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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李敖:中国迷信新研-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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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我雖不大驚、卻難免小怪,我真有點激動呢! 

  顧炎武說”有亡國,有亡天下.亡國與亡天下悉辨?曰: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這就是說,”亡國”是政權的失落,”亡天下”是道德的失落.國民黨固然既”亡國”又”亡天下”,國民黨之外的這群偽君子和鄉愿,卻無國可亡而有天下可大亡特亡.這些可憐蟲,他們忘了他們真正該引以為寶的枺鳎麄兺耍挥胁弧蓖鎏煜隆薄⒅挥袌讨欠谴罅x,才是他們的唯一活路.可惜的是,他們卻一個個器小易盈,湵P於泥中,像”黨棍”一樣,變成了”黨外棍”,這真是國民黨教育、國民黨塗炭生臁拇蟪晒Γ顸h不但自己是混蛋,它還代黨外加工打造混蛋!”武大郎玩夜貓子”,什麼樣的武大郎,就玩出來什麼樣的夜貓子.--愛因斯坦真笨,他寫”相對論”,竟漏寫了這一章!愛因斯坦真笨! 

  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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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诅咒别人死”?

  被告朱高正为《自由台湾周刊》发行人兼总编辑、被告吴祥辉为总企划(附证一),本年内,连续诽谤李敖如下: 

  一、六月十六日《自由台湾周刊》第一期中,由吴祥辉署名,发表《街头运动的时代到了》,文中“诅咒别人死”一节内,诽谤李敖说: 

  台湾民主党建党委员会在美国成立之后,台湾岛内党外并未做出有规模而有效的反应,李敖便企图游说一些人士出面组织发起委员会,但是,当被问及他加入委员会与否时,他却明白表示不干这等事。这种事成有份,事败无干,诅咒别人死的行径是所有街头运动分子的死敌(附证—)。 

  本自诉重点,不在辨正“企图游说”之事,而在纵有此事,怎么就是“事成有份,事败无干”?怎么就是“诅咒别人死”?查自来思想家的职责,就在鼓舞后进,自己并不实际介入,因为思想家自有思想的活动范围,思想家并不要做政治家。在台湾,胡适、段海光等思想家都鼓舞过别人做政治家,成立新党,但这是“事成有份,事败无干”吗?这是“诅咒别人死”吗?古书中说:“我自不能为仲尼,而能教人做仲尼。犹如管仲不能自霸,能使齐桓霸也。”(《华阳陶隐居内传》中陶私景语)难道陶弘景“诅咒别人死吗”?如此诽谤李敖,事证至明。此其一。 

  二、七月十五日,《自由台湾周刊》第五期中,由本刊采访组署名,发表文章,文中有被告康文雄公开在“本刊创刊茶会”发言,诽谤李敖说: 

  过去据我所见以笔力影响台湾最巨者恐非李敖莫属,无论在文字,功力上都无法置疑,我尊敬他但也鄙视他,美丽岛事件之前,他那么惊惧而不敢参加党外运动,《美丽岛》、《八十年代》都约不到他的稿,甚至暖流出版社当初想以二十五万出版他的《中国历史演义》,他也避不使用真名以免于和党外结合。但是,经过众多前辈的牺特牲造就党外声势后。他才露脸(附证三)。 

  本自诉重点,不在辩正所谓“经过众多前辈的牺牲造就党外声势后,他才露脸”之事(因为前辈李敖在露脸牺牲时,今天的党外后辈,尚不知人在哪儿!)和所谓“《美丽岛》、《八十年代》都约不到他的稿”之事(因为《美丽岛》等刊物出版时,一些党外后辈早已数典忘祖,从未向李敖约过稿),而在所谓“暖流出版社”出资约李敖出版《中国历史演义》李敖拒用真名云云,从无此事。事实上,当时根本没有这家叫做“暖流出版社”的出版社,而这套书由远流出版社出版时,却正正挂的是“李敖校订”等名字!李敖并未“避不使用真名以免于和党外结合”。如此诽谤李敖,事证至明。此其二。 

  三、同期又有所谓黄纪男公开在“本刊创刊茶会”发言,诽谤李敖,言语历历,并说黄纪男责备李敖“幕后!幕后!只叫别人去死”等话,业经黄纪男在七月十三日电话中一一否认。经李敖把电话中对话公布后,被告朱高正、被告吴祥辉复在七月二十八日《自由台湾周刊》第七期中,发表“敬告李敖”,说黄纪男发言,他们“存有录音带备查”,并反指李敖“睁眼说瞎话”(附证六)。如此诽谤李敖,事证至明,此其三。 

  四、八月十一日,《自由台湾周刊》第九期中,由史文(化名)署名,发表《中研院的小三公》,文中在丑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丁邦新后,笔锋一转,诽谤李放说: 

  丁邦新的事,李敖都很清楚。为了怕李敖把他的诸般丑事给抖了出来,遂百般奉承李敖,还在选院士前提报李敖当史语所的编审,相当于研究员的职务。结果被中研院打回,但丁邦新为了拉拢李敖,现仍在替李敖努力找位子(附证七)。 

  查李敖与丁邦新,自从预官八期同队受训后,二十六年来,毫无往还,从何“都很清楚”丁邦新的事?又从何被丁邦新“百般奉承”?所谓丁邦新提报李放任史语所“编审”之说,更是天方夜谭。(一、史语所从无“编审”编制,又从何提出?二、纵有,丁邦新岂敢提出?三、纵提出,李敖岂屑为之哉?)被告朱高正、被告吴祥辉这段文字,用意在含沙射影指李敖因得了丁邦新好处,故不抖出丁邦新的“诸般丑事”,如此诽谤李敖,事正至明,此其四。 

  本诽谤罪的构成,行为人以言词或举动为之,构成普通诽谤罪;以文字或图书为之,利用大众传播工具,构成加重诽谤罪。本案的犯行,恰为加重诽谤,已至为明确,特此择举列出四项,请惠为审理,科以应得之刑。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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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董的悲剧

  在古代中国人的思想中,统治者的地位,是在人神之间的。《左传》中记师旷说:“夫君,神之主也,而民之望也。”这就是说,统治者的身份是承上启下的。就因为这种承上启下,所以要“忠于民而信于神”(《左传》季梁的话),如果做不好,就“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左传》曹刿的话),闹到最后,就“弃神人矣!神怒民叛,何以能久?”(《左传》刘定公的话)这样的统治者,就要垮台了。 

  不怕“人怨”怕“天怒” 

  但是,对统治者而言,所谓“神怒民叛”,他怕的是前者而非后者,民的“叛”,是很难的,一叛就即惩治叛乱条例一下,所谓叛,就不成其叛了,最后就只好化为“怨”而已。于是“神怒民叛”,就演变为“天怒人怨”了。 

  但是,“人怨”是小事,“天怒”又怎么办呢?公元前七世纪的时候(前六六二),“有神降于莘”《国语》中记内史过说: 

  国之将兴,其君齐明衷正,精洁惠和。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其惠足以同其民人。神飨而民听,民神无怨,故明神降之,观其政德,而均布福焉;国之将亡,其君贪冒辟邪,淫佚荒怠。……民神怨痛,无所依怀。故神亦往焉,观其苛慝,而降之祸。 

  这就是说,作为统治者无道的时候,作为神的,就不再施福了,而要跑去看热闹,然后降祸了。神的降祸,可以使统治者垮台,这种“天怒”,比“人怨”厉害得多了,统治者自然不得不小生怕怕了。 

  灾异 

  表现“天怒”的解释,到了汉朝人手里,变得细腻起来了,就是所谓“灾异说”。董仲舒①是这种思想的掌门人,他说: 

  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诗曰:“畏天之威”,殆此谓也。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这是说天是很仁慈的,它不立刻惩罚人,而是先警告一下;警告无效,再吓唬一下;吓唬无效,“其殃咎乃至”。天惩罚人是分梯次进行的,是给人缓冲时间的。 

  天人相感 

  从因果观点看,灾异的来源,是恶性循环的,这叫“天人相感”。董仲舒说: 

  今平地注水,去燥就湿;均薪施火,去湿就燥。百物去其所与异,而从其所与同。……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如马鸣则马应之、牛鸣则牛应之。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而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非独阴阳之气可以类进退也,虽不祥祸福所从生,亦由是也。无非己先起之,而物以类应之而动者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动) 

  董仲舒是绝对的尊重统治者的。他明说“以人'民'随君'主',以君随天”;明说“屈民面伸君,屈君而伸天”,但是怎么“屈君”呢?“屈君”的力量,只有来自天,统治者无道,是“天夺之”的,天又怎么“夺”之呢? 

  如此制衡 

  后来研究思想史的人,都犯了一个错误,以为董仲舒强调灾异、强调天人相感的目的,是向专制帝王制造“精神威协”、“把权源纳入正轨”,认为董仲舒抬出天来制造制衡,其实这是给古人戴高帽了。对一个满脑“罢黜”什么“独尊”什么的专断论者,对一个满口“以人'民'随君”、“屈民而伸君”的拍马大王的人,我们是不能这样溢美的。 

  董仲舒的王牌理论是提倡“春秋大义”,孔子作春秋的基本立场是尊王攘夷,提倡春秋就是提倡君权。“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董仲舒明明是主张一切“一统乎天子”的,“一统乎天子”就是一人专权、中央集权,结果就是“君者,权也”的。汉初的统治者并不喜欢儒家,汉高帝轻视儒生,甚至要“溺儒冠”(朝儒生的帽子里撒尿)。但是得到天下后,发现儒家思想最便于作为统治的“润饰”,所以外儒内法就势在必行。于是,从汉高帝到汉武帝、从叔孙通到董仲舒,便很自然的花对花、柳对柳起来。董仲舒是“以经术润饰吏治”(《汉书》循史传)的,这完全是投统治者所好的。至于他强调灾异、强调天人相感,也只是希望统治者做贤君而已。希望统治者做贤君,这是古往今来人人的希望,这算不得政治上的制衡,制衡君权要有像样的办法,灾异又叫什么办法呢? 

  有一次,汉朝祖庙着了火。董仲舒写了稿子,发了议论,主父惬偷了这篇稿子,上奏汉武帝。汉武帝拿给大家看,董仲舒的学生吕步舒,不知道这是他老师的作品,大发议论,说这篇东西“大愚”。于是把董仲舒给关起来,论以死刑。后来虽给特赦了,但是他再也不敢谈灾异了。 

  董仲舒打着儒家的招牌,耍着阴阳家的把戏,用阴阳四时五行种种迷信怪说,逢迎主上,以期得君行道,结果却变成了统治者为虎作怅的帮凶,成了助长专制政治的第一罪人,这真是跟统治者与虎谋皮的知识分子的迷梦,在梦醒时分,除了落得虎口余生外,什么都与春秋代谢了! 

  三结合 

  所以,这种制衡关系,纵使有,在董仲舒的思想里也是很可怜的,因为所谓制衡,说来说去,只不过是一点灾异而已。用灾异来制衡统治者,岂不太空洞了吗? 

  董仲舒不但在灾异说上面无法造成制衡,相反的,真正“一统乎天子”的思想大建构,竟还出自此公之手,他是真正把“高级迷信”同“高段统治”结合的人。我们试看他的立论: 

  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这是以“阴阳”、“五行”、“四时”三结合来立论的。 

  在阴阳方面,董仲舒明说纲常②之道“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所以旱灾来了,表示阳对阴的一种讨厌表示;日蚀来了,表示阴对阳的一种犯上表示。一切阴阳都是天人相感的,自然一点也不自然,是大有文章的。 

  在五行方面,“天有五行,一曰本、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所以,要“辨五行之本末、顺逆、大小、广狭,所以观天道也”。“故五行者,乃孝于忠臣之行也!” 

  在四时方面,是五行中除土以外的四行,各主四时中四分之一的气。木主春气、火主夏气、金主秋气、水主冬气,土什么也不主,它是头头,“土者,大之肱股也!”“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贵于土。土之于四时,无所命者,不与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故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谓大忠矣!”“臣之义比于地。故为人臣者,视土之事火也;为人子者,视上之事人也。虽居中央,……然而弗名者,皆并功于火,火得以盛,不敢与父分功美,孝之至也。是故孝子之行、忠臣之义,皆法于地也。” 

  因为五行的关系都是相生的关系,所以火生土,土变成了火的儿子,“为人子者,视土之事火也。”儿子替爸爸做事,是只尽其义。不计其利的、“不与火分功名”的、“不敢与父分功美”的,这种单向会,正好代换成巨子对统治者的无条件效忠,所以“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是故圣人之行,莫贵于忠,土德之谓也!” 

  “贬天子”吗 

  在《史记》(太史公自序)里,写董仲舒论《春秋》,曾有“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③的话,但是如何贬得了天子,自古以来,就没有成功过,也没有在政治理论上建构过。结果呢,以“贬天子”为素志的知识分子,反倒一个个吃起荤来,一个个变成了帮助统治者有效统治的鹰犬:不但不能建构有效的制衡体制,反倒一再向统治者认同、共识、共同建构起临时条款式的体制,知识分子不能坚守原则,沦落至此,真可谓“自作孽,不可活”了! 

  一九八三年四月六日病中写完 

  ①董仲舒(前一七九——前一○四)号桂严子,河北枣强东人,是汉武帝时代的博士。他上课时候要“下帷讲诵”,他的学生甚至要“传此见次相授业”(间接教来教去),“或莫见其面”。早年时候,他的专心,可以“三年不窥园”;晚年时候,他“去位归居,终不问家产业,以修学著述为事”,很受人尊敬。 

  ②“三纲”之说是董仲舒提出来的。原意是君臣、父子、夫妇各尽其分,后来由《纬书含文嘉》和《白虎通》演绎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大教条,董仲舒变成了始作俑者。 

  ③《史记》原文是:“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遭衰废,孔子……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个,以为天下仪表,贬天于、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这些话,到了《汉书》(司马迁传)里,就被窜改为“太史公曰:余闻之董生:‘周道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时之不用、道之下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其中“贬天子”的字眼竟不见了。知识分子与虎谋皮,下场一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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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杂记》今译

  一、方苞《狱中杂记》今译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里,当我被关在刑部监狱的时候,看见犯人死了,由墙洞里拖出去,平均每天总有三四个,不觉心里奇怪。有个曾经做过洪洞县长的杜君,站起来说:“这是生瘟疫了。现在天时正常,死的还少;过去有多到一天死十几个的。”我问是什么原因。杜君说:“这种病容易传染,生这种病的,纵然是亲人,也不敢住在一起。这监狱一共有四座老监房。每座监房有五个房间:狱卒住在当中的一间,前面有大窗通光线,屋顶有小窗透空气;其余四个房间都没有窗,可是关的犯人经常有两百多。每天天还没黑,就上锁了,大小便都在房间里,和吃饭喝水的气味混在一道。加上寒冬腊月,没钱的犯人睡在地上,等到春气一动,没有不发病的。监狱的规矩,一定要等天亮才开锁,整个晚上,活人和死人就头靠头脚对脚地睡着,没法闪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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