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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译文51-60章-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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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①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②。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③;养④之覆⑤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⑥。 

'译文' 

道生成万事万物,德养育万事万物。万事万物虽现出各种各样的形态,环境使万事万物成长起来。故此,万事万物莫不尊崇道而珍贵德。道之所以被尊崇,德所以被珍贵,就是由于道生长万物而不加以干涉,德畜养万物而不加以主宰,顺其自然。因而,道生长万物,德养育万物,使万物生长发展,成熟结果,使其受到抚养、保护。生长万物而不居为己有,抚育万物而不自恃有功,导引万物而不主宰,这就是奥妙玄远的德。 

  

'注释' 

1、势:万物生长的自然环境。一说:势者,力也;一说,对立。 

2、莫之命而常自然:不干涉或主宰万物,而任万物自化自成。 

3、亭之毒之:一本作成之熟之。 

4、养:爱养、护养。 

5、覆:维护、保护。 

6、玄德:即上德。它产生万物而不居为己有,养育万物而不自恃有功。 

  

               '引语' 

这一章是着重讲“德”的作用,可以看作是三十八章的继续。老子在这章里再一次发挥了“道”以“无为”的方式生养了万物的思想。本章里的“玄德”即“上德”。老子认为,“道”生长万物,“德”养育万物,但“道”和“德”并不干涉万物的生长繁衍,而是顺其自然。“德”是“道”的化身,是“道”的人世间的具体作用。万物成长的过程是:一、万物由“道”产生;二、“道”生万物之后,又内在于万物,成为万物各自的本性;三、万物依据各自的本性而发展个别独特的存在;四、周围环境的培养,使各物生长成熟。 

  

'评析' 

在前面的某些章节中,我们已经了解到老子关于“道”和“德”二者之间的关系,也了解到“道”、“德”与万事万物之间的关系。这一章同样论述的是“道”以“无为”的方式生养了万物的学说,有学者认为,“老子提出‘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的见解,说明万物是在无为自然状态中生长的。‘莫之命’,即孟子所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的意思。万物的生长,是顺应着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而长的,各自适应着自己所处的具体环境而生长的,根本就不可能有所谓主持者加以安排,然后才能生长的。这一点,是老子反对鬼神术数的表现,反对有神论的表现,就万物的生长却需要依据着客观自然界存在的规律来说,老子称之为‘道生之’。就客观自然界存在的规律具体运用于物的生长来说,老子称之为‘德畜之’。万物生长,既然必须依据自然界的规律,而为自然界的规律的具体运用,所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但万物的尊道贵德,也仅为对自然界的规律的依据与运用,不是另有什么主宰者加以命令与安排的,这种现象,老子认为是无为自然的状态,所以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我们同意以上所述观点,因为道之创造万事万物,并不含有什么主观的意识,也不具有任何目的,而且不占居、不主宰,整个过程完全是自然而然的,万事万物的生长、发育、繁衍,完全是处于自然状态下。这就是“道”在作用于人类社会时所体现的“德”的特有精神。显然,这是一种勿庸置疑的无神论思想,它否定了作为世界主宰的神的存在,这在先秦时代的思想界应该说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第五十二章 
'原文' 

天下有始①,以为天下母②。既得其母,以知其子③;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兑,闭其门④,终身不勤⑤。开其兑,济其事⑥,终身不救。见小曰明⑦,守柔曰强⑧。用其光,复归其明⑨,无遗身殃⑩;是为袭常⑾。 

'译文' 

天地万物本身都有起始,这个始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源。如果知道根源,就能认识万物,如果认识了万事万物,又把握着万物的根本,那么终身都不会有危险。塞住欲念的孔穴,闭起欲念的门径,终身都不会有烦扰之事。如果打开欲念的孔穴,就会增添纷杂的事件,终身都不可救治。能够察见到细微的,叫做“明”;能够持守柔弱的,叫做“强”。运用其光芒,返照内在的明,不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这就叫做万世不绝的“常道”。 

  

'注释' 

1、始:本始,此处指“道”。 

2、母:根源,此处指“道”。 

3、子:派生物,指由“母”所产生的万物。 

4、塞其兑,闭其门:兑,指口,引伸为孔穴;门,指门径。此句意为:塞住嗜欲的孔穴,闭上欲念的门径。 

5、勤:劳作。 

6、开其兑,济其事:打开嗜欲的孔穴,增加纷杂的事件。 

7、见小曰明:小,细微。能察见细微,才叫做“明” 

8、强:强健,自强不息。 

9、用其光,复归其明:光向外照射,明向内透亮。发光体本身为“明”,照向外物为光。 

10、无遗身殃:不给自己带来麻烦和灾祸。 

11、袭常:袭承常道。 

  

               '引语' 

本章是继四十七章后再次论述哲学上的认识论问题。老子认为,天下自然万物的生长和发展有一个总的根源,人应该从万物中去追索这个总根源,把握原则。人们认识天下万物但不能离开总根源,不要向外奔逐,否则将会离失自我。在认识活动中,要除去私欲与妄见的蔽障,以真正把握事物的本质及规律。 

  

'评析' 

在本章中,老子又一次使用了“母”、“子”这对概念。在这里,“母”就是“道”,“子”就是天下万物,因而母和子的关系,就是道和万物;理论和实际;抽象思维和感性认识;本和末等关系的代名词。张松如认为“所谓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正是把概念形成的理论证明,当作对具体事物认识的方法了。西周以来,中国已经产生了例如五行说那样原始、自发的唯物论。当老子第一次试图把那种元素化的‘物理性形式’推进到更高阶段的理论性的形式时,他的理论形式的唯物主义思想,也因受到了历史与科学条件的限制而表现出某种不成熟性,这种不成熟性,反映到更为复杂的认识论领域中来,就很容易带上一种以‘道’观物的特点。这是老子在认识上失足落水的一个重要原因。”(《老子校读》第301页)我们基本上同意这种观点,但又认为老子的确是强调抽象思维,对抽象思维和感性认识的关系讲得不够清楚,这是我们从本章内容中所得知的,不过不能把这一点加以夸大,相反,我们感到,老子对这个问题的论述引用了辩证的方法,他的“知母”、“知子”的观点是老子哲学思想的精华之一,不仅在春秋末年甚至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其思想水平是许多哲学家所不及的。本章的言外之意在于,世人都好逞聪明,不知收敛内省,这是很危险的事情,他恳切地希望人们不可一味外露,而要内蓄、收敛,就不会给自身带来灾祸。

第五十三章 
'原文' 

使我①介然有知②,行于大道,唯施③是畏。大道甚夷④,而人⑤好径⑥。朝甚除⑦,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⑧,财货有余,是谓盗竽⑨。非道也哉! 

'译文' 

假如我稍微地有了认识,在大道上行走,唯一担心的是害怕走了邪路。大道虽然平坦,但人君却喜欢走邪径。朝政腐败已极,弄得农田荒芜,仓库十分空虚,而人君仍穿着锦绣的衣服,佩带着锋利的宝剑,饱餐精美的饮食,搜刮占有富余的财货,这就叫做强盗头子。这是多么无道啊! 

  

'注释' 

1、我:我,指有道的圣人。老子在这里托言自己。 

2、介然有知:介,微小。微有所知,稍有知识。 

3、施:邪、斜行。 

4、夷:平坦。 

5、人:指人君,一本作“民”。 

6、径:邪径。 

7、朝甚除:朝政非常败坏。一说宫殿很整洁。 

8、厌饮食:厌,饱足、满足、足够。饱得不愿再吃。 

9、盗竽:竽又作夸。即大盗、盗魁。 

  

'引语' 

这一章尖锐地揭露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矛盾现象。在《道德经》一书中,有几处谈到这个问题,如三章、十九章、五十七章、七十五章等。本章描述了社会的黑暗和统治者给人们带来的深重灾难,尤其是统治者凭借权势和武力,对百姓姿意横行,搜刮榨取,终日荒淫奢侈,过着腐朽靡烂的生活,而下层民众却陷于饥饿状况,农田荒芜、仓藏空虚。这种景况,无怪乎老子把统治者叫做“盗竽”。这一章的内容也可以说是给无道的执政者们——暴君所画的像。 

  

'评析' 

杨兴顺说:“‘盗夸’之人过着奢侈生活,而人民却在挨饿。按照老子的学说,这类不正常的情况是不会永远存在下去的,人类社会迟早会回复它自己最初的‘天之道’。老子警告那些自私的统治者,他们永远渴望着财货有余,这就给自己伏下极大的危机。‘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四十六章)。这样,他们违背了‘天之道’的法则,而‘不道早已’(三十章)。让早已忘却先王的金科玉律的自私的统治者不要这样设想,以为他们的力量是不可摧毁的。这样的日子是会来临的:统治者将因自己的一切恶行而受到惩罚,因为在世界上,‘柔弱胜刚强’。老子对于压迫者的炽烈仇恨,对于灾难深重的人民的真挚同情,对及对于压迫人民、掠夺人民的社会政治制度必然崩溃的深刻信念——这些都是老子社会伦理学说中的主要特点。”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从社会稳定与发展的角度,抨击当政的暴君为“盗竽”,这是从老子开始到庄子的道家最为可贵的重要观点。在庄子外杂篇里,他提出“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是传统的观点。事实上那些“财货有余”的人才是货真价实的“盗竽”,“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这是从被压迫的劳动者的利益出发而发出的呐喊。从这种观点中,我们也感到这说明了老子并不是腐朽的没落的奴隶主贵族利益的代言人,而是真切地代表了被压迫者的愿望。

第五十四章 
'原文' 

善剑者不拔,善抱①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②。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③;修之于邦④,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⑤,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 

'译文' 

善于建树的不可能拔除,善于抱持的不可以脱掉,如果子孙能够遵循、守持这个道理,那么祖祖孙孙就不会断绝。把这个道理付诸于自身,他的德性就会是真实纯正的;把这个道理付诸于自家,他的德性就会是丰盈有余的;把这个道理付诸于自乡,他的德性就会受到尊崇;把这个道理付诸于自邦,他的德性就会丰盛硕大;把这个道理付诸于天下,他的德性就会无限普及。所以,用自身的修身之道来观察别身;以自家察看观照别家;以自乡察看观照别乡;以平天下之道察看观照天下。我怎么会知道天下的情况之所以如此呢?就是因为我用了以上的方法和道理。 

  

'注释' 

1、抱:抱住、固定、牢固。 

2、子孙以祭祀不辍:辍,停止、断绝、终止。此句意为:祖祖孙孙都能够遵守“善建”、“善抱”的道理,后代的香火就不会终止。 

3、长:尊崇。 

4、邦:一本作“国”。 

5、故以身观察,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自身察看观照别人;以自家察看观照别家;以自乡察看观照别乡。 

  

               '引语' 

本章讲“道”的功用,即“德”给人们带来的益处。本章是四十七章和五十二章的重要补充。例如,四十七章说:“不出户,知天下”;五十二章说:“即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要做到这一点,还要做到“塞其兑,闭其门”。那么在本章里,老子讲了修身的原则、方法和作用。他说,修身的原则是立身处世的根基,只有巩固修身之要基,才可以立身、为家、为乡、为天下,这就是“道”。老子认为这是唯一正确的认识方式和途径。 

  

'评析' 

本章说到“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这一句是从一身讲到天下。读此句,使人不自觉地想起儒家经典之一的《大学》中所讲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所谓“八条目”。这也是从一身讲到天下。道家与儒家在修身问题上并不相同,但也不是完全不相同。这相同之处就在于,他们都认为立身处世的根基是修身。稍后一些的庄子也说,“道之真,以治身,其余绪,以为国”。所谓为家为国,应该是充实自我、修持自我以后的自然发展;而儒家则是有目的性地去执行,即一为自然的,一为自持的,这则是儒、道之间的不同点。

第五十五章 
'原文'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①不螫②,猛兽不据③;攫鸟④不搏⑤。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⑥,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⑦,和之至也。知和曰〃常〃⑧,知常曰〃明〃,益生⑨曰祥⑩,心使气曰强⑾。物壮⑿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译文' 

道德涵养浑厚的人,就好比初生的婴孩。毒虫不螫他,猛兽不伤害他,凶恶的鸟不搏击他。他的筋骨柔弱,但拳头却握得很牢固。他虽然不知道男女的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却勃然举起,这是因为精气充沛的缘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却不会沙哑,这是因为和气纯厚的缘故。认识淳和的道理叫做“常”,知道“常”的叫做“明”。贪生纵欲就会遭殃,欲念主使精气就叫做逞强。事物过于壮盛了就会变衰老,这就叫不合于“道”,不遵守常道就会很快地死亡。 

  

'注释' 

1、毒虫:指蛇、蝎、蜂之类的有毒虫子。 

2、螫:毒虫子用毒刺咬人。 

3、据:兽类用爪、足年攫取物品。 

4、攫鸟:用脚爪抓取食物的鸟,例如鹰隼一类的鸟。 

5、搏:鹰隼用爪击物。 

6、朘作:婴孩的生殖器勃起。朘,男孩的生殖器。 

7、嗄:噪音嘶哑。 

8、知和曰常:常指事物运作的规律。和,指阴阳二气合和的状态。 

9、益生:纵欲贪生。 

10、祥:这里指妖祥、不祥的意思。 

11、强:逞强、强暴。 

12、壮:强壮。 

  

               '引语' 

本章讲处世哲学,即“德”在人身上的具体体现。前半部分用的是形象的比喻,后半部分讲的是抽象的道理,老子用赤子来比喻具有深厚修养境界的人,能返回到婴儿般的纯真柔和。“精之至”是形容精神充实饱满的状态,“和之至”是形容心灵凝聚和谐的状态,老子主张用这样的办法就能防止外界的各种伤害和免遭不幸。如果纵欲贪生,使气逞强,就会遭殃,危害自己,也危害别人。 

  

'评析' 

在本章里,老子用夸张的手法这样写道:把“德”蕴含在自己的身心里,而且积蓄得十分深厚,就像无知无欲的赤子,毒虫、猛兽、恶禽都不会去伤害他,同时他也不会去伤害禽兽虫豸,所以不会招引兽禽的伤害。他形象地说婴儿的生殖器勃起和大声哭喊,这是他精力旺盛和保持平和之气的缘故。他讲赤子的特点是柔弱不争和精力未散,其核心还是“和”。车载说,老子书谈到“和”字,有三处应予重视,一为“和其光”,一为“冲气以为和”,一为“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它以“和光”与“冲气”与“婴儿”来说明“和”,都是在谈统一,都是在谈“混成”的状态。“和光”就“复归其明”说,当光射到了物件的时候,有射到的一面与射不到的另一面,“和其光”是把两者统一起来,回复到“明”的“混成”的状态。“冲气”是万物的开端,万物含有负阴、抱阳的两方面,两者经常是统一的,表现出用之不盈无所不入的作用。婴儿是人的开端,少年、壮年、老年都以之为起点,但婴儿浑沌无知,与天地之和合而为一。“和”所表示的统一,包含着对立在内,是有永恒性的,所以说“知和曰常”。(《论老子》,第69页)老子承认“万物并作”的世界的多样性和普遍存在的矛盾,对社会上存在的占有、掠夺、欺诈、征战的状况极为悲愤,把统一看成他所要追求、所要恢复的事物的常态。

第五十六章 
'原文'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①。塞其兑,闭其门②;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③,是谓玄同④。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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