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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不得不面对焦虑的冲击。
“就是那个易水寒哪,我可不喜欢他!做我的女婿,哼,休想!”春江金鹏忿忿道。
“哎呀,爹——”羞赧、狂喜、焦急一下子全都涌上心头,无心一时说不出话来,咬紧嘴唇,泪水止不住的流下来。
春江金鹏忙连声劝慰,好半晌后,才见她含羞带怯的说:“阿爹,女儿愿意……”
公主出嫁的事情很快就定下来了。
出乎意料,凤凰城方面此次竟然也出奇的好说话,春江水月应承了这门亲事,易水寒竟然也默许了。
整个帝都沉浸在洋洋喜气之中,其中最为高兴的,无疑是即将成为新嫁娘的无心了。
连日来,她不知道还了多少愿,进了多少香,大大小小的菩萨神佛全拜遍了,仍不能尽抒她满心的欢喜,十年暗恋,今朝终于达成完美的结局——奉旨成婚,这可比当年送易水寒出逃时定下的私奔计画完满百倍!
几天来,她把自己装扮成全世界最幸福的女子,以至于连对织女与倾城的愧疚,全然抛诸脑后了。
春江金鹏为了让宝贝女儿风光出嫁,也算竭尽心力,亲自挑选嫁妆,可所见之物多不合心意,有心自己动手制作些精美宝器,又受重病之累,无法遂愿。
得知他的心事后,无心就巴巴的跑去寝宫,怪不好意思的推荐梵志负责此事。
春江金鹏本人对梵志的手艺也是非常叹服的,听女儿这么一说,笑道:“天下匠师,前五百年,后五百年,唯有朕与梵志!”当即下令,责成工程卿梵志负责采办嫁妆。
无心推荐梵志本是一片好心,春江金鹏信任梵志,更是出于惺惺相惜之情,梵志当了半年官,俗话说居移气,养移体,脾气也改了许多,得了差使之后,也是尽心尽力的办理,还特地制备了一份大礼作为随嫁的重头戏。
万万没想到好事到头来反变成了坏事,当他亲自督造的嫁妆呈到陛下面前一看,春江金鹏脸色立刻变了:那玩意儿浑似一只大锅炉,球状的铁罐子外头横七竖八的焊接了各色铁管子,还有几道阀门、活塞之类的机关,蹲坐在一只大火炉上,活像一个丑陋的大南瓜!
这种东西用来当嫁妆,岂非吓死人了?
吓人的还在后头。梵志点燃火炉之后,那机器立时发出可怕的响声,喷出白花花的水雾,轮轴与活塞咯吱咯吱的扭动着,恶形恶状,十分吓人。
春江金鹏强忍着失望与懊恼问他这东西是什么,有什么用处。
梵志答道:“这是臣下新近发明的蒸气机,只要把它安在公主出嫁的凤舆上,不需要马匹牵引,可以自行奔驰如飞!”
春江金鹏刚要说话,忽见那大罐子剧烈的一震,而后砰的一声惊天动地的炸响,大殿内水气蒸腾,惨叫声接二连三,春江金鹏本就身体虚弱,这一下更是火上浇油,吓得当场昏厥,险些晏驾。
悠悠转醒后发现大殿已经被炸得面目全非,侍卫宫女死伤无数,那梵志倒是命好,竟然毫发无伤,还大言不惭的禀奏:“这是锅炉爆炸,实属意外事件,容微臣再去改良,下回必定万无一失。”
春江金鹏勃然大怒:“下回?还有下回?这回朕的胆子叫你吓破了,哪还禁得起下回!快——把这妖物给我拆掉丢进护城河!晦气、晦气!”
梵志闻言大惊,忙冲上前去护住那堆破铜烂铁,急声道:“不行!万万丢不得!”
春江金鹏怒火上冲,气得脸青唇白,冷笑道:“好啊,你护着妖物,你就是妖人!来人啊,把这妖人的狗爪子给我打断,看他还敢做些妖邪之物!”
如狼似虎的侍卫冲上去就打,梵志矮小瘦弱,抵挡不住,只好佝偻着身子,像孩子似的把手藏起来。
春江金鹏又道:“混帐!打不到手,就把这厮狗腿给我打断!”剧烈的咳嗽了几声,又昏厥过去。
再次醒来,梵志双腿已被打断,浑身上下血肉模糊,只余一双黯淡的眸子仍不屈不挠,满怀悲愤的瞪视着高居皇座上的病夫。
春江金鹏被他瞪得胆战心惊,强自笑道:“你还怪神气?不怕我挖了你的眼么?”见他不答话,大感没趣,讪讪的道:“把他关进大神庙,权且记下那双眼,照看历代祖宗的牌位!”
无心得知梵志的遭遇,已经是三天之后。她知道父亲正在气头上,劝他饶恕梵志只会加深他的憎恨,于是伪称祭拜祖宗,独自一人去命运塔探望梵志。
登上阴森森的石阶,推开厚重的石门,无心不由心惊肉跳,很自然的想起当初史克尔叛乱,她带着弟弟无错躲进命运塔,被暴民堵在塔内险些遭人凌辱的事,越想越怕,不知不觉间停下脚步,想要回头,囚禁梵志的密室已然出现在面前。
推门而去的剎那,她险些失声尖叫——满天的鸽子拥挤在小小的斗室中,飞舞着,吵闹着,拖着两腿的梵志披着血迹斑斑的被单,巫师般匍匐在鸽子群中,口中含着一支小小的竹笛,每当笛声响起,鸽子们便如同受到军号的招引,钻进斗室,打个转儿,又飞向天空。
厚厚一层鸽子羽毛堆积在地毯上,梵志把他们连缀在毯子上,织成一扇帆状的布片,午后沉郁的阳光射进天窗,撒下魔咒般的光圈,在凌乱洁白的羽毛上激荡起破碎的光晕,在烟尘中工作的梵志不住的咳嗽着,他的神情是如此专注,以至于没有发现无心悄然走到身后,他的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他正在把撕成长条的被单接上羽毛帆,另一头则牢牢绑在肋下、腰间。
“梵志!你想逃走?”无心终于明白他要干什么了!
梵志徐徐扭过头来,本就丑陋的面容又添了狰狞的神情,看起来是如此的可怕。
无心下意识的想到当初意图凌辱她的那个暴民,尖叫一声,转身想逃,一脚踢空,立即失去平衡,重重跌倒,额角撞在坚硬的石板上,眼前一黑,旋即失去知觉。
梵志楞楞看着她娇美柔弱的身姿,恍惚中,楚楚可怜的无心与那个人的影子重合了,缓缓张开喉咙,空洞而痛苦的呻吟了一声,梵志喘着粗气爬到昏迷的无心身旁,眼中、脸上萌生了疯狂……
痛楚之中的痛楚,让无心接二连三的作噩梦,好不容易逃脱了梦境,她又后悔回到现实。
凌乱的衣裳,下体的刺痛,身为医生的无心已经明白怎样一种厄运降临在自己身上,痛苦与愤怒击中了她并不坚强的精神,她想闭着眼睛咬断舌头,可她很清楚自己做不到,于是,她只好睁开眼睛。
她看见梵志坐在阳台上。
他仰望西天落日,赤红的、血光样的落日挂在他额头上,他面无表情的吹奏着竹笛子,满天白鸽就围绕着他翩翩起舞。
无心缓缓爬起来,拔出头上锋利的玉簪,屏住呼吸,靠近梵志,就在她下定决心刺穿他咽喉的剎那,梵志飞身跳下高塔,那扇风帆展开了,他在落日下飞向黑夜湮没的彼方……
叮——玉簪自掌心滑落,无心颓然跪倒,面向血色的残阳无声无息的哭泣着,鸽群呼拉拉的飞进来,嘀嘀咕咕的争着,吵着,闹着,把她掩埋在洁白、喧嚣的泡沫里……
之后不久,春江无心突然改口拒绝了和亲计画,在给易水寒的手书中,她写下了以下两句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话:我对不住你,这是我应得的报应。
与此同时,梵志在遥远的山谷中降落,等待他的,是一位拥有强大魔力的蒙面女子,她对梵志说:“来自天空的智者,请为魔域工作吧……”
黑夜过后,又是黎明。
第八章铁血红妆
沿着鸽子的哨音我寻找着你高高的森林挡住了天空小路上一颗迷途的蒲公英把我引向蓝灰色的湖泊在微微摇晃的倒影中我找到了你那深不可测的眼睛。
——草原民歌《花儿与少年》太阳露出半面笑靥。
草原苏醒了。
牧马河水越过黄土色的丘陵来到峡谷,奋力挣扎,挤出河口,冲进豁然开阔的浅滩,稍稍平静,准备下一次冲锋。苜蓿和野杜鹃感染了河水的活力,尽情展现碧绿与火红的生机。
对岸是钢蓝色的狼山,一线青天匍匐在孤兀的山脉上,宛如一道上苍精心绘制的花边,神秘的峡谷与雪峰遥遥反射着幽黑或闪亮的色泽,给黎明中的草原点缀了魔幻的气息。
火辣辣的烈酒当头浇下,白衣少女发出梦呓般的呻吟,漫长的沉睡终于到了尽头。
晨光熹微,朔风冷冽,少女睁开眼睛,迷茫的抬起头,看到一个巨人逆着光,叉着腿,站在她面前。
少女猜到巨人的心思,就对他说:“我已经醒了。”
巨人哼了一声,继续解腰带,发出野兽般的狞笑。
“你尝了草原的烈酒,就不该错过勇士的尿!”他换了个角度,在少女身旁放肆的小便。
少女想跳开,却发现身子绵软无力,她缓缓爬到一旁,发现这小小的动作已经耗尽了她的体能。丹田内空空如也,功力不翼而飞,她已经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
巨人注视着自己刚刚制造的那汪黄褐色的沼泽,心满意足的穿好裤子。他看到少女正在叹气,就高兴的笑了。
巨人命令少女,“站起来。”
少女的身材很单薄,他想让她站起来摆一个撩人的姿势,以便仔细观察她的三围,估计能值几匹骆驼。她是他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他甚至有点舍不得卖掉她了。
少女却说:“我站不起来,我没力气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神情既哀伤又无助,所谓“我见犹怜”,就该是这样子吧。
巨人却不理会她的困境,不耐烦的说,“你们朱雀女人长得像小鸡,都是病秧子,病秧子不耐干,不值钱。”
少女听得目瞪口呆,用玄武官话缓缓说道:“原来你是个混蛋。”
巨人满不在乎的耸耸肩,继续说:“只要天天给你喝羊奶吃肥肉,饲养两个月,小鸡也可以变肥马驹,可是,我得先看看你值不值得花这些工夫,所以你得站起来让我看看。”
少女无奈,只好扶着马鞍站起来,她举目四望,看到很多黑衣人弓着腰在草原上跑来跑去,像一群正在播种马铃薯的农民。
他们当然不是农民,他们是玄武战象骑士团的佣兵。
他们正在剥死人的衣服,那些死人就是她的随从,她问巨人(其实站起来后她发现巨人也不过比自己高两个头):“你们有没有抓到一个漂亮姑娘?”
巨人反问:“你很喜欢夸奖自己吗?”
少女眉头紧锁,不再说话。听巨人的意思,无瑕没有落在他们手中,那就没有人能帮她指点迷津了,她脑中一片空白,记忆似乎被洗掉了一部分,她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陌生的国度。
一堆死人,几支熄灭的火把,黑衣雇佣军,巨人头领,草原上凄清的晨光——视野中零散的景象就像她的记忆,没法组成合理的现实。她记得自己坐上马车,然后睡去,为何一觉醒来竟会置身于此?更悲惨的是她已经失去了武功。
无瑕不见了,使节团的护卫和成员全变成了赤条条的尸体,她面对如狼似虎的强盗,孤立无援。
巨人又说话了,“你认识千锁王吗?”
少女怀着希望抬起头:“我是他的好朋友。”
巨人哈哈大笑。他喘着粗气说:“我就是千锁王!”
“我们应该成为好朋友。”少女面不改色。
千锁王冷笑道:“我不跟娘们儿做朋友,除非在床上。”
这时候少女听见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她回头,看见一个黑衣人正在剥死人的衣服。
剥完了衣服,他又发现死人指头上有个闪亮的东西,他惊喜的叫了一声,冲上去一刀把那金戒指连同手指砍下来,用衣襟揩拭干净,然后用牙咬,证明是纯金后脸上露出初生婴儿般纯真的笑容。
死人却在这时呻吟起来,原来他还没断气,他把黑衣人吓了一跳,黑衣人像蚱蜢一样跳起来,跑出去丈许,回头惊恐的注视着尸体,确认他不会爬起来,这才懊恼的跑回来一刀砍下他的头颅。
这时候其他人也发现了他的收获,三三两两的聚拢过来,黑衣人很熟练的把金戒指藏在裤裆里,然后把那个死人的耳朵割下一只,吞进口中。这时候其他黑衣人已经围住了他,用很快的节奏说着玄武土话,少女能分辨出大概:他们要求欣赏黑衣人的战利品。
黑衣人坚决的摇头,脸上挂着挑衅的笑容,于是他们就围上他,用拳头代替了请求。
他们每人打了他一拳,那可是实实在在的痛打,少女甚至听见骨头折断时咔吧咔吧的脆响了。
但是黑衣人不说话,等他们打完,他已经站不起来了。
这时候一个人钻出人群蹲在他面前,脸上现出油腻的笑容,他用一种怜悯、慈爱的口吻说:“我知道你把宝贝藏在嘴里,你吐出来吧、你吐出来吧。要不然,他们就会打死你。打死你之后,一样可以撬开你的嘴巴,我们是亲兄弟,我不想你被自己人打死。”
黑衣人终于点头了,他突然张开口,把血淋淋的一团东西吐在他兄弟脸上,然后哈哈大笑。
他兄弟被喷了一脸血,那只被咬得稀烂的耳朵糊在嘴上、脸上、鼻子上,他兄弟恨恨的抹去那堆烂肉,狠狠搧了他两记耳光,然后站起来对围观的马贼说:“你们杀了他吧。”
那些人却没兴趣杀他了,骂骂咧咧的走开,继续剥死人衣服。
少女看到这里,突然扭头对千锁王笑了,那笑容美艳无方,同时又掺杂着些许残忍。
她对千锁王招手说:“你过来。”
千锁王没法抗拒她的魅力,像被催眠似的走过来。意识到自己服从了少女的命令,他感到十分难堪,狼狈的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没有回答,却指着挣扎爬起来的黑衣人说:“他抢到一枚纯金戒指。”
千锁王眼睛亮了,他告诉少女:“不是他的,是我的。”好东西应该献给头领,这是战象骑士团的规矩。
少女说:“可是他不会给你,他把戒指藏在裤裆里了——我亲眼看到。”
千锁王低声骂了一句脏话,把缠在肩膀上的粗大铁链拆下来,像抓小鸡似的提起那个黑衣人,把铁链套在他脖子上。
千锁王套住黑衣人脖子,拖到少女跟前,像宣判世界末日似的高叫道:“看着吧——女人!”
少女看见千锁王猛地拽动铁链,赤裸的肱三头肌在阳光下跳起来。黑衣人凄厉的惨叫声像钢针刺进耳膜,少女看着他的脑袋被硬生生揪掉,拖拽着一尾血箭飞向天空。
千锁王在无头尸体裤裆里摸索出那枚金戒指,得意的大笑。
少女捂着嘴低声说:“戒指是镀金的。”
笑容僵死在脸上,千锁王恶狠狠的说:“信不信我会撕烂你的嘴?”
少女冷笑道:“你们都是傻瓜。”她的眼神如此锋利,刺得千锁王脸颊生痛。
他把戒指塞进口中,用力咬了一下,不及吐出,就含含糊糊的吼道:“咸的!你这头扯谎的母狗!”
少女说:“那是汗,你这白痴!”
咯登,千锁王把戒指咬断了。金色的外皮下包裹着浅灰色的金属。果然是假的。
千锁王呆住了,两颊肌肉抽搐起来。他歇斯底里的怒吼起来,疯狂的挥舞铁链,把无头尸体打成肉酱。
少女偏过头去,面向使节团成员的尸堆默默祷告:对不起,在下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
请想象自己浮在千尺高空,向下俯瞰广袤的草原。
在一望无际的绿野上,你会看到一柱黑烟升腾起来。
黑烟下面是熊熊燃烧的篝火,篝火周围有漆黑的蚂蚁跑来跑去,他们就是战象骑士团的佣兵。有时候你会看到黑蚂蚁背上背着白蚂蚁,那就是背着尸体的佣兵。佣兵们把剥干净的尸体丢进火堆,让火烧得更旺,尸灰被热气举到高空,成了烽烟。
背尸体的佣兵心情看起来不太愉快,谁被派来背死人都不会高兴。他们都不说话,沉默的走来走去,把一条条尸体丢进火堆,他们的影子在午后的阳光下显得很胖很圆,像一群侏儒。
草原上很寂静,风吹草低,却不见牛羊,牧民们远远的看见火光就绕道走开了,野马牦牛闻到血腥气也不敢靠近。
曾经有一只迷路的羔羊走到火堆前,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这诡异的一切。它不小心咩了一声,一个黑衣人丢下尸体,拔出腰刀扑了过去。
黑衣人们都停止了工作,缓缓的转过身来,岔开腿,两手交叉放在小腹部,一声不吭的看着那位同伴追赶羔羊。羊叫声戛然而止,有人嘎嘎笑了几声,很快就又恢复了沉默,人们意兴阑珊的掉转头继续工作。
一朵乌云飘来遮住太阳,干燥的空气掺杂了南方浩瀚大漠吹来的尘沙,刮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