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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居然有这种美得飘忽若幻的女人!
曾绍于打量不远处专心看表演的白衣仙女十来分钟了,却仍无法收回心神,聚集脑力去想其他必须处理的重要公事。
他走遍世界各地,看过各色胭脂丽色,就是没见过古诗人所描绘的气韵落实在现代美女身上。因此他一向认为古人有关对美女的描绘,实属幻想过度,绝非真实。毕竟唐肥宋瘦的奇诡审美观教人不敢恭维,对古人自然也就失去了信心。
但他错了!不是古人杜撰,而是他这一生未曾有幸遇见真正的古典美人——哦不,因为太罕绝,所以直接定位在仙女会更恰当。现在他看到了,依随着一颗几乎要蹦出喉口的心,他更加百分之百认定自己恋爱了!
以前他会对小说中铺陈花花公子被清纯少女收服的桥段感到嗤之以鼻,因为他自己就是流连花问到三十五岁依然坚守自己的心,没让任何一位旷世大美人取走,又怎么可能败在清纯小嫩苗手上!?
但此刻他愿意捧着心奉送到古典佳人眼前,乖乖束手就擒,从此成为她裙下忠心拜臣。
他一定要得到她!她绝对是上帝派来收服他、救赎他的仙女。(上帝的管辖权有涵盖仙女这一区吗?)只有他配得上她,她的美丽也是为了他而生成。
他,曾绍于,堂堂“浩南电子”继承人,身家钜亿的白马王子兼花花公子,决定要娶妻了!那个仙女必是他今生的妻,他有势在必得的决心来达成这个目标。
另一边嚼着口香糖吹泡泡的杜菲凡愈来愈觉得不对劲。她不意外所有人的目光会不时偷觑她这边,因为看美女是很赏心悦目的事,但真的有一道视线灼烫得足以使小小的场地发生大火。是哪一个该死的登徒子口水流成太平洋了?
转头看着萧素素,她正眼中含泪,专心且钦佩的看着舞台上肢体残障的小孩努力的表演着,暂时没空去感应各方的眼光。于是杜菲凡假意起身去角落取用果汁,站在可环视全场的方位,双眼有如雷达四处扫描,然后,她看到他了!
那人……对了,是“浩南电子”的少东,一个以“女人玩家”自诩的花花公子,品性如何,不言自明。将女人当成点心使用的男人,本质上就属于人格偏差的病态范例,不管他在其他领域上有多杰出的成就,都掩盖不了人渣的事实。
总是有这一类的人,自以为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女人”更是可以用来买卖的货品之一。可不巧得很,她杜菲凡就是厌恶这种人类,蟑螂都比他可爱!偏偏花花公子在最后都会得到清纯美女来终结花心,当真是糟踏了天下所有的无知玉女。没办法,有钱好办事,用来营造罗曼蒂克的气氛拐骗小女生的心,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女人的“母性”向来使她们乐意权充“救赎者”,然而她个人认为,那些“千人斩”型的混帐男人只配丢入臭水沟中发臭,与天地同朽,大可不必浪费一名清纯少女来救赎了。不过可悲的是,清纯玉女实在相当好骗,使得那些想收山的大色狼在玩遍天下丽色后,仍有一名干净美女陪他共谱???????????的结局。所以由得天下花心男人安心去花,反正只要他有钱,任何时候花心到力不从心(也许肾亏了)想定下来,绝对不怕没有人来爱。浪子回头是多么值得歌颂的美德呀!
呸如果眼前这位曾大少打的是这种主意,那他绝对会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创。比起唐彧品性的端正,这人根本是狠狠落后了一宇宙的距离。这种色狼也配妄想萧素素?!他连流口水的资格都没有。
如果在他身前放一个水桶,只怕早溢满一桶口水了。
第一阶段的表演已然告一段落,在掌声完后,观众们皆离座喝水或取用吧台上的食物。萧素素自然是往杜菲凡的方向走去,没有发现有一名男人正大步走向她。
杜菲凡比曾绍于快了一步,勾住萧素素的手臂往女厕走去,快得教人措手不及,只能望着“女厕”两字兴叹。
洗着手,杜菲凡边对她道:“好啦,入场钱场都捧过了,我们等会就走了。”
“呀?那你今天不找那些有钱人募款了?”
“这不是我的任务。对不起,我对做善事没兴趣,没有分发到我头上的麻烦,我乐得清闲。我们今天前来各捐了五千元已经对得起他们了。”照她看,今天来的人都挺有钱,也挺爱摆慈善面孔,还愁没足够的钱入帐吗?这间启智学校的人脉经营得不错,很有企业头脑,绝对不劳她费心的,所以她上头的那名可恶吸血女魔头才没发派任务下来。
“但是表演还没有结束,那些多重障碍的小朋友好可怜,我们不看完怎么对得起他们辛苦排练那久。”萧素素好自责的说着。
“心意到了就好了,咱们还没空深谈你的事呢。”她擦干手,趁着一名女客推门来如厕的空档觑了下外头。那个站岗的男人正在与人谈话,暂时没空盯牢这边的门板。嘿嘿,不趁此刻开溜,更待何时?
“走喽,素素。”伸手拉住大美人儿,快步由太平门的方向溜了过去,前后不到十秒,她们已抵达停车场。
“怎么跑得这么急?”低喘不已的萧素素坐入车中后问着。
“没什么,只是迫不及待想知道你上星期与唐离去杉林溪的事情罢了。我们喝茶去。”
二十分钟后,她们已然坐在茶香袅袅的包厢中,欣赏着窗外日式小桥流水造景,一边品茶。
“你们“住了一夜”,没发生什么事吧?”
“什么?”她不太明白什么情况的发生才叫“出事”。
杜菲凡直接了当的回道:“上床。”
讲话突然成为困难的事,张开了口,却什么声音也挤不出,任潮红淹没她全身,面孔直想埋入桌子底下。已经极力要自己别再去想那一夜了,但被菲凡一提,脑中不由自主又描绘出那一夜汗水交织的景象“那,就是有喽。”杜菲凡兴味的看了她良久:“而且,感觉不错对吧?”
萧素素捂住面孔,根本不敢回答。
虽然两人从未深谈到闺房内的事,但杜菲凡敏锐的知觉到素素过往的性生活并不协调,她视为畏途,将丈夫拒于心门外。而做唐彧的性格来推敲,他应是那种得不到回应、努力无效后便不会强迫别人的人,也因此造成了夫妻分居近四年。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这情况改观?由畏惧转成知晓人事后的红晕满布?
“我很坏。”许久许久之后,萧素素语带哽咽的说着,红潮渐褪,因想到自己的自私而转成苍白。
“我利用了他。”
“啥?”男欢女爱,只要双方皆得到欢快,就没有利不利用这回事了吧?
“菲凡,这些年我太寂寞了,也太害怕寂寞,所以我的身体才会接受他,因为我想要把他留在身边,想不断的吸取他的好,我用身体来迷惑他,我觉得自己好坏!”
“素素,你想太多了。其实,呃,虽然我没经验,但据我所知,身体的反应决非理智可以控制的。不是说你决定利用一个人,自己便会在上床的过程中达到高潮。就像你所害怕的异性,你可以接受唐彧碰你,可不代表你可以接受其他男人。这么说吧,倘若有另外一个男人也可以付出相等于唐彧的关怀给你,你就能毫不犹豫的投入他怀中吗?”
萧素素低道:“我不知道,我没碰过别的男人。”
“想像一下嘛。”
“想不出来。”没经历过的事如何去猜想?何况她怕男人怕死了。
??,投降了!杜菲凡敲了敲额头,其实也不太笃定杉林溪的那一夜能不能代表什么。不过至少可以证明唐彧仍是深受素素吸引,以及素素并不讨厌唐彧。
夫妻七年居然到快分手前才享受到激情,是不是可以断定萧素素根本晚熟得不可思议?还是唐彧的引导技巧有待改进?呃,那其实也不关她的事。倒是她比较乐观的想,既然如今他们俩已能有正常且契合的夫妻生活,那么一切从头来过未尝不是件好事。
因为不管素素如何改变自己,终究本质上她仍是个内向害羞的女子。如果有人能够一辈子保护着她,让她的心有个依靠,最好是真正的两情相悦,不是好事一桩吗?唐彧是个很善待妻子的人,不然不会在分居之后仍不断付出大把金钱财力守护着她自闭的小世界,他是那种对自己关心的对象照顾得无微不至的奇男子。
杜菲凡自己是个独立自主的大女人,但她同时也明白在爱情的领域中是没得男女平权来出头的。爱情的国度只有施与受,谁施谁受只在于一种互补的相契,融成一个圆,并论不得公不公平那回事的。
萧素素永远成不了独立自主的女子,她唯一能改变的是面对她已长大的事实,并且敞开不愿成熟的心,学着当自己的主人,并且依心所指示,去爱一个她所选择,对方也爱她的男人。
毕竟她太寂寞,也太渴爱了。
有人可以一辈子只爱自己,有人却必须由别人的爱来感受到生命的丰盈。而萧素素的成长历程一直是由丰沛的爱来灌溉,她早已脱离不了,一如花朵离不开土壤与水。
唐彧还乐意当这么一个守护者角色吗?如果两人能够复合,重新经营婚姻生活,他们必是再契合不过的璧人了。至少比那些见色起意的花花公子劣等品好上数十倍。
咦……花花公子?
对了!她怎么没想到!
“素素!”突然欣喜的大叫,吓坏了自鄙自厌自责的萧素素,泪水当场滑落一串。
“哎哎——拜托,我不是在骂你,千万别哭呀,小姐,我想到一个好法子了。”她爬坐过来素素这一边的榻榻米,七手八脚拭去她的泪才道:“你想不想知道对唐的感觉是不是爱?或者只是利用?”
“什么意思?”
“就是带你去介绍给其他男人的意思啦!我告诉你,根据我收集到的资料得知,真心相爱的男女才会产生不同的感觉,至于其他不为你所爱的男人,就算拉拉你的小手,你也不会感到触电的,并且会厌恶无比。”也不知道对不对啦,但试一试地无妨嘛。
萧素素急忙摇头:“不,我不要,任何陌生人碰我的手,我都会感到不舒服的,我不要与男人认识!”
“如果你不试试看,那你永远不能分辨对唐彧的感觉有没有爱情成份了。”杜菲凡的眼神坚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有没有爱情成份又如何?唐彧已有其他女友了。她亏欠他那么多年,在他好不容易有了好对象之后,难道要她扮演坏女人破坏吗?她是个一无是处的女人,但她至少可以做到放他自由。没关系的,她还有学谦……心口痛得像被挖空,但她不允许自己再自私下去了。
“菲凡,你不懂。我不想知道,其实——其实我与他之间只是恩情——所以我们才会有那一夜——我——我——”眼泪一滴一滴坠落,再如何努力也关不住泪意,说不下去了。
杜菲凡轻拥住她肩头:“傻瓜,恩情爱情之间的距离比纸还薄,谁说不是以爱情的方式在进展呢?你何不想想,也许唐彧唯一要的就是你的心,如果你不弄清楚,必然会感到遗憾,因为此刻你也许已爱上他,而他也正爱着你,美好的未来已然在望,你却不愿寻求答案。最多也只是回到互不相爱的原点罢了,有啥损失呢?”
萧素素轻声哽咽出自己的忧虑:“为什么要呢?他已有女朋友,如果——如果试了之后的结果是爱他的,我只能难堪的面对自己的伤心了。”
“可是现在还没弄清,你就已经哭得淅沥哗啦了,我实在看不出来差别在哪里。”她指出极明显的事实。
“他也许对我死心了——”
“那么,这次就该是你努力追回他的心了。如果你真的自责于七年婚姻带给他痛苦的话。”
可以吗?要做吗?能够去试吗?她不敢下决心,也不晓得是对是错,如果她错了呢?
不不不!
她不要承担负面的后果,她一定会伤心致死瞧见她不断退缩摇头,杜菲凡只轻声道:“至少,你该努力看看的。你是一个母亲,除了在意自己的喜恶之外,你还得思索怎样才是对孩子最好。你也知道学谦早熟得不像一般孩子,他不快乐,因为他没有一个正常的家庭。”
直到瞧见萧素素玉容泛白失神,杜菲凡才满意的住了嘴。丝毫不打算让这名忧心儿子的母亲知道,她宝贝儿子压根儿不稀罕“正常家庭”,他唯一在意的是想快快长大,保护他心爱的柔弱母亲。这些当然——不能说喽。
善意的谎言与善意的隐瞒皆是一种高贵的情操呢。
绝非杜菲凡手段高超到事事皆如她所料,而是那位有财有势的花花公子一向有厉害的追女人方法。当他想追求某位美女时,只消有名字,两三下便可查出那位美女的基本资料。
也不过就是那么一回事,从捐款名单上找出恶名昭彰的杜菲凡,再来打听杜菲凡友人芳名,简直是太轻易不过的事了。于是他得知了萧素素的芳名以及地址。因为迫不及待对佳人展开全方位的猛烈追求,所以他并没有再更深一步的将资料交予征信社去做更详尽的了解。
基本上,他拒绝去想佳人也许罗敷有夫的可能性;当然有男友是可能的。不过,他傲然的想,比起一大票平凡男人,他曾绍于无疑的更适合伴在佳人身边,让她挂上曾夫人的名份,以锦衣玉食供着。那样一名纤弱的大美人,怎堪被淹没在柴米油盐中让生活折磨成黄脸婆?所以其他想与他竞争的男人最好滚一边去。
今天是星期天,一月中旬的天气称不上舒适,寒流正要抵台,他捧着一大束香水百合立定在这幢蓝瓦白墙的欧式别墅大门前,心下不无诧异的。
原来那位美人儿是出身不错的,那为何在社交界从未见过佳人芳踪呢?有些好人家的女儿即使不热中交际,也会由一大票媒婆自居的长辈四处宣扬,不见其人,至少耳闻其名。但他由良好的记忆力来肯定自己未曾在社交圈听过“萧素素”这个芳名,否则他一定会有印象的。
情况有点棘手,他真的应该先派人调查再行动的。因为有些食古不化的商场大老对他的评价并不高,压根儿不把他列入女婿的人选,尤其自家女儿性子乖巧娇弱的话,更是列他为拒绝往来户。如果萧小姐是有身分地位的,那他的追求必然难以施展,毕竟麻雀变凤凰是比较有利于他的方式。立场上占上风,只有他挑人,那有小家碧玉挑他的份?如果身分属同一等级,情况较不利于他。
但,今日既然来了,不见到佳人怎么甘心?三天前那惊鸿一瞥已使他失魂落魄到今天,再见不到人,他一定会因思念而死。想到了杜菲凡挟着佳人尿遁而去,害他枯站三小时,并且在后来不顾男宾止步的牌子,硬是推门而入,生怕佳人昏厥在厕所中而闹的笑话,险些被当成厕所之狼羞辱。今天他一定要见到佳人以抚慰自己所受的委屈。
下定决心,他修整了下仪容,然后按下电铃。
前来应门的是一名五十出头的中等身材男子:“请问找谁?”语气与神情不掩讶异的展现。唯一会莅临这里的除了唐家人之外,就只有杜小姐。七年多来不曾有其他客人,更别说是男性了。所以老黄心中认定这个男人找错地址了。
“咳,请问萧素素小姐在吗?”曾绍于问着。眼下一瞄便认定这男人不是主人之一。请得起佣人,则代表萧家果然有钱,不是那种住得超大屋却请不起佣人服侍的中级富户。
“对不起,萧小姐不见外客。”忠心于唐家的老黄不必询问主人便开口拒绝。这男人好大的胆子,明目张胆追别人的妻子,一点也不避讳!
真无礼的下人!
曾绍于扬着傲然的气势在铁门外下命令:“去征询你家小姐之后再来回覆我,你没有资格代为决定。”
老黄打量他良久,才冷淡地问:“请问先生贵姓大名?”
“曾,曾绍于,“浩南电子”的总经理。”
“稍等。”老黄转身往屋子走去,牢牢记下这位登徒子的大名,并且确定少爷绝对会知道这件事。好大的狗胆,明目张胆上门追求唐家的少夫人!
客厅内,杜菲凡正努力要搏得小帅哥唐学谦的注意力。原本今天她该回台北办事,但一听说这个周末小帅哥会南下与母亲相会,打昨日她便赖住在此了。
“学谦,阿姨教你打电脑好不好?”
“学校正在教。”唐学谦与母亲下着跳棋,依然酷酷的不太搭理一天到晚找机会想亲他的大色女。
“不一样啦,我教你上网,很好玩哦。”
“上过了,谢谢。”意兴阑珊是唯一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