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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他意志冲动激烈而凶猛时所加于别人的痛苦就是衡量'他自己'那些痛苦的尺度,而这些痛苦的经验并不能压服他的意志,也不能导致最后的否定'意志'。一切真正的、纯洁的仁爱,甚至于一切自发的公道则相反,都是从看穿个体化原理而产生的。个体化原理的看穿如果发挥充分的力量就会导致完整的神圣性和解脱;而神圣和解脱的现象就是上述清心寡欲无企无求的境界,是和清心寡欲相随伴而不可动摇的安宁,是寂灭中的极乐。
§69
在我们的考察方式的范围内现已充分阐述过的生命意志之否定,是意志自由出现于现象中唯一的活动;因而也就是阿斯穆斯所谓超绝的转变。再没有什么还比真正取消意志的个别现象——自杀——更有别于这生命意志之否定的了。自杀离意志的否定还远着,它是强烈肯定意志的一种现象。原来'意志之'否定的本质不在于人们对痛苦深恶痛绝,而是在于对生活的享乐深恶痛绝。自杀者要生命,他只是对那些轮到他头上的'生活'条件不满而已。所以他并没有放弃生命意志,而只是在他毁灭个别现象时放弃了生命。他要生命,他要这身体畅遂无阻的生存,要肯定这身体;但是错综复杂的环境不容许这样,这就给他产生了巨大的痛苦。生命意志本身觉得自己在这一个别现象中被阻拦到这种程度,以致它不能开展它的追求了。于是意志就按它自己的本质自身来作出决定,即是说这本质自身是在根据律的那些形态之外的,所以它并不在乎任何个别现象;因为本质自身不与一切生灭相涉,而是一切事物的生命中内在的东西。原来前述牢固的,内在的,使我门一切人甭经常在死的恐怖中生活的那种确定不移之理,亦即意志决不会少了它的现象这一确定不移之理,在自杀这事上也支持这一行动。所以说,生命意志既显现于这自表其生'僖华'中,也显现于“自我保存”'毗湿拿'的舒泰状态中和生殖'婆罗摩'的淫欲中。这就是连环三神抵三位一体的内在意义,而任何一个人都完全的是这统一性,尽管这统一性在时间上忽而抬举三位一体中的这一神,忽而又抬举那一神。——和个别事物对理念的关系一样,自杀对意志之否定也是这样一个关系:自杀者所否定的只是那个体而不是物种。我们在上面已看到,由于生命意志是确实不怕没有生命的,而痛苦之于生命又是本质的'东西',那么,自杀,亦即一个个别现象的自甘毁灭,也就是一个完全徒劳的、愚蠢的行为;'因为现象毁灭时,'自在之物却依然无恙,犹如不管彩虹所依存的雨点是如何迅速地在替换更易,彩虹自身仍坚持不收一样。此外,这种行为,作为生命意志自相矛盾最嚣张的表现,也是摩耶的杰作。这种矛盾,我们既在最低的那些意志现象上,在各种自然力以及一切有机个体为了物质、时间和空间而争求外现的不断斗争中看到它,又在意志客体化上升的各级别上看到它愈来愈显著,愈明显可怕;那么,在最高级别上,亦即在人的这理念上,这个矛盾终于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即是说不仅是表出这同一理念的个体间在互相残杀,而且是同一个体对自己本身宣战。'而这时'个体用以追求生命和抗击生命的障碍与痛苦的激情竟至于使个体来毁灭自己;也就是那个体的意志在痛苦尚未摧毁意志之前,先自以一次意志活动来取消这身体,而身体就只是意志自己的成为可见罢了。正是因为自杀者不能中止欲求,所以他停止活下去,而意志在这里就正是以取消它的现象来肯定自己,因为它'此外'已再无别法来肯定自己了。但是正因为它所逃避的痛苦,作为压制意志的作用,可能导致它自己的否定,可能导致解脱,所以自杀者在这方面就等于一个病人,在一个痛苦的、可能使他全愈的手术已开始之后,又不让作完这手术,而宁愿保留病痛。痛苦已来到面前,并且作为痛苦也就开辟了到达意志之否定的可能性,但是他,由于毁灭意志的这现象,身体,以保留意志不被扼杀,他把痛苦撵走了。——这就是几乎一切伦理学,不管是哲学上的或宗教上的。何以要谴责自杀行为的理由,虽然它们自己对于这一点除了古怪的、诡辩的理由之外,并不能提出别的理由。可是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是由于纯道德的冲动而制止了自杀行为的,那么这种自我克制的最深意义(不管他的理性用些什么概念把这意义装扮起来)就是这样:“我不逃避痛苦,以便痛苦能有助于取消生命意志,——这意志的现象是如此悲惨——,因为痛苦正在这方面加强我现在对于世界的真正本质所获得的认识,即是说这认识将成为我意志最后的清静剂而使我得到永久的解脱。”
大家也知道时常一再发生自杀行为株连儿女的情况:作父亲的先弄死他痛爱的孩子们,然后自杀。我们想想,良心、宗教,以及所有那些流传下来的观念都教他知道杀人是最严重的罪行,然而他在自己死的时候还要干出这杀人的事,并且是虽然不可能有任何自私的动机,还是干出来了;那么,这种行为就只能这样解释,即是说个体的意志在这里是直接在孩子们身上认出它自己的,不过还是拘限在把现象当本质的错觉中;同时因认识到一切生命的痛苦而深受感动,于是就误认本质自身也可以随同现象来取消;所以,他既直接看到自己又在孩子们身上活下去,就想把自己和孩子们从生存和生存的痛苦中拯救出来。——还有一个与此完全类似的错误,那就是人们妄想以在射精时使大自然的目的落空的办法来达到自愿的戒色所成就的事;或是着眼于生命不可避免的痛苦,甚至于不尽一切力量来为每一个闯进生命里来的'小宝贝' 保障它生命的安全,反而要助长新生婴儿的死亡。这是因为如果已经有了生命意志,那么,生命意志作为形而上唯一的东西,作为自在之物,就没有一种暴力能够打破它,暴力只能消灭生命意志在此时此地的现象。至于它自身,除了通过认识以外,什么也不能取消它。因此得救的唯一途径就是意志无阻碍地显现出来,以便它在这显现出来的现象中能够认识它自己的本质。唯有借助于这认识,意志才能取消它自己;同时也能随之而结束和它的现象不可分的痛苦:却不可能借助于物质的暴力,如杀死精子,如毙婴,如自杀。大自然正是把意志引向光明,因为意志只有在光明中才能得到解脱。因此,一旦生命意志——那是大自然的内在本质——已经作出了决定,就该以一切方式来促进大自然的那些目的。——
另有一种特殊的自杀行为似乎完全不同于普通一般的自杀,可是人们也许还未充分注意到。这就是由最高度的禁欲自愿选择的绝食而死,不过这种现象在过去总是混杂着好多宗教的妄想甚至迷信,因而真相反而不明了。然而彻底否定意志似乎仍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即是说借吸收营养以维持肉体的生机所必要的意志也消失了。这一类型的自杀决不是从生命意志中产生的,与生命意志风马牛不相及,这样一个彻底请心寡欲的禁欲主义者只是因为他已完完全全中断了欲求,才中断了生命。这里除了绝食而死之外,别的什么死法大概是想不出来的(如其有可能,则是从一种特殊迷信中产生的);因为'任何'缩短痛苦的企图确已是一定程度的肯定意志了。在绝食时,充满这样一个仟悔者的理性的那些信条则反映着他的幻想,好象有一种什么更高超的东西曾命令他绝食似的,而'其实只'是内心的倾向驱使他这样做。这方面较早的例子可以在下列书刊中找到:《布累斯劳'地区'自然史、医学史汇编》1799年9月份,第363页起;贝耳:《文哲园地消息》1685年2月份,第189页起;齐默曼:《论孤寂》卷一,第182页;在1764年的《科学院史》中呼杜英的一篇报告重印于《开业医师用病例选集》卷一,第69页。较晚近的报导也可在下列书刊中找到:胡非南编的《实用医学杂志》卷一第181页,卷四八第95页;纳塞编的《精神病医生专用杂志》1819年度第三期第460页;《爱丁堡地区医学和外科手术杂志》1809年度第五卷第319页。在1833年各报都登载了英国历史家林廓德博士在元月间自行饿死于'英国'多维尔地方的消息,根据后来的报导又说死者并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一个亲属。不过这些消息大部分都是把那些当事人当作精神病患者来描写的,现已无法查明这种说法究竟真实到什么程度。虽然只是为了更妥善的给人性这一触目的,不同寻常的,前已提过的现象保存一个少有的例子,我还是想在这里记下这类报导新近的一条消息。这一现象至少在表面上属于我想把它纳入的这范围之内,此外,这也将是一个难于解释的现象。我所说的新近消息刊登在1813年7月29日的《纽伦堡通讯》中,原文如下:
“据来自伯尔尼的报导说在社尔恩地方的一座密林中发现了一个小茅屋,内有一具男尸,距生前大约已有一月光景,现已在腐臭中。所着衣履,不能据以判断死者生前的身份。尸旁放着两件很精美的衬衣。最重要的遗物是一本《圣经》,书中夹着白色纸页,其中一部分是死者涂写过的。在这些纸页上他记下了离家的日期(但未注明籍贯),此后他说:上帝之灵驱使他到荒野去祷告和绝食斋戒。他在到此的旅程中已绝食七日,然后他又进了饮食。从此在他新居之地他又开始绝食若干日。每绝食一日都划上一笔作记号,共有五划,五划之后这个朝山的香客可能就死去了,此外还有一封写给某牧师的信,信的内容是关于死者听到这牧师所讲过的一篇宣道辞,可是也没写上收信人的住址。”——在这种由于极端禁欲和一般由于绝望产生的两种故意死亡之间,还可能有些中间阶段和两者相混杂的情形,这些固然是难于解释的,不过人类心灵本有一些深邃、阴暗,和错综复杂的地方,要揭露和展出这些地方是极度困难的。
§70
我们现已结束了我所谓意志之否定的全部论述,人们也许可能以为这一论述和以前有关必然性的分析不相符。'那儿说'动机之有必然性正和根据律其他每一形态相同,从而动机和一切原因一样,都只是些偶然原因。在这些偶然原因上人的性格展出它'自己'的本质,并且是以自然规律的必然性透露着这本质,所以我们在那儿曾干脆否认过自由作为“不受制于内外动机的绝对自由”。这里根本不是要取消这一点,我反而是要人们回忆这一点。事实上,意志只是作为自在之物才能有真正的自由,而自由亦即独立于根据律之外。'至于'意志的现象,它的基本的形式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根据律,都是必然性手心里的东西,那是没有这种自由的。可是还有这么唯一的一个情况,直接在现象中也能看出这种自由,那就是这样一个情况:这自由在给那显现着的东西办最后结束时,因为这时那单纯的现象,就它是原因锁链中的一环说,亦即就它是被赋予生命的身体说,仍然还在只充满现象的时间中继续存在着,所以那以这现象自显的意志,由于它否定这现象透露出来的东西,就和这现象处于矛盾的地位了。譬如性器官,作为性冲动具体可见的表现,尽管还是在那里并且还是健全的,可是已没有,在内心里已没有性的满足的要求了,这就是刚才讲的那种'矛盾'情况。'同样,'整个的身体也只是生命意志的具体表现,然而迎合这一意志的那些动机已不再起作用了;是的,现在却要欢迎并渴望这躯壳的解体,个体的了结,因而对于自然的意志的最大障碍也是受欢迎的了。这一现实的矛盾是由于不知有任何必然性的意志自身,自由地直接侵入意志现象的必然性而产生的。我们一面主张意志有按性格所容许的程度而被动机决定的必然性,一面主张有彻底取消意志的可能性,从而一切动机都失去了作用;那么,这两种主张的矛盾就只是这一现实的矛盾在哲学的反省思维中的重复罢了。但是这里却有统一这些矛盾的钥匙在,即是说性格得以摆脱动机的支配力的那种情况不是直接从意志,而是从一个改变过了的认识方式出发的。也就是说,如果'人的'“认识”还是局限于个体化原理,干脆眼从根据律的认识,而不是其他的认识,那么动机的巨大力量就还是不可抗的,但是,假使个体化原理被看穿了,那些理念,亦即自在之物的本质作为一切事物中的同一意志,又直接被认识了,而从这认识又产生了欲求的普遍'可用'的清静剂,那么个别动机就失去效力了,因为和动机相呼应的认识方式已彼完全不同的又一认识方式所遮没而引退了。因此,性格固然永远不能有局部的变更,而必须以一种自然规律的守恒性个别地执行意志'的所欲',而性格整个地又是这意志的显现。然而正是这个“整个”,这性格自身,又可以由于上述认识的改变而完全被取消。这种性格的取消,如前已引证过的,就是阿斯穆斯对之惊异而称之为罗马正教的,超绝的转变的东西。这也正是在基督教教会里很恰当的被称为再生的东西,而这所由产生的认识也就是那被称为“天惠之功”的东西。——正是由于这里所谈的不是性格的一种改变,而是整个儿的被取消,所以尽管那些性格在被取消之前——'现在,'取消性格已生效——是那么不同,但在既被取消之后就在行为方式上表现出很大的相似性,虽然各按其概念和信条不同,各自说的话还是很不相同的。
在这种意义上说,关于意志自由即这一古老的,常被反驳又常被坚持的哲理也就并不是没有根据的了,而教会里关于天惠之功和再生的信条也不是没有意思和意义的了。我们现在不过是出乎意料的看到'这种哲理和教义'两者的符合一致,并且此后我们也就能理解那卓越的马勒布朗希是在什么意义上'才'能够说“自由是一个神秘”了,'其实'他也说得对。原来基督教的神秘主义者所谓的天惠之功和再生在我们看来只是意志自由唯一直接的表现。
只有意志获得它本质自身的认识,又由这认识获得一种清静剂而恰是由此摆脱了动机的效力,才会出现意志的自由。'至于'动机则在另一种认识方式的领域内,这认识方式的客体就只是些现象而已。——所以自行表出自由的可能性是人类最大的优点,动物永远不可能有这种优点;因为理性的思考力不为眼前印象所局限而能通观生活的全盘乃是这一可能性的条件。动物不自由,没有自由的一切可能性,甚至也不可能有一个真正的,经过考虑的选择作用,'因为'真正的选择要在事前结束动机之间的冲突,而动机在这里又必须是抽象的表象。因此,那饥饿的狼就会以石子要落到地面上来的那种必然性一口咬入山鸡野兔的肉,而不可能认识到它既是被扑杀的'对象',又是正在扑杀的'主体'。必然性是大自然的王国;自由是天惠的王国。
因为意志的自我取消,如我们已看到的,是从认识出发的,而一切认识和理解按其原意都是不随人意为转移的,所以欲求的否定,亦即进入自由,也不能按预定意图强求而得,而是从人'心' 中的认识对欲求的最内在关系产生的,所以是突然地犹如从外飞来的。正是因此,所以教会称之为天惠之功。可是教会认为这仍有赖于天惠的接受,那么清静剂起作用仍然还是意志的一种自由活动。因为随这种天惠之功之后,人的全部本质压根儿变了,反过来了,以致他不再要前此那么激烈追求过的一切了,也就是犹如真有一个新人替换了那个旧人似的;而天惠之功的这一后果,教会就称之为再生。原来教会所谓自然人,是他们认为没有任何为善的能力的,这就正是生命意志。如果要解脱我们这样的人生,就必须否定这生命意志。也就是说在我们的生存后面还隐藏着别的什么,只有摆脱了这世界才能接触到'这个什么'。
不是依根据律看,不是朝个体看,而是朝人的理念,在理念的统一性中看,基督教的教义在亚当身上找到了大自然的象征,即生命意志之肯定的象征。亚当传给我们的'原'罪使我们一切人都得分受痛苦和永久的死亡。原罪也就是我们和亚当在理念中的统一,这理念又是由生生不已这根链带而在时间上表出的。在另一面,教义又在人化的上帝身上找到了天惠的,意志之否定的,解脱的象征。这人化的上帝不带任何罪尤,也就是没有任何生命意志,也不能象我们一样是从坚决肯定意志而产生的,不能象我们一样有一个身体,——身体彻底只是具体的意志,只是意志的显现——,而是由纯洁的童贞女所生,并且也只有一个幻体。最后这一说本是以掌教'神父',亦即坚持此说的教会长老为根据的。阿伯勒斯是特别主张这一说的,德尔杜良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