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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之后的葬礼-鬼马星-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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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你怎么回事?……真的是胃出血?医生怎么说?……是不是酒喝太多了?……现在好点了吗?……嫂子?我哪来嫂子?……好吧,随便你,你爱谁就谁,我管不着,只要你高兴……她走了?……好,我等会儿回去给你熬粥……白粥,我只会熬白粥……还要什么?……不行,不能抽烟!……胃痛也不能抽!…………你干吗不打电话给我?……我不忙,我不是在休假吗……好吧,我等会儿就来。”郑冰心情烦躁地挂了电话。
  “他好点了吗?”莫兰关切地问道,
  “不好。”郑冰皱着眉头直视前方,“他的胃跟别人不一样,本来就被切了一半。”
  “是因为那次受伤吗?”
  “是啊,他被捅了一刀。”郑冰没好气地说,好像这一刀是莫兰捅的。
  莫兰知道眼下她心情很糟糕,决定不跟她计较她的态度。
  “胃出血不是大病,你不用太担心。”她安慰郑冰。
  “你懂什么,我爸就是得胃癌死的,癌症都有家族遗传。”郑冰焦虑地说。
  “不要那么紧张,你哥的身体素质不错。”
  “你知道什么!他身体其实很差,医生说他的肝功能也有问题,心脏也不好,他刚刚说明天白天还要再做一次检查。”郑冰说到这儿,重重地叹息道,“希望他没事,我真是恨死那个臭女人了!”
  “你说的是齐海波?”
  “对,就是你朋友齐海波,真是物以类聚!”
  虽然郑冰说话很冲,但莫兰并不生气,反而这让她对郑冰的印象一下子好了许多,因为她发现郑冰是真的在为哥哥的病着急担心,跟高洁相比,郑冰算得上是个好妹妹了。
  “郑冰,进了市区你就直接去看你哥吧。”莫兰道,“这些资料我是不可能让你独自帶走的,所以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复印,各人拿一份回去看,怎么样?等你明天有空了,我们在找时间讨论。”
  “谁要跟你讨论,你算老几啊?”郑冰轻蔑地瞄了她一眼。
  “去复印你同意吗?”莫兰不理会她的蛮横问道。
  郑冰板着脸,沉默了一会儿,终于点了点头,说:
  “好吧,我是因为我哥生病才不跟你计较的。等会儿就找地方复印。”
  “你刚刚说嫂子,是什么意思?你哥有老婆了?”莫兰好奇地问道,她很想知道这个嫂子是不是指的是乔纳。
  “他没老婆,是他的新女朋友。”
  “他既然称她为你的嫂子,那说明他准备跟她结婚了吧?”莫兰试探道。
  “大概是吧,只要人家不嫌他身体差就行。我现在担心的是他的体检报告,他要是得什么重病,也不知道这女人会怎么样。人都是很势利的,如果因为我哥得了重病,那女人离开他,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谈。我哥是重情义的人,经历了一个齐海波已经够他受了。他这次好像很喜欢这个女朋友,已经跟我说过两次要结婚的事了。看到他高兴,我也高兴,就是担心他身体不好,那女人会变心。”郑冰说到这里,自言自语道,“我真是有毛病,跟你说这些干吗?”
  因为你已经开始跟我熟了,而且你现在很着急,非常想倾诉,莫兰心里暗暗回答道。
  隔了一会儿,她对郑冰说:“如果她真的喜欢你哥哥,她会陪着他的,我相信你哥的眼光,不会永远那么差。”
  见郑冰不搭腔,莫兰继续说道:“胃出血的人,可以吃米汤和藕粉,不能吃太热的东西,如果你帶粥给他,记得等温了以后才能给他吃。”
  郑冰没有说话,只是回头看了她一眼。 
莫兰回到家后才发现手机没有帶出门,打开一看,高竞竟然已经给她打了三个电话,时间都是在半小时前,她连忙打了个回电给他。
  “你什么事啊?我刚刚手机没帶。”她看了看墙上的钟,跑了一趟郊区,已经快下午4点半了,爸妈还没有回家,乔纳也没回来,不知道她跟郑恒松怎么样了,豆腐吃了没有,也不知道郑恒松的身体状况究竟如何,被郑冰刚刚这一说,她倒担心起来,这事千万不能跟妈说,否则她肯定会坚决反对。她拿着电话脑子里在开小差,听到高竞在电话那头兴高采烈地说:
  “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刚刚已经搬好家了,我一个人搬的。搬完家,觉得心里很轻松,心情也好,所以给你打电话了。今天晚上我就住过来。”他好像已经忘记中午遭受的挫折了。
  “你不是去见沈是强了吗?”
  “他说临时有事把时间延晚了,所以我就抽空把家搬了,现在我正在去他那里的路上。”高竞说。
  “你都帶了什么过来?”莫兰觉得他搬家可真容易,像个流浪汉,想什么时候搬,就什么时候搬。
  “没什么东西可拿的,就是一些衣服和杂物。我今天还买了两听啤酒,你晚上来跟我一起庆祝搬家吧,我买熟菜回来。”他提议道,“我们顺便再聊聊案子,我刚刚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好吧。”她的兴致也被他提了起来。
  “你刚刚去哪儿了?”他问道,“你的电话老是没人接,我担心了半天。”
  “我去见白小梅了,我知道了一个情况,原来白丽莎在死之前曾经去她那里过,还曾经看过朱倩留下来的文稿,我已经向她要来了。”
  “是吗?那晚上帶来给我看看。说不定很重要。”高竞马上说。
  “高竞,你知道吗,今天白小梅还送了新鲜的青菜给我呢,我晚上烧一盘给你帶来,怎么样?”莫兰想到那几颗从田里新摘的青菜就有点流口水。
  “哦,好吧,最好再帶两跟大骨头来。”高竞笑着说。
  挂上电话后,莫兰心情愉快,虽然他的新居也很破,而且还是租的房子,但是想到从今以后他可以离开那个霉窝,开始重新生活,她就从心底里为他感到高兴,看他心情那么好,她知道他一定也是这么想的,他一定也很想摆脱过去的阴影吧。
  她决定趁父母还没回家,先去高竞的新居看看,顺便也帮他整理一下房间,再买上两支鲜花插上,乔迁之喜,就是要添点喜气。
  她主意打定后,便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她一进门,就看见高竞的那两个大旅行袋随随便便地丢在床边,一个旅行袋拉链大开,里面的东西已经被拿空了,看起来他已经将一部分衣物放进了柜子,另一个旅行袋还没打开。
  莫兰很高兴地看见,他的床上放着她前几天为他特意挑选的一条淡绿色毯子,上面还有个明显的压痕,这家伙,刚刚肯定太高兴,把脸压在上面睡过一会儿了,真像个小孩子。
  莫兰打开窗,便开始扫地除尘,她在家里从来不做这些家务,是爱情把她变成了一个劳动模范,想想真懊丧,好在这里只有一个房间,家具也简单,只要扫个地就行了。她找来一把秃头扫帚开始大大咧咧地扫起地来,她真讨厌干这活,但如果她不扫地,他可能要等到周末有空才会想起这事,他好像根本不在乎在肮脏的地板,也根本看不见,可是她看见了,还看不下去。所以她就只能认命。
  她帶着几分不耐烦,懒懒地拉开床单想扫床底下,却意外地发现,原本空空如也的床底下,现在在角落里藏着两个不大不小的纸板箱,她很肯定之前从没见过它们,所以一定是高竞今天才帶过来的,上次她去他家帮忙整理东西,他也没有拿出来过,看来里面一定有秘密。会不会里面放着以前别人写给他的情书?莫兰想到这里,她好奇心大增,她迫不及待地把纸板箱从床底下拉出来,打开一看,果然发现里面放着他历年获得的奖状、毕业证书、还有一些已经泛黄的贺年卡、信件和工作笔记本。
  她抽出几张贺年卡,发现都是十几年前他上学的时候,别人寄给他的,有一张还好似情书,内容是,“在云淡风清的日子里,我们相遇又相识,在花开花落的季节,我在树下等你。”下面的署名是,小元。莫兰笑了笑,估计,这就是他自称是情书的东西,想到他提到贺年卡的时候那既得意又害羞的表情,她就想笑。其他的几张贺年卡都是他的同学寄来的,没有什么特别的。
  她又拿出他的奖状和毕业证书看起来,看高竞过去的照片真有趣,在那些毕业证书上,他一本正经地面对镜头,看上去都严肃得离谱,还板着脸,好像跟谁有仇似的。
  她放下毕业,又接着拿出几本笔记本,她发现那都是他历年的工作记录,大部分封面上都标着年份,只有一本,破旧的封面上,只写了一个字,“我”。她翻出一看,里面的一句话马上把她吓了一跳,那句话是:
  今天兰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像吞了一口碎玻璃。痛。
原来标注着“我”字笔记本,是高竞的日记。这本日记本跟其他的工作笔记本一模一样,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特别,里面的大部分内容都没有日期和标题,有的只是一大段文字,或者只有一句话。莫兰觉得,他好像是在工作之余,随便写下了自己的感受。
  她好奇地捧起日记看了起来。她发现了冷小慧的名字:
  
  冷小慧跟我有了关系,终于好像有个人愿意对我好了,她为我烧饭和洗衣服。只可惜我不喜欢她,我不想碰她,她的皮肤有股药味,如果她只是给我烧烧饭,跟我说说话就好了。但我知道,她要的更多。
  被人疼的感觉不错,有人抱你还问你今天好不好,而且她的体温也给了我一些安慰,我感激她。但我不爱她。
  我发现她在我家,我更寂寞,我好像连自由也失去了。
  
  她继续看下去:
  
  今天30岁生日,我一个人过。
  一个人去吃了碗面条,大排面,又加了个荷包蛋。味道还好。
  高洁考试,没有来电话,我的生日总是赶上她考试,倒霉。
  我回家后喝了一瓶啤酒就睡了。忽然想到兰,很想给她打电话,但是想想又算了,她结婚了,不应该打。她也没来电话。她不记得我了。
  我喝完酒就睡了,然后自己跟自己干了一场,脑袋麻了几秒钟,但没有快乐,只有伤心,代价是,我后半夜没睡,起来洗衣服。洗完已经两点多了。洗衣服的时候,觉得自己活得像条野狗,既没乐趣也没尊严。
  人生真凄凉,我什么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回家,一个人过生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什么事都一个人。伤心。
  我想到了死,把枪拿出来看了两遍,又放回去了。高洁20岁,我怎么也要撑到她毕业找到工作再说。我死了她要自己去找学费,大学学费很贵,而且她还要考很多证书。
  我很想去买个洋娃娃,取名叫小莫兰,每天回来跟她说说话。不过想想也算了,说话也是我一个人说,娃娃不会回答我。
  
   
  莫兰今天逗了我。我知道她怎么想,她离婚了,心里恨我,她想整我。
  她摸了我的脸,还嘴凑到我耳边说话,还靠在我身上。我难过。
  我喜欢她靠近我,但不喜欢被人耍。
  我佩服那些可以玩弄感情的人,因为怎么我都做不到。我有点恨她了。今天我吃饭的时候,她打来电话,叫我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帮她买东西,下大雨,我赶过去,没有这家店,她后来说她记错了。
  我淋了雨回来。屋子真冷啊,饭也凉了。我没胃口,心里难过,就睡了。
  后半夜醒过来想喝口水,发现忘了烧。
  最近莫兰一直在整我。
  想告诉她,不是我让高洁干的,不是我,但是我没机会说,她也不会听。她最近一直朝我假笑,经常逗我,耍我,一会儿好像很喜欢我,一会儿又好像很讨厌我。我喜欢她,但她这样对我受不了。忽然发现,没有人真的喜欢我,大家都揪住我的错不放,不管是不是我的错,都压在我头上,我活着好像就是赎罪,真累。这种累,睡觉也解决不了。
  发现写日记的好处是,写出来,心里就好受点,这样也不用跟别人说了。我也没人可以说,以后把日记烧了,就一了百了。
  我希望,莫兰不要在耍我了,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要给我希望。
  我一直盼望跟她在一起,真的有机会了,她却那么恨我。痛。
  
  
  我32岁了,还没有唱过一次卡拉ok。
  说出去人家不信,所以我不说了,只在这里写写。
  以前同事也叫我去,我都拒绝了,因为我知道他们唱完卡拉ok就要去酒吧,然后AA制,每个人都要付一百多块,我没办法负担这开销,而且我也担心这会变成一种习惯。所以每次叫我,我都说有事。
  其实我也喜欢听音乐。
  好多年前的有一天,我站在马路上听到后面的磁带店在放张学友的歌,很感动,好像有只手在摸我的心。于是,我走进去买下了那盘磁带,9。8元。我决定学会那首歌。那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咬牙买了个随身听,崭新的,牌子是索尼,454元,那是我上班以来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我很爱惜它。回家后就听了张学友。那时候我大概28岁。年纪不小了,但是我没什么朋友,爱好也很单一,爱好和友谊都是需要钱支撑的,我没有钱,所以只能这样。我没什么很高的要求,孤单就孤单,像这样,在家听首喜欢的歌,我也很开心。
  我喜欢张学友,他看上去诚实善良,还开朗。
  可是,那个周末高洁回家来,她上大学一年级,看见了我的随声听,她说要学英语,也想买一个。她学英语重要,我少听些音乐也没关系。我把随时听给她了,心里有点舍不得。她上学去后,我把张学友的磁带拿出来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终究没学会那只歌。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高洁结婚后,也没把随身听还给我,有一次我无意中提起,她说坏了,后来就扔掉了。我不高兴。
  今天我打电话给兰,想叫她出来唱一次卡拉ok,今天是我生日,但是她没接电话。我打了很多次她都没接。我放弃了。
  7月份,我说话得罪了她。她一直不理我。她永远不会理我了。痛心。
  想念她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一样闪亮的眼睛。
  我很想跟她一起唱一次卡拉ok,我想对她说,我请客。
  
今天听到同事们在谈减肥不吃饭的事。我忽然想到了几年前的一件事。我曾经有两天只吃了一顿饭。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26岁,每个月计划着花钱。发工资的前两天,我得知以前的警校老师得了肝癌,我的哥们发起要捐款,我也捐了200元,大家都捐这个数,我也不能例外。200元其实也不多,但我比任何人都穷。因为这个额外的花费,我到发工资的前一天,口袋只剩下了15块钱,我都给了高洁,我不想饿着她,她才16岁,在长身体。送高洁上公共汽车后,我走着去上班,没吃早饭,那天很忙,中午过了才回单位,食堂已经打烊了,我的免费午饭泡了汤。我准备等明天中午再吃。
  那天晚上我很饿,我打了个电话给莫兰,期待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她经常问我这句,每次我说没有,她总有好吃的等着我,可惜,她那天没问,她的声音听上去匆匆忙忙,她说要去看话剧,所以我最后什么也没说。那年她21岁,男朋友多,活动也多。我只是个背景。我真想念她给我做过的牛肉煎包。
  我饿了一晚上,满心盼望第二天的午饭,结果前一天的任务没完成,我回来晚了又没吃上。我看见同事在买隔壁小店的肉包子吃,馋得很,但是我不喜欢向人借钱,我躲开了。我那天最怕的就是工资不发,这样我就又得饿一天,而且到了第二天,高洁也得挨饿,想到我这个上了班的哥哥还让她挨饿,我就觉得脸上好像挨了耳光。
  还好,到了傍晚,我终于领到了钱,我一拿到钱就去隔壁小店买了5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路狂吃差点噎死。这是我两天来吃的唯一一顿饭,也是最狼狈的一次。
  想到这件事,我有点难过,还好,马上就有事情干了。我没有多想。
  这件事我绝不会对别人说。
  
   
  我跟莫兰昨天终于有了第一次。我发现一个秘密。不是莫兰的美丽和性感,这些我早就知道。而是,我发现她爱我。
  我没洗澡,她却吻遍了我的全身。
  我很脏,她没嫌我。
  我虽然穷,但身体好,莫兰应该明白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叫我未成年儿女,也不知道这样没有顾忌的爱会维持多久。如果我们以后结婚,我决定每天一回家就洗澡,我要给她好感觉。尽量把她的爱延长。
  莫兰不连贯地翻着这本日记,终于再也看不下去了,他的文笔不好,很多语句都只是随性而发,但却是那么真实,很多往事都好像历历在目,看着他用圆珠笔认认真真写下的字字句句,她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她也知道他过去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没想到他还会有三餐不济的时候,两天只吃上一顿饭,笨哪,看见同事吃肉包子就不会开口借几块钱吗?难道自尊心比饥饿还重要吗?至于32岁了还没唱过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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