲裤,从头到尾除了那张脸,基本上全身都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与黑夜融为了一体,他定定的看着寂静的旅馆,不知在想些什么。
“既然你这么关心孙子,为什么不与他相认呢?你应该知道,他时常跟马家传人一起厮混,了解很多事情,僵尸,他也并不是没有见过,未必就不能接受你,当然,还有复生。”
人影浑身一震,骤然转身,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他身后竟然站着一名身穿浅色休闲装,相貌俊朗不凡的年轻男子。
“是你,你是怎么发现我的?你知道些什么?”人影认出那人是自己孙子的一个朋友,似乎是叫……肖鹏?
肖鹏微微一笑,道:“我从一开始就发现你了,只不过有些事需要你自己决定,我也不好直接叫破你的行藏,我知道很多事,多到你难以想象,你的前世、今生,我知道得一清二楚。”
“况国华,抗日游击队队长,1940年在红溪村刺杀了日军少佐山本一夫的父亲,后与山本一夫决战时引出了僵尸王将臣,被马家传人马丹娜所救。”
“战争结束后,你留在了红溪村,与村民阿秀结婚,育有一子,而在你儿子的满月酒时,马丹娜为消灭将臣,又一次来到红溪村,并请你帮手,可惜将臣的强大超出了你们的想象,马丹娜失手,致使你跟复生被将臣咬成了僵尸。”
“我说的前因,可有错漏?至于我怎么知道的,那是因为我之前卜算了马家之事,在我的卜算之中,到马丹娜这一代与马家第一代天师都牵扯到了你,所以我对你的事才会知道得这么清楚,还有什么疑问吗?”
况国华走出阴影,他的相貌,果然与况天佑一模一样,看上去就像是况天佑的亲兄弟,他看向肖鹏,淡淡道:“那你呢?你又是什么来历?”
“我啊!你可以把我当成神仙,当然,实际上就是一个跟你们僵尸一样,不老不死的修士罢了。”肖鹏耸耸肩,道。
况国华轻轻颤了一下,希冀的看着肖鹏,道:“你是神仙,那你能不能把我变回正常人?”
肖鹏苦笑道:“你以为将臣是什么?他是天地间第一只僵尸,是僵尸的真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算是一个神,只不过他是僵尸里的神。”
“除非他死,这世间的僵尸血脉才有可能消失,否则,没有人可以将僵尸变回正常人,别说我不行,就算是如来佛祖,观音菩萨都不行。”
况国华难掩失望神色,肖鹏见此突然笑道:“你有没有想过?其实僵尸也可以像正常人那样生活。”
况国华闻言一怔,“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僵尸怎么像正常人那样生活?”
肖鹏侧过身子,仰头看向天上那一轮明月,道:“僵尸,除了跟人类的饮食习惯不同外,其他方面与人类又有什么区别呢?”
“你们不变身的时候,无论外形还是动作跟正常人一模一样,至于食物,你现在都可以自己到医院偷过期血喝,如果有医院的熟人,那不是更好办?”
“真的……可以吗?”况国华有些茫然的看向肖鹏,但是不可否认,他真的很心动,像正常人一样生活,那是他最为渴望的事情。
“为什么不可以?同样是不老不死,为什么修仙者可以逍遥天地间,快活无比,不但不会有丝毫寂寞之感,反而被人们所向往,而僵尸却总是感叹,能死真是一种幸福呢?”
肖鹏摊摊手,接着道:“很简单,僵尸之所以会感到孤独,寂寞,觉得不老不死是僵尸最大的悲哀,不就是因为僵尸被人们当成怪物,不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吗?”
“长生不老啊!自古以来多少人求之不得的东西,你想想,拥有无尽的生命,可以不断的转变不同的身份,体验不同的人生,偶尔游戏红尘,多么美妙的事情?我就见不得你们这些僵尸整天钻牛角尖,无病呻吟。”
“吸血又怎么样?怪物又怎么样?如果你像蝙蝠侠蜘蛛侠那样,维护正义,保护普通人,就算你最后被人发现是僵尸,同样是被人们所崇拜的僵尸,到那时搞不好普通民众一见到你,就会像见到大明星那样,要求你露出僵尸牙绿眼珠,跟你合影呢!”
“人有无数种活法,僵尸同样也是,如果你不想当超级英雄,也可以当个普通人混日子嘛!你觉得呢?”
听完肖鹏的长篇大论,况国华直接斯巴达了,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一双眼睛瞪得像铜铃,僵尸……还可以这样做的?
第九卷 第三十一章 看热闹不嫌事大 伊丽莎白的再生父母
次日清晨,肖鹏一行正在餐厅吃早饭,却见一身黑色皮衣的珍妮缓缓走进了餐厅。
“嗨,珍妮,吃过早饭了吗?要不要一起吃点?”肖鹏搞怪的挥手招呼道。
“呃……”珍妮愕然,莫名其妙的看着肖鹏,这人,是受什么刺激了吗?请一只僵尸吃饭?
马小玲等人也莫名其妙的看着肖鹏,怎么感觉,这家伙今天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肖鹏的心情当然不错,很快就要解决马家诅咒的事,到时候马小玲就会成为自己的女朋友,那双42英寸的大长腿就属于自己了,咳咳,邪恶了邪恶了。
吃过早饭,一行人跟着珍妮往镇子西面而去,穿过一片绵羊遍地的广阔草原,通过一座茂密的森林,终于看到了那座古堡,他们早上出发,此时已经是中午。
恢弘的古堡门外,莱利拄着文明棍,静静站在门口,身形笔直挺拔,而伊丽莎白在看清莱利的面容后,浑身抑制不住的颤抖起来。
“别紧张,你要明白,对不起对方的那个人是他,不是你。”肖鹏微微侧头,淡淡的开口说了一句,前面引路的珍妮心下一跳。
而马小玲则是更直接,横了她一眼,冷哼道:“哼,没出息,还女巫呢!”
听了两人的话,伊丽莎白总算平复下来,昂起了高傲的头颅,只是那模样,却丝毫没有平日的自然,一点也看不出贵族气质,倒是她那急速起伏的胸脯让金正中忍不住多瞟了几眼。
古堡门口的莱利脸上带着绅士的微笑,待肖鹏一行走近一定距离后,这才主动迎了上来,“肖先生,马小姐,以及各位,欢迎来我的古堡做客。”
莱利看清况天佑的长相,目光微微闪了闪,而看到伊丽莎白的时候,却是脸色大变,手一抖,文明棍差点没握稳掉落,那一瞬间,他几乎忘了其他,忘了一侧的肖鹏他们,她,是她,怎么可能,她怎么可能还活着?
相貌没变,发型没变,连身上的衣服都没变,还有……那双蕴含着无限柔情与水珠的美丽眼眸,没变,都没变,怎么可能?我并没有咬过她啊!
“咳咳,那个,莱利先生,关于天使之泪的事情我们稍后解决不迟,你还是先好好给玛丽小姐一个交待吧!”肖鹏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在一旁来了这么一句,随即便与一众人站在一边,强势围观。
莱利与诗雅之间,有一场延续了半个世纪的婚礼,而对于伊丽莎白,他却欠下一个延续了五个世纪的承诺。
“玛丽,你……你……你还活着?你明明是人类,为什么?这怎么可能?”
莱利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伊丽莎白,对这个女人,他并不是没有感情,相反,他对她的爱,是刻骨铭心的,所以在遇到容貌与她十分相似,且同样善良的诗雅时,才会不可抑止的动了心。
在过去的岁月里他未尝没有后悔过,后悔没有回去找伊丽莎白,将她变成僵尸。
只是那个时候他自己都是朝不保夕,又哪里敢带上伊丽莎白?若是被马家传人追上,反而害了她的性命,他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就算在一起也不会有未来,是以当年他在伊丽莎白的古堡躲了五天便离开。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已经尝到做僵尸的痛苦,所以他不敢咬她,他不想让她也承受这样的痛苦,她是那么的美丽,善良,他又怎么忍心伤害她?
最重要的是,他还怕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把自己当怪物,那五天里,他是真的对她动心了,所以他要在她心中留下最完美的形象,他希望,她心中的自己,永远是一个优雅的绅士。
自己只是她人生中的一个过客,短短数十年一过,她便是一黄土,便让她,永远存在于他遥远的记忆中吧!
但让他没想到了是,五十年前他会遇到诗雅,那个同样美丽,善良的女子,那一刻,他深信诗雅就是伊丽莎白的转世。
他已经错过她一次,不想再错过第二次,那一瞬间他发誓,他要与她在一起,直到她生命的终结,然后再去寻找她下一世的转世。
为了能跟她结婚,永远在一起,他将自己锁在地牢戒血,整整三个月,他没有喝过一滴血,直到某一天,他发现自己已经退出了疯狂状态,他不再渴望血液。
他欣喜若狂的发现,他成功了,他摆脱了对血液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