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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多小时,翻过一道山梁,日出城已经看不见了。这里荒无人烟,除了飞禽走兽之外,只是偶尔有一两个猎人会来到这里。于是高天就迫不及待的爬上了高虹的脖子,抓着高虹的龙犄角,向坎帕斯山脉的深处飞去。
真是不试不知道,一试吓一跳。高虹第一次在高天面前显出本来面目。高虹的本体长达三十五米,体重超过了五吨,身体上最粗的地方直径超过了三米。四只巨大的龙抓完全伸开,长度超过了四米,高虹用一只前抓轻轻一抓,就轻而易举地抓碎了一块五六百斤的大石头。高虹带着高天在空中全速飞行,只用了不足十分钟,就飞出了一百多公里,来到了坎帕斯山脉的腹心地带。因为速度太快了,高速流动的空气变成了锋利的刀子,将高天身上的衣服撕成一条一条的,如果不是高天的身体足够结实,刮伤划破在所难免。
高天选择的训练地点是坎帕斯峰附近,那里有一座魔法传送阵。几天前,高天等人就是依靠这座传送阵,从地下世界出来的。这里方圆百公里人烟绝迹,是一个最隐秘的训练场所。高天一到达这里,就要高虹带着他在空中做各种翻滚动作,结果高虹一通折腾下来,高天就变成软脚虾了。
高天抽出腰间的宝剑,来到一棵大树前。这棵大树高约十五六米,直径三十多公分。高天手起剑落,将大树拦腰斩断。高天把树干上的枝杈全部砍掉,然后把粗的一端削出三米多上的一端,勉强能够用两只手合抱,大树变成了一杆十几米长的简易骑士枪。
高天抱着木质骑士枪来到高虹面前,说道:“接下来我们练习刺杀动作。”
高天的样子,简直就像一个举着一根稻草的蚂蚁一样滑稽,高红立刻笑开了,说道:“大哥,你空着双手都快抓不住我的犄角了,抱着这跟大木头怎么刺杀,你难道用双脚吗?”
高天拿出一个绳索,得意洋洋的说道:“我早就做好了准备,,我把我的双脚捆在你的龙犄角上,这样我就可以腾出双手,来舞动这杆骑士长枪了。”
高虹转身就跑进了树林,一边跑,一边喊道:“不要啊,我不要你绑在我的犄角上,太难看了。”
高天不理睬高虹,把骑士枪插在地上,自己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了下来。高天接下拴在腰间的一个布口袋,从里面不断地往外拿东西,金灿灿的蜥蜴干,白花花的花生,红彤彤的火龙果,黄橙橙的香蕉。高天拿起一个蜥蜴干,轻轻在手里掰碎,空气中立刻弥漫起浓郁的清香。高天又拿出一个酒瓶子,喝了一口酒,大吃了起来。
不一会儿,高红的大脑袋就从一棵树后面露了出来,眼巴巴地看着高天。高天装作没有看见,不予理睬,继续大吃大喝。高虹看了一会儿,实在是忍受不住了,飞到高天面前,伸出一只小前抓,想吃又有一点不好意思,只好不住的挠抓自己的大脑袋。
高虹说道:“大哥,你骗我,你不是说只有一个西瓜嘛?”
高天说道:“是啊,西瓜只有一个,但是蜥蜴干有十七个,火龙果四十八个,香蕉五斤,花生五斤。另外,还有葡萄,苹果,油饼,点心……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我怎么吃得完哦。”
高虹的口水快要流下来了,紧紧盯着石头上的好吃的,说道:“大哥,你要是吃不完,我可以替你吃一点。你看,这个苹果已经有点烂了,我去帮你洗一洗。”高虹说着,身不由己的把手伸向了一个大苹果。
高天心里直乐,孩子就是孩子,经不起诱惑。高天一把打掉高虹的手,说道:“妹妹,你还吃啊,你还没有运动开呢,小心吃多了变成大胖妹,就不会有龙哥哥喜欢你了。”
高虹心一横,把头一低,说道:“来吧,大哥,把你的双腿绑在我的犄角上吧。我正想运动运动呢。”
高天大喜过望,抓住高虹的龙犄角,一边往上爬,一边说道:“早说嘛,这些东西全部是你的,吃吧。”
高虹得到了许可,立刻长舌头一伸,卷住了三个炸蜥蜴干,三口两口吃了进去。紧接着舌头再次伸出,卷住了两个苹果。当高天把双腿固定好了的时候,石头上的一大堆好吃的东西已经全部进入了高虹的肚子。
高天站立在高虹的脑袋上,右手一伸,抓过插在地上的树干,向前方一指,说道:“好妹妹,出发……”
高虹仰天长啸,冲天而起。高天迎着猎猎朔风,双手紧紧握住十几米长的树干,就像一个战场上的重装骑士一般,威风凛凛,杀气腾腾。高天和高虹首先在空中盘旋了几周,做了几个简单的动作。在开始的时候,高天东倒西歪的,几乎不能挺直身体。然而,很快,高天就找我了其中的窍门,他的双腿就像生了根似的钉在了高虹的头顶,整个身躯站得笔直。无论高虹怎样反转腾挪,高天始终都能保持站立的姿势,自如的挥舞手中的树干。
突然,高红在空中急转直下,五吨重的黄金巨龙狭雷霆万钧之势向着地面的一丛灌木俯冲而下。将要到达地面的时候,高天的身体突然前倾,手中的树干用力一挑,那丛灌木被挑到了空中。高虹身体几乎贴到了地面,灵巧的一个转折,再次冲天而起。高天在空中一转身,口中喷出一团炽热的火焰,将那丛灌木化为了灰烬。
“哈哈哈,痛快啊!”高天仰天长啸。
高天突然想到了一首名字叫做《男儿行》的诗歌:男儿当杀寇,杀寇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寇中。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君不见,竖儒蜂起壮士死,神州从此夸仁义。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千里杀仇人,愿费十周星。专诸田光俦,与结冥冥情。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回。神倦唯思睡,战号蓦然吹。西门别母去,母悲儿不悲。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梦中犹杀人,笑靥映素辉。女儿莫相问,男儿凶何甚?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伶麋鹿有谁伶?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生若为男即杀寇,不教男躯裹女心。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高天感觉自己此刻就像诗歌中描写的那样,浑身上下涌动着杀戮的冲动。高天的火焰斗气护甲汹涌澎湃的涌出,将自己包裹在一个金黄色的光球之中。在光球之内,高天再也感受不到猎猎朔风的吹拂,再也听不到远方瀑布的轰鸣。高天进入了一个无声的世界。但是就是在这个无声的世界里,高天的感觉却极度的灵敏了起来。高天即使是闭上眼睛,也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身体所处的位置,在空中飞行的速度,甚至地上的一片落叶被风吹起,高天也能感觉到它飞行的轨迹。
“冲……冲……冲……”高天不住的喊叫。
突然,高天把火焰斗气全部注入到手中的树干上面去。那棵树干一下子变得通红,里面的水分迅速被蒸发,燃烧了起来。高天双手用力,将树干向坎帕斯峰的一面悬崖上掷了过去。“轰隆”一声巨响,岩石居然被木制的树干刺出了一个深深的孔洞,一阵火光之后,树干消失了,空中只留下一片随风飞舞的灰烬。
第三卷 黄金巨龙 第九十一章 购买武器
一个神秘的地方,赤足少女悬浮在半空中,身上的魔法长袍无风自动,冷冷的说道:“三九六,目标消失了一整天,为什么到现在才来报道?”
黑巾蒙面的三九六跪在地上,回答道:“高原巨猿高天和黄金巨龙高虹于上午十一时离开了日出城,向坎帕斯山脉方向走去,具体目的不详。不过下午五时回来的时候,高天的衣服很破烂,神情很疲惫,似乎消耗了极大的体力。以高天强健的体魄来说,除非是经历了一场生死搏斗,否则不可能累成这样的。”
赤足少女问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
三九六回答道:“他们回来之后并没有直接去居住的旅馆,而是到了本城的魔法工会,拿出一些魔法物品来要求魔法工会给予鉴定性能和价值。高天的空间戒指内拥有巨额财富,其价值足可以买下一座大型城市。如果不是空间戒指具有唯一性,除了第一次使用它的主人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开启,否则,我有把握把高天的空间戒指偷出来,献给主人。他们鉴定完魔法物品之后,就去了‘战神之光’武器装备商店,目前应该还在那里。”
赤足少女迷惑不解,说道:“他们去武器装备商店干什么,难道是想要购买武器装备?这么长时间了,高天为什么偏偏选择这个时间购买装备?”
三九六回答道:“高天和高虹本来是坎帕斯竞技大赛泰德王国代表团的内定人选,不过因为高天曾经失踪了一段时间,已经过了报名期,不可能参加坎帕斯竞技大赛的正式比赛了。据我所知,高天很有可能在表演赛上直接挑战本次大赛的冠亚军。”
赤足少女说道:“很好,继续观察,一有消息,立刻通知我。”
三九六说道:“主人,我的父母……”
赤足少女道:“你放心,任务完成,你的父母会平安回到家乡的。他们什么也不会知道,就如同睡了一个月似的。如果任务失败,他们的沉睡将会永远进行下去。”
“是,主人。”
“战神之光”武器装备店,是整个日出城乃至整个坎帕斯大陆最大的武器装备店。这里出售的各种装备都是一流的,无论是从做工,以及实际用途上,这里出售的装备都堪称精品中的精品。当然,价格也是高得出奇。一把普通的细刺剑只要打上了“战神之光”的标记,价格起码要翻一番。因此,拥有一件甚至一套标记着“战神之光”的武器装备,是每一个武者的梦想。甚至,这里的装备物品,已经成了泛大陆王公贵族们彼此炫耀财富的上佳选择。经常光顾“战神之光”武器装备店的人除了王公贵族,武士,魔法师之外,更多的是赏金猎人,冒险者,佣兵和盗贼。他们来这里有的是为了挑选装备,有的是为了出售探险所得,更多的是流连其间,用一种羡慕的眼神近距离感受一件件神奇的武器装备。
高天和高红来到“战神之光”武器装备店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装备店里依然是人声鼎沸。十几盏魔法灯具把近千平方米大的展览大厅照得如同白昼一般。客人们徜徉其间,有的在欣赏,有的在砍价。数十个伙计忙得团团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内心里盘算着本月的奖金也许会翻翻。
高天和高红在店里转了一圈,来到一个出售盔甲的柜台前。这里放着十几套各种各样的盔甲,有铁质的,铜质的,秘银的,有的是普通装备,有的是加持了魔法元素的抗磨装备。
店伙计刚刚打发走了一个挑剔的顾客,看了一眼高天身上被树枝挂的一条一条的烂衣服,以为高天是冒险者或者是赏金猎人,皱了一下眉头,有点不耐烦地说道:“东边,第二个柜台,那里收购魔兽晶核。”
高天说道:“我要买盔甲,麻烦你给我推荐一下。”
店伙计丈量了一小高天的身高,指着一套黑色的盔甲说道:“这一套吧,黑铁制造,硬度三十八,甲叶全部是锻压成型,关节部分活动灵活,重二十四公斤,能抵挡普通重剑的正面劈砍。只售六百五十个金币,可谓物美价廉。”
高天摇摇头,店伙计以为高天买不起,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情,说道:“太贵了吗?我们可以打一个折扣,一口价,六百个金币。再便宜了就不行了,我们是‘战神之光’,不是卖皮甲或者是藤甲的地方。”
高天说道:“价格无所谓,只是这件盔甲的防御能力太弱了。”
“既然价格无所谓,那就看看这套盔甲。德罗精钢所致,硬度六十二,是德罗帝国皇家骑士团的标准装备,甲叶是由山地矮人手工制作,经过了反复十二次淬火工序,不但硬度高,柔韧性也相当好,重量四十四公斤,售价三千六百个金币。”
高天依然摇头,指着墙上挂的最高的一幅白色的盔甲说道:“我要那一套。”
店伙计不可置信的看了一眼高天和高红,以为他们两个是来故意捣乱的,心中更不耐烦了,要不是店里的规矩严格,他早就想把高天和高虹赶出去了。
“那一套啊,那时大炼金师辛德勒精心打造的,全部使用的是秘银,仅秘银的成本就达到了两万枚金币。重量三十五公斤,硬度达到了最高的九十四,除非是拥有十二级以上的斗气,或者是手持巨型战斧的狂战士,否则休想劈开它。你的体型倒是很适合这套盔甲,不过抱歉得很,这是本店的展览品,不卖。”
“不卖?给多少钱都不卖?”
“不卖,辛德勒大师是我们店里的炼金专家,他一辈子就制造了一幅这样的盔甲,只要大师存在一天,这套盔甲就永远是非卖品。”
“带我去见你们的老板。”
“要见我们的老板,我们老板很忙的,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见到的,你……”义正言辞的店伙计突然感觉到手里多了一些东西,低头一看,原来是十多枚金币,两边下拉的嘴唇就立刻上翘了起来,双眼也眯缝成了一条细线,点头哈腰的说道:“啊,先生,我们老板在二楼喝茶呢,请跟我来。您慢一点,小心,要上台阶了。”
“战神之光”装备店的老板是一个干瘦的老头子,此刻正蜷缩在一张虎皮沙发内一边品茶,一边计算这个月的收成。因为坎帕斯竞技大赛的缘故,整个大陆的武者和魔法师都来到了这里,“战神之光”的客流量一下子猛增了三倍以上,成交额更是增加了四倍。店老板做梦都在希望,每天都是坎帕斯竞技大赛的决赛日。
几声清脆的敲门声打断了店老板的美梦,店老板看着走进来的高天和高红,以及那个店伙计,眉头一皱,问道:“西拉,你不在下面工作,上来干什么?”
高天抢先说道:“我要买那套辛德勒盔甲。”
店老板就是店老板,眼光独到,一眼就看出高天不是在说笑,慌忙站起来招呼高天和高虹坐下,一连声的说道:“荣幸之至,欢迎欢迎,请坐请坐,西拉,快去倒茶。”
高天开门见山,问道:“听说辛德勒盔甲是非卖品,不知道什么样的条件可以让你们改变这一决定?”
店老板装作很为难的样子,说道:“尊贵的先生,是这样的,辛德勒是本店首席炼金师,这套盔甲是他的巅峰之作,耗时整整十年才制作完毕。辛德勒大师的心愿是,在他有生之年希望本店不要出售这套盔甲。辛德拉大师今年五十二岁,身体硬朗得很,但是预定这套盔甲的人已经超过了一百个。先生,我向你推荐另外一套盔甲。这套盔甲虽然没有你看到的那套好,但也是辛德勒大师亲手制作,使用了秘银十八公斤,硬度达到了八十三,是盔甲中的极品……”
高天摆摆手,打断了店老板的唠叨。说道:“预定的价格是多少?”
“最少的也达到了五万枚金币。”
既然已经提到了钱,高天就放心了。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出售的商品,之所以说不出售是因为对方开的价码不够高。高天虽然没有多少现金,但是他有的是极品宝贝,根本就不在乎店老板漫天要价。高天的假想敌是席连娜和达拉斯,一个高级剑圣一个高级魔法师,像他这种没有经历过什么实战磨练的菜鸟,拥有一套抗打击能力超级恐怖的盔甲,对于他的取胜是至关重要的。
高天拿出一块巴掌大小的红色宝石,放在桌子上。这块宝石曾经在泰德城奥尼尔的鉴宝大会上经过了魔法工会的鉴定,是一颗至少存活了三千多年的科莫拉多战争怪兽的晶核,其价格无法估量。说道:“这是一颗科莫拉多战争怪兽的魔晶,已经经过了珠宝商人奥尼尔的鉴定,它的价值足够使你们改变主意了吧?”
店老板一看见科莫拉多战争怪兽的晶核眼睛都绿了,他发出一声惊呼,伸出一双颤抖的手接过高天手中的晶核,紧紧地抱在怀里,再也不肯松开了。
“先生,你……你不是开玩笑吧?”店老板的声音也在颤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