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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逐鹿中原-第1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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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汗从河东回来之后就一直没说过什么话,大家都很担心,让我来看看大汗是怎么了,”忽吉实话实说。   
  “哦,”兀芒呵呵笑了起来,站起身来拍了拍额头,“没事没事,我见过那方云之后,心中一直在做个比较而已。”   
  “作比较?”忽吉一头雾水。   
  “是我和他的比较,”兀芒解释道,“中原人有一句话,叫闻名不如见面,果然不假,这方云确实不是凡人,好个王者霸气啊,竟然逼得我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中原人中竟然也有这种人物,此行倒是不虚了,如果我看的不错的话,方云是不会和我们合作的了。”   
  “大汗为何这般肯定?”兀芒对于方云的评价,忽吉不敢妄加评断,因为他没有见过方云,而且他知道兀芒虽然自负,却不吝夸奖对手,而且不喜欢拍马屁,幸好蛮人也不太懂得马屁这种技术含量很高的本领。   
  “据我看来,方云很有可能是大汉王朝林氏皇族的真正后人!”兀芒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什么!?”忽吉大惊,“林氏皇族不是都被石义他们杀光了吗?难道真的有人活了下来?”   
  “嗯,”兀芒点点头,“恐怕是有什么奇遇吧,也许是有人暗中搭救,原本就有传说末帝林伦的独子未死,被人救了出来,可是石义等人追杀了好久,却连根毛都没有看到,为了混淆视听,只好说林氏皇族全部死光了,只是现在看来,恐怕却是未必啊。我叫人调查的方云资料你看过了吗?”   
  兀芒和以往的部落首领有着很大的不同,比如他不主张处处搞大屠杀,但是对于顽抗者一定要杀死,他一改族人往日的作战习惯,反而向中原人学习他们的排兵布阵,他不主张掠夺,而是要占据城市,发展自己的政权,像是中原人一样打下根基,虽然这些都有悖于狼族以往的习惯,可是大家都发现了这样做的好处,不能畅快的进行屠杀,有些人感到很是不爽,但是这却卓有成效的降低了中原人的反抗,尤其是在“大汉国”这个傀儡政权建立以后,学习了中原人的兵法,使得狼族大军更能发挥其威力,尤其是那几十万中原人在前面当作“人肉盾牌”的时候,自己族人的损伤降到了最低,占据城市,在城中的生活虽然大家都不习惯,但是留下了的那些中原百姓却可以养活他们,他们不用担心明天是不是有饭吃,蛮人是很单细胞的一个族群,看到了好处,他们便不会再埋怨什么了。   
  在入侵中原的战争中,兀芒在一点一点的改变着狼族,努力的推动其前进,他把从书中学来和从中原人身上学到的东西交给了族中的这些高官,大将,让他们来和自己一同,加速推动狼族的前进。他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尽可能的教给他们,虽然收效甚微,但还是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原本蛮人打仗,不过是乱打一气,凭借着强横的武力,虽然打的中原人溃不成军,但是一旦遇到中原的优秀将领,往往还是占不到什么便宜,况且中原人的技术一日千里,越来越多的厉害武器被研发出来,蛮人的优势越来越小了,兀芒认为,如果自己再不能推动部族的前进,如果自己再无法占据中原,怕是以后就再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不是自己,而是整个狼族。   
  调查敌人的资料,是兀芒交代给那些投降的中原人去做的,但是要求包括忽吉在内的所有将领都学会的,所得的资料都要求他们背下来的,所以忽吉道,“看过了,方云,男,23岁,孤儿,自幼被小商人楚天收养……”情报机构得来的方云“简历”被忽吉一一背了出来。   
  兀芒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挥手打断了忽吉,“你有没有发现方云的发家史中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忽吉愣了一下,值得注意的地方?说起来的话,似乎哪里都值得注意吧…   
  “首先,方云作为一个被小商贩收养的孤儿,为什么会有如此的雄心壮志,为什么会有如此的魄力?这就是血统的作用,中原人有一句俗话,龙生龙,凤生凤,若非如此,一个小商贩收养的孤儿,岂能做出这番事业来?”兀芒的血统高贵,是狼族中最为纯正的古老血统之一,因此他对于血统是十分在意的,这是与生俱来的优势,谁也模仿不了的。   
  “其次,方云能够收服一众手下,凭的是他的人格魅力,然而他手下最为器重的臣子之一,军师萧豫成为了他的助力呢?据说萧豫乃是大成丞相郑文录的师弟,当年中原最为神秘的人物鬼谷子的关门弟子,本领尚在其师兄之上,这样的人物,当年大成最为鼎盛的时候石义邀请他相助却被他拒绝了,为什么他会答应方云的请求?如果仅仅说因为方云的诚意,我是不信的,石义爱惜人才,诚意未必输了方云,这其中自有奥妙。”   
  “其三,方云从传说中的天下岛得以生还,那天下岛究竟是怎么回事谁也不知道,总之就是这几百年来,除了大汉王朝的开国皇帝林烈曾经去过,并且取得了天神的认可,一举夺取了天下之外,所有想去寻找天下岛的人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而方云活着回来了,并且在众目睽睽之下,天现异相,九龙来朝,这般情景,已经将方云神话了。”   
  “最后,方云的实力虽然增长的很快,但是还不足以与大成较量,甚至比起大梁、大周来都相差许多,可是自从方云出现之后,卫景、聂智远昏招迭出,方云得以一再壮大,甚至还得到了东海四郡之主魏剑的力量,魏剑是什么人物?当年大汉王朝的近卫军统领,末帝林伦身边最为亲近的人之一,他会无缘无故的投靠方云吗?他反出了石义手下,如果按照正常思维来看,投靠方云岂不是一个愚蠢至极的决定?”   
  兀芒有些激动的搓着双手,来回踱着,“所以根据我的推断,方云必定是真正的林氏皇子!否则上面的事情都是无法解释的。”   
  兀芒的判断虽然不能说是完全正确,但是也有其道理在,忽吉点了点头,认同了兀芒的推断,可是他却不清楚兀芒为何这么兴奋,“大汗,方云如果真是林氏皇族,怕是对我们很不利吧,大汗为何…”(本书一起看文学网军史频道首发,请支持正版)   
  “哈哈…”兀芒大笑道,“有了一个这样的对手,何等的有趣啊,对手越强,我才越有精神,若是中原人都乖乖的跪在地上任我们鱼肉,我反而没有这样的兴致来取这块土地了,石义也好,方云也罢,都是很好的对手,跟他们斗智斗勇,玩起来才有趣嘛,啊哈哈哈哈…。”   
  忽吉看着兀芒,突然感觉身上有些发寒,他跟随兀芒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他本来就是兀芒所在的部落的人,一直以来对兀芒忠心耿耿,可是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他还是不熟悉这个人,兀芒太多变了,有的时候温文尔雅的像是一个书生,有的时候则暴躁的像是一个屠夫,有时候心软,有时候狠辣,他现在夸奖着自己的对手,但是说不定下一刻就会派人去暗杀他们,跟着这样的一个大汗,却不知对狼族是福是祸,至少现在所看到的,应该是福吧。   
  “忽吉,去传我命令,大家不用再等了,三路大军同时开拔,叫兀突小心一些,方云和石义达成了协议,说不定石义会从侧向袭击他,大军快马加鞭,不给他们任何的反应时间,方云将徽州郡、临邑郡、齐郡三地化为了废墟,我们无处抢夺粮食,所以每个人身上要多带几日的干粮,切记,不可嫌费事,我不希望他们在走到一半路程的时候就开始恶肚子,十日之内,要赶到方云的防线前,不可耽搁,延误军机者,斩!一路之上,遇到反抗者,斩!”兀芒突然变了脸色,目光阴冷的叫人胆寒。   
  “是!”忽吉不敢怠慢,急忙奔了出去。   
  “嘿,方云,你想跟我拖时间?我偏偏就不给你时间,你和石义联手也没什么,尽管来吧,有什么招数我接着,中原早晚是我的,你们,都注定会成为我的手下败将!”   
  得了兀芒的命令,蛮族三路大军各自开拔,朝着自己的目标赶奔过去,近百万大军潮水般向南冲去…                                           
第二百九十三章 又是突袭                             
   牵一发而动全身。原本看似平静的中原大地上,因为蛮人大军的动向一下子变得乱了起来,河东建州一代的四十七万大军严阵以待,大成的五十万大军也在全力盯着两军的动向,他们不准备插手河东与蛮人之间的战斗,但是至少要保证蛮人不会触碰到自己的利益。   
  得知消息的方云冷笑了几声,发布了两条命令,一条是给烈镇北,尽最大可能阻拦蛮人,如果能够将蛮人留在徽州一带超过一个月,烈镇北将是此战首功。因为魏剑已经有了回信,同意了方云建国登基,并且准备亲自赶来参加大典。   
  萧豫等人早就开始准备了,但是登基非同小可,做皇帝和封王是两码事,必须要郑重其事不可。所以需要有半个月以上的时间来准备,。   
  其二是给建州宋仁的,让他将战火尽可能的烧到大成去,把蛮人的注意力转向,蛮人这路大军的将军是兀突,有勇无谋,正好适合宋仁做事,以河东一己之力来抵挡蛮人,然后让大成占便宜?这种吃亏的事情方云才不会做咧。   
  徽州三郡和林州三郡这六郡之地,早就被烈镇北带着人走了一遍,山川地形尽皆记在心中,再加上属下的士兵原本就是大梁军,很多本地的将士,更加是轻车熟路,至少在地利上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蛮子来了,我们也该动手了,务必将蛮子留在徽州一带,能多留一天就多留一天,不过切切小心,不可力敌,不可靠近蛮子大军一百步之内,蛮子的马耐力十分出色,切记!”烈镇北还在向五虎嘱咐道。   
  “将军放心!”几日的相处下来,五人对于烈镇北也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虽然改变不了他们心中对赵凌云的崇拜,但是对于烈镇北,却是谁也说不出什么来,都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   
  “那好,韩桐将军和吴大海将军一路,你们负责兀哈良军,武魁将军和冯远将军一路,你们负责兀突军,楚将军和我一路,对付兀芒中军,一切按照我们制定好的计划行事,记住,这是军令,有违背者,即使立下了大功,也要按军法论处!”烈镇北初来乍到,有些话还不好说的太生硬,但是他担心五虎年轻气盛,会坏了大事,于是只好将军法抬了出来。   
  “将军勿忧,属下等当以主公大事为重,不会贪图功劳,”韩桐率先坐了保证,其他四人均点头表示赞同。   
  “那就好,诸位,我们就此分别吧,日后相逢之时,我不想见到少了你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大周亡了,烈镇北失去了太多,兄弟,朋友,亲人,他不想再把自己的经历重新上演一遍了,有些事情,一次就好。   
  “是!将军请多保重!”韩桐等四人齐齐朝着烈镇北一抱拳,随后又依依不舍的拍了拍楚天南的肩膀,“兄弟,保重啊。”   
  “保重!”没有多余的话可说,只是简单的两个字。   
  韩桐等人分作两路,朝着不同的方向去了,这一次,对于河东来说算是一次赌注,一旦成功了,方云将顺利的登基为帝,同时河东有了更多的战备时间,可是一旦失败了,六名优秀的将领的安全却无法保障,三万人对百万人,数量的差距太悬殊了。   
  “我们也走吧,”烈镇北用力一勒缰绳,战马一声嘶鸣,向前狂奔而去。楚天南在原地愣了一下,也急忙追了上去,两人各自率领五千兵马,朝着蛮人实力最为强劲的,对自己来说最为凶险的中军奔去。   
  ※※※   
  “方云好狠的心呐,”大军进入了徽州郡,看着满眼的焦土,四处倒塌的房屋,兀芒忍不住轻叹了一声,“果然是个好对手,有魄力!三个郡,大好的三个郡呐,就这样被他化为了焦土,就是为了让我们无处抢夺,嘿,好手段!这虽是学自那大周的烈镇北,却比烈镇北的气派大的多了。”不知道是真的赞扬还是讽刺,兀芒滔滔不绝的说着方云毁掉三郡的事情。   
  一旁的忽吉脸色有些难看,眼前这副景象,让他甚至无法形容,不要说人了,就连老鼠都见不到一只,徽州郡虽然原本称不上富庶,但是毕竟地处中原正中地带,物产丰富,这样的一个郡,不是一个村,一座城市,而是整个的一个郡,如此广阔的地方化为了一片焦土,这方云倒是真舍得啊,忽吉不由自主的偷看了兀芒一眼,突然感觉这两个人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嘎~嘎~”一只乌鸦落在烧焦的树上大声的叫着,不知道是喜欢这一副荒凉的景象还是找不到吃的东西饿得大叫。   
  兀芒笑了笑,“没想到这里还有活物啊,方云既然处理的不干净,我就帮他一帮吧!”说着迅速将一把强弓握在手中,在弓拿好之时,上面已经放了一支羽箭,张弓,“嗤~”兀芒手指轻轻一抬,羽箭发出激烈的破空声,朝着那只乌鸦射了过去,那乌鸦还没等感受到危险,“嘎”的一声,被正中头部,整支羽箭从它头部穿过,将一个小脑袋击得粉碎,一个无头的尸体从树上“啪”的掉了下来,扬起地上一片灰尘,这时,鲜血才从腔子里面流了出来,无头的尸体痉挛了片刻,终于不动了,鲜红的血液流淌在焦黑的地面上,十分的触目惊心。   
  “大汗好箭法!”   
  “大汗神射!”   
  谁说蛮人性子耿直?却也有善于溜须拍马之人,而且兀芒这一箭却是非同寻常,力道,速度几乎都达到了完美的境界,这样的时候,难道还不该拍拍马屁吗?   
  忽吉却是不同的心情,他突然想起了当年兀芒收服北疆诸部的时候,血流成河,所有不服他的人全部都推上了断头台,鲜血几乎染红了整个北疆,兀芒对于北疆的功劳是莫大的,但是他对于北疆的破坏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朋友,对于属下,对于自己人,兀芒无疑是宽大的,一张总是挂着温文笑容的脸,让人喜欢去亲近,可是对于悖逆自己的人,对于敌人,兀芒又是残酷的,鲜血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补药,能刺激他神经的兴奋。   
  也许,这是一个根本就不在乎生命的人吧,忽吉这样想到,他突然有些痛恨起自己的身份来,为什么自己要是大祭司呢,要知道,所谓的大祭司,不仅仅是掌管一个部族的祭司这样容易,一般的大祭司,都是部族中最有思想的人,也正是因为比起寻常蛮人多出来的这么一点思想,他有的时候要显得很疲惫,有些事情他不想去想,可是却阻止不了自己的大脑思维,这无疑是痛苦的。   
  “下令全军全速前进,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兀芒大声的命令道,早就听说了方云将徽州等大军毁掉了,却没有想到毁的这么彻底,显然如果长时间滞留在这里,没有任何军粮来源,将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兀芒知道自己的弱点所在,没有专门的粮草供应来源,即使占领了大周的广阔土地,可是那些该死的东西在临死之前还不忘拉了自己一把,将境内的粮草烧了大半,官仓中也所剩无几了,仅凭从百姓手中抢粮,却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兀芒打算把大周的领土作为自己暂时的一个大本营,既然是自己的大本营,那么自然也就不能毁坏的太厉害,否则自己就难以生存了。   
  可是不从百姓手中取粮,从哪里去取?大军需要粮草,三秦原本的贫瘠,支撑五十万大军的粮草已经十分吃力了,况且现在还征集了六十几万的大汉“精兵”呢,虽然都是炮灰,但是在他们完成炮灰的使命之前,总不能让他们饿死吧,这次出征,每个士兵破例带了一个月的粮食,虽然略显沉重,虽然将士们十分不满——过多的粮食减缓了他们的机动性,但是没办法,为了不被饿死,为了做好长远打算,只能如此,三十万狼族战士,每人一个月的口粮,近七十万大汉“精兵”,每人口粮减半,可这仍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这已经几乎耗尽了兀芒辛苦征上粮草的三成。更何况在新楚还有二十万坐在那里吃饭的狼族士兵呢,兀芒第一次体会到了主妇当家的痛苦。   
  “全速前进!”兀芒的命令被一层层传了下去,大军开始加速,十万蛮人有七万是骑兵,还有三万是步兵,就算是步兵也是身体强壮,就算是一路小跑也能跑上一会儿而不掉队,只是他们却快不起来,不是他们自己偷懒,而是他们要负责“驱赶”那二十余万的大汉兵。   
  这些大汉兵本来就是被抢征入伍的,年纪大的快到六十,年纪小的还不到十五岁,他们都是可怜的百姓,从来没有进行过一天正规的军事训练,况且他们也没有蛮人那样强壮的身体,不是那种生来就能打仗的人,他们都是寻常百姓而已。一身的破衣烂衫,手上拿着一根削尖了的木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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