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屋里灯亮着,周澍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有些慵懒靠沙发背上,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准备作深情表演的唐荞在看见周澍腿上的笔记本电脑时,理智瞬间就扭曲了。
他妈的,那是她的电脑啊。
“你干嘛用我电脑。”
唐荞原本没打算一进门就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的。
但是……
**,**!**他懂不懂啊?
“回来啦,做饭吧,我饿了。”
如果动了动能算做抬头的话,那么周澍只是略微的抬了抬头,视线在唐荞脸上停留的时间完全没有超过一秒钟,然后便开口使唤起唐荞来。
好吧,电脑的事一会再说,先给他做饭吧。唐荞既使再怎么不开心,也没有忘记某人胃不大好,饿不得撑不得,辣不得酸不得。他妈的,侍候他就跟侍候月子似的啊,那嘴挑的,唉。
唐荞放下包系上围裙,然后准备从冰箱里取点食材,一打开门箱门,她愣住了。
真的,她十分确定以及肯定,她又被算计了。
冰箱里满满放了一大堆的东西,而且,还全是周澍爱吃的。
这是一个不准备吃晚餐的人的冰箱吗?
唐荞在想,如果她不回来给他做饭,这冰箱里的东西他是不是都准备生吃了。
可是,他妈的,他就是算准了她会心甘情愿的屎回来给他做晚饭!她真真真的就是一老妈子!
唐荞随便挑了几样菜出来,顺便将自己不爱吃的芹菜偷渡出来,准备扔进垃圾筒。
“芹菜留着明天包饺子吃。”
这男人背后长了眼睛吗?而且,明知道她不喜欢这味,还要买,唉,这就是昨天强吻她的那个男人吗?唐荞真为自己感到悲哀。这男人喜欢她的程度,还不如对一棵芹菜的眷恋。
唐荞极不情愿的将芹菜放回原位,明天包芹菜饺子是吧,他会吗?反正她肯是不会给他包芹菜饺子的。
唐荞花了二十来分钟,炒了三菜一汤,速度还是蛮可以的。将最后一个汤端上桌的时候,周澍已经放下电脑像个大爷似的坐在餐桌前准备用餐了。
脑袋无力的垂下,唐荞老妈子泪流满面的驼着背任命的去给周大少爷乘饭。
周渝那破乌鸦嘴啊,当年她说她会成为没人要的孩子,结果一语成谶。后来她又说,这辈子她都别想翻出周澍那丫的手掌心,看来又一语中的。她应该要好好建议她改行的,天桥上算命去吧,人类已经阻止不了她乌鸦嘴的功力了。
唐荞没有站着看人吃饭的兴趣,所以,周澍解决晚餐的时候,唐荞赶紧去解救自己的电脑。
但似乎……为时已晚。
“周澍,你干嘛登我QQ!”
怒啊,他要是再这样,她真的要学国外的形为艺术家了,她要裸奔抗议!
“我只是开了你电脑,你的QQ是它自己登上去的。”
是,他妈的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她电脑里的所有东西要么就是设置自动登录的,要么就是设置记住密码的。其实,这些本没什么,她错就错在没有设开机密码。她凭什么就认定自己的东西就不会有别人用了呢?
可是,周澍自己明明有好几台电脑,谁会想到他会用她这犹如老牛车似的电脑啊。
她……忍!
唐荞没有再跟周澍多说什么,因为她觉得,她越说,也只会另自己越生气,而且还并不能改变什么。
唐荞将主界面打开,然后刷到最近联系人的界面里。
周渝的名字躺在第二的位置,唐荞记得,那是周末晚上的时候,她们两一起聊天的。
但是……
那个排在第一的白白,唐荞认定,最后一个用这个QQ与白白聊天的那个人绝对不是自己。
唐荞抖着手,将聊天记录打开。
如果她也有青筋的话,她的青筋一定会暴开的。
“周澍,你怎么能随便帮我答应别人的婚宴邀请!”
她都没有想好去还是不去,他怎么可这样,随随便便就破坏她计划。
“反正你红包也准备了,不去吃一餐太划不来了。”
吃完一碗,周澍又给自己乘了一碗。并且还以唐荞十分不爽的态度挑毛病,“今天的青菜淡了一点。”
行,明天用盐给您老拌上,保证你吃完立马变木乃伊,唐荞恨恨的想。她真的很想去屎,为什么周澍总要用自己的思想来臆测她的想法呢?
她去吃那一餐才会太划不来好不好,如果她不去,那么她损失的仅仅只是包红里的那一点点金钱,但是,她如果去了,那就不仅仅只是损失一点钱的事了。她的身体,她的心理,她的从里到外,每一个部位,无不受着折磨。
结了婚的女人总会很有默契的统一阵盟,从老公到孩子,从妈妈到婆婆,家长里短的问题,总是会另她崩溃。
这就是女人,强大的女人。
第二十九章 悼念,粉得冒泡的青春
因为勾搭周渝失败,唐荞现在在公司的地位是一落千仗,好吧,她本来就没什么地位。
问题是,现在连买泡面这种活都轮到她了,她真的很想冲到朱大老板面前去拍桌,然后告诉他:老娘不做了!但是仔细一想,什么工作不是做呢,苦逼的打工一族,上哪不是受压迫呢。唯今之计,只有在受不了的时候想想,连周澍那丫的她都能忍,还有什么是不能忍的呢?
随着六月的临近,唐荞觉得日子一天比一天过的痛苦。
第一件事当然是白白的婚礼,据说白白的那个啤酒肚老公,是位精英,至于是哪方面的精英,唐荞没有多问。但这精英,至少让白白在唐荞面前好好的得瑟了一下。唐荞将这种得瑟称之为内伤,她就是那隐隐的伤患。
如果这个世界从明天开始大同,唐荞绝对会带着周渝一起去参加大学同学白白的婚礼,但是这个世界前进的脚步还没有跟上唐荞飞跃的思想,人们仍然停留在女子为好的时代,所以,她的痛苦来自于,她根本没有那另外一边的人可以带过去。
谁说过,女人只有得到了异性的爱,才能得到同性的尊重。就唐荞目前的这种情况而言,她就算被人唾弃至死,也是正常的。
白白的婚礼定在六月一号,唐荞在接到那份红色的纸质喜贴时,眉毛不自觉的跳了次针,这日子,选的真是他妈的好啊。
为了参加这场婚礼,唐荞特意从上个月底,饿到这个月初,为的就是能挤进那身白礼服里去,她与那群妇女相比,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那平坦的小腹了,她要合理的利用这点,也要让她们知道,结婚并不是每一件事都是好的。当身材开始走样,当发型几个月都不改变一次的时候,女人,已经心甘情愿的蛰伏在婚姻之中了。
给自己化了个淡妆,看着镜中的自己,唐荞觉得自己还是有些好看的,不过,会不会显得太隆重了?思量了一翻之后,唐荞又觉心安理得多了,她不是去参加婚礼,她是去战斗,战斗啊!一切弄好之之后,唐荞坐在家里等虞舟。
为什么要等虞舟?
因为她要虞舟陪她一起去参加婚礼!
唐荞认识的男人并不多,虽然个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但如果硬要让她在这群精英中挑出一个可以拿的出手,带的出门的男人,唐荞觉得,就只有虞舟了。
至于是什么原因,打死她也不说!
门铃响起,唐荞乐了乐,对于虞舟的准时还是比较满意的。
“你挺准时的嘛。”
唐荞边说边拉开门,待见到门外的人之后,却再也没法乐了。
“怎么是你?”
门外穿着一身白西装的周澍摆了个POSS,冲唐荞扬扬下巴。
“为什么不是我。”
唐荞黑面,周澍身上那套白西装是她花了一个月的工资给虞舟买的,为的就是让他陪她去参加同学白白的婚礼,虽然被虞舟那资本家嫌弃劣质,但至少也没至于丢人,只是为什么它现在穿在周澍身上!
“虞舟呢?”
“被他爹拎回去受教育去了。”
“为什么?”
好端端的,他又犯什么事了?
她明明都已经跟他说好了,而且他还答应了。
“你再不出门就要迟到了。”
周澍没有回答唐荞的问题,而是冲她晃了晃右手腕上的手表,好心的提醒她时间不多了。
无奈之下,唐荞也只得一边在心里偷偷诅咒虞舟那个小难民办事不牢靠,一边不情愿的拿上手提包跟着周澍出门。
唐荞即使不情愿,便她也不得不说,这套白西装穿在周澍身上还真是比穿着虞舟身上好看多了,虞舟那小子太瘦了些,周澍则刚刚好,将西服衬得笔挺的,传说中的白马王子啊。
周澍的车上一直放着唐荞的外套,路上的时候唐荞便披着外套,闭上眼睛假寐。要不然她的眼睛总会不由自主的流连在周澍的身上,这样不好不好。
“荞荞,最近工作怎么样?”
周澍似乎有意与唐荞聊天,但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失业你会很高兴吧?”
唐荞闭着眼睛没好气的道。
这绝对是个陷井,挖陷井的人有很多,但那个推她入井的人,约对是周澍!
“你失业了倒也好,可以来我们公司啊。”
“去你们公司做什么,你们公司全是一群男人,让我去给你们端茶倒水,扫地冲马桶吗?”
唐荞越说越不像话,很显然,这个陷井另她十分的不爽。
“你不是学会计的吗,你可以去我们公司做会计啊,总比你现在在这公司打杂的好。”
周澍对唐荞的了解超过了唐荞的预想,居然连她现在在公司打杂都能知道,果然是一家人啊,他应该跟周渝一起去天桥上摆摊算命的。
“别提会计,一提就头痛。”
唐荞皱着眉,脸上是明显的嫌恶。说到这个,唐荞不得不又对当年的唐婉深恶痛绝起来。她美好的青春啊,粉的冒泡的青春啊,周澍给她毁了一半,唐婉又把另一半给毁了,于是,她的青春便惨不忍睹了。
人值青春的时候做些什么?
读自己喜欢的书,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喜欢自己喜欢的人,谈自己喜欢谈的恋爱……这才是青春啊。
可惜,她一件都没做成。
一半,是因为唐婉,另一半,则是因为周澍。
每每想至此,唐荞都会忍不住叹息。现在的工作,每天对着数字、报表,她就有种泪流满面的冲动,这是个悲剧。
但是眼前这人,明显不懂她的悲哀。
她太悲了,简直就悲到不行。她想出家,做和尚去,这悲凉的世界,真另人呆不下去啊。要受人欺负不说,还要在受人欺负后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第三十章 路人甲,得瑟吧
白白的婚礼定在宝福大酒店,很福气的一个酒店名,跟白白一样有福气。如今,唐荞只能想到这两个字来赞美了。原谅她语言贫瘠,词语匮乏,如果你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连续接到了四十五份结婚请誎,送了四十四个红包,已经说了四十四次过年话后,你也会只剩下这两个字的。
一身黑色西服的新郎与一身粉色婚纱的新娘站在门口迎宾,见周澍与唐荞走来,立马迎了上去,只是新娘脸上的笑容不知道是因为今天人太多还是因为别的什么,笑容看上去似乎有些僵。
“唐荞来啦,男朋友吗?”
白白的眼睛在周澍身上走了一圈,嘴角不可察觉的往下塌了塌,连唐荞也觉得周澍太不厚道了,把新郎的风头都给抢光了,当然,前提得是如果新郎还有风头可出的话。她终于知道今天的主角新郎先生是什么精英了,那绝对是外貌协会的精英,人生啊,果然还是柴米油盐比较重要。
“你好,我是周澍。”
周澍伸出右手与新郎新娘握了握手,唐荞立马将准备好的红包双手奉上。参加别人的婚礼不一定要带着一个谦卑的心,但绝对不能带着一个谦卑的红包。
“恭喜恭喜,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唐荞继续说着第四十五次过年话。
“谢谢谢谢,里面请里面请。”
新郎作了个请的动作,将周澍与唐荞请进酒店里面。
唐荞挽着周澍的手臂入场,脸上挂着僵硬的笑,背挺的直直的。
“荞荞,轻松点,你又不是来打仗的。”
周澍不可置闻的轻笑一场,对于唐荞的草木皆兵有些哭笑不得。
不!不能轻松,她其实就是来战斗的,谁也别想挡住她的炮火,今天谁要是再敢惹她,她定会在婚礼现在杀出一条“血路”的。
“唐荞,来来来,这里。”
唐荞刚一进去就有人认出她来,看向冲她扬手的那团物体。唐荞原本以为自己的穿着已经是够隆重的,到了现场她才发现,她这算什么呀。人家穿的那才叫一个隆重,她原本以为她会在这群妇女中很有优势,但显然她错了,人家举手投足都是风情,她自以为来战斗的一身白礼服,瞬是沦落成路人。
好在站在她身边的周澍,为她加分不少,要不然她真会以为自己是来路过的。
她就说她是来战斗的嘛,好在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还带着周澍这个帮手。
上吧,亲,战斗吧,杀出一条血路来吧。
“嗨,大家好。”
唐荞皮笑肉不笑的摇手冲着众人打招呼,天知道,她已经不是每个同学都能认的出叫的上来名字了。
“唐荞,你男朋友啊?”
女人的话题永远都只会是男人,而周澍,瞬间就成了话题的焦点。
周澍冲众人颔首,倒是一点也没有介意自己成为众人的八卦的中心。
“唐荞,我以前听你说过你有个帅到讨人厌的弟弟,不会就是这位吧?”
众人不死心,像是不肯想念唐荞今天带来的这位帅哥就是唐荞的男朋友。
呃……
唐荞脸上的假笑出现龟裂。
她有说过这话?这话是她说的?还真是不应该啊,这话应该不是她说的。
唐荞一本正经的摆出避嫌状,“是吗?我有这么说过?我没有弟弟啊,我只有一个妹妹呢。”
众人疑惑,难道这个唐荞不是她们所认识的那个唐荞?
“大家好,我叫周澍,这是我的名片。”
周澍没有给众人太多回神的机会,拿出自己的名片递给大家,很快,一盒名片已被发光,直看的唐荞目瞪口呆。
“你带名片来做什么?”
而且还带那么多,囧屎,跟个暴发户似的,唐荞一脸嫌弃,虽然周澍替她解了围,但她一点也不知道感激,因为周澍刚刚发名片的行为乃至动作,都太暴发户了,这与唐荞一直标榜的文艺女青年完全不符,她明明是文艺女青年啊,怎么能沦落成暴发户呢?
扯扯周澍的袖子,唐荞小声地问。
“你不是带我来给你长脸的吗?这下够长脸了吧。”
烫金的名片上的职务可是总经理,想不长脸都难。
唐荞脸上的肉直抽抽,这下可真是太长脸了,驴脸都长成马脸了。
“周总年纪轻轻就这么历害啊……”
“是啊是啊,真是一表人才……”
“是啊是啊,真是青年才俊……”
……
呃,这个效果,是不是太突出了点?
一群女人,很明显的没有顾及到自己已为人妻,为人母的身份了,瞬间将周澍围的水泄不通,而唐荞,依旧路人。她已经被挤到了三层之外,踮起脚都没法够着周澍的胳膊。
“周总公司还招不招人啊,我妹妹也是学计算机的呢,马上就毕业了……”
周澍笑,“那就等毕业再说吧。”
“周总有没有女朋友啊,我有个表妹长的可水灵了,大美人一个……”
周澍继续笑,“我女朋友已经被你们挤出去了。”
众人这才回头,看着正站在外层翻白眼的唐荞,无不露出遗憾的表情,太遗憾了!
于是唐荞忧伤了,抬头四十五度都不足以排泄她的忧伤了,她的忧伤都可以百川归海了。
“哎,你哪里遇到的极品男?是你男朋友吗?”
有人拐了拐唐荞的胳膊,唐荞直觉的认定,这位应该是熟人,但是那张脸……她确实没有相识度。
“嘿嘿,不错吧,高帅富的代表。”
唐荞没有正面回答某女的问题,实在是因为心虚。
“的确是不错,不过,我觉得应该不是你男朋友吧,你是不是故意带过来气别人的?”
哧!
唐荞吸了一口凉气,这妹纸为什么要这么了解?
她还真是……故意带过来气别人的。
“哈哈,哪能啊,怎么会呢。”
唐荞干笑,脸上的笑容一僵再僵,整张脸犹如被激光打过一样。
“我看是。”
某人不依不挠,对自己看人的眼光相当自信。
第三十一章,路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