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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一只狗的传奇 作者: 朱苑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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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故去了,给他留下了一个女儿;女儿长大了,出国了,给他留下了一只狗。 
        亲爱的老爸: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升上蓝天,朝大洋彼岸那个陌生的地方飞去了…… 
        也许你不知道,这些天来,一想到要离开这个我生活了十九年的地方,心里就难免会涌动起一种莫名的感伤。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静静地等待时间的流逝,这比我原本想象的要难上许多。不仅如此,我头脑里那些记忆的碎片,也总会在这个时候一鼓脑儿萦绕在眼前,它让我原本就烦乱的心,变得更无所适从。此时此刻,看着一件件收拾好的行李,一个我留下的空荡荡的房间,我的心忽然有一种被撕裂的感觉,不想再去回忆生命中那一段仅存的,但却再也无法拥有的生活足印。也许我就是这么脆弱,面对很多事都胆怯、自卑,像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小女生。 

        钟声又响了,是又过了一个小时吗?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是的,我要走了,真的要走了,就在几个小时以后。这是我混乱意识中现在唯一可以清晰确定的事! 
        爸,还记得你决定让我出国的那一刻吗?你总是那样,你的专制有时让我觉得你不近人情。我不想离开你,这是你知道的。可即便我哭着向你哀求,你还是没有丝毫妥协的意思。到今天,我们几乎快一个星期没怎么说话了,你无法想象我心里有多么悲伤。是啊,自妈妈去世以来,你我的内心其实都承载了太多的东西,尽管这些,我们从未彼此当面流露过。或许在你看来,让我离开这里,就是为我寻找到的一种最好的解脱方式。也许,也许你是对的,可我能释然吗?我做不到。我是那么爱你,那么舍不得离开这个家,这里有我太多太多的回忆,而我能带走得却只有我自己…… 

        昨天晚上收拾行李的时候,看见梳妆台上那张妈妈和我们的三人合影,我悄悄把它放进了日记本里。我想有了它,我心里应该会有一种很踏实的感觉,似乎走到天涯海角都有你们的陪伴和祝福。 

        该带走的都带走了,忽然间,脑海里产生了个想法,觉得也该给你留下点什么。琢磨了很久,最后终于决定在网上为你精心挑选一个小可爱,这个小家伙是我一眼相中的,我觉得它身上冥冥之中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它忧伤的眼神中透着几分坚定,仿佛在告诉我它是与众不同的。或许这就是我和它的缘分吧,所以我想叫它贝贝,和我一样的小名。它可能会给你添不少麻烦,但肯定也会给你带来很多欢乐。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没有我在你身边的这些日子,它能陪伴你度过一些寂寞的时光。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愿这不是个愚蠢的决定。 

        永远爱你的女儿:贝贝 
        他坐在书房的藤椅上,看着女儿留下的信,手禁不住微微颤抖起来。女儿走了,他身边唯一的亲人真的走了,这封信让他不得不再一次面对这个严酷的事实。然而,要知道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深爱着他的女儿,就是因为爱她才不忍心让她一直活在妻去世的阴影里。是的,她还年轻,她应该拥有自己的生活。所以他宁可自己孤独,宁可选择让女儿恨他,也要让她远走他乡,让她寻找到一个全新的世界。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她的血液里流淌着一股对艺术的炽热激情。那是她从娘胎里就带来的,天生的。她母亲就是油画家,从小她就在绘画上显示出过人的天赋。岁月如梭,女儿悄悄地长大,在不经意中,忽然有一天,他发现女儿原本扁平的胸部已经微微隆起,绯红的脸蛋上不再总挂着孩子般的笑容。她长大了,是该送她去欧洲的时候了,他知道。古典主义美术的典雅与庄重,罗可可艺术的华丽与纤细,巴洛克绘画的动感与豪华,印象派的热情与激越……这所有的一切都诞生在西方那块神奇的土地上。只有送她去欧洲,她才能了解西方璀璨的文化,才能体会那里人们的情感与追求,才能真正感受艺术大师们曾经诠释过的每个经典永恒的瞬间。 

        他爱她,他别无选择。 
        “爸,我……我得走了……”他脑海里忽然又清晰地闪现出机场临别时,女儿那闪着泪光的眸子。 
        他本打算对她说些什么,几句安慰的话或者别的,可他并不擅长这些。他只是轻轻地摸了摸女儿的头,帮她背上沉沉的旅行包,然后扣上她胸前的几个纽扣,说:“到巴黎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天凉了就多穿些衣服,别总为了好看犯气管炎……”他说,说得很平静,可眼里分明含着泪光。 

        女儿与他目光交汇的那一瞬间,猛得低下头,她不敢看父亲那双湿润的眼睛。她的眼眶一下红了,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爸……我……”她哽咽了。 
        “傻丫头——”他迅速打断女儿的话,拍了拍她的头,笑了,笑得很勉强。接着用低沉的语调说:“好了,不早了,快进去吧……” 
        女儿赶紧抹去脸上的泪水,难为情地笑笑,然后傻傻地站着,不走也不说话,就那么站着。 
        “走吧……”他又整了整她的衣领,神情有些黯然。 
        “爸——”她似乎还想说什么,清秀的面庞上留有几处未擦干的泪痕。“你的心脏病……”她停顿了半天,眼睛又有些红了。“那你……你也要多保重身体……”她凝望着他,说不下去了。 

        他点点头。 
        这时,女儿把手伸进上衣口袋,从里面掏出一张折得方方正正的提货单,然后塞到他手里。 
        “爸,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她抿起嘴,笑了一下,很浅的那种。 
        “这是?……”他接过提货单,抬起头刚想开口问她,却发现女儿已经远远地跑开了。 
        快到检票口时,女儿突然又扭转头,向他大喊道:“爸,等我走后,你直接到货运处取就行了!”说完,她单薄的身影顺着人流渐渐消失在了他的视线里,飞机腾空而起的那一刻,他的眼睛模糊了…… 

        女儿留下的这张提货单,给他带来的是一个只有巴掌大、没有尾巴、而且浑身脏兮兮的小狗,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回去的路上,他啼笑皆非,觉得女儿恶作剧的本领再一次发挥到了极点。可现在,他独自在书房里看完女儿的这封信后,心里不知怎么的,对这个还没满月的小狗崽儿忽然泛起了一种别样的感觉,这让他的心头感到一丝温暖。女儿走了,小家伙来了,这颇具戏剧性的开端,似乎就预示着这个小狗崽儿会拥有一段离奇的经历,而它多舛的命运也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贝贝一(1) 
        “哎哟,这是哪来的小狗啊?”管家翠姨看见司机小绍拎着笼子直往客厅里走,禁不住大嚷起来。 
        小家伙怯生生地望着她。 
        没几分钟,别墅里的佣人都纷纷跑来,他们围着小东西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瞅瞅,瞅瞅,这狗居然没尾巴!嘿,我可是头一回见呢!”人群中一个妇女说。 
        “没尾巴?我看看,我看看!”站在后面的几个女佣使劲往前挤。 
        “哈哈,这小秃尾巴看着可真逗!”男佣隔着笼子,不停地用手拨弄它。 
        小狗崽儿吓得浑身得瑟,只往笼子拐角边挪。 
        “秃尾巴狗有啥好稀奇的?”翠姨撇着嘴,“我们那里不少狗贩子也经常把狗尾巴给掐了,这样能卖个好价钱!依我看啊,这就是草狗,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她自以为是地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佣人们一阵惋惜。 
        “我看不是吧!”老花匠钟伯走上前,眯虚着眼仔细打量了一番,“这狗肯定不是一般品种!”他想了一下,又接着说:“是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的?”他好像在哪儿见过,可一时之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所有人都张着嘴等着他的答案。 
        “我查查资料去,这就去!”钟伯话没说完,便急匆匆地转身走开了。 
        “咦?方总不是去送小姐的吗?这狗是哪儿来的?”翠姨这才反应过来,有点摸不着头脑。 
        “呵呵……”小绍忍不住笑了起来,“这狗呀,可不简单咯!是小姐特地从广州空运过来的!” 
        “什么?坐飞机?”翠姨抿抿嘴,摇起头,酸酸地道:“哼——我五十几岁的人,都还没做过飞机呢!” 
        “还是头等舱呢!”小绍兴起地补充了一句。 
        佣人们又是一阵喋喋不休地议论。 
        不一会儿,钟伯满头满脸的灰,他举着一本世界名犬画册兴奋地从门口冲进来,“找到了,找到了!”他提高嗓门喊道,“这狗是斗牛犬的后裔,叫波士顿绠!” 
        “什么……跟什么……?”一个女佣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钟伯。 
        钟伯把书翻到一页,清了清嗓子,然后像个老学者般娓娓道来,“波士顿绠,美国本土狗的一个品种。早在一八七零年,美国波士顿的罗伯特?胡伯用一只黑白色的进口英国斗牛犬和另一只白色金斑点母狗交配,它们就是波士顿绠最早的祖先。直到一八八八年……” 

        “唷!这是个小公狗,还有小卵子呢!”一旁的男佣戏谑地笑道。 
        几名佣人也早已对钟伯的朗读没了兴趣,他们纷纷蹲下来,隔着笼子不停地戏弄小家伙。 
        钟伯还在津津有味地诵读着,“它有着苍劲的立耳,黑白相间的虎斑纹,眼神中有一种特有的贵族气质。它跑起来脚步稳健、优美有力,无拘无束,而且情感细腻,理解能力极强,被誉为美国绅士狗……” 

        “咦?怎么好像就一个卵子?”男佣一副疑惑的神情。 
        “一个卵子?怎么可能?”另一个妇女瞪大眼睛,吃惊地说。 
        翠姨一听,突然来了劲。她用力推开围在笼子边的几个人,迅速蹲下,拽开笼门把手伸了进去。 
        “嗯?不会吧……”翠姨一边摸一边怀疑地摇摇头,“嘿嘿,小卵子还很滑溜呢!”她扑哧一笑。 
        “一个还是两个?”妇女迫不及待地问。 
        翠姨屏住气,表情十分严肃。她认真地摸了又摸,还禁不住捏了两下。 
        小狗被她那用力一捏竟疼得唧唧直叫。 
        “一个!就是一个!”翠姨斜着眼,嘟起嘴,伸出一个手指肯定地说。 
        “这不是扯淡嘛!哈哈……”男佣二牛笑得脸上的横肉都抖了起来。 
        佣人们更好奇了,他们纷纷凑到笼子前都想摸一把,探探究竟。 
        “嫂子,我看你是太久没摸卵子,忘记几个了吧!……”二牛咧着包不住的龇牙,猥亵地笑着。 
        翠姨眼睛向他一瞥,灵机一动,笑骂道:“老娘今天倒要看看你二牛有几个?没准儿多一个,是三个呢!” 
      贝贝一(2) 
        佣人们一听都哈哈大笑,几名男佣纷纷起哄嚷嚷道:“翠姨摸他卵子!翠姨摸他卵子!翠姨摸,快摸!……” 
        “嘿嘿……”翠姨露出诡谲的一笑。突然,她捋起袖子,猛一转身,直掏二牛下身。 
        二牛来不及反应,吓得连连后退。他身子一仰,脚下一滑,摔个四脚朝天。翠姨一个惯性,重重地趴在他身上,两人在地上扭成一团。 
        “翠姨摸,快摸,快摸啊……”佣人们个个捧着肚子笑得前俯后仰,钟伯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就在这时,男主人从隔壁书房走了出来。 
        “什么事这么开心啊?”他说,脸上带着笑。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相互递了个眼色,抵了抵胳膊小声道:“方总来了,方总来了!” 
        翠姨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她掸了掸身上的灰。然后又迅速蹲下打开笼门,抱出小家伙:“来,来……小家伙快出来,窝在里面那么久,可要憋坏了哟!” 
        “对,对!快抱出来,抱出来!”佣人们神色慌张,赶忙都附和着。 
        “方总哟,甭说,小姐她就是有眼光!这个波来(士)顿狗是稀有品种,全世界都没几条呢!”翠姨一边眉飞色舞地说,一边把小狗抱在怀中顺起它身上的毛,眼睛还不时地瞟瞟钟伯。 

        “是好品种,好品种!”钟伯不住地点头,伸出大拇指也跟着应和。 
        “呵呵……”男主人笑笑,他走上前,摸了摸小家伙脏兮兮地小脸,又拍了拍它浑圆的脑袋,仔细地将它看了又看。 
        “方总,你瞅它身上忒脏,我现在就带它洗洗去!”翠姨献媚地说。 
        男主人微笑着点点头。 
        小家伙的到来,给这栋沉闷已久的大宅带来了生气。也就从这天开始,它有了自己的名字——贝贝,有了自己的主人,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贝贝二(1) 
        这个男人就是方振国,本城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富豪之一。 
        他住在一幢哥特式风格的豪华别墅里。大院门口有一尊抽象派的青铜雕塑,那是他妻生前亲手设计的。雕塑的底端是盘根错节的线条,它们像根茎一样彼此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每一根看上去并不粗壮,但似乎都蕴藏着顽强的生命力和无限伸展的可能。雕塑的顶端,许多根充满张力的线条被拧成了两股,它们宛如一对有力的翅膀要径直冲破云霄,飞离这喧嚣的尘世。雕塑的背后有个别致的喷泉池,它的形状很不规则,设计的精妙之处就在于,每个泉眼喷出的水都恰好能落回池中,点滴不差,而且无论寒暑都能听到淙淙的细水声。喷泉池的左边有一个花园,地面上铺满了鹅卵石,这里每个时节都开着不同样的花,它们在空中飘散着沁人心脾的香味。花园里有一个类似秋千的长长摇椅,那是他和妻过去常常聊天的地方。妻去世以后,那张椅子已经很久没有人坐过了,但佣人们总是把它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别墅里的装饰则是典型的欧洲古典主义风格,仿罗马式的半圆形拱门、廊柱上镶刻的浮雕图案、华丽的垂挂式大吊灯、复古而沉静的壁钟,以及墙壁上妻生前留下的那一幅幅神态各异的自画像…… 

        三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海啸卷走了他正在海边写生的妻。妻走后很长一段时间,方振国的精神几近崩溃,原本如日中天的事业也开始突显颓势,失去女主人的别墅大院里更是无时无刻不笼罩着一种令人窒息的阴郁。如今,贝贝来了,只有它的到来不会被这种情绪所感染,更不会此而烦恼。对它来说,只要有了主人的疼爱,它便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生命。方振国不会让它失望,因为他的前半生有过两条狗,那两条狗在他记忆里是刻骨铭心的。 

        在那个饥寒交迫的冬天,也就是方振国十岁那年,父亲的早逝让他开始饱尝生活的艰辛。每天半夜他都要和母亲去几里地外的砖厂偷砖头。母亲佝偻着背拖着板车,而他就穿着一件破棉袄默默地跟在母亲身后。半车砖通常能换到好几毛钱,那就是他和母亲还有弟弟生活的唯一来源。他捡到小黑的那个晚上,黎明将近。他走着走着,隐约听到草丛中有窸窣的声响。于是,他跑过去掀开草垛中的破纸盒子,发现里面躺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狗很瘦,瘦得连几根肋骨都数得清,身上的毛是那种暗淡的黑色,它的鼻孔微微翕动着,还有喘息。小家伙望着他,用一种乞怜的眼神凝望着。方振国只觉得鼻根发酸,于是一把将它抱起,然后揣进怀里。一路上,他用自己温暖的胸膛紧紧地贴着它。渐渐地,他觉得小家伙不再瑟瑟发抖,毛绒绒的身子似乎也暖和起来。他想它一定能活下来,然后会成为他和弟弟最好的玩伴。“我们可以一起做游戏,一起睡觉,一起吃窝头……”他越想越兴奋,脚步变得飞快,“我要快点回去要告诉弟弟这个好消息!”他激动地想。快到家门口时,他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扭转身子背对起拖着沉沉板车的母亲,然后偷偷揭开棉袄……“它怎么了?”他轻轻晃了晃小家伙耷拉着的脑袋,发现它居然不动了。他的心跳顿时加快,赶紧又摇它两下,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它死了!”他悲伤地自语,不愿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一路上,他帮它想好的名字——小黑,以及编织的那些快乐的故事仿佛因为小黑的离去,也开始离他越来越远。尽管他没养过小黑一天,但他无法忘记在草垛里捡到小黑时,它那种渴求而凄楚的眼神,就像他无法忘记弟弟饿死时的眼神一样,这两个眼神一直深藏在他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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