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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转马头就叫道:“此乃河间厢军,那薛延带着心腹精兵跑了!”
第三十四章 追击
梁元垂将那看似主将的人一枪挑翻落马,幡然醒悟过来叫道:“我们中了那薛贼金蚕脱壳之计。”
说话间,两匹马直直闯入河间军阵里,那些士卒早已放弃了抵抗,白慕秋纵气一踩马头,飞跃而下,扯过一名副将问道:“老实告诉洒家,薛贼昨夜何时离开,带走多少人马,朝哪个方向走的?”
那人摇摇头,似乎不想说。
呯……。
白慕秋也不废话,一掌盖对方额头,直接震碎头骨,搅乱了脑浆,瞬间变成一具尸体,倒了下去。
“不说话吗?呵呵…。下一个!”
周围兵将看着他冰冷的视线,齐齐打了一个寒颤,其中有一个牙将叫道:“兄弟们,我等已投降,这阉贼……不如冲杀…。他们……”
嘭!
一柄金瓜大锤飞了过来,砸在他脑门上,顿时连带头盔一起爆开,就剩下光秃秃的脖子还在。金九凶神恶煞飞马过来捡起地上血迹模糊的大锤,凶悍的大叫:“哪个不长眼的乱嚷,我家公公问你们什么,最好答什么!不然俺金九这对铁锤可不认脑袋。”
“****…。。”
“还敢杀人……。。”
“会杀我们吗?”
周围原本比较麻木的厢军士卒,同一时间被金九暴虐的杀人给刺激到了,如同炸开了锅,有的汹涌沸腾起来,想要举起武器拼死一搏,结果被冰冷的铁枪钉死在地上。有的心惊胆战,身子不停打着抖,惊恐的看过来,丝毫没有抵抗的勇气。
切入阵内的一千骑兵立即做出反应将那股想要反抗的力量分割成几段围了起来,赵吉那边的中军也开始朝这边移动,这才将汹涌激愤的士卒弹压下来。
白慕秋在那死去的尸体上擦干净手上沾着的血迹,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丝温和的微笑,只是他转过身看向谁,谁就会往后退上一步。他背着手,原地站了片刻,随即走到另一个牙将面前。
“刚才洒家有点激动,难免有些失礼。”白慕秋态度很温和,只是那双眼神却透着冰冷,语气平缓且徐徐而讲:“刚刚让大家受了一点小刺激,不过已经没事了,所以大家就不要那么紧张,洒家问你们什么,最好回答什么,不要耍花枪喔。那么,你们的薛将军带着多少人,朝哪个方向离开了?走了多少时辰?”
被问道的牙将支支吾吾的犹豫,左顾右看,“属下…属下…。。不是很清楚……”
“杀了他!”
白慕秋温和的说笑着,抬步走到另一个人面前,只听后面金九狂笑一声,大锤呼啸而去,噹的一下,将那牙将连头带盔砸到了肚子里。梁元垂在河间军中四处捉人,这时手里各提一个牙将、校尉扔到地上。
“哟,这里还有几个小头头。”白慕秋笑着,看了眼面前那人,“就先放过你了。”说完,那差点被问话的小卒当即双眼一翻,吓晕过去。
白慕秋走到那两名牙将和校尉面前,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左右看看俩人,“谁先来?是品级高的先来,还是品级低的先来?”
那牙将咬牙切齿,“阉贼…。你杀了我……兄弟!…老子不会放过……”
这人话还说完,就被白慕秋一掌劈死,尸体很快就被金九踢到一边去了,剩下那名校尉瑟瑟发抖,早已吓得裤裆失禁,拼命的点头。
白慕秋依旧微笑着,伸手给他整理整理皮甲,“这才是好士卒,都是吃陛下赏赐的饭就该陛下分忧才是,来来,给洒家好好说说,你们薛将军何时离开,带走多少兵马朝哪个方向走的?”
那校尉脸色发白,瑟瑟发抖道:“回公公的话,小人整理马棚回来,半夜就见有兵马集结,还以为薛将…。。薛贼是去劫营了,没想到他离开了。昨夜小的粗略看了一下,大概有万余人马,都是可战之兵。”
“那可知道他们走哪个方向?”
校尉摇摇头,赶紧回道:“这…这小的就真不知道了。”
“哪还有谁知道?”白慕秋环顾四周见没人搭腔,觉得也问不出什么话来,便上了马返回中军大帐,将事情报告给赵吉。
三个老将听闻后,争先恐后的在小皇帝面前献策,“陛下,臣以为那薛贼不可能向东和西面,因为这两条路皆是不通,走南,除非他疯了去攻打东京,所以薛贼唯一通路是北上投辽,因为那里是最近,也唯一保命的法子。”
赵吉拿不定主意,看了看身边的白慕秋,“小宁子,你说呢?”
白慕秋点头道:“三位老将说的不无道理,如此还请陛下降旨,排轻骑前往大名府,让武胜军围堵这只叛军。奴婢则带金九和梁元垂率领两千骑兵在后追击,定将那叛贼首级送于陛下阶前。”
“行,就依小宁子。”赵吉打了一个哈欠起身,对另外三个兵马指挥使道:“你三人收拢河间军,如何处置你们看着办。朕连续赶路,甚是疲惫,便进相州好好休息一番,就这么定下了。”
交代了事情,赵吉兴致勃勃的拉着高断年赶紧去了相州城,至于去干什么,白慕秋不用猜也知道一二。于是叫上金九通知梁元垂整合骑兵,自己则和金九一起先行朝北面山麓单骑追去,大队骑兵走山涧小路显然不合适,便走的京东北路,朝大名府方向过去。
北地大山多陡峭险峻,白慕秋和金九行了差不多二十多里后,依旧没有发现那支叛军留下的痕迹,可依照对方的人数,依旧厢军的配置,三分之二都是步军,就算半夜行军,也不可能跑的太远。
此时日头偏西,林间飞鸟开始归巢。
金九行了一路,早已是饥肠辘辘,哀怨的叫道:“公公,要不咱们先找间店凑合一下,就算人受得了,马也需要吃点草料了。”
白慕秋望了望周围,除了一条山道外,四处荒野峭壁,穷山峻岭看的人有点毛孔悚然,再加上他自己也确实饿了,于是道:“既然如此,咱们再往前走走,看看此处是否有店家,不过咱们还是小心一点,莫着了黑店。”
金九拍拍胸脯,嘿笑道:“公公放心,就算是黑店,俺金九也不放眼里。”
俩人趁着还有点余光,沿着山道来到一个山坡,坡下不远就见到了一家野店,白边蓝番上大写了一个酒字,金九高兴的大笑一声,纵马冲下去,远远就叫道:“店家,给俺煮几斤牛肉,再来两斤好酒。”
随即将马牵到一边,大大咧咧的找了张桌椅坐下来。这时,白慕秋也过来了,栓好马匹,这才坐到金九对面,打量了一眼这家酒店,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豪爽的端着大块大块的熟肉过来,摆在他们桌上。
“哎呀,两人贵客怎么跑到这穷乡僻壤的山里来了,不过幸好碰到咱孙家店开在这里。”那女人长相一般,却有股豪爽的魅力。
穷山峻岭……又姓孙……。莫非…。白慕秋心里一突,莫非是他们两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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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孙二娘与张青
莫非是他们那两口子?
白慕秋有点拿不定主意,毕竟这个武朝有一半与北宋相差无几,却又有一半属于自己独特的时空,阴差阳错下出现《水浒传》当中的人物也不无可能,不过他可不会因为耳熟能详的水浒人物就会充满亲切,相反在过去,他对那帮土匪就没什么好感,什么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都是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而已,与那替天行道的大旗一样,充满了虚伪。
表面上看,是一群大秤分金,大块吃肉的响当当的好汉,其实仔细一究,不难发现他们108人当中大部分人都属于好吃懒做,只想着来钱快的匪类而已,甚至还有将人不当人的李逵、鲍旭等人更是以杀人为乐,如何让白慕秋亲切的起来?
不过想归想,他见金九粗手就拿起一坨牛肉就要吃,白慕秋暗地用脚轻轻踢了踢他,一直手指沾了酒水,悄悄在桌上写了一个‘药’字。
金九顿时会意,假意喝了一口酒,又一口喷了出来,拍着桌子大叫道:“那婆娘你出来,你们店里放的什么酒?都他吗的一股酸臭味!”
那妇人在里间擦桌子,闻言后,将抹布一扔,叉着腰走了出来,这时白慕秋才仔细打量了下她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擦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和后世的影视以及小说中描述的颇为相似。
妇人横眉间透着强硬,眼露凶悍,走到他俩桌前,抬起一只脚踩在长凳上,“你这大胚汉子,吃人饭,不说人话!老娘在这开店没有一年也有九个月,过往行商没有不夸赞的,怎么到了你这厮口里就变的老娘好像是开黑店的了!”
这女人还真和她性格相似,说话毫不客气,直来直去。金九本就是个粗人,受了小公公的授意,自然执行下去,于是将桌子一拍站起来,嚷道:“俺啥也不说,这酒俺喝下去就有股酸臭味,来!你把它喝了,喝的下去算我老九牛舌头出了茬子,不短你酒钱,喝不下去说明你酒有问题!”
他把这‘有问题’咬的比较重,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如果你敢喝,那么你家这店就没问题,如果不敢喝,那就是黑店!
那妇人也犟,火冒三丈的盯着金九,就是不动那碗酒水,越看到这里白慕秋眉头便皱了起来,运起金刚童子功的内力散到四处,暗地竖掌准备照着那女人拍过去。
这时,店内突然冲出一人,那人也生的敦实强健,面相却老实憨厚,隔在俩人中间劝道:“这位贵客,我这浑家就是这犟脾气,听不得别人说自家店的东西不好,还请多多包涵一二,我代内人向二位赔个不是。”说着,推搡一下那妇人,“回屋去,好好擦你的桌子,这桌客人我来招待!”
随即又端起金九面前的那碗酒,一饮而尽,意犹未尽的擦了擦嘴角,道:“我家店里的酒,那可是自家酿来的,甘美醇厚,不比东京城里的差。”
“是个好汉!”金九稍服气了,语气缓下来道:“不过你那浑家也太过气人,俺觉得你还是换一个吧。哈哈!”
白慕秋看着他俩一个说话,一个陪笑。便撤去内力收回掌力,心里疑惑道:“难道不是他们俩?也对,按小说里说的,他两口子应该是在河南府孟州十字坡开黑店才对,这里虽然离那里并不是很远,但还是隔了半个州。”
正想着,从北面那山道上过来几匹马,马上的几人手握刀刃,面带凶恶,从身着衣饰来看肯定不是行商脚客,更像是那些绿林草莽。
那店主抬眼一看,脸色顿时变了,连忙向屋内喊道:“二娘快出来,有仇家上门。”
果然还是他们啊,白慕秋再笨也从话听了出来,这店姓孙,又被人叫二娘,不正是孙二娘吗?只是为什么会在相州地界开店而不是孟州十字坡卖人肉包子呢?
这时,那一行数人快马来到店前,当先一人络腮胡满面,穿的黑衣直袍,面上却只有一只独眼,他看到店前竟还有食客,尤其面容稚嫩,一身宫廷内侍的衣饰的白慕秋,不由微微一愣,询问道:“宫里的人?”
见对方点头,便有点不自然回道:“今日还请两位请个方便,我与身后几位兄弟要找这家店里的主人家讨个说法,有得罪的地方,请多海涵!”
见金九摇摇欲试的模样,白慕秋道:“咱们还有正事要做,这些江湖仇杀与我们无关,而且洒家见那夫妻二人有问题,这酒这菜多半也有问题,现就别吃了。”
“不吃,饿得慌啊!”金九看了眼盘里的牛肉,舔了舔嘴。
恰时,那边过来寻仇的也堵在了店门口,独眼那人叫道:“菜园子你给老子出来,我家兄弟前几日路经此地,便无了消息,早闻这地界有人开黑店在此剪径越货,想来是被你们俩狗男女给害了!今日我等几个兄弟非一把火将这黑人的店烧成白地不可!”
说着,便从马上行囊里掏出火把点燃就要扔进去。霎时间,一把铁刀突然从屋内射出来,冲着独眼那人钉过去,独眼人当即躲开,噗!那把刀却插进身后的人当中,尸体便直直倒了下去。
“啊!!”
独眼汉子单目怒瞪,叫道:“又害我一兄弟,老子杀了你们!”
言罢,抽出单刀,与其余四人一起冲了进店内,一时间里面乒乒作响,木椅断裂,碗罐破碎。金九好奇的凑过去朝里面,随即又从里面抓出来一只煮熟的肥鸡,撕下一只鸡腿递给白慕秋,“小公公,这下可放心没药了吧,不过那两口子武功不错,要不咱们帮他俩一把?”
“剪径恶贼,杀人越货,甚至把人做成肉食,这等人值得帮吗?别忘了,咱们可是朝廷的人,且能与这等贼人为伍?依洒家看,还不如帮那五个人将那俩恶贼夫妇杀了干净一些。”白慕秋吃了一口鸡腿,闭目说道。
金九大口大口的吃下半只鸡,这才放下来,道:“俺听公公的,这就进去帮五个草包,杀了那对狗男女。”
说完,提起脚边的一对金瓜大锤冲了进去,就听嘭的一声巨响,酒店外侧木墙被砸开一道巨大豁口,一个身影倒飞出来,摔在不远,口吐鲜血,正是那菜园子张青。
“贼汉子,你咋样了?”孙二娘与里面几人拼了几刀,闪了出来,飞速冲向倒地的张青,将其扶起,看的出她的武功要比张青高出许多。边退边看向白慕秋道:“我们夫妻二人与你无冤无仇,为何要帮助他人害我们?”
金九提着一条人腿丢在地上,呸了一声,“俺刚还对公公的话半信半疑,如今入得屋内才看到你们二人果然如此歹毒,江湖之人敢打敢杀,死了便死了,但你们竟做这种暗地里恶心人的事儿,不杀你们,俺心里就过不去。”
怒吼一声,便一锤砸了过去。
孙二娘娇喝一声,提刀要上去,被怀里的男人拉了一把,便朝后面退去。金九追了两步忽然耳边生风,一排削尖的竹矛平地弹起,朝他刺过来。
金九陡然一惊,挥起大锤将那排竹刺砸了个稀巴烂,结果再看夫妻二人,却是跑的没影了。
“公公,俺没用,让那对狗男女跑了!”金九泄气道。
白慕秋摇摇头道:“没关系,以后洒家会找到他们的,现在正事要紧,你把那几人带过来,洒家有话问他们。”
其实白慕秋心里清楚的很,孙二娘与张青下一个落脚点,多半是孟州了。如果时间没错的话,这不正好是他们去那里落脚的时间吗?果然冥冥之中,有些事还是那么凑巧。
不过,也无妨,一些草莽而已,还是留着力气对付薛延才是正经,待东厂建立后,再和这帮贼寇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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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心毒
追击薛延却意外遇到孙二娘和张青,这是白慕秋无法预料的,但不管怎么说,他都不会将过多的精力倾注在这俩人身上,之所以让金九过去帮忙,也是因为他需要卖一个人情,至于别人接不接,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公公,人带来了。”金九这时走过来,将白慕秋从思绪里惊醒过来。
冲进屋里的五人,如今却变成了四人出来,也就说他们进去的时候又被孙二娘给宰了一个,看来这几人的功夫也就那么一般,甚至差强人意。
过来的独眼汉子抱拳,响当当的道:“简忠在这里谢过小公公出手搭救之恩,如有差遣,只要力所能及之事,定当奉还!”
“大叔,果然是江湖儿女。”
白慕秋拍着巴掌起身,才堪堪达到对方下巴,没有丝毫觉得尴尬,反而对方身后几人憋着笑意,眼里露着一丝讥讽。不过此刻白慕秋毫不在意的说:“公公不敢当,不过小小大内內侍而已,只是得了皇命去大名府公干,宣旨的公公差小的来前面探探路,看哪条路适合大队人马通过,如今却是跑到这荒野小径中,差点迷失了方向,栽进黑店里,如不是各位英雄来了这里,恐怕某家和这位侍卫都要葬身于此了。”
“小公公不必自责。”那独眼大汉大笑着,显然很喜欢眼前小太监说的话,于是道:“你们想必大多待在皇宫里面,很少在外走动,不知这里面名堂有多深,那也是自然的。我和几位兄弟过来,也是机缘巧合而已,所以当不得小公公称赞。既然小公公想问这大山可走大队人马的路,那简某就斗胆说上一说。”
他指着山道另一面,道:“小公公与这位侍卫大人来的时候,应该是走错道了,现在退回去再走,估计这天色也晚了。不如一直沿着山道走十多里,就能见到一座秃子岭,往左拐进小道,不出五里就能切到那山里的大道上,小公公你可放心,那道宽这呢,三辆马车并行都还有多余。”
白慕秋颔首点点头,露出一副高兴的神色,又道:“那还真要感谢简叔为某家指明道路,这样就少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