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她才想留下她,除了想要打劫她身上的钱财之外,还打算把她送给马鞭山上的马贼。
没办法,像沈蔚蓝这么水灵的姑娘,她这辈子都没碰上过一个,这还是第一次。
她想,帮主一定会很高兴的。
虽然这丫头年纪小些,但是好在漂亮,而且帮主就喜欢雏儿。
没想到这个刚巧路过的客人却横插了一杠子,想把人给带走,这怎么可以?
那年轻男子冷眸一扫,两道凌厉的眼神射到老板娘的脸上,老板娘顿时被他的眼神给吓了一跳,竟然没敢再讲话。
“我再问你一遍,要不要跟我们一起上路?”年轻男子瞪完老板娘,又将视线放到沈蔚蓝身上。
“我……还是不了。”沈蔚蓝笑着拒绝了他的好意,虽然她有一种直觉,如果和这男人一起上路,会安全许多,但是她现在有一个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是搞一张路引。
路引就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哪一个国家都是这样的,没有路引的话,出门在外是寸步难行。
跟着这些人,她未必能搞得到一张路引,但是待在这个镇子上就不一样了。
她就不相信,这个镇子上没有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小姑娘!
她相信,以她的身手,偷一张路引是很容易的事情。
那个年轻的男子见她拒绝了自己的好意,有些不悦地将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但是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转身和同伴一起离开。
众人上了马,离开了这座镇子,因为是刚吃了饭,所以没有让马跑得太快,而是让马慢吞吞地小步踱着。
另一个同他年纪差不多的男子开口问道:“念恩,出门在外,不能乱管闲事的!”
名叫念恩的年轻男子淡淡地说:“我只是觉得她长得像一个,不,是像两个人。”
那男子好奇地问:“像谁?”
“我两个姐姐,我记得,姐姐们小时候就和她长得一模一样。”
沈蔚蓝不知道,自己此时刚好和自己失散多年的亲舅舅彼此错过,因为她正在应付老板娘。
“小姑娘,你这样做就对了,那些臭男人一看就是人贩子,他们想让你跟他们走,就是为了把你卖去那脏地方。你留在大娘这好好干,大娘不会亏待你的,对了,还没问你的名字,你叫什么名字啊?身上可有路引?”老板娘喋喋不休地教育了沈蔚蓝一番,又问她的名字,想打探她的底细。
第五百六十章 入住黑店
沈蔚蓝便露出为难的神情,“老板娘,实在对不住,我的路引在爹娘那里,我同他们失散了,路引自然也不在身上,这一路行来,也没人找我要路引,所以……”
她怯怯地咬住嘴唇,露出泫然若泣的神情,“老板娘,您就通融一下吧!”
“好吧,那我就通融一下,你把名字和生辰八字告诉我,我回头得空了,去官府帮你办一张路引。”
“我叫孙幼梅……”沈蔚蓝随口起了个名字,说起来她也觉得自己的名字够乱的,文瑾瑜,叶蔚蓝,沈蔚蓝,如今又加了一个孙幼梅。
有时候想想,她也觉得自己的命运有够好笑。
她胡乱地编了一个生辰八字给老板娘,随后慢条斯理地把饭给吃了。
她留在了包子铺,在后院的一间空屋子里安置下来之后,便挽起袖子开始帮忙招呼客人,擦抹桌椅,手脚十分麻利。
老板娘得了个杂役,顿时就十分清闲,这镇子上一共也没有多少人会来她这铺子里吃饭,除非是家里的婆娘太懒,不会做饭的,才会时常光顾,再有就是家里没有婆娘的光棍。
她也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包炒葵花籽,坐在一张空桌子后边悠闲地嗑着。
熟客来了都会问一句,“新请了人了?”
“是啊,我娘家的外甥女。”老板娘笑呵呵地同人说。
刚刚在吃饭的几个汉子已经全都走了,沈蔚蓝正在擦抹桌子,听见老板娘这么说,不动声色地瞥了她一眼,并没有纠正老板娘的称呼,老板娘这么称呼她,她正中下怀。
忙过中午,送走最后一波客人,她帮老板娘把碗盘都洗了,也见到了老板娘的男人,一个干瘦干瘦的中年男子,长得一脸猥琐相,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老板用诡异的眼神瞥了她一眼后,就和老板娘去后院嘀嘀咕咕去了。
沈蔚蓝收拾好铺子,也没和老板娘打招呼,便出去了,她知道,从老板娘嘴里听不来什么实话。
她在镇子上转了转,买了点棉布和棉花,打算再给自己做件衣裳,天越来越冷了,她身上这身衣裳可过不了冬。
顺便,她也跟镇子上的商户们打听了一下,得知这里距离北郴国的关城木城大约二百多里地,名叫高家镇,镇子上的人也不是都姓高,全是杂姓,都是战乱之后聚集在一起的。
这附近也的确有一股马贼,不过在四十里外的马鞭山上,这些马贼只收保护费,固定的日期会有人过来收,只要给足了钱,基本上不骚扰他们。
方圆几个镇子都是这样的,官府也不管,百姓们只能忍着。
趁着买东西的机会,她在镇子上见到几个年纪同她差不多的女孩子,北郴国的民风相对沧澜王朝来说相对开放一些,女孩子是可以满大街跑的。
她装成逛街的样子,跟踪着几个女孩子回到家,然后又回到包子铺。
回到包子铺的时候,才一进后院,就听见从主屋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她轻轻地撇了撇嘴角,便面无表情地进了老板娘安置自己的西厢房,心中暗道,这一对狗男女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大白天的就做这种败肾的运动。
她把买到的东西包好,打算今天晚上就动手,先把路引偷到手中再说。
她想了想,去了厨房,用厨房里现成的东西做了几样简单的食物,然后又烧了一壶水,沏了一壶茶,把茶水给那两口子送了过去。
结果她一推门,这才发现,这两口子简直是不知道什么是脸面,居然连门都不插,她走了进去,就听东里间里传来老板娘的声音,“是谁?”
“是我!”沈蔚蓝站到东里间的门口,怯怯地答道。“我给老板和老板娘沏了一壶茶,就放在堂屋里,饭菜也做好了,老板和老板娘要不要现在趁热吃?”
“行,你给送屋子里来吧。”老板娘懒洋洋地下了命令,很显然十分享受沈蔚蓝的服侍。
沈蔚蓝答应了一声,将茶盘子从堂屋里的桌子上端了起来,掀开东里间的门帘子走了进去。
老板似笑非笑地瞥着沈蔚蓝道:“都放炕桌上吧!”
沈蔚蓝依言把茶壶放到炕桌上,然后转身去厨房端了饭菜进来。
“呦,看不出你娇滴滴的模样,倒是有个好手艺。”老板娘笑着道。
她沉默无语地给他们摆好碗筷便退了出去。
老板贱兮兮地瞄了眼她瘦弱的背影,开口道:“这丫头倒不错,要不咱们自己把她留下吧,我看她挺懂事的。”
“怎么?你瞧上这丫头了?”老板娘伸手捏住他的耳朵,用力一拧。
“哎呦,疼疼疼,你这婆娘都胡思乱想什么呢?有你我哪敢看上别的女人?”老板讪讪地求饶。
“哼,我谅你也不敢!”老板娘松开手,盘腿坐到炕桌旁边,拿起筷子夹了口菜吃,随后露出惊讶的表情,喃喃地说。“真是看不出来,这丫头的手艺不错。”
“是吗?我尝尝?”老板也凑了过来,吃了几口菜,不禁连连点头,随后冲老板娘抛了个媚眼。“媳妇,怎么样?不如真的把她留下当丫鬟吧。”
老板娘眯着眼睛细细地思索起来,她真的有点被沈蔚蓝的手艺给打动了,竟然开始认真考虑她男人的话。
铺子里虽然还有个伙计,不过那个伙计平常都是负责往马鞭山送信的,吃喝什么的非但伺候不了他们,还得当让他们两口子伺候,要是能有个丫头的话,他们两口子也能享享清福。
想到这里,她点了点头,“那行,就把这丫头留下吧,灶上的活她也能干一些。”
两口子盘算得挺好的,不过吃了饭菜没多久,就一起昏睡了过去。
沈蔚蓝出门的时候,除了钱以外,还带了几瓶药,都是打王廷臣那里顺来的,她甚至找到了“胭脂红”。
她当时穿了一件宽大的衣裳,把那些瓶子用布绑在了大腿上,这才带了出来。
她就知道,她来北郴国,肯定会遇到这种事情的,所以迷药这种东西是居家旅行必备用品,还特地找王廷臣多要了一瓶。
铺子里的伙计可能查出今天有“肥羊”经过,所以去了马鞭山报信,并不在铺子里,当然,就算他在也没关系,她压根不会怕一个只有三脚猫功夫的伙计的。
不过既然知道了有这个人的存在,她还是防着他会突然出现,所以在确定老板和老板娘被迷药迷晕了以后,特地进来把俩人塞进被窝里,将情形弄得就像是两个人只是单纯地在睡觉而已。
两口子鼾声如雷地睡着,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此时就是砧板上的肉,可以让人随意切割。
做完这一切,她也没收拾碗盘,只是去把店门给上了栓,随后回了屋子,也睡了一觉。
后半夜她还有活动呢,保持体力是必须的。
一觉醒来,刚好是子夜,她起身穿好衣裳,用帕子蒙上脸,背上双刀就出了门。
下午的时候她在镇子里溜达了一大圈,已经把地形给记在了脑子里,此时夜深人静,除了更夫,街上半个人都没有。
远远地,她就躲开了更夫,躲躲藏藏地来到之前跟踪的一个小姑娘家。
虽然偷人家路引这事有点亏心,对不起人家,毕竟人家是无辜的,但是她也没办法,路引这东西就等于是身份的证明,没有路引,哪里都别想去。
她来到这户人家门口,纵身跃进院子里,从身后拔出一把刀来,用刀片轻轻地把门闩给拨开,然后轻轻地一推门。
她觉得自己此次来北郴国报仇,简直是太顺利了,这户人家居然没用顶门杠把门顶住,只是上了栓。
她蹑手蹑脚地闪身进了屋子反手将屋门关上。
之所以会选择这户人家下手,是因为这户人家人口十分简单,只有两口子和一个女儿。
她先进了东里间,东里间的炕上睡着老两口,白天劳作了一天,晚上都累了,睡得很沉。
她将提前准备好的帕子取了出来,帕子里裹了迷药,她将帕子在这两口子的口鼻上按了一会儿,确定这两口子睡熟了,不会醒过来,又去了西里间。
西里间便是那小姑娘的屋子,小姑娘许是听见了什么动静,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
沈蔚蓝赶紧扑过去,用帕子捂住她的口鼻,她瞬间就昏睡了过去。
沈蔚蓝把她放好,然后转身回到东里间。
根据她的经验,一般的人家,重要的东西都是大人收着,不会放在孩子的屋子里。
她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荷包里是宣宸送给她的那颗夜明珠。
那家伙什么都好,她喜欢什么就舍得给她什么。
第五百六十一章 大开杀戒
呸发现自己突然又想起那混蛋,她忍不住轻轻啐了自己一口,脸上有些微微的红晕。
她用夜明珠照着,一番翻箱倒柜之后,她成功地找到了这一家人的户口簿。
拿到户口簿之后,她想了想,从身上拿出一块金条,放到枕头旁边,算是她对这户人家的补偿。
户口簿到手,她没做停留,收好夜明珠,转身出了这户人家,直接来到里正家,一般情况下,不出远门的人,根本就用不着开路引,所以她得现开一份路引才行。
她故技重施,在里正家的书房里找到笔墨纸砚,自己照着户口簿上的内容写了一份路引,又用了印。
路引到手,她回到包子铺,拿了行李,顺便顺了包子铺里的一匹马,给马蹄子上裹上稻草,连夜离开镇子,一路往东北方向而去。
包子铺的老板和老板娘一觉醒来,发现新招来的杂役不见了,而且还拐了自己家的马,险些气死。
……
与此同时,北郴国
“什么?”朝堂上,北郴国的皇帝燕鹏天突然从龙椅上站了起来,脸色铁青地质问站在下方的一个看起来仙风道骨的老头子,这老头子身上穿着一袭纯白色的道袍,手拿拂尘,看年纪至少也有七、八十岁了。
燕鹏天声音颤抖地说:“你刚刚说什么?再说一遍!”
那名看起来仙风道骨的老道头垂得极低,“臣得到消息,沧澜王朝的人从**山底下起出了无数金银财宝,臣翻阅祖上留下的古籍得知,**山乃是先祖为我北郴国布置下的一处风水山,埋葬的是前朝的第九任皇帝,陪葬金银财宝无数,也是一座藏宝库,为的是来日若我北郴国有一天遭受灭顶之灾时可以将财宝取出使用。”
燕鹏天只觉得心里揪疼着,呼哧呼哧直喘粗气,“你的意思是,我北郴国的祖坟让沧澜王朝的人给掘了?”
“呃……”那老道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可以这么说。”
“你这钦天监是怎么当的?”燕鹏天只呵斥了老道这一句,便眼睛一翻,昏了过去。
百官顿时一片哗然,纷纷冲了过来,大声喊着“宣太医”。
不一会儿,太医被宣来,一番急救,燕鹏天终于清醒过来。
他的心很疼,真的很疼,但是疼的却不是祖坟被掘,而是在疼被沧澜王朝弄走的那些金银财宝。
那原本是北郴国的财产,结果却被沧澜王朝给弄走了。
“不行,得把那些金银财宝要回来……”燕鹏天半躺在龙椅上,眯着眼睛喃喃自语了一会儿,猛地坐直了身子,阴鸷狠戾的目光环视着朝堂上的官员们。“谁去?谁去沧澜王朝帮朕讨要咱们老祖宗的陪葬品?”
所有的官员全都低下了头,没有一个敢上前的。
最终,燕鹏天将目光落到了大皇子的身上,“老大,你是朕的大皇子,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
“啊?”大皇子闻言吓了一跳。“父皇,儿臣无能……”
工部尚书走了出来,不着痕迹地冲大皇子使了个眼色道:“大皇子,如今正是为君分忧之时,切莫推脱!”
大皇子只好应了一声:“儿臣遵旨!”
燕鹏天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一旁的随侍太监上来扯着公鸭嗓道:“有事早奏,无事退朝!”
众大臣纷纷退出议政大殿。
大皇子特地留在后边,一把扯住工部尚书的胳膊,“舅舅,你干吗撺掇我接下这份差事?这差事可不好干啊!”
“好干的差事还能轮的着你吗?”工部尚书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嗓音道。“如今皇上最宠爱的可是被扣押在沧澜王朝的那一位,一心想把皇位传给他,日后他若登基,你还有活路吗?所以说不管此事能不能成功,你去一趟沧澜王朝,对你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的!”
大皇子听他这么一说,神情一动,似乎明白了什么,“那舅舅你的意思是……”
工部尚书神情狠戾地抬起手来在自己的脖子处一横。
空旷的皇城内,冷风刺骨,一点雪花渐渐飘下,仿佛预示着一番不寻常的风雪的到来。
却说沈蔚蓝弄到了路引和马,一路疾驰,往北郴国的都城方向而去。
结果天刚放亮的时候,就到了包子铺的老板娘说的马鞭山的山脚下了。
马鞭山之所以叫马鞭山,是因为山上遍山遍野生长着马鞭草,这种马鞭草的形状形似马鞭子,所以才叫马鞭山。
来到马鞭山的附近,她就小心翼翼地,因为知道这里的确有马贼。
但是一道马鞭山的山脚下,她就愣了,因为地上横七竖八地躺了几十具尸体。
这些尸体衣裳杂乱,手上的武器也不统一,让人一看便知他们就是马贼。
除此之外,还有些马贼聚集在一旁,分成了两拨,打得正热闹。
原来昨天,那几个好像行商一样的男子被包子铺的老板娘当成了“肥羊”,派出伙计来通知老大进行打劫,结果马贼打劫不成,大寨主和二寨主的脑袋都让人割去了。
剩下的这些马贼昨天被打散,今天一早跑回来,打算瞧瞧情形,见到两位寨主的尸体后,觉得群贼无首,得选个新寨主出来。
但是众人意见不统一,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老大的马贼也不是好马贼。
于是一番争斗之后,众人的意见分成了两拨,一边是想推举一个绰号叫“一只耳”的马贼,另一边却想推举一个绰号叫“独眼龙”的马贼。
这两个马贼也都是心狠手辣的主,各自率领着自己收服的马贼,也不帮前寨主收尸,只顾着抢老大的位置。
由于众人打得太聚精会神了,就连沈蔚蓝的马蹄声都没听见。
沈蔚蓝觉得,这些人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