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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媒馔牙郑粜纳⒙也荒艿么耍市腱o虑令心住定,堪能如欲安住所缘。有懈怠者不能生此,故须晝夜发勤精进无有劳倦。此即彼等一切根本,故修二利,六度決定。如云:「勤行利有情,④修舍不害忍,住脱及根本,一切自利行。」此中利他,非一切种,言住脱者,心住所缘,是靜虑行跡,解脱生死是慧行跡,若辨此二则於寂止,不致误为毘缽舍那。如是自许甚深持心,亦仅是此靜虑一分,故於六度圆满之体,当求定解。
①损他:身语七。
②所依事:意三。
③故须尸罗:善遮损他及所依事,则善护他意。利他极大,故须尸罗。
④修舍不害忍,住脱及根本,一切自利行:舍指施,不害指戒,住指止(定),脱指胜观(慧),根本指精进。“必须先以精进为根本,精进同为利他前三度及自利后二度之根本。”“此中利他,非属圆满,以自定慧所得解脱,仅使自解脱,未能使他同解脱。故即前三度,虽属利他,亦为自利,故可说六度,皆为自利。故颂云:‘一切自利行。’”
三观待引发圆满一切利他数決定者。先以财舍除其匮乏,次於有情①不为损恼,且忍怨害,於助他事发起精进而无厌离,依於靜虑,以神通等引摄其意,若成法器,次依智慧善说断疑,令解脱故,六度決定。如云:「②不贪及不害,耐怨事无厌,引摄善说故,利他即自利。」此二颂说修自他利,不可不依六度,若於引发自他利理,获得定解,则能殷重修习六度。
①不为损恼:且更护持他人。
②不贪:即前文“先以财舍”。
不害:即前文“次於有情不为损恼”。
耐怨:即前文“且忍怨害”。
事无厌:即前文“於助他事发起精进而无厌离”。
引摄:即前文“依於靜虑,以神通等引摄其意”。
善说:即前文“若成法器,次以智慧善说断疑”。
四观待能摄一切大乘数決定者。谓已得财位无所贪著,及於未得不希求故,於诸财位能不顾恋,有此则能守护学处,受戒敬戒,①依情非情所生众苦,能堪忍故,不起厌患,修善所作勇悍无厌,修奢摩他无分别瑜伽,及毘缽舍那无分别瑜伽,以此六事摄尽一切能趣大乘,此由六度次第引发,无须更多。如云:「不乐著受用,极敬,②二无厌,③无分别瑜伽,诸大乘唯此。」由是因缘,欲入大乘棄舍六度,实为相违。
①依情非情所生众苦:依有情和非情所生众苦。
②二:忍辱和精进。
③无分别瑜伽:观无常、空、苦、无我等皆为无分别瑜伽。心住靜虑所缘,不为他法所乱,心住胜义所缘,亦不为他法所乱,如是专注一境,不为他乱,即无分别。
五依一切种道或方便数決定者。谓於已得境界受用,无贪欲道或方便者,谓行惠施,由修能舍离彼贪故。诸未得境为得彼故功用散乱,防护方便谓持淨戒,由能安住苾刍律仪,一切事业边际散乱悉不生故。不舍有情方便谓能堪忍,不厌怨害一切苦故。增善方便谓发精进,由发精进善增长故。淨障方便谓后二度,靜虑伏惑,般若能淨所知障故,故六度決定。如云:「①不贪诸境道,余防为得散,不舍有情增,余二能淨障。」又不随已生欲尘散乱自在转者,谓无贪施。若先未生预遮灭者,则须尸罗,防护无义非义散乱。恶行有情数多易遇,由此因缘退舍利他,能对治者,谓当修习有力堪忍。②淨善众多长时修作,令增长者,要由思惟此胜利等,发起恆常猛利勇进。暂伏烦恼,须修靜虑。灭烦恼种及所知障,谓须般若。此於六度,能与最大決定知解。
①不贪诸境道,余防为得散,不舍有情增,余二能淨障:不随已生之五欲尘境所生之散乱自在而转者,应修无贪施;为防止未生之欲尘欲想求得故而产生之散乱预先遮止者,则修尸罗。造恶有情数量极多,甚易值遇,由此因缘,退舍利他,能对治者,当修有力之忍辱,善法众多应长时修。皆令增长者,要由思惟此胜利等,发起恆常猛利勇进。暂伏烦恼,须修靜虑。灭烦恼种及所知障,谓须般若。
②淨善:无漏善。
六观待三学数決定者。戒学自性即是戒度,此要有施不顾资财,乃能正受,是戒资粮。既正受已,由他骂不报骂等忍耐守护,忍是眷属。靜虑心学,般若慧学,精进徧通三学所摄,故六度決定。如云:「依三学增上,佛正说六度,初学摄前三,后二摄后二,一通三分摄。」如是当以何等胜身,圆满何等自他二利,安住何乘,由具几种方便之相,修行何学,能满能摄如是身、利、大乘、方便,及诸学者,当知即是六波罗蜜,总摄菩萨一切修要大嗢柁南,乃至未得广大定解应当思惟。
又初不令超出生死,其因有二,谓贪资财及著家室,能治此者谓施及戒。设暂出离,不能究竟而复退堕,其因有二,谓①由有情邪行众苦,长修善品而生厌离,能治此者谓忍及进。以耐众苦及他怨害,经无量时犹如一日,善知修习勇悍之法,若多修练发起忍进,则能对治退堕之因极为扼要。非但修此菩萨诸行,即现在时修诸善行,於少艰辛忍力薄弱,於所修道无大勇悍,以是因缘初入虽多,然於中间能不退者,实不多见,皆由未修忍辱精进教授所致。又於中间虽未退转,然有二种失坏之因,谓心散乱不住善缘,及坏恶慧。对治此者,谓靜虑般若,佛说散心修念诵等无大义故。若於内明法藏之义无简择慧,虽於粗显取舍之处,亦起错误颠倒行故。此一依断除所对治品能治增上数量決定。二依能成办一切佛法根本扼要数決定者,谓初四度是定资粮。以此四种能成不散靜虑度故,依此因缘若修妙观则能通达真实义故。三随顺成熟有情增上数決定者,②与前所说第三义同,此是圣者无著所许,如狮贤论师所立而说,对於六度引发定解,最为切要。
①由有情邪行众苦:由他有情怨害所生众苦。
②与前所说第三义同:即《广论》卷十(本書五四一页):“观待引发圆满一切利他数決定。”
第二兼说次第決定分三,一生起次第者,若能布施,於诸资财不顾不贪,则能受戒,若具尸罗,善防恶行,则於怨害而能堪忍,若有忍耐,不厌难行,退缘微少,能发精进,若能晝夜发勤精进能发正定,心於善缘堪能安住,若心定者乃能如实通达真实。二胜劣次第者,前前微劣,后后殊胜。三粗细次第者,前较后者易转易作,故相粗显,后较前者难转难作,各较自前故为微细。《庄严经论》云:「依前而生后,安住胜劣故,粗显微细故,说如是次第。」
第三学此次第分二:一初於总行学习道理,二特於后二波罗蜜多学习道理。初中分二:一学习六度熟自佛法,二学习四摄熟他有情。初中分六:一 学习布施,
二持戒,三忍辱,四精进,五靜虑,六般若道理。初中分四:一布施度性,二转趣发起布施方便,三布施差别,四此等略义。 今初
①《菩萨地》云:‘云何施自性,谓②诸菩萨不顾自身一切资具,所有无贪俱生之③思,及此所发能舍施物身语二业。」谓善舍思,及此发起身语诸业。圆满布施波罗蜜多,不待於他舍所施物,捐除众生所有贫穷。若不尔者,现有众多贫乏众生,过去诸佛所行布施,当非究竟,是故身语非为主要,唯心为主。谓自所有身财根善,一切悭执皆悉破除至心施他。又非唯此,即诸舍报亦施有情,由修此心到极圆满,即满布施波罗蜜多故。如④《入行论》云:「若除众生贫,是施到彼岸,现有贫众生,昔佛如何度。⑤一切有及果,⑥心与诸众生,说名为施度,以是施即心。」故修布施波罗蜜多,现无财物可施於他,当由多门引发舍心渐令增长。
①《菩萨地》:《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九。
②诸菩萨不顾自身一切资具:於自身(内)、财(外)无所顾惜,能施一切所应施物。
③思:意业。
④《入行论》:《入行论·守护正知品》卷五。
⑤一切有及果:有谓施物(身、财、善根),果谓施果。
⑥心与诸众生,说名为施度:修此舍心。经说以此清淨舍心,即能圆满施度。
第二者唯尽破除身财悭悋,犹非布施波罗蜜多。悭是贪分,小乘罗汉并其种子无余断故,故非唯除悭执施障,须由至心发心施他一切所有。此须修习摄持过患,惠施胜利,故当宣说。《月灯经》云:「此腐烂色身,命亦动无主,如梦如幻化。愚夫由贪此,造极重恶业,而随罪恶转,不智被死乘,当往那洛迦。」此说身不洁淨,命常动摇如悬岩水,身命俱是随业自在,无我主宰,观其虚妄犹如梦幻灭除贪著。贪若未除则随贪转,造大恶行而往恶趣。《修无边门陀罗尼经》云:「诸有情斗诤,根本为摄持,故於境断爱,断爱得总持。」①《集学论》云:「如是我身心,一一刹那灭,若以无常身,垢秽常流注,得常淨菩提,岂非获无价。」《本生论》云:「无我易坏无坚身,众苦无恩恆不淨,此身若能饶利他,不生欢喜非聪叡。」虽勤守护无坚实身,然定须舍,若思施他能办众多自他义利,未能如是淨修其心,当自思择我诚愚癡,故当发心施他身等。②《入行论》云:「③舍一切涅槃,我心④修灭度,一切终顿舍,施诸⑤有为胜。」《摄波罗蜜多论》云:「资财无常现可见,若能任运起大悲,当知布施极顺理,犹如他物寄自舍。若施由此无恐怖,⑥置於自家生怖畏,无足共他恆须护,若施无此诸过失,由施能生他世乐,不施现法亦生苦,人间诸财如流星,定无不舍诸财物。诸未施财无常灭,由施反成有财库,饶利有情所惠施,诸财无坚亦有实。若能惠施智者讚,此诸愚夫乐集财,摄持终无不离散,由施恆感诸盛事。由舍不起染污执,悭非圣道生烦恼,若施即是道中尊,圣呵余者为恶道。」
①“《集学论》云”一段文:《略论释》(七五六页):“《集学论》前四句示人须看穿身心无可贪著。意谓不执此身而能舍之,则可得常淨菩提,不能则不得。若不於此努力,则无可努力处。”
②《入行论》:《入行论·受持菩提心品》卷三。
③舍一切涅槃:能舍一切,则得涅槃。
④修灭度:修行,唯 求无住涅槃。
⑤有:有情。为胜:由是能成佛故。
⑥置於自家生怖畏:财物五家所共。
随修大小一切善根,至心迴向成办有情,现前究竟广大利乐而行布施,则由依於一一有情得尔许福,速当圆满福德资粮。如①《宝鬘论》云:「如所说福德,假说有色相,尽殑伽沙数,世界难容纳。②此是世尊说,正因亦现成,有情界无量,欲利亦复然。」又能障碍舍心增长,
增长悭贪能令舍心未生不生,已生退失,所有眷属及诸资财,先已有者不应摄持,若他施与亦不应受。《摄波罗蜜多论》云:「由何增长悭悋过,或能不令舍心增,③虚诳摄持为障碍,菩萨应当尽断除。若诸能障惠施心,及障真正菩提道,如是财宝或王位,皆非菩萨所应取。」如是行时,若由悭心贪著资具,应念能仁舍一切有而证菩提,我亦誓愿随佛学习。我将身财一切善根,於有情所先已惠施,若我今者仍贪资财而受用者,如同诸象为日所逼,入水洗沐至乾岸已,於地滚倒,见土沾身仍下水洗,次复如前,如是思已当修无贪。即前论云:「应念诸佛殊胜行,当自立誓思随学,为除贪著摄持故,以善分别观察心。我身已施诸众生,施身果法我亦舍。我若反贪诸外物,如象洗垢非我理。」如是多思能舍胜利,若能引发广大欢喜,及多思惟摄持过患,若能引发极大怖畏,则能任运生惠施心。
①《宝鬘论》:见《宝鬘论·菩萨共学品第五》(一二三页)。
②此是世尊说,正因亦现成,有情界无量,欲利亦复然:成立彼福德无量,有教证,世尊於《长寿吉祥授请问经》、《三昧王经》、《无尽慧经》等经中所说故。又证明的因,此中亦有,因为所饶益的众生界是无量,欲作饶益的福德,当与彼众生同样是无量。
③虚诳:无明。
如是修习慈悲之心,及善思惟诸佛菩萨传记等后,亦当引发能舍之心。发起道理者,如①《入行论》云:「身及诸受用,三世一切②善,为利诸有情,故当无惜施。」谓身、受用、善根三法,为所缘境,思惟惠施一切有情。如是若於一切所有破我所爱,③数数修习施他之心,是名菩萨。如《摄波罗蜜多论》云:「此等一切是汝物,於此我无我所慢,数数观察此希有,随行正徧觉功德,谁有此德名菩萨,难思胜士佛所说。」现在力弱,胜解未熟,④意乐将身已施有情,不当真实施彼肉等,然於身命,若不淨修能舍意乐,由未修故后亦不能惠施身命,《集学论》中作如是说,故从现在当修意乐。
①《入行论》:《入行论·受持菩提心品》卷三。
②善:善根。
③数数:恆常。
④意乐:心意所乐。
《集学论》说,如是至心於有情所,已舍衣食及房舍等,若受用时当作是念,为利他故受用此等。若忘此心,爱著自利而受用者,是①染违犯。若无爱著,或忘安住缘利一切有情之想,或贪利益余一有情,②非染违犯。於已施他,作他物想,为自受用成不与取,③若价满足,犯别解脱他胜处罪。此中有说,以是迴施一切有情,待一有情价不能满,故无他胜。有余师说,於一一有情,皆施全物,前说非理。余者又云,虽已施他他未摄受,故无他胜。其④密意者,谓於人趣至心迴施,他亦了知,执我有时,作他物想为自利取,若价满足可成他胜,故说是为他部之义,亦不应理。若谓受用他有情物作利他事,由作是念而受用者悉无违犯。《集学论》云:「以有主财护有主身,若由是念受用无罪,仆使恆时为主作业,非自有财以为存活。」设作是念,此诸资具已施有情,他未听许用当有罪。无如是过,即前论云:「譬如有仆善勤主事,主因病等其心狂乱,虽未听许受用无罪。」⑤现於有情一切不施,以心惠施实为欺诳,故如此修全无坚实,⑥莫生不信。即前论云:「⑦若有一类於如是行,诸菩萨前,未见实施而不信解,不应道理。当知舍心最希有故,於此道理,有起疑惑,不应道理。」
①染违犯:(前菩萨戒已说),由烦恼而犯(重)。
②非染违犯:(前菩萨戒已说),无烦恼而犯(轻)。
③若价满足:满五钱。
④密意:正确的见解,此自宗之见。
⑤现於有情一切不施……故如此修全无坚实:此为外难。
⑥莫生不信:此为论主答。
⑦若有一类於如是行,诸菩萨:以心惠施之诸菩萨。
第三布施差别有三:一总一切依当如何行,二观待别依所有差别,三布施自性所有差别。 今初
初中①具六殊胜,一依殊胜者,依菩提心,由此发起而行布施。二物殊胜者,总诸施物无余行施,若於别物而行施时,亦应不忘总施意乐。三所为殊胜者,为令一切有情现前安乐、究竟利义而正惠施。四善巧方便殊胜者,经说②无分别智之所摄持,初发业者,当③以通达法无性慧之所摄持。五迴向殊胜者,迴向施善於大菩提。六清淨殊胜者,④《摄大乘论》说,灭烦恼障及所知障。具足六种波罗蜜多者,如行法施,防止声闻独觉作意,是名持戒,於种智法信行堪忍,忍恕他骂,为令法施倍复增长,发起欲乐是名精进,心专一趣不杂小乘,迴向此善於大菩提,是名靜虑,了知能施所施受者悉如幻化,是名般若,具足六种力最强大,此是《八千颂广释》所说。
①具六殊勝:《攝大乘論》卷七:“此六種相云何可見,由六種最勝故。一由所依最勝,謂菩提心爲所依故。二由事最勝,謂具足現行故。三由處最勝,謂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事爲依處故。四由方便善巧最勝,謂無分別智所攝受故。五由迴向最勝,謂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故。六由清淨最勝,謂煩惱所知二障無障所集起故。若施是波罗蜜多耶?设波罗蜜多是施耶?有施非波罗蜜多,应作四句。如於其施,如是於余波罗蜜多亦作四句,如应当知。”
《世親釋》:“以何等相施等得名波羅蜜多,由諸世間及聲聞等亦有施等,是故決定應說其相。謂六最勝爲施等相。所依最勝者,謂菩提心爲所依止。事最勝者,謂無有一於內外事具足現行,唯有菩薩能具現行。處最勝者,謂以一切有情利益安樂爲處。方便善巧最勝者,謂三輪清淨,是此中所取方便善巧,由無施物施者受者三分別故。如是無分別智所攝施等,得名波羅蜜多。迴向最勝者,謂以施等迴求無上正等菩提。清淨最勝者,謂至佛果施等方淨,爾時解脫煩惱所知二種障礙所集起故。”
②无分别智:修相应慧。《杂集论》卷十四:“云何观无戏论无分别相,谓於所缘不起加行。此复云何,若诸菩萨,遇随顺教,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