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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出现巫蛊之事,虽只两个近侍,但也不是小事,历朝历代,一旦巫蛊出现,必将血流成河。
一想到中蛊毒的两人满脸诡异模样,群臣俱皆心底发寒,李世民脸上寒色更胜。
就在这时,一侍卫趋步而至。
“查到了吗?”
“圣人,属下派人查过,那两人本是太子男侍,依仗太子荣宠,在长安横行跋扈。就在昨日,两人乘坐的车马与一商人家马车相撞,竟将那被撞的车夫好生鞭笞一顿,却又不知为何,两人众目睽睽之下,突然面现惊恐骇然之色,夺命而逃。”
“那被撞的是哪家?”
“臣下听闻,是城中富商李家。”
“李家?”李世民突然想到那日那个少年一手驱蜂的把戏。想到那密密麻麻、铺天盖地、嗡嗡鸣叫的蜂群,至今让他心头发麻。李世民眼中光芒大放,已是有了决断,“好一个李家!”
就在李世民有了决断的时候,突然,一个侍卫闯进了,“不好了,圣人,出大事了!”
“大殿之中,吵吵闹闹,成何体统?!”李世民怒声斥道。
侍卫伏身,颤然道:“圣人,太上皇、太上皇他、他驾崩了!”
“你说什么?”李世民手一颤,砚台打落在地,砰!,满殿震响,群臣失声。
“你说什么?再给我说一遍!”
侍卫看着李世民两眼发红,面目狰狞,如同一只要吃人的凶兽;多年从军积聚下来的煞气、杀气一瞬间爆发出来,让侍卫浑身冰冷,冷汗直流。
“我、我说、说,太上皇他、他驾崩了!”
李世民本来涨红的脸色变得惨白一片,整个人一口气泄下,瘫坐在地,哽咽道:“父皇、父皇死了——”
群臣听得李世民这般凄叹、见得他这般哀容,亦是心有戚戚然。
贞观九年,李渊逝;谥号太武皇帝,庙号高祖,葬于献陵。于时,满国缟素。
李行之却不知他一时大意,差点将李家偌大基业葬送。届时,任他有滔天本领,若非弑君夺位或是以生死逼迫,万难保全整个李家。而这些,都不是他所希望的。
外面风声赫赫,李家尽是离情别绪。
静极思动,本欲出长安游历的李行之,正听说叔父李顺要往南下行商,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时机。虽然李高千不舍万不愿,但也知“男儿志在四方”,没有将人拘在一处的道理,便干脆的放行了。
李雪雁不知从哪里听说李行之准备往军中去一趟,去看看正在军中的王二郎,一大早就到了李府。
李行之看着走过来的李雪雁,只道是特意为他来送行的。却听李雪雁问道:“你是不是准备往军中去?”
若是旁人说要往军中去探亲,李雪雁是决然不信的。不说军规不许,边地乱象就能让人九死一生。到时,说不定大军都回转了,人还没找到地,或者干脆死在路上。不过,见识过李行之能力的她,反倒不觉得这样的行为不对。
“不一定去。是不是阿芷那个小叛徒告诉你的?”昨日李霖芷缠着李行之,要求带她一起去,最后李行之只有说出——他准备去边地一趟,若是带着人,凶险难料。李霖芷方才作罢。
李雪雁面色微红,撩了撩耳边长发,显然对于自己的冒失感觉有些尴尬。李行之看着李雪雁面色嫣红,仪态娇柔,心底波澜微起。
她听得李行之不确定的话,面现失望,“若是你去西域边城,能见到我父亲的话,帮我把这封信带给他。”
北方战事愈加紧迫——高昌张狂、吐谷浑直掠边城、党项叛离,大战一触即发。早在去年,李世民便点李靖为总管,侯君集、李宗道为副将,领兵杀敌,平除叛乱。
李行之看着李雪雁递来的信封,心道:未免太看得起我!让他一个没名没姓的小辈,去给坐镇中军的二号人物送信,也就李雪雁这等没经历多少事物的少女能想出来。
他不知道的是,李雪雁此时也不过是病急乱投医。自前两年,她被莫名其妙的一道圣旨唤至长安,接着,便没了下文,没多久,父亲又出去领兵打仗,让她一个小女儿待在长安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怎么熬得住!
李行之随着叔父李顺出了长安城,还没到驻留人马的地方,面前出现一红一白两道身影,正是全身劲装、腰环皮鞭、身佩利刃的李霖芷和一脸带着些娇柔羞怯的周家小姐周柔儿。两女姐妹好的牵着手,不时拍打着站得有些酸软的大腿,翘首相待。
两人一静一动、一温柔一火热,不知秒杀了多少少年心,纨绔登徒子自然少不得,不过都被李霖芷一鞭给抽开去。两人看见李行之,一脸高兴的迎了上去。
李行之看着结伴行来的两女,眼中露出惊艳之色,面上,更有些愕然,“你们怎么跟过来了。”
周柔儿低头不答,李霖芷却是大大方方、理所当然的道:“不是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么,我们两人都是你的女人,自然要跟着你走啦!”浑然不觉,听得这句话的周柔儿面色浸得绯红,头埋得更低了。
“算了,我说不过你,要跟就跟着罢!路上如果谁吃不了苦,你们两个都给我回去。”
“哼!我几岁就跟我爷爷到处跑了,少瞧不起人。”李霖芷提到‘爷爷’二字,脸上露出些黯然之色。
到了驻地,十数精壮汉子围成一圈,周围扎满帐篷,中间有近百匹马,每一匹都精神昂扬,踢踏之间优雅健硕,马腿修长而均匀,蹄口颇大,鬃毛松散干净,风一吹,便飘飞而起。即便李行之不懂相马,但也知道,眼前匹匹皆是上等良马!
“我这些马如何?等下,让人带你去挑上一匹!”
“我也要!”李霖芷连忙蹦跳出来。看着这些好马,她早就两眼放光了。就连她自己,自从出了李府,也如同一匹脱了缰绳的野马一般。
旁边的周柔儿看着李霖芷全身都是活力的蹦跳个不停,眼中露出羡慕颜色。
“好!一人一匹好马!”李顺看着李霖芷,脸上笑容欲胜。相比于周柔儿这等被世人称道的大家闺秀,他这样的江湖汉子更喜欢李霖芷这样的少女。
李行之虽知道这等良马万金难求,但更明白叔父对他照顾与看重,当下也不推辞,坦然受过。
第二日,三更,天未亮,启明星光芒正放,北极星在正北方闪耀,给行人指引路途。李行之等人便已起来,冒着寒气,洗脸漱口吃过干粮,天刚有微光,便有一人带着李行之几人去挑马。
马匹匹俊逸,声音嘶昂厉啸,略带警惕的看着在他们面前走过的几个直立生物。
“都是好马,你们先选吧!”
李霖芷看着高出旁边几马半个头颅的一匹黑马,眼睛一亮。此马全身乌黑、四脚泛白,孤傲不群,比之旁边的马,更胜一筹。
“小娘子的眼力当真好!不过,此马乃是名种‘乌云踏雪’所出,可惜的是,蹄上色泽不纯,差上一等。此马虽不比真正的名种,但烈性丝毫不差,姑娘怕是——”
“哼!区区小马,且看我让他伏下!”李霖芷见这人小瞧与她,顿时不忿道。当即,往那黑马走去。
那人正要将李霖芷拦住,却听李行之道:“让她去试试。”李行之对于李霖芷的安全,倒是不担心。莫说有他在旁边看着,就是凭李霖芷自己的深厚功底,驯服一匹马,想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那人看了看李霖芷浑身劲装模样,又见李行之如此说,当下点了点头。
黑马看着走近的李霖芷,喘着粗气,黑亮的大眼中露出急躁不安之色。李霖芷摸了摸黑马鬃毛,待他稍稍放松警惕,当即一跃而起,稳稳安坐到马身之上。
黑马感觉到身上坐着人,顿时一惊,左踢右踹跳动起来。李霖芷本来坐得好好的,却被黑马突然的发力而有些慌乱,身体顿时往右仰去——旁边那人顿时焦急的大叫起来,即便李行之也为她捏了一把冷汗。
李霖芷见势不好,用力夹住马腹,手往马臀上一拍,借势往前扑去,抱紧马脖子、抓住马鬃。这一番比杂技还杂技的动作,看到旁边那人两眼发直。连周柔儿也呆住了,根本没有想到,一直在身边的好姐妹,竟然如此厉害。
黑马被李霖芷一拍马屁,顿时惊得往前窜去,在大营里左突右窜,整个营地顿时沸腾起来,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一个火红的身影其中一匹飞腾突跳的高头大马之上,发出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在众人看来惊险至极的动作,却被少女当场的玩乐之事。
良久,黑马喘着粗气、汗水如浆,停了下来,安安稳稳的任凭身上少女驱策。
少女意气风发,从马上纵越而下,“哼!区区小马而已,可难不住我!”显然,她还对方才那人的话耿耿于怀。
黑马好像听出了少女口中贬低,不满的嘶啼一声。
“小娘子马术惊天,恕小人眼拙。”旁边这人听着李霖芷不满的语气,连忙一个马屁拍上去。
“哼,算你聪明。”李霖芷脸上笑意盈盈安慰着刚刚降服的爱马,心情不说有多好了。
站在一旁的周柔儿却看着这些马匹,左右为难。她虽然也练习过马术,但仅止于能坐上去而已,至于驯马,是万万不会的。想起方才李霖芷驯马的过程,她不由打了个寒颤。
李行之看到周柔儿的为难,对着旁边那人说道:“这里有没有温顺一点的马?”
“温顺一点的?”那人看了看李行之旁边的白衣少女,露出恍然之色,接着,为难道:“这些好马,都野性难驯,合这位姑娘意的,怕是找不到。”
周柔儿听了,脸上露出失望之色。方才见得李霖芷纵马翻腾的模样,她也羡慕得紧。
李行之看周柔儿如此模样,想着她到李家来从未要求过什么,倒是他亏待她的多,心中歉然,当即道:“只要有稍稍温顺些的,我只有办法。”
其实,若真要什么马,系统里面什么没有?主要是他不想太过依赖于那东西,加之,系统里面出来的宠物,总与他有一种莫名的联系,让他颇为不适。
那人在马群中转了转,最后,终于挑出一匹比旁边马匹矮上一些、雪白颜色的马。李行之看着这匹白马,点了点头,当即走上前,手上覆满带着自然之息的青木之气慢慢的抚摸着白马的颈部、头颅。白马大眼中,从开始警惕疑惑变为舒服善意以及温顺,口中发出舒适爽快的嘶吟。
旁边领几人相马那人,看着李行之的眼睛中光芒愈来愈盛,先一个少女如此厉害只以为是偶尔,但见到这主家的侄儿,才发现,果然是真人不露相啊!分明文文弱弱,被没想到,竟有如此奇术。他若做这买马的行当,当真、当真……
一直以来,青木之气只被李行之用来沟通各种植物花草,没想到,这第一次用在与动物的沟通上,竟然有如此奇效。看来,这长生五行之气,还有待挖掘。
李行之将免泛红霞的周柔儿托上马,白马方在周柔儿的指引下,稳稳当当的慢慢绕着圈子踱步。白马白衣衬得佳人俏丽,倒也是一方美景。
“小郎君,你准备选哪一匹马?”那人看着李行之道。
“所有的马都在这里了?还有没有别的?特别一点的。”李行之看着眼前这些马,除了李霖芷的那匹比旁的好上半筹之外,其他的,也不过如此。他和不想以后总是吊在李霖芷这个小姑娘的屁股后边跑。
“好马都在这里了。”那人大概明白李行之是看不上眼前这些马,脸色微微难看。毕竟,主事的可吩咐了,要带这几人、特别是这位小郎挑一匹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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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的最后,感谢下“云随风影走”的打赏和“尛廆臉”的打赏、评价票。
第一百七十八章 遇故、脏东西
正当领几人相马的黑脸壮汉有些为难的时候,营地的外围,想起一阵高亢的马的嘶鸣;这嘶鸣声,比之别的马,少了几分尖锐,更多了几分浑厚沉重,如重锤打在众人心底。声音中带得意与兴奋。
黑脸壮汉听得马嘶声,脸上一变,大口一张,怒骂起来。李行之却没想到,本来高大憨壮汉子,骂出声来,竟比常年混迹底层的泼妇还厉害。
壮汉刚麻烦,看到旁边的李行之,脸上露出尴尬神色,显然,听到这马嘶之后的荤话,已经成了他的一种条件反射。李行之倒是奇怪,那匹马到底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才让这样一股粗犷大汉这般破口大骂。
“郎君莫怪,实在是这混马太过可恶!”壮汉看着李行之一脸感兴趣的听着他的话,索性将那马做的混账事一口托出,“那马自入边境就跟在我们身后,后来入关,更混到马群里面,竟我们数日剩下了的酒水肉干盗走,害的我们大饿了一日。”话说道这里,满脸愤愤不平,大喘一口粗气。
“怎么不直接将那马捉了?”
“那畜生比狐狸还狡诈,几次都没能得手,加之一身灰毛凌乱,身上还长着偌大一个疤,实在不值得废力气。”黑脸壮汉显然对那匹马的怨气不是一般的大。“那厮被我们设套抓捕几次,倒记上了仇,一路跟着,稍有不备就跑出来捣乱,好几次,都被他偷了肉干水酒去,还有一次,差点让那畜生把马群给诓走。”
“这马我倒要见识见识。”
壮汉看着李行之一脸感兴趣的模样,不禁头痛,更把那畜生恨死,“那样的畜生,实在不配郎君身份。郎君还是在这里选匹好马罢!”
李行之对于自己不感兴趣的事物,从不去勉强。到最终,任凭大汉说干了口水,李行之也没选上一匹马。他直接带着面色绯红、羞臊不已是周柔儿坐上了那匹白马。
此举在眼下虽然还有些惊世骇俗,但在这些自西域回来的大汉眼中,却不算个什么事。
东方泛白,红日露出头,给这平坦辽阔的大地以别样的壮丽。
刚上路没多久的李行之突然听到有人声传来,好似在叫唤他,若非他耳力极好,也难听出来。
他往车队后边行去。
这偌大的一队人马后面,还跟着一群人。他们不是李顺手下人,却是一些从西域过来的小商贩,不过是借这树大好乘凉,搭上一路顺风车。当然,这也要付出些代价,只是这些代价对于即将从富裕的大唐可能带来的收获相比,就不算什么了。这是经常行走西域的大商队一个牟利点。
李行之走到后背,正看到一个浑身被太阳晒得灰红、风尘仆仆的深目高鼻带着遮风大皮帽的胡人大汉在向他招手。
待胡人大汉看清楚李行之的面容,本来眼中的疑惑顿时散开,当即摘下大帽,露出一张有些陌生而熟悉的脸,“李大郎,这么快就不认识我啦!”
李行之一看到胡人大汉面貌和那熟悉的声音,脸上露出些许激动之色,“隗大叔,你怎么在这里?”这胡人隗奚石可算是他到这个世界接触的第二个人,也是在他困难时候给予最多帮助的人,他怎么会忘记!
“这还得谢谢李大郎的照顾!”话说着,就在李行之疑惑的目光下,对着李行之拱手行了一个大礼。隗奚石心中也感叹和庆幸,若非当日鬼使神差的帮了落难的李行之一把,哪有他今日?
“隗大叔这是为何?”李行之侧身让过一礼。
“李大郎教我卤肉之法,赚了大钱,才让我有机会去西域胡地将老小接过来,让我父母兄弟免受风沙饥饿之苦,此等大恩,万难报答。”当即,隗大郎又对着身旁亲近的几个胡人说了几句话,那几个胡人也满脸感激的看着李行之,同时,站在李行之面前做出一些他看不懂的动作。周围的人看着几个胡人的动作,本来一脸看热闹的表情,也变得认真起来——那是他们胡人对恩人所施的最大的礼仪,等同于汉语的“愿意粉身碎骨以报答”。
在胡人眼中,谁给了他们肉吃,他们就为谁卖命。更别说向李行之这样,教给他们谋生之艺——这可是惠及祖孙的大事。
“跟着我,有肉吃!”这绝对不是一句笑话那么简单。进入这个世界几年的李行之更有不少体会。
“当日若非有隗大叔的帮助,不一定就有今日的李行之。大叔今日家人团聚,全在一个‘善’字。且莫要再如此。”
隗大郎听得李行之如此说,也不再提甚么感谢的话,反而问起李行之的近事。
“原来那是你叔父啊,他在西域可不是简单人物。”隗大郎说道这里,好似不愿多提,转而问道:“大郎这次南下是准备回潭州?”
“几年没有回去了,也准备去看看。”李行之说着这句话,满脸的感叹。还在那个世界的时候,他从未想过,穿越这么奇妙的事,有一天会发生在他身上。
两人便走便聊,将近晌午,车队突然停了下来。
此时还没到吃饭的时候,而此地更不是什么安营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