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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文集第5卷-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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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虽然不难推断。
  跋内算是有个访客询问沈小红黄翠凤的下场。他说她们的故事已经完了。
  之始终不离不合,以至吴雪香之招夫教子,蒋月琴之创业成家,诸金花之淫贱下流,文
君玉之寒酸苦命,小赞小青之挟赀远遁,潘三匡二之衣锦荣归;黄金凤之孀居,不若黄珠凤
俨然命妇;周双玉之贵媵,不若周双宝儿女成行;金巧珍背夫卷逃,而金爱珍则恋恋不去;
陆秀宝夫死改嫁,而陆秀林则从一而终:屈指悉数,不胜其劳。
  请俟初绩告成,发印呈教。
  许下另作一部续书,所透露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能帮助我们了解此书之处。第四十七
回庆祝吴雪香有孕,葛仲英显然承认她怀着他的孩子。但结果她在续书中另嫁别人,想必是
社会地位较低的贫困的男子,否则不会入赘。但即使 葛仲英厌倦了她,以他的富贵,也绝
不肯让自己的子女流落在外。若是替孩子安排另一个正当的家庭,而仍旧由生母抚养,遣嫁
失宠的情妇是西方的习俗,中国没有的。如果他突然得病早殁——似乎是这情形——他的亲
属也一定会跟她谈判,领养这婴儿。她不肯放弃她的儿子,而且为了他招赘从良,好让他出
身清白,可见她的为人。
  与齐大人的仆人小赞私会被撞破的神秘人物,显然是齐府如夫人的胞妹苏冠香的大姐小
青,既然小赞小青在续书中私奔。擅演歌剧的女奴琪官正与冠香争宠,她看清楚了是小青,
而不肯告诉主人,只说不是我们的人,表示不败坏门风,不必追究。代为隐瞒,顾到情敌的
颜面,似乎太是个圣女。但当然是因为势力不敌,不敢结怨。心计之深,直到跋内才揭露。
  周双宝嫁给南货店小开倪客人,办喜事应有尽有,“待以正室之礼”,当然不是正室了
——还是说虽然娶的是妓女,仍应视为正室?
  当时通行早婚,他虽然父亲还在世,而且仍旧掌管店务,书中并没提起过他年青。当然
,也许他是死了太太。但是我们知道续书中周双玉嫁了显贵作妾,就可以断定倪客人也使君
有妇。双玉敲诈朱家,本来动机一半是气不伏双宝称心如意嫁了人。问题有点混淆不清:因
为朱淑人无法履行诺言娶双玉为妻,她就逼他与她情死。虽然我们后来发现纯是为了勒索,
还是有她不甘作妾的印象。敲诈到一万银元除赎身外,剩下的作嫁妆,足够她嫁任何人为妻
,如果不太高攀的话。而仍旧作妾,可见不是争名分,不过是要马上嫁一个她自己看中的又
嫁得十分风光,出这口气。
  胡适指出书中诗词与一篇秽亵的文言故事都是刻意穿插进去的。为了炫示作者在别方面
的辞章之美。那篇小说中的小说几乎全文都是双关引用古文成语,如“血流漂杵”,原文指
战场伤亡人数之多。不幸别的双关语不像这句翻译得出。那些四书酒令也同样引经据典,而
往往巧妙地别有所指。两首诗词的好处也只在用典圆熟自然,译文势必累赘,效果恰正相反
。这几处是我唯一的删节。为了保持节奏,不让文气中断,删后再给补辍起来,希望看不出
痕迹。
  我久已熟悉这部书,但是直到译它的时候才发现罗子富黄翠凤定情之夕,她是从另一个
男子的床上起来相就的。在妓院里本来不算什么,但是仍旧有震撼力,由于长三堂子的浓厚
的家庭气氛——么二的“妈”就不出现,只称“本家”,可男可女——尤其是经过翠凤那一
番做作之后。此外还有几处像这样极度微妙的例子,我加的注解较近批注,甘冒介入之讥。
  (一九八四年一月)
表姨细姨及其他
  林佩芬女士在《书评书目》上评一篇新近的拙著短篇小说,题作《看张——‘相见欢’
的探讨》,篇首引袁枚的一首诗,我看了又笑又佩服,觉得引得实在好,抄给读者看:
一字千改始心安;
阿婆还是初笄女,
  头未梳成不许看。
——袁枚·遣兴
  文内提起这故事里伍太太的女儿称母亲的表姊为“表姑”,而不是“表姨”,可见“两
人除了表姊妹之外还有婚姻的关系——两人都是亲上加亲的婚姻,伍太太的丈夫是她们的表
弟,旬太太的丈夫也是‘亲戚故旧’中的一名。”
  林女士实在细心。不过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们表姊妹俩小一岁,伍太太的丈夫不见得也
比太太年青。
  其实严格的说来,此处应作“表姨”。她们不过是单纯的表姊妹。写到“表姑”二字的
时候我也曾经踌躇了一会,不是没想到应当下注解。
  我有许多表姑,表姨一个都没有。我母亲的表姊妹也是我父亲的远房表姊妹,就也算表
姑。我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是忌讳“姨”字。难道“表”不谐音“婊”字?不但我们家——我
们是河北人——在亲戚家也都没听见过“表姨”这称呼。唯一的例外是合肥李家有个女婿原
籍扬州,是亲戚间唯一的苏北人,他太太跟我姑姑是堂表姊妹,他们的子女叫我姑姑“表姨
娘”。当时我听着有点刺耳,也没去研究为什么。固然红楼二尤也是贾蓉的姨娘——已婚称
“姨妈”,未婚称“姨娘”没错,不过《红楼梦》里小辈也称姨娘为“姨娘”。想必因为作
妾不是正式结婚,客气的尊称只好拿来作为未婚的姨母看待。
  我母亲是湖南人,她称庶母“大姨二姨”。我舅母也是湖南人。但是我舅舅家相当海派
,所以表姊妹们叫舅母的妹妹“阿姨”——“阿姨”是吴语,近年来才普及——有“阿姨”
  的也只此一家。
  照理“姨妈”这名词没有代用品,但是据我所知,“姨妈”也只有一个。李鸿章的长孙
续娶诗人杨云史的妹妹,小辈都称她的姊姊“大姨妈”。杨家是江南人——常熟?
  但是我称我继母的妹妹“大姨”“八姨九姨”以至于“十六姨”。她们父亲孙宝琦有八
个儿子,十六个女儿。孙家仿佛是江南人——我对这些事一向模糊——虽然都一口京片子非
常道地。
  此外我们这些亲戚本家都来自华北华中与中南部。看来除了风气较开放的江南一隅——
延伸到苏北——近代都避讳“姨”字,至少口头上“姨”“姨娘”的称呼已经被淘汰了,免
与姨太太混淆。
  闽南话“细姨”是妾,想必福建广东同是称“小”作“细”。现在台湾恐怕不大有人称
妻妹为小姨了。
  三○年间张资平的畅销小说,有一篇写一个青年与他母亲的幼妹“云”姨母恋爱。“云
姨母”显然不是口语,这称呼很怪,非常不自然,是为了避免称“云姨”或“云姨娘”。即
使是文言,称未婚少女为“姨母”也不对。张资平的小说外表很西式,横行排字,书中地点
都是些“H市”“S市”,也看不出是否大都市,无法推测是汉口上海还是杭州汕头。我的
印象是作者是内地人,如果在上海写作也是后来的事。他显然对“姨”字也有过敏性。
  “表姑”“表姨”的纠纷表过不提,且说《相见欢》这篇小说本身,似乎也应当加注解
。短短一篇东西,自注这样长,真是个笑话。我是实在向往传统的白描手法——全靠一个人
的对白动作与意见来表达个性与意向。但是向往归向往,是否能做到一两分又是一回事了。
显然失败了,连林女士这样的细心人都没看出《相见欢》中的旬绍甫。
  ①对他太太的服饰感到兴趣,虽然他不是个娘娘腔的人;②认为盲婚如果像买奖券,他
中了头奖;③跟太太说话的时候语声温柔,与平时不同;④虽然老夫老妻年纪都已过中年,
对她仍旧有强烈的欲望;是爱她太太。至于他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又有时候说话不留神,
使她生气,那是多数粗豪的男子的通病。
  这里的四个人物中,伍太太的女儿是个旁观者。关于她自己的身世,我们只知道她家里
反对她早婚,婚后丈夫出国深造,因为无法同去,这才知道没钱的苦处。这并不就是懊悔嫁
了个没钱的人,至少没有悔意的迹象,小夫妻俩显然恩爱。不过是离愁加上面对现实——成
长的痛苦。
  伍太太有两点矛盾:
  ①痛心她挚爱的表姊彩凤随鸦,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红杏出墙,而对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
夷不屑——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遇见的人,较罗曼谛克;②因为她比旬太太有学识,觉
得还是她比较能了解绍甫为人——他宁可在家里孵豆芽,不给军阀做事,北伐后才到南京找
了个小事。但是她一方面还是对绍甫处处吹毛求疵,对自己的丈夫倒相当宽容,“怨而不怒
”,——只气她的情敌,心里直骂“婊子”,大悖她的淑女形象——被遗弃了还乐于给他写
家信。
  显然她仍旧妒恨绍甫。少女时代同性恋的单恋对象下嫁了他,数十年后余愤未平。倒是
旬太太已经与现实媾和了,而且很知足,知道她目前的小家庭生活就算幸福的了。一旦绍甫
死了生活无着,也准备自食其力。她对绍甫之死的冷酷,显示她始终不爱他。但是一个人一
辈子总也未免有情,不过她当年即使对那恋慕她的牌友动了心,又还能怎样?也只好永远念
叨着那钉梢的了。
  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说的
“槁木死灰”,“麻木到近于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
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我们不习惯看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
。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林女士在引言里说我的另一篇近作《色,
戒》——
  角的名字才谐音为“王佳芝”?)
  使我联想到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曾经有人说我的一篇小说《留情》中淡黄色的墙是
民族观念——偏爱黄种人的肤色——同属红楼梦索隐派。当然,连红楼梦都有卜世仁(不是
人),贾芸的舅舅。但是当时还脱不了小说是游戏文章的看法,曹雪芹即使不同意,也不免
偶一为之。时至今日,还幼稚到用人物姓名来骂人或是暗示作书宗旨?
  此外林女士还提起《相见欢》中的观点问题。我一向沿用旧小说的全知观点羼用在场人
物观点。各个人的对话分段。
  这一段内有某人的对白或动作,如有感想就也是某人的,不必加“他想”或“她想”。
这是现今各国通行的惯例。这篇小说里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林女士单挑出伍太太想的“外
国有这句话:‘死亡使人平等。’其实不等到死已经平等了。当然在一个女人是已经太晚了
”指为“夹评夹叙”,是“作者对小说中人物的批判”,想必因为原文引了一句英文名
句,误认为是作者的意见。
  伍太太“一肚子才学”(原文),但是没说明学贯中西。伍太太实有其人,曾经陪伴伍
先生留学英美多年,虽然没有正式进大学,英文很好。我以为是题外文章,略去未提。倘然
提起过,她熟悉这句最常引的英语,就不大至于显得突兀了。
  而且她女儿自恨不能跟丈夫一同出国,也更有来由。以后要把这一点补写进去,非常感
谢林女士提醒我。
  (一九八八年)
谈吃与画饼充饥
  报刊上谈吃的文字很多,也从来不嫌多。中国人好吃,我觉得是值得骄傲的,因为是一
种最基本的生活艺术。如插花与室内装修,就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而相形之下又都是小
事。“民以食为天”,但看大饼油条的精致,就知道“食”不光是填饱肚子就算了。烧饼是
唐朝自西域传入,但是南宋才有油条,因为当时对奸相秦桧的民愤,叫“油炸桧”,至今江
南还有这名称。我进的学校,宿舍里走私贩卖点心与花生米的老女仆叫油条‘油炸桧”,我
还以为是“油炸鬼”——吴语“桧”读作“鬼”。大饼油条同吃,由于甜咸与质地厚韧脆薄
的对照,与光吃烧饼味道大不相同,这是中国人自己发明的。
  有人把油条塞在烧饼里吃,但是油条压扁了就又稍差,因为它里面的空气也是不可少的
成分之一。
  周作人写散文喜欢谈吃,为自己辩护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是男女之事到
处都是一样,没什么可说的,而各地的吃食不同。这话也有理,不过他写来写去都是他故乡
绍兴的几样最节俭清淡的菜,除了当地出笋,似乎也没什么特色。炒冷饭的次数多了,未免
使人感到厌倦。
  一样怀旧,由不同的作者写来,就有兴趣,大都有一个城市的特殊情调,或是浓厚的乡
土气息。即使是连糯米或红枣都没有的穷乡僻壤,要用代用品,不见得怎么好吃,而由于怀
乡症与童年的回忆,自称馋涎欲滴。这些代用品也都是史料。此外就是美食家的回忆录,记
载的名菜小吃不但眼前已经吃不到了,就有也走了样,就连大陆上当地大概也绝迹了,当然
更是史料。不过给一般读者看,盛筵难再,不免有画饼充饥之感,尤其是身在海外的人。我
们中国人享惯口福,除了本土都是中国人的灾区,赤地千里。——当然也不必惨到这样。西
谚有云:“二鸟在林中不如一鸟在手。”先谈树丛中啁啾的二鸟,虽然惊鸿一瞥,已经消逝
了。
  我姑姑有一次想吃“粘粘转”,是从前田上来人带来的青色的麦粒,还没熟。我太五谷
不分,无法想象,只联想到“青禾”,王安石的新政之一,讲《纲鉴易知录》的老先生沉着
脸在句旁连点一串点子,因为扰民。总是捐税了——还是贷款?我一想起来就脑子里一片混
乱,我姑姑的话根本没听清楚,只听见下在一锅滚水里,满锅的小绿点子团团急转——因此
叫“粘粘(拈拈?年年?)转”,吃起来有一股清香。
  自从我小时候,田上带来的就只有大麦面子,暗黄色的面粉,大概干焙过的,用滚水加
糖调成稠糊,有一种谷香,远胜桂格麦片。藕粉不能比,只宜病中吃。出“粘粘转”的田地
也不知是卖了还是分家没分到,还是这样东西已经失传了。
  田地大概都在安徽,我只知道有的在无为州,这富于哲学意味与诗意的地名容易记。大
麦面子此后也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韩战的中共宣传报导,写士兵空心肚子上阵,饿了就在口袋里捞一把“炒面”往嘴里送
,想也就是跟炒米一样,可以用滚水冲了吃的。炒米也就是美国五花八门的“早餐五谷”中
的“吹涨米”(puffed rice),尽管制法不同。“早餐五谷”只要加牛奶,比
煮麦片简便,又适合西方人喝冷牛奶的习惯,所以成为最大的工业之一。我们的炒米与大麦
面子——“炒面”没吃过不敢说——听其自生自灭,实在可惜。
  第一次看见大张的紫菜,打开来约有三尺见方,一幅脆薄细致的深紫的纸,有点发亮,
像有大波纹暗花的丝绸,微有摺痕,我惊喜得叫出声来,觉得是中国人的杰作之一。紫菜汤
含碘质,于人体有益,又是最简便的速食,不过近年来似乎不大有人吃了。
  听见我姑姑说,“从前相府老太太看《儒林外史》,就看个吃。”亲戚与佣仆都称李鸿
章的长媳“相府老太太”或是“二老太太”——大房是过继的侄子李经芳。《儒林外史》我
多年没看见,除了救了匡超人一命的一碗绿豆汤,只记得每桌饭的菜单都很平实,是近代江
南华中最常见的菜,当然对胃口,不像《金瓶梅》里潘金莲能用“一根柴禾就炖得稀烂”的
猪头,时代上相隔不远,而有原始的恐怖感。
  《红楼梦》上的食物的一个特点是鹅,有“胭脂鹅脯”,想必是腌腊——酱鸭也是红通
通的。迎春“鼻腻鹅脂”“肤如凝脂”一般都指猪油。曹雪芹家里当初似乎烹调常用鹅油,
不止“松瓤鹅油卷”这一色点心。《儿女英雄传》里聘礼有一只鹅。佟舅太太认为新郎抱着
一只鹅“噶啊噶”的太滑稽。安老爷分辩说是古礼“奠雁(野鹅)”——当然是上古的男子
打猎打了雁来奉献给女方求婚。看来《红楼梦》里的鹅肉鹅油还是古代的遗风。《金瓶梅》
《水浒》里不吃鹅,想必因为是北方,受历代入侵的胡人的影响较深,有些汉人的习俗没有
保存下来。江南水乡养鹅鸭也更多。
  西方现在只吃鹅肝香肠,过去餐桌上的鹅比鸡鸭还普遍。
  圣诞大餐的烤鹅,自十九世纪起才上行下效,逐渐为美洲的火鸡所取代。
  我在中学宿舍里吃过榨菜鹅蛋花汤,因为鹅蛋大,比较便宜。仿佛有点腥气,连榨菜的
辣都掩盖不住。在大学宿舍里又吃过一次蛋粉制的炒蛋,有点像棉絮似的松散,而又有点粘
搭搭的滞重,此外也并没有异味。最近读乔·索伦梯诺(Sorrentino)的自传,
是个纽约贫民区的不良少年改悔读书,后来做了法官。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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