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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后汉书-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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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起菟苑于河南城西,经亘数十里,发属县卒徒,缮修楼观,数年乃成。移檄所在,调发生菟,刻其毛以为识,人有犯者,罪至刑死。尝有西域贾胡,不知禁忌,误杀一兔,转相告言,坐死者十余人。冀二弟尝私遣人出猎上党,冀闻而捕其宾客,一时杀三十余人,无生还者。冀又起别第于城西,以纳奸亡。或取良人,悉为奴婢,至数千人,名曰“自卖人”。 
  注'一'奥,深室也。 
  注'二'洞,通也,谓相当也。 
  注'三'牖,小□也。绮簄谓镂为绮文。青琐谓刻为琐文,而以青饰之也。 
  注'四'架虚为桥若飞也。 
  注'五'二崤,山,在今洛州永宁县西北。 
  元嘉元年,帝以冀有援立之功,欲崇殊典,乃大会公卿,共议其礼。于是有司奏冀入朝不趋,□履上殿,谒赞不名,礼仪比萧何;'一'悉以定陶﹑*(阳)*成*'阳'*余户增封为四县,比邓禹;'二'赏赐金钱﹑奴婢﹑彩帛﹑车马﹑衣服﹑甲第,比霍光:以殊元勋。每朝会,与三公绝席。'三'十日一入,平尚书事。'四'宣布天下,为万世法。冀犹以所奏礼薄,意不悦。专擅威柄,凶恣日积,机事大小,莫不谘决之。宫卫近侍,并所亲树,'五'禁省起居,纤微必知。百官迁召,皆先到冀门笺檄谢恩,然后敢诣尚书。下邳人吴树为宛令,之官辞冀,冀宾客布在县界,以情托树。树对曰:“小人奸蠹,比屋可诛。明将军以椒房之重,处上将之位,宜崇贤善,以补朝阙。宛为大都,士之渊薮,自侍坐以来,未闻称一长者,而多托非人,诚非敢闻!”冀嘿然不悦。树到县,遂诛杀冀客为人害者数十人,由是深怨之。树后为荆州刺史,临去辞冀,冀为设酒,因鸩之,树出,死车上。又辽东太守侯猛,初拜不谒,冀托以它事,乃□斩之。 
  注'一'事见王莽传也。 
  注'二'冀初封襄邑,袭封乘氏,更以定陶﹑*(阳)*成*'阳'**(是)**'足'*四县。 
  注'三'绝席。别也。 
  注'四'谓平议也。 
  注'五'树,置也。 
  时郎中汝南袁着,年十九,见冀凶纵,不胜其愤,乃诣阙上书曰:“臣闻仲尼叹凤鸟不至,河不出图,自伤卑贱,不能致也。今陛下居得致之位,又有能致之资,'一'而和气未应,贤愚失序者,埶分权臣,上下壅隔之故也。夫四时之运,功成则退,'二'高爵厚宠,鲜不致灾。今大将军位极功成,可为至戒,宜遵悬车之礼,高枕颐神。'三'传曰:‘木实繁者,披枝害心。’若不抑损权盛,将无以全其身矣。左右闻臣言,将侧目切齿,臣特以童蒙见拔,故敢忘忌讳。昔舜﹑禹相戒无若丹朱,'四'周公戒成王无如殷王纣,'五'愿除诽谤之罪,以开天下之口。”书得奏御,冀闻而密遣掩捕着。着乃变易姓名,后托病伪死,结蒲为人,市棺殡送。冀廉问知其诈,'六'阴求得,笞杀之,隐蔽其事。学生桂阳刘常,当世名儒,素善于着,冀召补令史以辱之。时太原郝絜﹑胡武,皆危言高论,'七'与着友善。先是絜等连名奏记三府,荐海内高士,而不诣冀,冀追怒之,又疑为着党,□中都官移檄捕前奏记者并杀之,遂诛武家,死者六十余人。 
  絜初逃亡,知不得免,因舆榇奏书冀门。书入,仰药而死,家乃得全。及冀诛,有诏以礼祀着等。冀诸忍忌,皆此类也。 
  注'一'此董仲舒对策之词,着引而略之也。 
  注'二'易系辞曰:“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功)*成焉。” 
  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 
  注'三'薛广德为御史大夫,乞骸骨,赐安车四马,悬其安车传子孙。欲令冀遵致仕之礼也。 
  注'四'尚书禹谓帝舜曰:“亡若丹朱傲,惟慢游是好。” 
  注'五'尚书周公戒成王曰:“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 
  注'六'廉,察也。 
  注'七'危亦高,谓峻也。 
  不疑好经书,善待士,冀阴疾之,因中常侍白帝,转为光禄勋。又讽觽人共荐其子胤为河南尹。胤一名胡狗,时年十六,容貌甚陋,不胜冠带,道路见者,莫不蚩笑焉。不疑自耻兄弟有隙,遂让位归第,与弟蒙闭门自守。冀不欲令与宾客交通,阴使人变服至门,记往来者,南郡太守马融﹑江夏太守田明,初除,过谒不疑,冀讽州郡以它事陷之,皆髡笞徙朔方。融自刺不殊,明遂死于路。 
  永兴二年,封不疑子马为颍阴侯,胤子桃为城父侯。冀一门前后七封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在位二十余年,穷极满盛,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亲豫。 
  帝既不平之。延熹元年,太史令陈授因小黄门徐璜,陈灾异日食之变,咎在大将军,冀闻之,讽洛阳*'令'*收考授,死于狱。帝由此发怒。 
  初,掖庭人邓香妻宣生女猛,'一'香卒,宣更适梁纪。梁纪者,冀妻寿之舅也。 
  寿引进猛入掖庭,见幸,为贵人,冀因欲认猛为其女以自固,乃易猛姓为梁。 
  时猛姊貋邴尊为议郎,冀恐尊沮败宣意,'二'乃结刺客于偃城,刺杀尊,而又欲杀宣。宣家在延熹里,与中常侍袁赦相比。'三'冀使刺客登赦屋,欲入宣家。 
  赦觉之,鸣鼓会觽以告宣。宣驰入以白帝,帝大怒,遂与中常侍单超﹑具瑗﹑唐衡﹑左悺﹑徐璜等五人成谋诛冀。语在宦者传。 
  注'一'香盖掖庭署人之名也。 
  注'二'沮,坏也。恐尊坏败宣意,不从其改梁姓也。 
  注'三'相邻比也。 
  冀心疑超等,乃使中黄门张恽入省宿,以防其变。具瑗□吏收恽,以辄从外入,欲图不轨。帝因是御前殿,召诸尚书入,发其事,使尚书令尹勋持节勒丞郎以下皆操兵守省阁,敛诸符节送省中。使黄门令具瑗将左右厩驺﹑'一'虎贲﹑羽林﹑都候□戟士,'二'合千余人,与司隶校尉张彪共围冀第。使光禄勋袁盱'三' 
  持节收冀大将军印绶,徙封比景都乡侯。冀及妻寿即日皆自杀。悉收子河南尹胤﹑叔父屯骑校尉让,及亲从卫尉淑﹑越骑校尉忠﹑长水校尉戟等,诸梁及孙氏中外宗亲送诏狱,无长少皆弃市。不疑﹑蒙先卒。其它所连及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故吏宾客免黜者三百余人,朝廷为空,唯尹勋﹑袁盱及廷尉邯郸义在焉。是时事卒从中发,'四'使者交驰,公卿失其度,官府市里鼎沸,数日乃定,百姓莫不称庆。 
  注'一'驺,骑士也。 
  注'二'续汉志曰“左右都候各一人,秩六百石,主□戟士,徼循宫中及天子有所收考”也。 
  注'三'音吁。 
  注'四'卒音七讷反。 
  收冀财货,县官斥卖,合三十余万万,以充王府,用减天下税租之半。散其苑囿,以业穷民。录诛冀功者,封尚书令尹勋以下数十人。 
  论曰:顺帝之世,梁商称为贤辅,岂以其地居亢满,而能以愿谨自终者乎?'一' 
  夫宰相运动枢极,感会天人,'二'中于道则易以兴政,乖于务则难乎御物。商协回天之埶,属雕弱之期,而匡朝恤患,未闻上术,憔悴之音,载谣人口。虽舆粟盈门,何救阻饥之□;'三'永言终制,未解尸官之尤。'四'况乃倾侧孽臣,'五'传宠凶嗣,以至破家伤国,而岂徒然哉! 
  注'一'亢,上极之名也。愿,箻也。 
  注'二'枢谓斗枢也,极,北极也。 
  注'三'阻,难也。书曰“黎人阻饥”也。 
  注'四'尸官犹尸禄。终制谓薄葬也。 
  注'五'商遣冀﹑不疑与曹节等为交友也。 
  赞曰:河西佐汉,统亦定筭。'一'曪亲幽愤,升高累叹。商恨善柔,冀遂贪乱。 
  '二' 
  注'一'谓统初与窦融定计归光武。 
  注'二'善柔,失刑断之道也。 
   校勘记 
  一一六五页一一行吾自为汝家妇按:刊误谓“吾自为”案前书云“自吾为”。 
  一一六六页二行封统为成义侯按:张□谓“成义”当为“义成”。义成,世祖时属沛,后属九江郡,他郡无此名。 
  一一六六页三行拜腾酒泉典农都尉按:校补引侯康说,谓两汉但称农都尉,曹操始加“典”字,此误以后世官名称之。 
  一一六七页四行*(服)**'杀'*三苗据汲本﹑殿本改。按:正文言“有流殛放杀之诛”,明“服”字斗,当作“杀”。 
  一一六七页一0行*(并)**'坐'*其家室据殿本改。 
  一一六七页一一行凡首匿者为谋首臧匿罪人按:汲本作“凡首匿者为谋自藏匿罪人”,殿本作“凡首匿者每为谋自藏匿罪人”。 
  一一六八页三行不宜开可按:张□谓晋书刑法志作“不可开许”为是。 
  一一六八页九行刑罚不衷则人无所厝手足按:御览六三五引“衷”作“中”,“厝”作“措”。 
  一一六九页九行前代*'所'*未尝*(所)*有据刊误改,与东观记合。 
  一一六九页一0行陇西新兴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新兴”当是人姓名,然自来无姓新者,“新”疑“辛”字之误。前书辛庆忌传言莽时司直陈崇举奏辛次兄之宗亲陇西辛兴等侵陵百姓,威行州郡,又鲍宣传言名捕陇西辛兴,统对或指此也。 
  一一六九页一0行北地任横任*(崔)**'崖'*据汲本﹑殿本改,与东观记合。 
  一一六九页一0行西河*(曹)**'漕'*况汲本“曹况”作“漕况”。张森楷校勘记谓前书游侠传有西河漕中叔,未知即况否,然则漕亦姓,从水,作“曹”非也。 
  按:东观记亦作“漕”,今据改。 
  一一七0页二行定封陵乡侯按:集解引洪颐鹚担交屎蠹臀枰醭す魇恃恿晗绾钐土核桑舜傲辍鄙贤选把印弊帧C鞯奂鸵嘧鳌傲晗绾盍核伞薄!
  一一七一页一行沅*'水'*出牂柯且兰县据汲本﹑殿本补。 
  一一七一页四行虽吞刀以奉命兮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虽”当作“胥”,谓伍员也。 
  一一七一页五行关北在篇按:此句疑有误。殿本考证王会汾谓“北”当作“比”,言关逢﹑比干以直谏死,其事着在篇籍也。足备一说。 
  一一七一页七行推洪勋以遐迈按:汲本、殿本“推”作“惟”。 
  一一七一页九行何杨生之欺真按:汲本、殿本“欺”作“败”。 
  一一七二页三行有三男三女按:袁纪云竦生二男三女,长男棠及翟,长女凭及二贵人。 
  一一七二页九行松子扈遣从兄襢奏记三府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襢”作“擅”。 
  一一七三页六行加号梁夫人按:袁纪作“梁贵人”。 
  一一七四页六行比灵文顺成*'恩成'*侯据汲本、殿本补。 
  一一七六页八行昭达万情按:“情”原斗“惜”,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一七六页一二行曷为*(序)**'使'*虞首恶据汲本改,与公羊传合。 
  一一七八页一行冀字伯卓按:殿本“伯卓”作“伯车”。 
  一一八0页五行足不任体按:“任”原斗“在”,径改正。 
  一一八一页六行从贷钱五千万奋以三千万与之按:集解引汪文台说,谓类聚八十四引续汉书作“奋以五百万与之”,御览八百三十五引“五千万”作“二十万”,“五百万”作“十万”。 
  一一八一页一二行发取*(妓)**'伎'*女御者刊误谓古无“妓”字,当作“伎”。 
  今据改。按:句疑有斗,册府元龟外戚部七作“发取奴女御竖”。 
  一一八二页四行多从倡伎“伎”原作“妓”,径依殿本改。按:此处刘攽无刊误,是刘所见本亦作“伎”也。 
  一一八三页二行悉以定陶*(阳)*成*'阳'*余户增封为四县集解引通鉴胡注,谓“阳成”当作“成阳”,与定陶、乘氏皆属济阴郡。今据改,注同。 
  一一八三页一三行更以定陶*(阳)*成*'阳'**(是)**'足'*四县“足”字据殿本改。 
  一一八四页一五行而岁*(功)*成焉据汲本、殿本删。按:此涉下文“功成名遂”而衍。 
  一一八五页六行又讽觽人共荐其子胤为河南尹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梁冀别传“胤”作“嗣”。 
  一一八五页一一行永兴二年封不疑子马为颍阴侯胤子桃为城父侯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马”作“焉”,“桃”作“祧”,建和元年封也。又按:通鉴封不疑子马等在永寿二年。 
  一一八五页一四行太史令陈授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别传“授”作“援”。 
  一一八五页一五行讽洛阳*'令'*收考授据汲本、殿本补。 
  ************后汉书卷三十五 张曹郑列传 第二十五 
  张纯字伯仁,京兆杜陵人也。高祖父安世,宣帝时为大司马恚Ы飧黄胶睢!
  '一'父放,为成帝侍中。纯少袭爵土,哀平闲为侍中,王莽时至列卿。遭值篡伪,多亡爵土,纯以敦谨守约,保全前封。 
  注'一'臣贤案:张安世昭帝元凤六年以右将军宿恚е医鞣飧黄胶睿翊搜孕鄯猓笠病P奂次唬娣馔蚧Ф!
  建武初,先来诣阙,故得复国。五年,拜太中大夫,使将颍川突骑安集荆、徐、杨部,督委输,'一'监诸将营。后又将兵屯田南阳,迁五官中郎将。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复国。光武曰:“张纯宿恚杏嗄辏湮鸱希馕涫己睿掣黄街搿!保ФА
  注'一'督,促也。委输,转运也。 
  注'二'武始,县,属魏郡。富平,县,属平原郡也。 
  纯在朝历世,明习故事。建武初,旧章多阙,每有疑议,辄以访纯,自郊庙婚冠丧纪礼仪,多所正定。帝甚重之,以纯兼虎贲中郎将,数被引见,一日或至数四。'一' 
  纯以宗庙未定,昭穆失序,十九年,乃与太仆朱浮共奏言:“陛下兴于匹庶,荡涤天下,诛鉏暴乱,兴继祖宗。窃以经义所纪,人事觽心,虽实同创革,而名为中兴,宜奉先帝,恭承祭祀者也。元帝以来,宗庙奉祠高皇帝为受命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孝武皇帝为世宗,皆如旧制。又立亲庙四世,推南顿君以上尽于舂陵节侯。'二'礼,为人后者则为之子,既事大宗,则降其私亲。'三'今禘祫高庙,陈序昭穆,而舂陵四世,君臣并列,以卑厕尊,不合礼意。设不遭王莽,而国嗣无寄,推求宗室,以陛下继统者,安得复顾私亲,违礼制乎?昔高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孙后祖,不敢私亲,故为父立庙,独髃臣侍祠。 
  臣愚谓宜除今亲庙,以则二帝旧典,愿下有司博采其议。”诏下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窦融议:“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亲庙,宣、元皇帝尊为祖、父,可亲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为南顿君立皇考庙。其祭上至舂陵节侯,髃臣奉祠,以明尊尊之敬,亲亲之恩。”帝从之。是时宗庙未备,自元帝以上,祭于洛阳高庙,成帝以下,祠于长安高庙,其南顿四世,随所在而祭焉。 
  注'一'过三以至于四也。 
  注'二'南顿令钦即光武之父。舂陵侯买,光武高祖也。 
  注'三'大宗谓元帝也。据代相承,高祖至元帝八代,光武即高帝九代孙,以代数相推,故继体元帝,故曰“既事大宗”。 
  下又云“宣、元皇帝尊为祖、父”,又曰“自元帝以上祭于洛阳,成帝以下祭于长安”,其义明矣。降其私亲,谓舂陵已下不别序昭穆。 
  明年,纯代朱浮为太仆。二十三年,代杜林为大司空。在位慕曹参之夡,务于无为,'一'选辟掾史,皆知名大儒。明年,上穿阳渠,引洛水为漕,'二'百姓得其利。 
  注'一'曹参,惠帝时代萧何为相国,遵萧何法,无所变更。 
  注'二'上音时丈反。阳渠在洛阳城南。 
  二十六年,诏纯曰:“禘、祫之祭,不行已久矣。‘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一'宜据经典,详为其制。”纯奏曰:“礼,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春秋传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毁庙及未毁庙之主皆登,合食乎太祖,五年而再殷。'二'汉旧制三年一祫,毁庙主合食高庙,存庙主未尝合祭。 
  元始五年,诸王公列侯庙会,始为禘祭。'三'又前十八年亲幸长安,亦行此礼。 
  '四'礼说三年一闰,天气小备;五年再闰,天气大备。故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禘之为言谛,谛定昭穆尊卑之义也。禘祭以夏四月,夏者阳气在上,阴气在下,'五'故正尊卑之义也。祫祭以冬十月,冬者五谷成孰,物备礼成,故合聚饮食也。斯典之废,于兹八年,'六'谓可如礼施行,以时定议。”帝从之,自是禘、祫遂定。 
  注'一'论语载宰我之言也。 
  注'二'周礼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又公羊传曰:“大祫者何?合祭也。合祭柰何? 
  毁庙主陈于太祖,未毁主皆升,合食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注云:“殷,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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