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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些别的想法,下次再说行吗?
江 林
2003年10月19日
第二封信:
阳光下:
谢谢你的信任!你的邮件早已收到,因工作有所变动,今天才给你回复,望谅解。
读了《行动有感》一文后,我感觉你的心态平和了许多,其实这也是我期望看到的——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要太多的理由,至于那些虚头的东西,不要让它压抑了自己。
记得有这样一句话:蹲号子最可怕的不是十几小时的机械化体力劳动,而是怕把人关在那里什么都不让干。我知道你渴望的是心灵的沟通,其实你有时太在乎一些东西,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正常人看待。
《二十五岁生日礼物》一文中,你提到裤子小了,但你还不准备换,它让我看到了一个男人的魅力——我们要做的事有许多,让自己在行动中日趋完美才是我们该努力的。
我个人认为,这次行动应把主题放在个人旅游上,你个人的进步才能促进网站的最终目标的实现。否则让人有点演戏的味道。不过昨天我看你在留言板上的回复,让我对你的大智大勇产生了敬意——面对期盼已久的东西,不慌不忙。
有时候出去走走,能净化人的心灵,特别是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你感受的是一种原始的纯真。它能唤醒一个人的走失的梦。
有些睡意了,下次再聊……
江 林
2003年11月20日
第五章 呼吁:关注失足者心理健康第78节:网友江林的五封信(2)
第三封信:
阳光下:
元旦快乐!怎么没让我参加阳光下帮教协会?我知道你的个性,虽说刚开始它还不是太正规,但我相信你一定会向拥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努力,再说摸索一条社会志愿帮教之路需要做一系列的尝试。我建议将首页“中国第一个为失足者鼓与呼的传媒机构”改为“中国第一个失足者帮教网站”,你接受吗?
与你相识有一段时间了,每次读你新的文章(观点)总有一种不同的感受,现在看原来我给你提的意见有些浅薄。尽管我们还没有见面,但我已感受到了我们坐在一起时那种激烈争论的快乐,因为你的一些语言已触动了我灵魂深处尘封已久的情感。
不知你看过《富翁共有的特质》一书没有?其中它讲到有智慧、有道德的人往往囿于理论,不善计谋,他们的“智慧”反而成为赚钱的障碍;不会追女朋友的人,赚不了钱。之所以选择这两条和你讨论是觉得有些东西出格才能征服对方。我虽没犯罪,但并不代表我没失足——什么叫“失足”?犯了较多人认为的错,那些还没形成规章制度的“错”也是“错”?因为法制有一个健全的过程,正如新《婚姻法》取消了婚检的限制,那是不是说新《婚姻法》没颁布之前人民的这项民主权利就不存在了呢?其实这一观点你在《我为什么要犯罪》一文涉及到过,我再提出来是想说我没犯罪记录,并不能说我就很“高尚”。
今年春节不回湖北,有什么安排吗?
若有帮教活动请通知我!
江 林
2003年12月28日
第四封信:
阳光下:
很久没有给你写信了,昨晚和一个朋友聊天谈起你,他说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你这样的人存在。于是我们一同打开了你的网站,当时我看到他眼中有泪光在闪动。
看了你2004年普法设想,我有一点担心它会不会影响你的生活?我知道一年过去了,你所有行动不再是为个人努力的,而是一个群体,但它会不会不时地把你带入一种伤心的境地?
你在招聘一些有“前科”的人,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他们会不会成为你行动的障碍?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另外你也该为个人前途想想了。
从一些文章中感觉你还是很平静的,这让我感觉高兴——和你相识以来,我一直把你当作一种精神力量,特别是遇到了一些不顺心事的时候。
昨天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没有受用一生的扶助,却有鼓舞终生的勇气和信心。因为每个人的路只有靠自己才能走完——你勇敢站起来了,可更多的人还生活在阴暗中!但愿社会对这一群体多一点关注,不要等到一个又一个杨新海出现才去思考我们对他们缺少了什么?还有马加爵悲剧发生后,我们才意识到我们的教育存在了什么?
不知为什么,每次和你聊天总感觉是一种快乐,从你的思维中让我对一些问题的观察有了更深的思考。我的邮件不要忙着回,哪天有时间了,有心情了,有新感受了,想和一个人说话时再回。
认识你真好!
江 林
2004年4月5日
第五封信:
阳光下:
你的邮件早几天就收到,因忙着考试,没有及时回复,望谅解!其实我们之间没有必要有这么多的礼节。
如果不是考试,我和朋友约好五一去看你。真的,不知为什么收到你的邮件,我总有一种莫名的激动,我的朋友说也是这样。我想一定是你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的宽容感染了我们。
我在4月12日《法制日报》上看到了关于你的报道,这样的事你应该告诉我。读《宽容》一文后,我有一种顿悟之感,这是我在你写的其他文章中看不到的。它让我有点担心,那些都是较敏感的话题,相信有许多人知道,但他们都没有说。它会不会给你以后的帮教活动带来不便?
看完《高墙内外》的书稿,我觉得比以前的报道都真实一些,它让人感觉就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一样,没有那些刻意的东西。而原来看案例报道,都是有意夸大什么,似乎只有那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其实,现在的人们辨别能力都很强,惟有真实的东西才能打动人。
我认为你应该在服刑和刑释人员权益保护方面做一些研究,这样的帮教会有更直接的意义,我相信你肯定在做努力。现实中这部分人总容易被人忽略,另因身份的特殊性,维权存在太多的局限性,他们的行为一般都是被动的,所以需要更多像你这样的人站出来。
预祝五一节快乐!
江 林
2004年4月16日
第五章 呼吁:关注失足者心理健康第79节:“58”与“38”的区别(1)
2004年5月1日 星期六 晴
新一年的第152天
昨天晚上,我曾服刑的监狱的教育改造科汪科长打电话来说,为配合今年司法部服刑人员普法教育年活动,希望我能回监狱进行现身说法。我开玩笑说,服刑人员不用背“58条” 是不是许多人都叫好?相比现在的“38条”太容易了。
今天起实施的新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对比同时废止的1990年11月6日司法部第12号令旧规范,无论从陈述式的语言风格上,还是具体的内容等方面都彰显其人性化色彩,也更有利于提升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
新旧规范首先在条数和字数上有很大区别。旧规范6章58条,新规范只有5章38条,从服刑人员的行为、生活、学习和劳动四个方面进行规范;旧规范3000多字,新规范只有1200多字。此外,新规范中用“服刑人员”替代“罪犯”的称呼,把旧规范中随处可见的“不准”、“不得”等带有训诫口吻的用语改为陈述式的指引性语言等细则,显出对服刑人员的尊重和平等。
在对服刑人员装扮的规定上,旧规范规定,除一个月内出监的罪犯外,一律留寸发或光头,不准留胡须、长指甲;除有特殊生活习惯的少数民族罪犯外,女犯一律留齐耳短发,不得过颈,严格禁止罪犯烫发、染发、戴假发、涂指甲、抹口红、戴首饰等。新规范中,这些禁止性内容均被删除。
在对服刑人员生活习惯的规定上,旧规范要求罪犯阅读健康有益的书刊,按规定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还对收看电视和收听广播的姿势也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罪犯在收看收听电视和广播时要坐姿端正,不准从事其他活动,不准闲谈走动,不准擅自开闭、选台。此外,旧规范甚至对罪犯的睡觉和走路姿势也有严格规范,规定3名以上罪犯走路时要排成纵队或靠右侧行走。不得挽臂、搭肩、拉手和横排行进。听到就寝号令立即按指定方向躺下,不准蒙头睡觉。而这些在新的规范中都不再出现,只要求服刑人员就寝时保持安静,不影响他人休息。
在礼貌称谓方面,旧规范要求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称呼职务,对职务不明的工作人员统称队长;新规范则对警察统称警官,对其他人员采用相应礼貌称谓。
在对服刑人员的改造方面,以往的监狱改造更注重对服刑人员的思想品德、劳动和行为等方面的规范,没有涉及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新的规范增加了对服刑人员心理矫正的内容。让服刑人员接受心理健康教育,成为新推出的系列人性化措施中很重要的一项。
认真研读完新旧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让我浑身有了一种力量——坚信国家对服刑和刑释人员会有更多的关爱和尊重。
附:新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基本规范
第一条 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规纪律。
第二条 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认罪悔罪。
第三条 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
第四条 明礼诚信,互助友善,勤俭自强。
第五条 依法行使权利,采用正当方式和程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 服刑期间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
(二)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
(三)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
(四)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
(五)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
(六)不偷窃、赌博;
(七)不打架斗殴、自伤自残;
(八)不拉帮结伙、欺压他人;
(九)不传播犯罪手段、怂恿他人犯罪;
(十)不习练、传播有害气功、邪教;
第五章 呼吁:关注失足者心理健康第80节:“58”与“38”的区别(2)
第二章 生活规范
第七条 按时起床,有秩序洗漱、如厕,衣被等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第八条 按要求穿着囚服,佩戴统一标识。
第九条 按时清扫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条 保持个人卫生,按时洗澡、理发、剃须、剪指甲,衣服、被褥定期换洗。
第十一条 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爱惜粮食,不乱倒剩余饭菜。
第十二条 集体行进时,听从警官指挥,保持队形整齐。
第十三条 不饮酒,不违反规定吸烟。
第十四条 患病时向警官报告,看病时遵守纪律,配合治疗。不私藏药品。
第十五条 需要进入警官办公室时,在门外报告,经允许后进入。
第十六条 在野外劳动现场需要向警官反映情况时,在三米以外报告。
第十七条 遇到问题,主动向警官汇报。与警官交谈时,如实陈述、回答问题。
第十八条 在指定铺位就寝,就寝时保持安静,不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章 学习规范
第十九条 接受法制、道德、形势、政策等思想教育,认清犯罪危害,矫治恶习。
第二十条 接受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心理测试,养成健康心理。
第二十一条 尊重教师,遵守学习纪律,爱护教学设施、设备。
第二十二条 接受文化教育,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争取良好成绩。
第二十三条 接受技术教育,掌握实用技能,争当劳动能手,增强就业能力。
第二十四条 阅读健康有益书刊,按规定收听、收看广播电视。
第二十五条 参加文娱活动,增强体质,陶冶情操。
第四章 劳动规范
第二十六条 积极参加劳动。因故不参加劳动,须经警官批准。
第二十七条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八条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不违章作业。
第二十九条 爱护设备、工具。厉行节约,减少损耗,杜绝浪费。
第三十条 保持劳动现场卫生整洁,遵守定置管理规定,工具、材料、产品摆放整齐。
第三十一条 不将劳动工具和危险品、违禁品带进监舍。
第三十二条 完成劳动任务,保证劳动质量,珍惜劳动成果。
第五章 文明礼貌规范
第三十三条 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
第三十四条 言谈举止文明。不讲脏话、粗话。
第三十五条 礼貌称谓他人。对人民警察称“警官”,对其他人员采用相应礼貌称谓。
第三十六条 服刑人员之间互称姓名,不起(叫)绰号。
第三十七条 来宾、警官进入监舍时,除患病和按规定就寝外,起立致意。
第三十八条 与来宾、警官相遇时,文明礼让。
第六章
奉献:在倾听中收获希望
第五章 呼吁:关注失足者心理健康第81节:我的无助
2004年5月4日 星期二 雨
新一年的第125天
下午下班的时候,网友哭泣的蒲公英从上海打来电话说,因为有了我的鼓励和中华失足者热线“阳光BSS”网友们的支持,她不再感到无助。还问她家这种情况,她先生是否可以申
请监外执行?我没有正面回答她,只告诉她国家特别重视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现正在全面推行“三化”建设。许多城市对一些轻微犯罪的服刑人员也在做“社区服刑”的尝试,北京、上海走在了全国的前面……
我的无助
我是一个苦命的女孩。从小父母双亡,和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长大后好不容易找个好老公,他却因和朋友做生意不小心上了贼船而被判劳教一年。我知道他是个好男人,我要等他。
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没有人来关心我。我的公公婆婆对我“冷嘲热讽”。认为我带坏了他们的儿子,我好委屈啊!要向谁倾诉呢?先生吗?不,他已经够可怜了,压力够大了;朋友吗?不,在落难的时候,我却发现没有真正的朋友。我好想别人给我一些安慰啊!因为我还要照顾一个5个月大的宝宝,公公婆婆又年老病重。
我的生活很苦,不是物质上,而是精神上的。我真的很苦恼,在“中华失足者热线”看到了您的故事,所以给您发封邮件,我想听听您的想法。
哭泣的蒲公英
2004…04…24
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我好高兴,谢谢你对我的信任!
我非常能理解你现在的心情,朋友和亲人应该是你最好的支持者,然而因为你先生的事他们都远离你,这是一种歧视。其实这样的事我也遇过,不过只要你坚强,一切都会过去。
你公公婆婆之所以那样,是因为爱子心切,你要理解他们。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等你老公回家了,一切都会过去。
你没有离开你先生,这是对的;你理解他,说明你是一个善良的人。我相信经过这次挫折之后,你们的生活会有更多的灿烂!
如果你方便,我寄一本在监狱里写的书给你,或许能给你一些帮助。
祝好!
阳光下
2004年4月25日
阳光下:
您好!
我收到了你的电子邮件。谢谢你! 您的鼓励让我看到了希望。我会坚强的!我不能让我的先生为我担心,我会为了他好好照顾自己,照顾宝宝。
在最困难的时候,我只有靠自己。不管多难,我都会等着他。我很希望看到您的书。
对不起,我问一下,我可以给我先生写信吗?我要怎么鼓励他?他能收到信吗?信的内容有没有规定?我能送东西给他吗?要不要检查?
哭泣的蒲公英
2004年4月26日
哭泣的蒲公英:
你好!
一年的时间会很快过去,如果你没时间去看你先生,你可以写信。告诉他你们的生活情况和父母身体状况;可以送一些生活用品和书籍给他,不方便送邮寄也行,但不能有如现金、刀具等违禁品。所有物品都需要检查,信件也一样,不能有与案情相关的内容。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一些磨难。过去的东西不要放在心上,一味地痛苦只能加重心理上的负担,因为生活总是要继续的。
下次回邮时告知你的地址,我将书邮寄于你。
祝福你们!
阳光下
2004年4月27日
第五章 呼吁:关注失足者心理健康第82节:在爱情面前你赢了
2004年5月17日 星期一 晴
新一年的第138天
中午,同事告知有我的特快专递。打开一看,才知是网友胖胖熊寄来的。里面有一张精美贺卡,上面写着“感谢”两个字;还有一封信。
阳光下,谢谢你!
昨天,我跟我的男友正式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