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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然后终于走到另外一处关着的门前,这双扇门是用贵重润泽的木材制成,并有雕刻花饰。他在这里稍稍停顿,整理自己的服装仪容。我记得相当清楚,他单膝跪下把我的衬衫拉直,在我头上粗略拍弄一两下把头发抚平,但他这么做究竟是因为一时好心、想让我给人留下良好印象,还是因为只想让自己带来的东西看起来称头点,这我就无从得知了。他重新站起来,在门上敲了一下,并没有等里面的人回应,至少我没听到任何回应,他便推开门,把我赶到他前方,接着关上背后的门。
先前那条走廊很冷,这间房间则很暖;先前那些房间空荡无人,这房间则充满活力。我记得房里有很多家具,有毡毯、有帷幔,架子上满是木牍和卷轴,还有杂乱堆放的零碎东西,任何经常使用又舒适的房间都是这样。庞大的壁炉里燃着火,让房里充满暖意和好闻的树木气味。一张大桌子斜放在壁炉旁,桌子后面坐着一个矮壮结实的男人,紧皱着眉俯身研究摊在面前的一叠文件。他没有立刻抬起头来,因此我得以对他那头相当浓密的凌乱黑发研究了好一会儿。
最后他终于抬起头来,黑色的双眼似乎仅一瞥就把我和守卫打量完毕。“什么事,杰森?”他问,就连当时年纪很小的我,也听得出他面对烦人杂事打扰时语气中的无奈。“这是什么?”
守卫往我肩上轻推一把,把我往那男人推近了一尺左右。“惟真王子,这小孩是一个老农夫带来的。他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
有一小段时间,这个坐在桌后受到打扰的男人困惑地看着我。然后他神色一亮,表情非常近似饶富兴味的微笑,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出来,双手握拳叉腰,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的仔细打量并没有让我感到威胁,事实上,我的长相似乎有什么地方让他感觉非常愉快。我好奇地抬头看他。他留着黑色短胡子,跟他的头发一样浓密凌乱,脸颊则饱经风霜,黑色双眼上方是两道浓眉。他胸膛厚实,肩膀紧紧绷住衬衫的布料,扎实的拳头上满是疤痕,右手手指上也沾有墨渍。他盯着我看,笑容愈来愈大,最后出声大笑起来。
“好家伙,”最后他说。“这小子长得确实满像阿骏的,是不是?艾达神在上,谁会相信我那位声名显赫又洁身自爱的哥哥会做出这种事?” 守卫没回答,那男人当然也不预期他会回答。他继续直挺挺站在那里,等待下一项指令。十足军人中的军人。
男人继续以好奇的眼光注视着我。“几岁?”他问守卫。
“农夫说六岁。”守卫抬起手搔搔脸颊,然后似乎突然想起自己正在对长官报告,于是赶快放下手。“大人。”他补充说。
男人似乎没注意到守卫不甚合乎纪律的动作。黑色的双眼上上下下扫视我,微笑里的兴味更浓了。“所以,算上大肚子的时间,一共差不多七年。是了,没错,那是齐兀达人想封闭隘口的第一年,骏骑在这里待了三四个月,逼他们开放隘口。看来他逼开的东西不只是隘口而已。好家伙,谁想得到他会做出这种事?”他顿了顿,然后:“妈妈是谁?”他突然质问。
守卫不安地动了动。“不知道,大人。门口只有老农夫一个人,他只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说他不想继续养他、给他衣服穿了,还说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
男人耸耸肩,仿佛这一点无关紧要。“这小孩看起来被照顾得不错。我敢说要不了一个星期,最多两个星期,她就会哭哭啼啼跑到厨房门口来,因为她想念她的小狗仔。要是我没先查出她是谁,到那时候也就知道了。喂,小子,他们怎么叫你?”
系住他皮背心的皮带有一个繁复的鹿头形皮带扣,颜色随着壁炉里摇曳的火光变幻,一下呈黄铜色,一下是金色,一下又变成红色。“小子。”我说。我不知道当时我只是在覆诵他和守卫叫我的名字,还是我真的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名字。一时之间那男人显得意外,脸上掠过一抹或许可能是怜悯的神色,但那神色很快就消逝了,表情只剩下为难或者是有点不高兴。他回头一瞥仍在桌上等着他的地图。
“唔,”他打破沉默说。“得先看顾着他,至少等到阿骏回来。杰森,安排一下,让这小孩至少今天晚上有东西吃、有地方睡,我明天再来想想要拿他怎么办。咱们总不能让乡下地方到处都有王室私生子乱跑吧!”
“是的,大人。”杰森的回话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只是领受命令。他一手重重按在我肩上,让我转身朝门口走去。我的步伐有点犹疑,因为这房间明亮舒适又温暖,我冰冷的双脚已经开始发痒,我知道要是可以再待久一点,我整个人就会暖透。但我无法违逆守卫的手,只能任由他把我带出温暖的房间,回到那一条条阴郁冷暗的走廊。
从温暖明亮的房里出来,走廊显得更暗了,而且好像怎么走也走不到尽头,守卫大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走廊,我努力要跟上他的步伐。也许是我发出了哀鸣声,也或许是他对我不够快的脚步感到不耐烦,总之他突然一转身抓住我,轻轻松松就把我放在他肩上坐着,仿佛我毫无重量。“你这湿答答的小狗崽子。”他语调不带怨气,扛着我走过走廊、转过转角、上楼又下楼,最后终于来到一间有着黄色灯光的大厨房中。
那里有另外六七个守卫坐在长凳上,就着一张满是磨损痕迹的大桌子吃喝,桌后的炉火足足比先前那书房里的大了一倍。厨房里有食物和啤酒的气味,有男人的汗味,有潮湿羊毛衣物的气味,还有木柴的烟和油脂滴入火焰的味道。墙旁排满大大小小的木桶,梁椽上挂着一块块带骨的深色熏肉,大桌上满是食物和杯盘。一大块插在烤肉叉上的肉已经从火上移开,油脂正一滴滴落在石头炉台上。这丰盛的香味让我的胃突然缩成一团。杰森稳稳把我放在桌子最靠近炉火的一角上,轻摇了一下一个男人的手肘,那人的脸正埋在杯子里。
“哪,博瑞屈,这小狗仔现在是你的了。”他转身走开,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从一条深色面包上掰下一块跟他拳头一样大的面包,抽出腰带上的刀切下一轮乳酪的一角,他把面包和乳酪塞进我手里,然后走到炉火旁,开始在那一大块带骨的肉上割起够一个成年男人吃的分量。我毫不浪费时间,马上把面包和乳酪塞进嘴里,我身旁那个叫做博瑞屈的男人放下杯子,回头怒视着杰森。 “这是什么?”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像温暖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他也有乱糟糟的黑色头发和胡子,但他的脸是狭长、有棱有角的,脸的颜色像是一个长期待在户外的人。他的眼睛偏棕色而不是黑色,手指很长,双手看来很灵活,身上有马、狗、血和羽毛的味道。 “他就交给你管了,博瑞屈。惟真王子说的。” “为什么?”
“你是骏骑的人,不是吗?负责照顾他的马和他的猎犬、猎鹰?” “所以?”
“所以,他的小私生子也归你管,至少等到骏骑回来,决定拿他怎么办为止。”杰森把那厚厚一片还在滴油的肉朝我递过来,我看看这手拿的面包、又看看那手拿的乳酪,两个我都不想放下,但我也好想吃那块热腾腾的肉。他看出我的左右为难,耸耸肩,把肉随手放在我身旁的桌面上,我尽可能把面包都塞进嘴里,移动身子好盯着肉看。 “骏骑的私生子?”
杰森耸耸肩,正忙着替自己张罗面包乳酪和肉。“那个把他带来的老农夫是这么说的。”他把肉和乳酪放在厚厚一片面包上,张嘴大咬一口,然后边嚼边说,“他说骏骑总算有个小孩就该高兴了,现在应该自己养他、照顾他。”
一阵不寻常的静默忽然充塞整个厨房,这些男人吃到一半突然停下来,手里还拿着面包或杯子或木盘,眼睛都看向那个叫博瑞屈的人。他把杯子小心放在不靠桌边太近的地方,声音安静平稳,字句清晰。“如果我的主人没有子嗣,那也是艾达的旨意,而不是因为他欠缺男子气概。耐辛夫人的身体向来娇弱,而且……”
“话是这样说没错啦!”杰森很快表示同意。“现在证据就坐在这里,证明他的男子气概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只是这个意思而已。”他匆匆用袖子一抹嘴。“长得跟骏骑王子再像不过了,就连他弟弟刚才也是这么说的。耐辛夫人没办法让他的种子开花结果,也不是王储的错嘛……” 博瑞屈突然站了起来,杰森连忙后退一两步,才明白博瑞屈的目标是我不是他。博瑞屈抓住我肩膀,把我转过去面对火光。他一手稳稳托住我下巴,抬起我的脸朝向他,我吓了一跳,手里的面包和乳酪都掉了,但他不管这个,迳自就着火光研究我的脸,仿佛我是一张地图。他与我四目相视,那双眼睛里有某种狂野的神色,仿佛在我脸上看到了什么让他受伤的东西。我想缩身避开那眼神,但他的手紧抓住我让我无法退却,因此我努力表现出一副叛逆的样子回瞪他,看见他不高兴的脸上突然出现了类似犹豫惊异的神情。最后他闭上眼睛,似乎是要阻绝某种痛苦。“这会大大考验夫人的意志和耐心极限。”博瑞屈轻声说。
他放开我的下巴,动作僵硬地弯下身去捡起我掉在地上的面包和乳酪,拍拍上面的灰尘递还给我。我盯着他的右腿看,那条腿从小腿到膝盖都包着厚厚的绷带,让他弯身的时候无法弯腿。他重新坐下,拿起桌上的壶斟满杯子,又喝了口酒,从杯缘上方打量着我。
“这小孩是骏骑跟谁生的?”坐在桌子另一头的一个男人不知轻重地问。 博瑞屈放下杯子,眼神转向那人。一时之间他没有开口,我感觉到沉默又盘旋在上空。“我想这小孩的母亲是谁是骏骑王子的事,轮不到别人在厨房里闲嗑牙。”博瑞屈温和地说。
“话是这样说没错啦!”那守卫连忙表示同意,杰森也像只求偶的鸟一样点点头。我年纪虽小,却也讶异不知这人是什么来头,他虽然一腿绑着绷带,但只要一个眼神或一个字就能让一屋子粗鲁的男人安静下来。 “这小子没有名字,”杰森自告奋勇打破沉默。“就叫‘小子’。” 这句话似乎让每个人都讲不出话来,甚至博瑞屈也一样。我在持续的沉默中吃光了面包乳酪和肉,还喝了一两小口博瑞屈递给我的啤酒。其他人三三两两离开厨房,他还坐在那里边喝酒边看着我。“嗯,”最后他终于说。“要是我对你父亲的认识没错,他会好好面对现实、做该做的事,但是他认为该做的事是什么,就只有艾达知道了。八成是最让人难受的事。”他又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吃饱了吗?”最后他问。
我点头,他僵硬地站起身,把我从桌上抱下地。“来吧,蜚滋。”他说着走出厨房,沿着另一条走廊走去。他那条硬梆梆的腿让他走起路来甚是难看,或许跟他啤酒喝多了也有点关系,总之我要跟上他是毫无困难。最后我们来到一扇厚重的门前,一名守卫点头让我们通过,看我的眼神像是要把我吞下去似的。
屋外吹着凛冽的寒风,随着夜色降临,白天融化变软的冰雪又重新冻结了。路面在我脚下喀啦作响,风似乎钻进了我全身上下衣服的每一条缝隙。先前厨房里的炉火烤热了我的双脚和裤子,但是并没有完全烘干,此刻寒意紧紧抓住了我的双腿。我记得屋外一片黑暗,还记得我突然觉得好累,一股简直让人想哭的可怕睡意拉扯着我,在我跟着那个腿上包着绷带的男人穿过寒冷黑暗庭院的时候。高墙耸立在我们四周,墙头不时有守卫晃动,只有在他们的黑影偶尔挡住夜空中的星星时才看得见他们。但博瑞屈身上的某种特质让我不敢哀声叫苦或者跟他求饶,只能顽强地跟在他身后走。我们走到一栋建筑物前,他拉开一扇沉重的门。
门开处传出暖意、动物气味、微弱的黄色光线,一个睡眼惺忪的马僮从稻草堆中坐起来眨着眼睛,像只羽毛乱糟糟的雏鸟。博瑞屈简短出声,他又重新睡下,闭上眼睛在稻草堆里蜷缩成一小团。我们走过他身旁,博瑞屈把门关上,拿起放在门边光线微弱的煤油提灯,带我继续往前走。
于是我进入了一个不同的世界,一个夜晚的世界,有牲畜在厩房内移动、呼吸,有猎犬把头从交叠的前腿上抬起来打量我,它们柔和明亮的眼睛在提灯的光线中看来或绿或黄。我们经过马厩,厩房里的马匹一阵小小骚动。“猎鹰就是在最里面的那一头。”我们经过一间又一间厩房,博瑞屈说。我听了进去,把这当作是他认为我应该知道的事。
“这里。”他终于说。“这里就行了,至少现在暂时这样。我要是知道还能拿你怎么办就有鬼了。要不是怕耐辛夫人伤心,我会觉得你是老天跟主人开的一个好玩笑。喂,大鼻子,过去一点,让这个小孩在稻草堆里有地方睡。对啦,你就过去靠着母老虎,它会收容你,要是谁想来烦你,它可会狠狠凶他一下。” 此刻我面对着一间宽敞的厩房,里面有三只猎犬。它们已经醒过来趴起身,边听着博瑞屈的声音边在稻草堆上摇着粗尾巴。我不太有把握地走到它们之间,最后靠着一只老母狗躺了下来,它口鼻周围的毛都发白了,还有只形状已经不完整的耳朵。比较年长的那只公狗带着怀疑的眼神看着我,另一只半大不小的幼犬“大鼻子”则对我大表欢迎,又是舔我耳朵、又是轻啃我鼻子、又是往我身上抓来抓去的,我伸出一只手臂环抱住它让它安静下来,然后依照博瑞屈的建议窝在它们之间睡下,他往我身上盖过来一条充满马毛气味的厚毯子。隔壁厩房里一匹很大的灰马突然动了起来,一蹄重重踹在木板墙上,然后把头伸过来看看这里半夜三更怎么会这么热闹。博瑞屈心不在焉地摸摸它,加以安抚。
“这里是偏远的要塞,每个人都得将就着住,等你到公鹿堡就会舒服多了。不过今天晚上你就暂时待在这里,既暖和又安全。”他又站了一会儿,低头看着我们。“马匹、猎犬和猎鹰。骏骑,我替你照顾这些牲畜已经好多年了,而且照顾得很好;但是你这个私生子,哎,我可一点都不知道要拿他怎么办。” 我知道他不是在跟我说话。我的头伸在毯子外,看着他拿起挂在钩子上的提灯信步离开,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嘀嘀咕咕。如今我仍清楚记得那天晚上,记得温暖的猎犬、扎人的稻草,甚至记得终于在紧靠着我的幼犬身旁睡着的那一觉。我飘进它的脑海,分享了它模糊的梦境,其中有无尽的追逐,追赶的猎物我始终没看到,但那鲜明强烈的气味引我往前奔跑,穿过荨麻、荆棘、碎石堆。
在那场猎犬的梦之后,我记忆的准确度有所动摇,就像服药后那种色彩鲜艳、轮廓尖锐的梦境。经过第一天晚上,接下来的那段日子在我脑海里就完全没有那么清晰的印象了。
我记得冬季将尽时那些潮湿的日子,我学会了从马厩到厨房该怎么走,也能随时任意进出厨房。有时候会有个厨师在那里,把肉挂在炉台的钩子上,或者使劲揉面团,或者从酒桶里偷喝一杯;更多时候厨房里没有厨师在,我就自行取食放在桌上没收起来的任何东西,并且跟那只很快就跟我形影不离的幼犬慷慨分享食物。男人进进出出、吃吃喝喝,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我,我逐渐把他们的那种眼光视为寻常。这些人似乎都长得一个样,穿着粗糙的羊毛斗蓬和紧身裤,身强体壮,动作流畅,前襟的纹饰是一头飞跃的公鹿。我在场时他们有些人会觉得不自在,我也渐渐习惯了只要我一离开厨房身后就会传来几个人的嘀嘀咕咕声。
博瑞屈是那段日子的一个常数,他照顾我就像照顾骏骑的那些牲畜一样,给我吃饭、喝水、梳洗、运动,这里说的运动通常是他做其他工作时我跟在他旁边跑来跑去。但这些记忆都很模糊,诸如洗澡换衣服等细节大致都已在脑海中褪色,因为这些事情在六岁的孩子看来都是平静又正常的。我当然记得那只幼犬大鼻子,它一身光滑的红毛,短短的有点刺人,我们夜里一起盖那条马毯睡觉时,它的毛常会穿过我的衣服让我觉得扎。它的眼睛绿如铜矿石,鼻子是煮熟肝脏的颜色,嘴巴内壁以及舌头是掺杂着黑色斑点的粉红。我们不是在厨房里吃东西,就是在庭院里或者厩房的稻草堆里打滚。我不知道我在那里待了多久,总之这就是我在那里的世界;我想时间应该不长,因为我不记得天气有变化。我对那段时间的记忆全都是刮着狂风的湿冷日子,还有每天白昼融化一些、但一到晚上就又结冻的冰雪。
关于那段时间我还记得另一件事,但是记忆的轮廓并不尖锐,反而是温暖、色泽柔和的,像是在光线黯淡的房里看到一幅华丽古老的挂毯。我记得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