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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历史小说] 曹贼 作者:庚新(起点vip2012-06-19 完结)-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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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被那两个美婢撩拨的兽血沸腾,差一点忍不住把她们就地正法。今儿又来了一个**,风姿撩人,着实让曹朋有些心动。美妇人和那两个美婢相比,更有一种诱人的风味。
    若非知道这女人是曹操的老婆,说不得……
    曹朋心里暗自嘀咕。
    “真上次和你谈过吧。”
    “嗯?”
    “阿福,你觉得仓舒如何?”
    曹朋猛然想起,他刚被关进大牢时,夏侯真曾去看他,与他说过,环夫人想要他为曹冲启蒙。
    难道说……
    “五公子,甚好”
    环夫人笑了,而后轻轻叹了口气。
    “就因为他太聪明,所以我才感到为难。
    本来,许都城中博学鸿儒许多,就好像当初为四启蒙的那位先生,就挺好……可我却不太满意,我希望能为仓舒找一个贴心之人。前些日子,我见仓舒似乎很喜欢你写的《八百,所以便动了心思。你是司空族侄,又是司空信赖之人,想来一定可以尽心尽力。”
    让我做曹冲的老师?
    曹冲今年五岁,而曹朋十七。
    如果再算上曹朋重生前的近三十年,当个先生倒是绰绰有余。
    可是,曹朋却不得不去考虑,这里面更深一层的内容。没错,他现在是有点名,却不足以让环夫人如此看重。曹冲……那可是一个夭折的主儿。天晓得曹象的未来,会是如何?
    难道说……
    一个古怪的念头,从脑海中浮现。
    他想起来一件事情,自从曹昂在宛城战死之后,曹操一直没有立嫡,也就是继承人。此前,曹操一直把曹昂当作继承人来培养,却不成想英年早逝。按道理说,曹昂死了,曹操理应开始培养第二个继承人,也就是曹丕。偏偏他一直没有这方面的意思,以至于到曹操晚年,曹丕曹植等人为夺嫡而争,到最后……难道说,环夫人有意要为曹冲争取继承人的身份?
    曹朋心里,咯噔一下。
    此前,他还存着与曹丕交好的想法。
    可是现在,他却产生了另一个念头……
    曹丕,也确是英主,才能也非常出众。
    但在历史上,曹丕的口碑似乎并不是太好,至少在三国演义中,他逼杀兄弟,展现出残忍心计,令曹朋多多少少,感到不太舒服。虽然明知道曹丕的作为,其实算不得什么。可一想到那‘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的七步诗,曹朋就很难受。而且,他现在去搭上曹丕,似乎有些晚了。自曹昂死后,曹丕隐隐有继承人的姿态,为大多数曹氏将领所赞成……
    这一点,从曹丕屡次随曹操出征,便可看出端倪。
    如果曹朋这时候去投曹丕,曹丕也会很高兴的收留。
    但是,曹朋却很难进入曹丕的核心阶层,终究是用处不大……
    曹冲甚得曹操喜爱,只是年纪幼,所以尚不足以为人关注。事实上,曹丕今年十四,曹彰十二,环夫人口中的‘四’,后世大名鼎鼎的曹八斗曹植,如今也才只有八岁而已。
    恐怕,这也是曹操迟迟没有确定继承人的缘故。
    帮曹丕,还是帮曹冲?
    环夫人给出了一个二选一的选择题
    毫无疑问,环夫人现在是很受曹操宠爱,远胜于曹丕之母卞夫人。她有点心思,也很正常,可是却要曹朋陷入两难。一方面,是遵循历史抱大腿;另一方面,是改变历史,创造历史。
    此前,曹朋一直是在遵循着历史。
    哪怕历史出现了变故,他也会竭力的把历史扭转回来。
    因为这样,他才可以保持着他的大局观,继续浑水摸鱼,逍遥快活。
    可如果改变了历史,那结果……
    曹朋抬起头,向环夫人看去,而环夫人也正凝视着他,目光灼灼。
    心中突然有了一个明悟:环夫人并不是在给曹冲找老师,而是在为曹冲的未来,寻找帮手。
    冷汗,不知不觉的湿透了后背衣衫。
    曹朋觉得,重生以来,他从未有一刻,似现在这般难受。
    答应?他将面对一个不可预知的未来。而且他先要保住曹冲,令曹象不至于夭折……
    不答应?
    相信接下来,环夫人会对他进行猛烈的打压。
    以环夫人正得曹操宠爱,而且为人聪慧,只需要在不经意间的几缕枕头风,就足以让曹朋难受。
    “阿福,你为何不说话?”
    这是在逼我做选择啊
    不过,与其去抱一条不喜欢的大腿,又如何能逍遥快活;倒不如,让我来开创一个崭新的历史。
    曹朋沉默良久,突然展颜一笑,“既然婶婶看得起阿福,阿福又岂能推却?”
    环夫人那美艳如花的粉靥,顿时露出灿烂笑容。





    卷一 第337章 拟蛇,刺杀!


    环夫人很美,但曹朋不敢去招惹。
    他大体上明白了,环夫人为什么要在典府召见他,而不是在司空府。原因很简单,司空府里,卞夫人是大妇。即便环夫人甚得曹操的宠爱,也必须要顾虑一下卞夫人的耳目。曹昂死后,丁夫人和曹操分道扬镳,已无寰转余地。所以在司空府里,环夫人比卞夫人低一头。
    这同样是个聪明的女子,怎可能落人话柄?
    典府是一个绝佳场所,谁都知道,曹、典两家关系很好,曹朋和典满,更是小八义的结义兄弟。
    曹冲才五岁,年纪还小。
    但越如此,环夫人才越是要谨慎。
    这启蒙老师说重要也重要,说不重要也不重要。
    环夫人为曹冲找的,并不是老师,而是一个在未来,可以让曹冲依靠,可以扶持曹冲的心腹。
    “妹子,友学也不过十七,而且刚惹了祸事被削爵罢官,两三年内恐怕没机会复起。如此一来,他日友学能否给予五公子帮助,怕还是一大难题……夫人这样安排,是否有些草率?”
    典夫人面露担忧之色。
    环夫人微微一笑,“姐姐何必担心。
    阿福这个人,其实非常聪明。你看他现在是个白身,似正落魄,但他日若复起时,必然一飞冲天。十七岁为越骑校尉,看似风光无限,实则危险重重……姐姐可想过,他这次若不是成了白身,以他立功的速度,十年后司空还能赏赐他什么?若赏无可赏时,才真是危险。”
    典夫人一怔,倒吸一口凉气。
    是啊,十七岁就坐上了越骑校尉的职务,如今正值乱世,建立功业并非难事。以曹朋这样的升迁速度,短短一年便从雒阳北部尉,历任北军中候,渎亭校尉,而至越骑校尉之职。十年后,这孩子怕是能做到九卿,乃至更高。那时候,曹操还能用什么东西,赏赐曹朋呢?
    赏,没东西可赏。
    不赏,又担心臣下不服。
    如果真的到那一步,就算曹操再信任曹朋,也会产生杀心。
    曹朋和典韦的性质不一样,典韦从军至今,已近四十。等他老了,曹操可以给他一个爵位,让他安享晚年。但曹朋……十年后,他正是好年纪。难道那时候,曹操能让他解甲归田?
    所以,在许多人眼里,曹朋很倒霉。
    可是在环夫人眼中,曹朋日后的成就,必然更高……
    典夫人是个普通的村妇,没什么长远目光。
    但环夫人不同,她嫁给了曹操,就必须要学会与众不同的视角。
    “阿福正落难时,所以这时候与他交好,远胜过日后他飞黄腾达,再去拉拢。
    只要他答应做仓舒的老师,那么日后这师生之谊就少不得,他再寻其他门路,怕也不容易。”
    环夫人说罢,与典夫人一笑。
    “姐姐,我可以和你打赌,十年之内,若无什么意外,他定重新回到秩两千石的高位。”
    秩两千石,那就是郡守、州牧一级的官职。
    典夫人笑道:“只要妹子愿意帮他,又何需十年?”
    环夫人咯咯笑道:“姐姐,若阿福真英雄,又岂需要我去帮衬?若他不是真好汉,我帮他也没有用。你看着吧,不需要我帮衬,他就能飞黄腾达。只不过,他现在还需要等待时机。”
    典夫人撇了撇嘴,有些不太相信。
    不过心里面,还是盘算起来,阿环看人甚准,她既然从众多人中选择曹朋,这曹朋必有过人之处……嗯,虽说阿满和他是结义兄弟,可是这关系终究有些疏远,还应该再与他加强才是。只可惜,我膝下没有女儿,若是有个女儿,岂非能和他关系更亲密?可惜了,可惜了!
    “夫人,小五困了,我们要不要回去?”
    夏侯真从外面走进来,典夫人的眼睛,不由得一亮。
    环夫人说:“我难得出来一趟,何需那般着急回去?
    小真且待仓舒睡一会儿,等我离开时,自会找人与你知晓。”
    “是!”
    夏侯真飘然离去。
    典夫人的眼珠子,却滴溜溜直转。
    “小真,确是个好孩子,只是这命,也忒苦了些。”
    环夫人一怔,旋即叹了口气道:“是啊……我也曾与妹妹说及此时,可是……你也知道,当初为了救她兄妹二人,妙才舍了刚出生的孩子。我那妹妹对此耿耿于怀,至今仍记恨在心。”
    “这么好的闺女,怎能没个人疼惜?”
    典夫人故作沉吟,片刻后道:“要不然,我收她做女儿……只是我这人粗鄙,不晓得真小姐能不能愿意。”
    环夫人眼睛一亮,“若姐姐能收她做女儿,多个疼惜的人,那是小真的福气。”
    典韦如今是曹操的心腹,虽然平日里不怎么说话,但环夫人却知道,典韦与曹操的重要性。
    “不如这样,我与妙才说一说,他定然愿意。”
    “那可好……有个这么好的闺女,也是我上辈子积来的福气。这件事,就拜托妹子,若事成,我必然重谢。”
    环夫人微笑,不语!
    “夫人,夫人……”
    两个女人正交头接耳的说话时,忽听有人喊叫。
    只见一个婢女气喘吁吁从小径跑来,神色慌张的来到小亭外,“夫人,出大事了,出大事了!”
    “出了甚事?”
    典夫人眉头一蹙,不禁有些不快。
    那婢女说:“曹公子,曹公子在街上,遭人刺杀。”
    环夫人闻听,大惊失色。
    “曹公子,如今怎样,可有性命之忧?”
    ++++++++++++++++++++++++++++++++++++++++++++++++++++++++++++++++
    从典府出来,曹朋有些头晕。
    和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熟丵妇同席而作,与血气方刚的曹朋来说,无疑是一种煎熬。况乎这熟丵妇还颇有心计,让曹朋更感头疼。虽说他最终做出了决定,却也无法抵御那熟丵女的风情。
    幸好,熟丵女没有留他。
    离开典府,天很蓝,风很柔,空气格外轻松。
    曹朋上了马,沿着长街,缓缓而行。
    一边走,他一边思忖着今天所发生的事情。思来想去,他倒是觉得,自己的决定也不算错。
    曹冲是还小,可正因为这样,可塑性很大。
    如今的曹冲就好像一张白纸,曹朋这个画师可以在上面随意挥毫泼墨。
    而曹丕则不一样,伴随曹操的浮沉,历经无数次战事,如今的曹丕已经被人打好了基础,留给曹朋发挥的空间,实在太少。接下来,他有两件事要做:一件是要为曹冲打好基础……可别当了几天老师,结果被人发现曹冲越学越糊涂,那才真叫做丢人。到时候,就算曹操不赶他走,他自己也不好意思呆着;还有一件事……是时候给曹冲,做一个身体检查了!
    历史上,曹冲早夭。
    曹朋已记不清楚,曹冲究竟是什么时候病死。
    隐约记得,应该是在赤壁之战前。但赤壁之战,又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恩,建安十三年……没错,就是建安十三年。如今是建安五年,也就是说,距离建安十三年还有八年的时间。
    八年,2920天.
    谁能告诉我,曹冲究竟是在哪一天挂掉?
    历史上,对曹朋的死因众说纷纭。有的说他是病故,有的说他被曹丕害死。但真正的答案,谁也不知道,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曹朋现在要做的,就是先设法为曹冲检查一下身体。虽然未必有用,也算是未雨绸缪。如果他是被人害死……那适当时机,需提醒环夫人。
    想到这里,曹朋拨转马头,准备去找一下董晓。
    董晓如今是太常太医令,师承张机。
    先请董晓为曹冲检查一下,等将来张仲景来了,再请张仲景检查一下。
    尼玛,我就不相信张大神医在,还能看不出问题?
    只要曹冲身体没有问题,那将来就可以减少许多的麻烦……
    这个时候,董晓应该是在太常寺。从典府到太常寺,毕竟建阳大街闹市。曹朋思考着问题,沿着长街而行。前面,是一处拱门。过了拱门,就是建阳门大街。拱门内外,热闹非凡,行人众多。有再这里摆摊吆喝的,有买卖东西的,还有从建阳门大街出来,或者要往建阳门大街去的行人。官渡之战战况渐趋平静,也使得许都增添了一抹繁华之色。
    就在曹朋要穿过拱门,进入建阳门大街的时候。
    心里面,突然产生了一种诡异的悸动!
    历经无数次生与死的搏杀,使得他对危险有一种敏锐的直觉。
    而修习白虎七变,更使得他的反应,远远超出常人。曹朋骤然感到了一种危险……
    那种感觉,就好像人行走于旷野中,被藏于草丛里的毒蛇盯上。
    刹那间,喧哗嘈杂声,一下子消失不见,周围的人潮涌动,也似乎在这一刻,凝滞了!
    曹朋猛然一提缰绳,胯下战马希聿聿一声暴嘶,仰蹄直立而起。
    几乎就是在同时,一道人影从人群中暴起,犹如一抹幽魂,无声无息就到了跟前。一抹寒光闪过,血光崩现。
    那匹马惨嘶一声,轰然摔倒在地上。
    马颈被洞穿,创口呈扁平状……
    也幸亏曹朋那敏锐的直觉,使得他提前勒马。
    否则,这一剑,足以取走曹朋的性命。
    “有刺客,保护公子。”
    两名家将大声呼喊,而曹朋在战马摔倒的同时,已甩蹬飞了出去。
    在地上一个懒驴打滚,翻身站起。
    却见那两个家将惨叫一声,咽喉被利刃抹过,人已栽倒在血泊之中。
    “杀人啦!”
    大街上,顿时变得混乱不堪。
    人们争相逃离,你推搡我,我推搡你,好像没头苍蝇般的四散而去。曹朋站在原地,暗自叫苦不迭。
    付出了一匹战马,两个家将,却没有看到凶手的模样。
    此时此刻,凶手就藏在这人群之中,更使得曹朋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行人从他身旁擦身而过,天晓得哪一个是平民百姓,哪一个是刺客。精神,在瞬间高度集中,曹朋下意识将手,放在刀柄上,警惕的观察四周状况。一抹寒光陡然在眼角出现,曹朋连忙错身闪躲,可是那剑光太快……曹朋虽然闪过了要害之处,却还是被剑芒抹过大腿。
    如果他没躲闪,这一剑直接就会没入他的肚子。
    曹朋不由得闷哼一声,脚下一个趔趄,刚站稳身形,那一抹冷幽的剑芒再次出现,从他的肋下抹过。
    月白色的衣裳,被鲜血染红。
    曹朋心中,升起了无尽的恐惧……
    以他现在的身手,竟然无法觉察到刺客的影踪。
    这也说明,这个刺客的危险程度,恐怕已超过了他之前所遇到种种危险的总和。
    是谁要杀我?刺客在哪里?
    曹朋的脑子急速转动,伤口处传来的痛楚,令他越发冷静起来。
    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和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错身的一瞬间,那一抹冷幽的寒光,再一次出现。
    剑出无声,犹如毒蛇吐信。
    曹朋猛然一声大吼,身体向后连退两步,蓬蓬蓬,接连将三个行人撞飞出去,顿时撞开了一个空间。他想要拔刀,却见那剑光已到近前,根本不容他有挥刀的机会。他连忙再次跨步后退,剑光却如附骨之疽,紧随而来。行人惊叫着,四散而走……曹朋也趁机,看清楚了对面之人。
    他头上戴着一顶斗笠,遮着大半张脸。
    颌下光秃秃的,好像是个少年。
    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极为老辣,绝非一个少年能够拥有的身手。
    那柄利剑,恍如毒蛇般,唰唰唰向曹朋袭来。剑光闪闪,剑气逼人……曹朋可以发誓,这个人的身手,绝对超过了他之前见过的无数高手。不是说,他比典韦那些人能打!典韦他们的武艺,是用于战阵搏杀。而眼前这白衣男子的剑术,明显是用来刺杀,两者截然不同。
    曹朋被那剑光逼得手忙脚乱,眨眼间身上又中三剑。
    拱门下,行人早已跑了个干净,只剩下那白衣刺客,和曹朋鏖战一处。
    鲜血,已浸透了衣裳。
    曹朋心中骇然:许都何时竟出现了如此身手的刺客?
    这刺客的招数,紧走阴柔路数,诡异非常,可称得上是来无影去无踪,让人很难闪避躲开。
    曹朋心知,若再拖延下去,就算他不被刺客杀死,也会因鲜血流尽而死。
    必须要找一个出手的机会……
    白衣刺客一剑出手,曹朋猛然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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