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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想,这位四哥不会再闹什么笑话吧?要是落在太子李珀眼中,定能让这小子回京快乐好几年。
不过他也不担心,想让归义王李匪老老实实的,还不如砍了他的头呢,这样表相粗豪,没多少心机的归义王,其实正是朝廷想要的藩王模样不是?这里发生的一切,传回朝廷,其实算是好事。
那边厢,归义王殿下并没像赵石想的那样,上前一把掀开轿帘,看看新娘子长什么模样,而是抓耳挠腮,来回迈步,半晌才拱手抱拳道:“你这一路辛苦,李匪这厢有礼了。”
难住李匪的根本不是那轻飘飘的轿帘,而是这个称呼的问题,最后,才想到一个你字,也算不容易。
也说明马匪头子的思维,正常人你跟不上。
好半天,轿子里才传出一把柔软的声音,“不辛苦……好像……没过多长……就到这里了。”
李匪当即脸上就乐开了花,广这声音,比那些胡人婆娘就强了不知多少。
可是……不会是个结巴子吧?他这里有点担心……(未完待续……)
第十三卷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三百七十章旅程(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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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队伍从克鲁古木城开拔。
实际上,进入大非川,正是进入吐蕃高原的开始,总的来说,这里才是吐蕃高原中真正的高地部分。
但吐蕃人习惯将东北部的地方称之为吐蕃低地,因为这里在很久以前,本就是大唐的领土。
在更早以前,这里是吐谷浑诸部的势力范围,他们的治下,很有一些党项部族。
大唐兴盛以后,他们都被大唐所征服,党项人成为了大唐的鹰犬,而吐谷浑诸部却被分化瓦解了,渐渐被其他各族所融合。
当大唐渐渐衰弱,这里为党项人,汉人,吐蕃诸部所争夺,最终,吐蕃人占据了上风,这里也就成为了吐蕃的一部分。
但这里生活的人们,却大部分来自吐蕃之外,甚至于,他们中间不乏来自西域的部族,吐蕃人习惯的将他们都称之为低地人,渐渐的也就和吐蕃东北广阔的荒原上的部族一起,变成了低地诸部。
而他们生活的地方,其实却是吐蕃高原隆起的部分。
“自这里向西北,走上一两日,应该就能看见一些高山,在高山之间,有个大湖,吐蕃人都称之为青色之海,他娘的,老子带人去瞅了瞅,那湖可真不小,也就是老子没见过海是个什么样子,没法比上一比,不然的话,一定给他起个更好听的名号。”
“本来老子挺高兴,领着儿郎们驻扎在大湖之畔。想想多好的事情,但老子白高兴了一场,娘的,湖水竟然是咸的,那里捉捉鱼,放放牧都成,就是喝不了那里的水,你说有个屁用。”
“据吐蕃人自己说,这里是当初文成公主嫁入吐蕃时弄出来的,听着挺玄乎。但你说她一个公主。弄出来一个不能喝水的大湖,看着好玩吗?”
李匪在赵石身旁,给他指点着吐蕃低地的山川景物。
赵石一听其实就知道,这位说的肯定是青海湖了。想了想。那里好像确实是个咸水湖。至于其他的,他就不太清楚了。
他到是想去瞧瞧,但那里可不在队伍行程之内。不免有些遗憾。
他身旁还跟着个太子殿下,太子李珀却是听的津津有味,也十分向往,但瞅瞅身边的两个人,最终理智战胜了好奇。
越往前行,高原特征越发明显,来自汉地的人们开始有点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了,也没了什么道路可言,黄河在身旁奔腾而过,满目却是荒草萋萋,吹抚而过的风也带了寒冷和干硬,于是行程越发缓慢。
太子李珀终于耐受不住,跑回了车辇之中。
赵石和李匪却是毫无所觉,谈兴愈浓。
沿着黄河向东南,绕过积石山,在积石山东南山麓,终于来到了太阳之子的部落范围。
这一段路程,其实并不算远,但却足足走了大半个月,队伍中接二连三有人病倒,再精壮的秦军士卒,说起话来也已经有气无力。
这就是吐蕃高原难以征服的地方所在,生活在汉地的汉人,根本适应不了这里的气候,到了高原之上,别说作战,连喘气儿都费力。
李匪也在向赵石感慨着,说他带来的那班老弟兄,这些年大部分都病死在了这该死的吐蕃地界,只剩下了一些身体硬朗,功夫底子深的一些人。
在这里生活的久了,也就明白了,这里的人啊,活的长些的也就五六十岁,大部分在四十岁出头就都没了。
早知道这样,他才不带着儿郎们一头闯进鬼门关呢。
他这一些话里,其实已经道尽了汉人和吐蕃人的无奈,汉人无法在这里生存,吐蕃人想要出去,却也难上加难。
文成公主入藏,以及吐蕃和大唐的交好,其实都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两方在他们最强盛的时候,都发现了无法奈何得了对方,于是议和交好,互通有无。
说起前些日子他的打扮,李匪也是咬牙切齿,说起来也是可笑,他将身边从秦地过来的人都派了出去,身旁只剩下一些当年的老兄弟。
这些家伙都是打家劫舍的班头,当年和他差不多,都是过着居无定所,朝不保夕的生活……
里面就一位正经娶过婆娘的家伙,其实还不如李匪知道的多呢,但李匪……说实话,从来没注意过娶婆娘时新郎官该怎么穿戴,参加过几次喜庆之事,都只顾着喝酒了,基本上也是一问三不知的水平。
于是,被人一蹿叨,便成了那么一副模样,好在,这群人没给他涂脂抹粉,不然的话,赵石见到的就会是个正经的小丑了。
又过两日,队伍这才来到太阳之子坐镇的部落。
此时李匪所聚拢的这个部落,已然非常繁盛,在积石山东南山麓的广阔荒原之地,炊烟袅袅,圆形尖顶帐篷蔓延不绝,好像一直能延伸到天边尽头,看上去很壮观。
而只聚居在这里的人,怕不就有两三万人,这在吐蕃低地,已经可以说是一个庞然大物了。
这个部落,现在在吐蕃低地,已是被人称之为太阳部,低地的光辉之地,每年从春天开始,便有人会在自己部族启程,到这里来朝拜神子,从春至冬,络绎不绝。
原始部族的图腾崇拜,从来不讲道理,山川,鸟兽虫蛇,活人,都可以成为他们的崇拜的对象。
说起这个,李匪也很无奈,不过赵石看的出来,这位也有些得意,无奈之处在于,他们一个大活人,你祭拜个屁啊,得意呢,自然是觉着自己这肉身封神,将来不定便能在神仙居所抢个位置什么的。
到了自家的地方,李匪顿时布置了起来,其实这里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
低地各部应招而来的首领们,带着兵马和礼物,前来给太阳之子贺喜,顺便,也来参加太阳之子要发起的对高地人的进攻。
这些年,低地人很是扬眉吐气,他们把高地人彻底赶回了吐蕃南边的地方,并抢夺了大量的财货和奴隶,和东边汉人的交易也开始畅通了起来,并帮助汉人夺取了党项人控制的一些疆域。
这么一来,汉人和他们的交易更加快捷方便了,由此,吐蕃低地各部都很兴旺,对于太阳之子的征召,都有些迫不及待的感觉。
虽然,去年才刚刚跟党项人打了一仗,没得到什么看得上眼的东西,但大批的奴隶,还是让他们很满意的。
汉人奴隶不能留下,都送到了太阳之子手中,留下来的不多,但都很强壮,这是一个部落强盛的基础,在吐蕃呆的久了,你就会明白,这里其实没有比人口更值钱的东西了……
像高地各部,残暴的对待奴隶的事情,这里虽然也很常见,但英明的部族首领,是不会这么做的,他们更希望这些奴隶能融入到部族当中,为整个部族延续做出努力,而不是因为一些小事,便进行毫无意义的杀戮。
用奴隶的生命,来宣泄自己的愤怒。
这其实就是高地人的奴隶纷纷跑来低地的原因,这里奴隶们的生活更好一些,而且,对待从高地跑来的奴隶,他们会更加的优待,因为当他们进攻高地的时候,这些人不但会成为勇敢的战士作战,而且还会为他们指明自己曾经呆过的部族的踪迹。
也许有人会说,为何不彻底废除奴隶制度,到时候岂不是能摧枯拉朽般战胜高地各部?
这就是典型的文人之见了,看了些书本,便总想着自己有多高明的见解,顺嘴胡说,真要让他干起来,却是两眼一抹黑,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之所以这里如此原始,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和他相似的便是北方草原。
他们离汉人王朝是如此之近,能够交通往来,同样互相对抗,但到了如今,却还是这般模样。
这不是说他们不想学习汉人的制度,但困苦的环境,却让他们只能保持部族分制,这样一来,想要废除奴隶制度,首先一个后果便是部族首领们揭竿而起,推翻他们的可汗。
这还只是来自部族首领们的对抗,其实,即便是奴隶这个群体,一旦他们脱离了奴隶的身份,照样是奴隶制度最坚定的拥护者。
造成这样局面的其实并不只是他们的习俗,而是在争夺生存空间的同时,他们也在争夺人口,,而奴隶的存在,不但能保证部族主体的延续,更能迅速消化抢夺而来的人口。
是的,归根结底,还是苦寒的环境,让他们无法保证人人都存活下去,奴隶会让他们的主人取得更多生存下去的机会罢了。
换句更简单的话来说,那就是牺牲一部分人,来保证另外一部分的生存延续,只要文明没有昌盛到改变环境,那么这种制度其实一直便有着生存的土壤。
话题有些远了……
来到太阳之子的部落,对于太子殿下来说,其实也就算到了这次行程的终点,一路上颇为跳脱的太子殿下,此时也成了软脚蟹,精神头儿在这漫长的旅程当中已然消耗殆尽了。(未完待续……)
第十三卷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三百七十一章醉酒
(我就纳了闷了,阿草默默认真写书,支持的书友投票订阅打赏,不愿看的默默飘过,对书里情节有意见的提提,中肯的阿草肯定接受,多好,有人不愿看吧,非要到书评区来吼一嗓子,你这是想号召更多人的不看这书?还是在恶心作者?真搞不明白这些人的心态。)
这一天,吐蕃低地人的光辉之地喧嚣无比。
大秦太子殿下,以及大秦最勇猛的大将军的到来,彻底点燃了吐蕃低地人们的热情。
大秦太子殿下刚刚读完赐婚圣旨,整个部落便彻底陷入了欢乐的海洋。
他们的太阳之子终于有了月亮相伴,这无疑是个值得大肆庆祝的日子,甚至于,有些首领已经想好了,将这一天定为神圣的节日,一个在吐蕃低地人眼中,最为重要的节日。
按照吐蕃低地人的规矩,新郎牵着牦牛,将新娘带到自己的帐篷。
当新郎新娘进入帐篷之中,他们共同坐在那里,享受众人的祝福,旁边自然还要有尊贵的客人观礼。
而所谓的祝福,其实就是一杯杯献上来的美酒,新郎和新娘还有尊贵的客人,喝的越多,便象征着新郎新娘的好日子便越长久。
在部落正中,那间最大,装饰最奢华的帐篷中,大秦太子殿下,以及大将军赵石陪坐在下首,中间正中,则坐着新郎和新娘。
新娘赵石见过一次,一个高个子的姑娘,站直了几乎与李匪一般高矮。而且。可以看的出来。身体强健,弓马娴熟。
这样的女子,在大秦将门中并不少见,当年太皇太后赵氏,其实也是如此。
而这位新娘的声音可很有欺骗性,柔软的有点腻人,看着还未喝酒就已经有点骨酸筋软的马匪头子,赵石不由暗笑。别看这位四哥也称彪悍,却未必能降得住赵家千挑万选出来的女子。
赵氏可是家学渊博,男人出息的不多,但赵家的女儿们,却都以太皇太后娘娘为模板教养出来的。
帐篷里很快就聚满了人,能够在这里有着位置的,都是低地各部中最强大的部落首领……
部落中挑选出来的最美丽的少女,跳着欢快的舞蹈,向两位远方来的尊客献上鲜花和洁白的丝绸。
太子殿下脸上带着点虚弱的苍白,但眼中流露出来无比兴奋的光芒。这样的异域情怀,相信大多数人都能够理解。
他非常欢喜的接受了这样特殊的礼物。
但他没高兴太久。少女们踏着小鹿般快捷的舞步,轮番展开歌喉,说实话,吐蕃少女的歌喉,足堪惊艳,清亮而高远,其中更带着雪山泉水般的清冽,听她们歌唱,就像是在听一个个古老的故事。
李珀听的入迷,但赵石一看这架势,便知道要糟糕。
果然,一个少女唱毕,便献上一碗美酒。
李珀有些发呆,他不知道,这是吐蕃人接待贵客的礼仪,和草原人很相似,却又不同,在这里,只有最尊贵的客人才会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由部落中最纯洁的处子献上美酒,客人绝对不能拒绝,当他醉倒在主人的帐篷中,他以后便将是主人最亲近的朋友,如果能喝完了这些酒还没醉倒,那么他就是主人永远的兄弟。
拿酒量来衡量一个人是不是值得结交,许多部族都有着这样的风俗习惯,即便是汉人,有时也会有这样的心思。
赵石立即回身,叫过一直呆在他身后的赤摩,低声耳语了一番,赤摩不敢怠慢,悄悄紧走几步,来到太子殿下身后,凑到他的耳边,嘀咕了几句。
太子殿下是大秦皇家严格教养出来的人物,脸上还能保持着笑容,只是看着那个能让他的脸埋进去的大碗,笑容真的很勉强。
两个少女直接将太子殿下灌翻在宴席开始之前,不过他的豪爽和干脆,还是让帐篷中的首领们大声喝彩,太子殿下优雅的汉家礼仪和雍容的气度,让他们好生羡慕,太子殿下醉倒,则让他们有些亲近但却也有着胜利感。
可以说,吐蕃低地从来不是一个平和的地方,生长在这里的人们,都是一些坚强的家伙,甚至于比草原部族还要坚硬许多。
下一个,自然轮到了赵石,赵石强壮的身躯以及那一身的威严,让献酒的少女们越发的热情,实际上,她们早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汉地来的英雄,太阳之子的兄弟。
赵石和太子李珀,就像是汉人的两极,折射出汉人文明的文武两道,在这帐篷里同样的耀眼夺目,同样的让吐蕃人羡慕敬畏。
说实话,他们搭配的还真的不错。
而赵石的酒量,那就不用说了,用到这种场合,简直太合适了。
酒到杯干,十几位满身青春气息的少女,轮番在他面前献上美酒,赵石端坐不动,十几碗酒水下肚,面不红心不跳的模样,让帐篷中的吐蕃首领们眼珠子差点都瞪出来。
有人甚至怀疑,那大碗中的美酒是不是都是水来着,当然,这也只是不可置信间的臆测罢了,谁都明白,在太阳之子的帐篷中,用水来代替美酒,一定会掉脑袋的。
马匪头子则在笑呵呵的看着,还小声跟自己的新娘嘀咕,“咱这兄弟的酒量,就算这帐篷里的人加起来,都不定是他的对手,一会儿咱们小心些,别让这个家伙灌咱们的酒啊……”
新娘柔柔的嗯了一声,直接让马匪头子酥了半边身子,不过下一句却让马匪头子有些不舒服了,“大将军赵柱国,果然名不虚传。”
这位赵家小姐,斜着眼睛瞅了李匪一眼,轻声一笑,又低声道:“即便是这样的英雄豪杰,却还不是要你这样一个哥哥来帮扶,才能走到今日?说起来,夫君可不比他差上半点……”
李匪的脸上,顿时笑容大盛,连连点头,心道,还是自家娘子有眼光,却是不知,他心中之喜怒,已然操之于人手了。
两人说话间,赵石已经完事,在少女们好像能使高山冰雪融化的热情目光中,赵石哈了一口酒气出来,觉着到了藏区,竟然还喝的是蜀中美酒,未免有些遗憾,他还想尝尝一千年前藏人们弄出来的酒水到底什么滋味儿呢。
帐篷中爆发出一阵喝彩之声,赵石用自己的海量,直接征服了这些吐蕃低地汉子,让自己的光辉在这里瞬间强大了起来。
这无疑是一个开怀畅饮的好日子,整个部落,在这一天当中都沐浴在酒香之中。
部落的部民们在痛快的饮酒的同时,开始找人摔跤,赛马,射箭……
而女人们开始架起篝火,烧烤食物。
在最大的那间帐篷中,歌舞再未停歇,早已等候多时的部落贵族们开始陆续进入帐篷,向里面的人敬酒,送上祝福的同时,也向太阳之子献上自己带来的礼物。
很快,首领和贵族们便找准了敬酒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