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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性。又据孟子说,我们的性是“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上》),所以知道
了性,也就知道了天。
神秘主义
照孟子和儒家中孟子这一派讲来,宇宙在实质上是道德的宇宙。人的道德原则也就
是宇宙的形上学原则,人性就是这些原则的例证。孟子及其学派讲到天的时候,指的就
是这个道德的宇宙。理解了这个道德的宇宙。就是孟子所说的“知天”。一个人如果能
知天,他就不仅是社会的公民,而且是宇宙的公民,即孟子所说的“天民”(《孟子·尽
心上》)。孟子进一步区别“人爵”与“天爵”。他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
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孟子·告子上》)换句话说,天
爵都是在价值世界里才能够达到的境地,至于人爵都是人类世界里纯属世俗的概念。一
个天民,正因为他是天民,所关心的只是天爵,而不是人爵。
孟子还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怨而行,求仁莫近焉。”
(《孟子·尽心上》)换句话说,一个人通过充分发展它的性,就不仅知天,而且同天。
一个人也只有充分发展他的不忍人之心,他才内有仁德。要达到仁,最好的方法是行忠
恕。通过行忠恕,他的自我、自私,都逐步减少了。一旦减无可减,他就感觉到再也没
有人与我的分别,再也没有人与天的分别。这就是说,他已经同天,即与宇宙同一,成
为一个整体。由此就认识到“万物皆备于我”。从这句话我们看到了孟子哲学中的神秘
主义成分,
若要更好地了解这种神秘主义,就得看一看孟子对于“浩然之气”的讨论,在其中,
孟子描述了自己的精神修养发展过程。《孟子·公孙丑上》告诉我们,有一位弟子问孟
子有什么特长,孟子回答说:“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这位弟子又问什么是浩
然之气,孟子回答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
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浩然之气”是孟子独创的名词。到后来,孟子的影
响日益增大,这个名词也就不罕见了,但是在先秦仅此一见。至于它到底意指什么,连
孟子也承认“难言也”(同上)。可是这段讨论,先讲了两个武士和他们养气的方法。从
这一点我推测出,孟子的“气”也就是“勇气”的气,“士气”的气。它和武士的勇气、
士气性质相同。当然也有所不同,就是它更被形容为“浩然”,浩然是盛大流行的样子。
武士所养的气是关系到人和人的东西,所以只是一种道德的价值。但是浩然之气则是关
系到人和宇宙的东西,因而是一种超道德的价值。它是与宇宙同一的人的气,所以孟子
说它“塞于天地之间”。
养浩然之气的方法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可以叫做“知道”。道就是提高精神境
界的道。另一方面,孟子叫做“集义”,就是经常做一个“天民”在宇宙中应当做的事。
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就是孟子说的“配义与道”。
一个人能够“知道”而且长期“集义”,浩然之气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丝毫的勉强
也会坏事。就像孟子说的:“无若宋人然。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偃之者。芒芒然归,
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同上)
一个人种庄稼,一方面当然要培育它,但是另一方面千万不可“助长”。养浩然之
气正像种庄稼,当然要做些事,那就是行仁义。虽然孟子在这里只说到义,没有说到仁,
实际上并无不同,因为仁是内部内容,其外部表现就是义。一个人若是经常行义,浩然
之气就会自然而然从他的内心出现。
虽然这种浩然之气听起来怪神秘,可是照孟子所说,它仍然是每个人都能够养成的。
这是因为浩然之气不是别的,就是充分发展了的人性,而每个人的人性基本上是相同的。
人性相同,正如每个人的身体形状相同。孟子举了个例子,他说,鞋匠做鞋子,虽然不
了解顾客的脚实际有多大,但是他做的总是鞋子,而不是草篮子(《孟子·告子上》)。
这是因为人的脚都是大同小异的。人性的情况也一样,圣人的本性与其他人的也相同。
所以每个人都能够成为圣人。只要他充分地发展他的本性就行了。正如孟子断言的:
“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这是孟子的教育学说,历来的儒家都坚持这
个学说。
第八章
名家
“名家”这个名称,译成英文时,有时译作“sophists(诡辩家)”,有时译作“lo
gicians(逻辑家)”或“dialecticians(辩证家)”。名家与诡辩家、逻辑家、辩证家有
些相同,这是事实;但是他们并不完全相同,这更是事实。为了避免混乱,顶好是按字
面翻译为theSchoolofNames。这样翻译,也可以提醒西方人注意中国哲学讨论的一个重
要问题,即“名”、“实”关系问题。
名家和“辩者”
从逻辑上讲,中国古代哲学的名与实的对立,很像西方的主词与客词的对立。例如
说,“这是桌子”,“苏格拉底是人”,其中的“这”与“苏格拉底”都是“实”,而
“桌子”与“人”都是“名”。这是十分明显的。但是,若试图更为精确地分析到底什
么是名、实,它们的关系是什么,我们就很容易钻进一些非常可怪的问题,要解决这些
问题就会把我们带进哲学的心脏。
名家的人在古代以“辩者”而闻名。《庄子》的《秋水》篇,提到名家的一个领袖
公孙龙,他说他自己“合同异,离坚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
这些话对于整个名家都是完全适用的。名家的人提出一些怪论,乐于与人辩论,别人否
定的他们偏要肯定,别人肯定的他们偏要否定,他们以此闻名。例如司马谈就在他的
《论六家要旨》中说:“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史记·太史公自序》)
公元前三世纪的儒家荀子,说邓析(公元前501年卒)、惠施“好治怪说,玩琦辞”
(《荀子·非十二子》)。《吕氏春秋》也说邓析、公孙龙是“言意相离”、“言心相离”
之辈(《审应览·离谓·淫辞》),以其悖论而闻名于世。《庄子》的《天下》篇列举了
当时著名的悖论之后,提到惠施、桓团、公孙龙的名字。所以这些人似乎就是名家最重
要的领袖人物。
关于桓团,我们别无所知。关于邓析,我们知道他是当时著名的讼师、他的著作今
己失传,题作《邓析子》的书是伪书。《吕氏春秋》说:“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
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裤。民之献衣、襦裤而学讼者,不可胜数。以非为是,
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吕氏春秋·市应览·离谓》)《吕氏春秋》
还有个故事,说是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的一个富人。尸首被人捞去了。富人的家
属要求赎尸,捞得尸首的人要钱太多,富人的家属就找邓析打主意。邓析说:“不要急,
他不卖给你。卖给谁呢?”捞得尸首的人等急了、也去找邓析打主意。邓析又回答说:
“不要急,他不找你买,还找谁呢?”(《审应览·离谓》)故事没有说这件事最后的结
局,我们也可想而知了。
由此可见,邓析的本领是对于法律条文咬文嚼字,在不同案件中,随意作出不同的
解释。这就是他能够“苟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的方法。他专门这样解释和分析法
律条文,而不管条文的精神实质,不管条文与事实的联系。换句话说,他只注重“名”
而不注重“实”。名家的精神就是这样。
由此可见,辩者本来是讼师,邓析显然是最早的讼师之一。不过他仅只是开始对于
名进行分析的人,对于哲学本身并没有作出真正的贡献。所以真正创建名家的人是晚一
些的惠施、公孙龙。
关于这两个人,《吕氏春秋》告诉我们:“惠子为魏惠王(公元前370—319年在位)
为法,为法已成,以示诸民人,民人皆善之。”(《审应览·淫辞》)又说:“秦赵相与
约,约曰;自今以来,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居无几何。秦兴兵
攻魏,赵欲救之,秦王不说,使人让赵王曰:约曰,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
秦助之。今秦欲攻魏,而赵因欲救之,此非约也。赵王以告平原君。平原君以告公孙龙。
公孙龙曰:亦可以发使而让秦王曰,赵欲救之。今秦王独不助赵,此非约也。”(同上)
《韩非子》又告诉我们:“坚白、无厚之词章,而宪令之法息。”(《问辩》)下面我们
将看到,“坚白”是公孙龙的学说,“无厚”是惠施的学说。
从这些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惠施、公孙龙,在某种程度上,都与当时的法律活动有
关。公孙龙对于秦赵之约的解释,确实是完全按照邓析的精神。《韩非子》认为,这两
个人有关法律的“言”,效果很坏,像邓析的一样坏。韩非本人是法家,竟然反对源出
讼师的名家的“词”,以为它破坏法律,这也许令人奇怪。但是在第十四章中我们就会
明白,韩非及其他法家其实都是政治家,并不是法学家。
惠施,公孙龙代表名家中的两种趋向,一种是强调实的相对性,另一种是强调名的
绝对性。这种区别,在着手从名实关系中分析名的时候,就变得明显了。我们来看一句
简单的话:“这是桌子”,其中的“这”指具体的实物,它是可变的,有生有灭的。可
是“桌子”在这句话里指一个抽象范畴,即名称,它是不变的,永远是它那个样子。
“名”是绝对的,“实”是相对的。例如“美”是绝对美的名,而“美的事物”只能是
相对美。惠施强调实际事物是可变的、相对的这个事实,公孙龙则强调名是不变的、绝
对的这个事实。
惠施的相对论
惠施(鼎盛期公元前350一前260年)是宋国(在今河南省内)人。我们知道,他曾任魏
惠王的相,以其学问大而闻名。他的著作不幸失传了,《庄子·天下》篇保存有惠施的
“十事”,我们所知道的惠施思想,仅只是从此“十事”推演出来的。
第一事是:“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这两句话都是现在所
谓的“分析命题”。它们对于实,都无所肯定,因为它们对于实际世界中什么东西最大,
什么东西最小,都无所肯定。它们只涉及抽象概念,就是名:“至大”、“至小”。为
了充分理解这两个命题,有必要拿它们与《庄子·秋水》篇的一个故事作比较。从这种
比较中明显看出,惠施与庄子在某一方面有许多共同的东西。
这个故事说,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河水很大,河伯(即河神)欣然自喜,顺流而东
行,至于北海。他在那里遇见了北海若(即海神),才第一次认识到,他的河虽然大,可
是比起海来,实在太小了。他以极其赞叹羡慕的心情同北海若谈话,可是北海若对他说,
他北海若本身在天地之间,真不过是太仓中的一粒秭米。所以只能说他是“小”,不能
说他是“大”。说到这里,河伯问北海若说:“然则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北海
若说:“否。……计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时,不若未生之时。以其至小,
求穷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乱而不能自得也。由此观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细之倪,
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穷至大之域?”他接着下定义,说最小“无形”,最大“不可围”。
至大、至小的这种定义与惠施所下的很相似。
说天地是最大的东西,说毫末是最小的东西,就是对于“实”有所肯定。它对于
“名”无所分析。这两句都是现在所谓的“综合命题”,都可以是假命题。它们都在经
验中有其基础;因此它们的真理只能是或然的,不能是必然的。在经验中,大东西、小
东西都相对地大、相对地小。再引《庄子》的话说;“因而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
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同上)
我们不可能通过实际经验来决定什么是最大的、什么是最小的实际事物。但是我们
能够独立于经验,即离开经验,说:它外面再没有东西了,就是最大的(“至大无外”);
它内面再没有东西了,就是最小的(“至小无内”)。“至大”与“至小”。像这样下定
义,就都是绝对的、不变的概念,像这样再分析“大一”、“小一”这些名,惠施就得
到了什么是绝对的、不变的概念。从这个概念的观点看、他看出实际的具体事物的性质、
差别都是相对的、可变的。
一旦理解了惠施的这种立场,我们就可以看出,《庄子》中所说的惠施十事、虽然
向来认为是悖论,其实一点也不是悖论。除开第一事以外。它们都是以例表明事物的相
对性,所说的可以叫做相对论。我们且来一事一事地研究。“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
这是说,大、小之为大、小,只是相对地。没有厚度的东西,不可能成为厚的东西。在
这个意义上,它可以叫做小。可是,几何学中理想的“面”,虽然无厚,却同时可以很
长很宽。在这个意义上,它可以叫做大。“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这也是说,高低之
为高低,只是相对地。“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这是说,实际世界中一世事物都
是可变的,都是在变的。“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
同异”。我们说,所有人都是动物。这时候我们就认识到:人都是人,所以所有人都相
同;他们都是动物,所以所有人也都相同。但是。他们作为人的相同,大于他们作为动
物的相同。因为是人意味着是动物,而是动物不一定意味着是人,还有其他各种动物,
它们都与人相异。所以惠施所谓的“小同异”,正是这种同和异。但是,我们若以“万
有”为一个普遍的类,就由此认识到万物都相同,因为它们都是“万有”。但是,我们
若把每物当作一个个体,我们又由此认识到每个个体都有其自己的个性,因而与他物相
异。这种同和异,正是惠施所谓的“大同异”。这样,由于我们既可以说万物彼此相同,
又可以说万物被此相异,就表明它们的同和异都是相对的。名家的这个辩论在中国古代
很著名,被称为“合同异之辩”。“南方无穷而有穷”。“南方无穷”是当时的人常说
的话。在当时,南方几乎无人了解,很像两百年前美国的西部。当时的中国人觉得,南
方不像东方以海为限,也不像北方、西方以荒漠流沙为限。惠施这句话,很可能仅只是
表现他过人的地理知识,就是说,南方最终也是以海为限。但是更可能是意味着:有穷
与无穷也都是相对的。“今日话越而昔来”。这句是说,“今”与“昔”是相对的名词。
今日的昨日,是昨日的今日;今日的今日、是明日的昨日。今昔的相对性就在这里。
“连环可解也”。连环是不可解的,但是当它毁坏的时候,自然就解了。从另一个观点
看,毁坏也可以是建设。例如做一张木桌,从木料的观点看是毁坏,从桌子的观点看是
建设。由于毁坏与建设是相对的,所以用不着人毁坏连环,而“连环可解也”。“我知
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当时的各国,燕在最北,越在最南。当时的中国
人以为中国就是天下,即世界。所以常识的说法应当是,天下之中央在燕之南、越之北。
惠施的这种相反的说法,公元三世纪的司马彪注释得很好,他说:“天下无方,故所在
为中;循环无端,故所在为始也。”“把爱万物、天地一体也”。以上各命题,都是说
万物是相对的,不断变化的。万物之间没有绝对的不同,绝对的界线。每个事物总是正
在变成别的事物。所以得出逻辑的结论:万物一体,因而应当泛爱万物,不加区别。
《庄子》中也说:“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德
充符》)
公孙龙的共相论
名家另一个主要领袖是公孙龙(鼎盛期公元前284一前259年),当日以诡辩而广泛闻
名。据说,他有一次骑马过关,关吏说:“马不准过。”公孙龙回答说:“我骑的是白
马,白马非马”。说着就连马一起过去了。
公孙龙不像惠施那样强调“实”是相对的、变化的,而强调“名”是绝对的、不变
的。他由此得到与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相同的概念,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在西方哲学是
极著名的。
他的著作《公孙龙子》,有一篇《白马论》。其主要命题是“白马非马”。公孙龙
通过三点论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