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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一品世子妃-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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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子里只有一口井,村子里的人都要到这口井里来挑水,一大早,井台旁边就排了长长的队伍。

    村民们都不认识杜希华,纷纷出言打听他的身份,得知他是叶家买的下人,不禁纷纷侧目,对叶家也更羡慕了。

    毕竟在这陈家庄,叶家的房子最大最好,也是头一家使奴唤婢的,一时间各种羡慕嫉妒恨。

第两百三十七章 老虎来了

    他也不多话,挑了水便回去了,刚一进厨房,便看见叶蔚蓝和宋佳音两个小丫头在炉灶前忙活,竟是在熬药。

    “希华哥,你怎么起这么早?”叶蔚蓝很熟稔地和他打招呼,宋佳音却在一旁垂下头,她的年纪稍微大了一些,不太好意思和男孩说话。

    “我习惯了。”杜希华憨厚地笑着,拎水桶,把里边的水倒进厨房的水缸,然后好奇地问。“小姐,你怎么熬这么一大锅药?谁要喝呀?”

    叶蔚蓝淡淡地解释,“马厩里有匹马受伤了,我用这药给马洗伤口。”

    “啊……”杜希华赶忙道。“小姐,你身份尊贵,哪里能干这种粗活?还是把活交给我干吧。”

    “不了,这匹马性子烈,爱踢人,你现在对它来说还是生人,小心点为好,等过些天,你和它熟了,再让你帮忙。”叶蔚蓝委婉地谢绝了他的好意,然后又道。“不过马厩里还有一匹马和一头牛,你可以负责给它们喂草料,你只要记着,远离那匹头上长角的马就好。”

    这是叶蔚蓝一点小小的私心,她知道,马这种动物是最通人性,而小黑不凡的外表,和那天马贩子和沈洛的话,都让她知道,小黑是一匹宝马,所以她想和小黑培养感情,说不定什么时候小黑和她熟了,就会让她骑。

    重活一世,她可不想再做那种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她想活得自在一些。若是能和她姨夫再学些武功的话,那就完美了。

    她把金创药水熬好,盛在瓦罐里,用一个大木盆,里边倒上杜希华刚从井里打出来的凉水,把瓦罐放进去,好把里边的药汁浸凉。

    杜希华挑了几担水,把家里的水缸倒满,便挎了篮子出去挖野菜了,把野菜挖回来,剁碎了以后拿去后院的鸡笼里喂鸡。

    这些活计都干完,别人才陆续地起床。

    杜大娘起来以后就去了厨房做早点,当李凤起床之后,她已经快把早点做好了。

    李凤心中暗暗点头,找一家勤谨的下人,总比找一家懒货要强,她也没说什么,便拎了小煤炉上的铜壶,兑了一盆温水,去服侍随幽然起身了。

    叶蔚蓝给小黑冲洗了身上的伤口,看到伤口都已经结痂,没有化脓,也没有崩开的伤口,心中很是满意。

    “小黑,你的伤快好了,你高不高兴?”她一边和小黑说话,一边给它上药。

    小黑的鼻孔里往外喷着白气,很不高兴地伸嘴去咬捆在拴马桩上的马缰绳,他不喜欢被绑着。

    叶蔚蓝没好气地轻轻拍了它的大脑袋一下,“不许咬,知道你爱吃肉包子,晌午给你包肉包子吃还不行。”

    小黑歪着脑袋看着她,好像是在研究她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现在绑着你也是为你好,你身上擦了药,不能往地上躺,等你的伤好了,就不绑着你了。”叶蔚蓝和它打商量。

    杜大娘走过来,笑道:“小姐,该吃早点了。”

    “杜大娘,你们自去吃你们的,我一会儿就去吃。”这些天,她天天都是这么早起来伺候这匹墨角麒麟兽,觉得这匹马就像个任性的小孩子,须得好好哄着才成。

    杜大娘没法子,只好不管她,自己去了厨房吃早点。

    叶蔚蓝给小黑上好药,又哄着它说了一会儿话,才去厨房打水,洗脸洗手,又回去绣房换了身衣裳,这才去吃早点。

    吃了早点,叶蔚蓝便跟娘打了招呼,说要进山去看沈洛,随幽然自然答应,还叮嘱她多带些吃的。

    叶蔚蓝拿了几个馒头,想到姨夫那里有炉灶,便又带了一小袋小米,打算有机会熬点小米粥给她姨夫喝,也好过天天泡在酒里,她把东西全都放在一个竹篮里,让杜希华挽着,陪着自己又进了玉罗山。

    玉罗山山脚下的这片林子,因为时常有人来砍柴或者挖野菜、采蘑菇什么的,所以野兽并不多,尤其是猛兽很少。当然,根据叶蔚蓝的猜测,野兽少的原因,跟她姨夫养的那只老虎有关系。不过她还没机会看见那只老虎,心中对那只老虎充满了好奇。

    她是一个对动物有着极强的爱心的人,前世便是如此,今生,虽然她变得心狠手辣了,但那是对人,对动物不会。

    昨天,叶蔚蓝放在门口的背篓已经不见了,显然是被人拿走了。

    叶蔚蓝的心中一喜,抬手敲了敲门,屋门压根就没栓上,她轻轻一碰就开了,不过她没有马上就进去,而是扬声道:“姨夫,我来看你了,我给你带了点吃的,就放在门口了,你快出来拿进去吧,不然的话,会喂蚂蚁的。”

    说完,她让杜希华把竹篮放到了地上,然后转身想要离开,没想到就在这时,她突然闻到了一股扑鼻的腥味,只听身旁的杜希华“啊”的一声惊叫,“老……老虎……”

    她被这两个字吓得一激灵,她虽然从前没见过老虎,但是却也知道,老虎乃是山中野兽之王,极是厉害,便是打猎的好手,也很容易折在老虎的血盆大口之下。

    所以听到“老虎”两个字,她的脚顿时就软了。

    随着杜希华的话音,一只浑身上下黑白条纹的老虎从林子里窜了出来,正是她从书上见过的老虎的样子,这只老虎嘴里还叼着一只山鸡。

    杜希华二话不说,站到了她面前,抖着双腿颤声道:“我就说这里有老虎的,你偏要来……小姐,我……我拦住它,你你你……你快跑,只要你帮我照顾我娘和弟弟妹妹就好。”

    叶蔚蓝又怎么能让他替自己被老虎给吃掉呢?进山本来就是她的意思,要是杜希华因此被老虎吃掉了,她觉得她压根就没有脸面回家去见杜希华的娘。

    所以她忍不住张嘴尖叫道:“姨夫,救命啊……”

    却见那只老虎慢吞吞地晃悠了过来,低下头,把山鸡丢到地上,然后轻蔑地瞥了她和杜希华一眼,是的,是用轻蔑的眼神,一只老虎,用轻蔑的眼神瞥了两个人类一眼,然后连吼都懒得吼一句,便转身走了。

    它最近在山里交了个女朋友,长得可漂亮了,它要去跟女朋友约会,才没空理这些讨厌的人类。

    杜希华吓得浑身上下就跟从水里捞出来似的,见老虎走了,整个人虚脱一般地坐到地上,口中喃喃道:“吓死我了……”

    叶蔚蓝也吓得够呛,搞不懂这只老虎是什么思维,就在这时,她听到身后的屋门呼的一声打开,紧接着响起一个不悦的嗓音,“吵死了!”

    她猛地回过头,就看见那落魄男子阴沉着脸孔站在门口,身上依旧是他那身破破烂烂的衣裳,而且酒气冲天。

    “姨夫……”她忍不住有些委屈,却看见他突然走了出来,步子有些踉跄地从她身边走过,径自走向那只老虎留下的山鸡,来到跟前,他弯下腰,把山鸡从地上捡了起来,然后又面无表情地走了回来,径自进了屋,还把屋门给关上了。

    叶蔚蓝这才明白什么,那只老虎……似乎是给他送野味的,她心中暗道,那只老虎果然是被他驯服的?不然的话,又怎么会知道给他送野味呢?难怪他喝得跟个醉猫似的,还能天天拿了野味去跟酒楼换钱打酒喝,原来都是这只老虎在帮他打猎。

    她忽然意识到,沈洛进门的时候,好像没把房门从里边插上,于是她走到门口,小心翼翼地把门推开。

    屋子里有一种野兽独有的腥臭味道,还有一种人长期不洗澡才会有的酸腐味,以及酒臭味道交织在一起,要多难闻有多难闻。

    她想了想,把刚刚让杜希华放到地上的竹篮拎了起来,尽量将呼吸调整成自然的样子,走进屋子里,当先便看到满布灰尘的灶台,也不知道这灶台有多久没有用过了,角落里竟然还结着蜘蛛网。

    那只山鸡就在灶台上扔着,灶台旁边扔着她昨天送来的背篓,背篓里其它的东西都在,只是装竹叶青的酒葫芦不见了。

    她挎着竹篮走进里间屋,就见到沈洛躺在黄泥板垒的火炕上,草编的苇席上是厚厚的灰尘,枕头已经失了颜色,在枕头旁边,是一个已经空掉的酒坛子,坛子上的红笺子上写的“竹叶青”依旧清晰。

    两个酒葫芦也随意地丢到一旁,盖子全都没有盖起来,不过里边的酒全都没了。

    地上有一堆稻草,看样子是老虎的窝,旁边还有一堆鸡骨头。

    这是一间没有女主人的屋子,似乎没了女主人,便再也不是一个家了。

    “姨夫……”她怯怯地开口,将手中的竹篮放到炕上。“我给你带了点吃的。”

    她等了良久,都没等到落魄男子开口同她讲话,于是又道:“我把东西放在这里,你若是饿了就吃一点,我明天再来看你。”

    说往,她转身要走,落魄男子却忽然坐了起来,他也不同她客气,伸手就把那竹篮拿了过来,然后在里边一通翻检,最后拧起眉头,不悦地瞪向她,“为什么没有酒?”

第两百三十八章 送酒上门

    叶蔚蓝轻声道:“家里没有酒葫芦了,大坛的酒我们两个也拿不动,所以……”

    落魄男子懒洋洋地把竹篮丢下,又躺了回去,声音冷淡地说:“没有酒,你以后就不用来了。”

    “呃……”叶蔚蓝知道他好酒,但是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绝情地说出这种话来,心中不免郁闷,不过还是轻声细语地劝道。“姨夫,酒喝多了对身子不好……”

    话音未落,就听落魄男子不耐烦地发出一声低吼,“滚!”

    叶蔚蓝差点被他这一嗓子吓掉魂,好在她身体里的灵魂和外表不符,不然真的会被他吓跑,她想了想,对他道:“姨夫,我去给你打酒,你别赶我走可好?我给你买十年的竹叶青!”

    落魄男子翻了个身,用后背朝着她,不过却没说话,很显然是默许了她的想法。

    其实他也懒得每天拿了猎物去城里换酒喝,他知道如今有三拨人每天都在城里盯着他,一拨是守备府的,另一拨是县衙门的,还有一拨是宣羽那个讨厌鬼的,要是有人愿意把酒买来给他送到手中,他求之不得。

    叶蔚蓝见他同意了,不禁松了一口气,从炕头上拿了他的酒葫芦转身走出去,来到外边的堂屋,从怀里拿出钱袋,递给他道:“希华哥,劳烦你跑个腿吧,进城帮忙打些酒,记得,要十年的竹叶青。”

    “那小姐你呢?”杜希华接了钱袋和酒葫芦,却没有马上就走,而是担忧地看着她。

    “我在这里收拾收拾。”叶蔚蓝想了想,又道。“顺便再买些油盐酱醋回来,反正居家过日子的东西,你都看着买一些,再买几个鸡蛋。”

    杜希华点点头,表示明白了,把昨天放在这里的背篓拿了过来,把里边的东西全都拿出来,放到堂屋的饭桌上,然后背着背篓走了。

    叶蔚蓝看着蛛网遍布的屋子,觉得太阳穴有些抽痛,她是真的舍不得让自己的这双手来做粗活,但是她有知道,她必须要表现出自己的诚意,只好找了一只木桶,拎着木桶到不远处的那条小溪旁边去打水。

    这里的水都是从玉罗山里的瀑布上流下来的,玉罗山的最高峰,积雪终年不化,山上有一条瀑布,汇聚成一条宽广的苍灵河,将沧澜王朝和北郴国的地域划分开,而这条小溪,便是一条支流,溪水异常清澈,溪中偶见鱼虾。

    她的力气不够大,所以只打了小半桶水,一路上歇了好几次,才拎了回来,她在屋子里找了半天,也没能找到抹布,只有几件旧衣裳,她也没敢动,只能把自己的手帕子贡献出来,浸湿了以后,把桌椅板凳先擦抹干净,又把炕上的苇席也擦抹了一下,虽然这苇席没法子擦抹得太干净,缝隙里都是土,不过也聊胜于无。

    把屋子里的家具都擦抹干净以后,她又去打了小半桶水,一般农村的屋子里,都是有两个炉灶的,一个炉灶是用来冬天烧火炕用的,另一个则是夏天做饭用的,夏天做饭用的炉灶可就不能烧火炕了,不然睡了会上火的。

    她用夏天用的炉灶烧了一锅水,把屋子里的锅碗瓢勺全都清洗了一遍,一边清洗她一边在心中盘算,今天干了这么多活,她这双手得泡多少牛奶才能保养回来?

    沈洛也不搭理她,由着她在屋子里折腾,只要她不打扰他睡觉就好。

    杜希华的脚程很快,平常他时常帮他娘跑腿,也时常进山,路都熟,也就一个时辰就把东西全都买了回来,刚好赶上晌午饭的时辰。

    这时的叶蔚蓝已经把那只山鸡褪了毛,就等着他买回来的调料呢,见他回来,把背篓里的东西一一的拿了出来,发现他办事还真是妥帖,不光把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全都买了,还几样菜蔬,两条羊肚毛巾,一块洗手用的肥皂球,和两块屉布,一刀糊窗子的纸,便笑道:“希华哥,你想的可真周到。”

    杜希华有些腼腆地笑了笑,从怀里拿出她的钱袋还给她,“不过是些居家过日子的东西,一共花了一两三钱,里边还有几钱碎银子和一些铜钱。”

    叶蔚蓝把钱袋接过来,塞进怀里道:“你先休息一下,我刚烧了一点水,在茶壶里,你喝口水,再辛苦辛苦,把墙角的水缸刷干净,再挑满了水,今天就没什么活了。”

    “我不累,现在就去刷吧。”杜希华不肯歇着,只是走到桌子旁边,拎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然后便拎起水桶和扁担出去打水了。

    叶蔚蓝看着他的背影,心中暗道,这家人倒没看错,一家大小都是勤谨的。

    心中想着,她把沉甸甸的酒葫芦从背篓里拿了出来,走进里间屋,站在炕边轻声道:“姨夫,酒已经打回来了。”

    沈洛坐起来,动作粗鲁地把酒葫芦从她的手中夺了过去,拔开塞子,仰头就喝。

    叶蔚蓝道:“姨夫,你慢点喝,我等一下做小鸡炖蘑菇给你吃。”

    她本来想给他炖野鸡的,没想到杜希华却买了些鲜蘑菇回来,便改了主意,主要也是炖野鸡需要的时间比较长,不如做小鸡炖蘑菇的时间短。

    沈洛也不管她,只是靠在冰冷的墙壁上,独自往嘴里灌着火辣的酒液。

    叶蔚蓝走出去,菜刀和案板早就被她清洗干净了,菜刀还在缸沿上打磨过,她把那只已经被褪好毛的野鸡从水盆里捞了出来,放在案板上,把肉剔了下来。

    她只是前世在皇家女院念书的时候学过厨艺,有些手生,不过因为她够小心,倒没切到手。

    等杜希华打了水回来,她又洗了些蘑菇,在盘子里撕碎,然后让杜希华帮自己烧着火,她踩着一个小凳子,站在灶台边,先是用小米熬了一点粥,盛在刷干净的瓦罐里,这才开始炒菜。

    把一大盘子小鸡炖蘑菇放到饭桌上,她又用苞米茬子熬了点粥,盛好,一样放到饭桌上,然后洗干净手,走进里间屋,轻声道:“姨夫,我给你炒了个菜,就在桌子上,瓦罐里有粥,茶壶有水,你吃了以后,把碗筷放着便好,我明儿来帮你洗,我先走了。”

    说完,她转身要走,却听到身后响起沈洛低沉又无情的嗓音,“我不会教你武功!永远也不会!”

    叶蔚蓝不禁有些失望,不过还是若无其事地笑着转回身,“没关系,就算你永远都不教我武功也没关系,你是我姨夫,我愿意照顾你。”

    说完这番话,她快步走了出去,顺便让杜希华把已经空掉的背篓带上,明天好带东西。

    沈洛目光幽幽地看着已经空无一人的里间屋门口,也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待叶蔚蓝和杜希华走远,他忽然晃晃悠悠地从炕上爬了下来,站在里间屋的门口,看着堂屋的饭桌上热腾腾的饭菜,眼眶有些泛红。

    已经三年了,没人给他做上这样的一顿饭。

    心底深处有个声音告诉他,不要接受这样的好意,接受了,他就会渐渐忘记自己最爱的女人,可是他的双腿却不受控制,径自走到饭桌旁边,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吃。

    走在路上的杜希华好奇地问:“小姐,你想跟他学武功啊?”

    “嗯!”叶蔚蓝点点头。“我想保护我娘!”

    “我也想保护我娘!”杜希华闷闷地说。“我要是会武功,就没人敢欺负我娘了。”

    叶蔚蓝扭脸瞥了他一眼,他脸上的淤青还没有退下去,“你脸上的伤,是为了保护你娘留下的?”

    杜希华懊恼地抬手抓了抓头皮,“没打过,被我们村子里的混子打了一顿,我娘还赔了钱,为这把房子都卖了,不然的话,也不至于会带着我们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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