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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的遵纪守法的另类,一方面被强盗觊觎财富,一方面又惹怒了官场,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收拾他。
第二类是李小二、唐牛儿、郓哥、武大郎这样做小买卖的人。萧瀚先生对他们亦有论述,得出的结论是在那个时代勤劳和诚信是难以致富的。他们是一群普普通通、处于最底层的草民。无祖荫无田地身无长技,唯一可以依赖的是自己起早贪黑地劳作,即便如此还要应付衙役们的敲诈和流氓们的勒索,能够吃饱穿暖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李小二原来是东京城里的酒店服务生,因为太穷,“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被捉住了,要送官司问罪;又得林冲主张陪话,救了他,免送官司;又与他赔了些钱财,方得脱免。”后来他拿着林冲送的盘缠来到沧州,入赘给一个店家,最后继承了这家小酒店。年轻人犯这种小偷小摸的错误,却被送到官府要问罪——如果这样,没有后台的李小二免不了刺上金印流配他乡,他的一辈子也就毁了,梁山又多个预备役战士。林冲的出手相救可看出他的同情心,而这个曾犯过错误的小二恪守了知恩图报的人生准则,他的品德不知比知书达礼却出卖朋友的陆虞侯们,比盘踞高位却残害百姓的高太尉们要好多少倍。他们夫妻不但为林冲浆洗衣服,让流配他乡的林冲感觉到一丝人间的温暖,更重要的是他们处处把恩人的安危放在心里,及时识破了陆虞侯的阴谋,救了林冲一命。唐牛儿和郓哥属于那些机灵的生意人,年轻心气较高、有些贪小便宜但本质上不坏。卖醪糟的唐牛儿对张文远和阎婆惜通奸很是不平,前去为被阎婆缠住的宋江解围希望得几串赏钱,可莫名其妙地卷入人命官司。宋江杀人潜逃后,知县却把他“且叫取一面枷来订了,禁在牢里。”为了开脱宋押司硬是要把他做替罪羊。郓哥也是个典型的市井小生意人。知道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希望去找西门庆,敲三五十个钱,养活老爹,却被王婆赶出来,最后他把“秘密”告诉了大郎。而卖炊饼的武大郎是最冤的,长相、本事、胆量都不行,阴差阳错有了一个漂亮的老婆,自己像心肝宝贝一样哄着她养着她,可这种爱不但没有得到回报,反而遭来了杀身之祸。这些做小买卖的人,只是些路边的草芥和蚂蚁,谁一出脚就可以踏死他们,他们没有任何的保障,惟有苟活于人世间。
第三类生意人就是梁山上原来开酒店、做贩运的“好汉”们。开酒店的有张青、孙二娘夫妇,李立,朱贵,孙新、顾大嫂夫妇等人。他们做的都是非正常买卖,全是开的“黑店”。有的是将麻药将客人放翻,然后杀死做成人肉包子,钱财则被洗劫一空,真是毛骨悚然。他们这种酒店特点是交通方便但规模小。因为规模小赚钱难,于是选择了这种方式,我疑惑就算当时交通信息不便,但那么多人平白无故地被害死,他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谋财害命勾当,不是占山为王也不是流窜作案,而是坐商,有关部门难道一点都不知情?大概他们把当地官府买通了。有的人是开酒店为幌子,主要是开赌庄。——老老实实地开饭店,赚钱委实不易。现在也有许多人在国道旁边开饭店,做杀人谋财的勾当自然很少了,毕竟现在的侦缉水平高多了,人平白无故地蒸发总不是件容易对付过去的事。但许多路边店和开长途客车的司机勾结,强迫客人来店里消费,且饮食质量极差而价格贵得离谱,客人不敢说过不字;有些店容留妇女卖淫赚取大钱或者开地下赌馆,他们要把生意长久做下去,不打点好当地有关部门恐怕不行。
梁山上的另一类生意人就是从事贩运等买卖,亏了本便上山为寇。原清风山三个头领都是买卖或手艺人出身。燕顺因贩马羊亏了本钱,流落在绿林打劫;王英是押车的雇员,见财起意杀死了雇主,郑天寿是手艺人,以打银为生。吕方贩卖生药亏了本,不能回乡。郭盛贩卖水银,黄河里遭风翻了船,回乡不得。两人都做了强盗。曹正原是个屠宰户,他可没有镇关西那样的好运气,从家乡的财主借了五千贯钱到山东做买卖,折了本钱,估计借的是高利贷,回家还不起债,便落了草。石秀从金陵来蓟州贩卖养马折了本钱,回不了家流落当地靠卖柴为生,最后遇见了杨雄,帮助他开了个屠宰铺。杜兴做买卖到蓟州打死了同伙。童威、童猛兄弟则是贩卖私盐的。张顺是个“渔霸”,浔阳江的渔户没有他的允许不能擅自卖鱼,以此来控制当地的水产品市场,这也是他和李逵产生冲突的直接原因。此外还有卖膏药兼卖艺的薛永、李忠等人。
从这些生意人可以看出,当时想致富要么学孙二娘那样开“黑店”,或学顾大嫂夫妇、施恩那样搞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要么像张氏兄弟和童氏兄弟那样垄断市场或走私。干这样的买卖,必须有背景,要么是“黑老大”,和官府打得火热,别人不敢惹;要么直接有官府撑腰,如施恩父亲是节级,孙新哥哥孙立是州里的兵马统制。这样的买卖本身就有违法犯罪的嫌疑,离直接做强盗只有半步之遥。而其余的人做闯州走府的长途贩卖,风险很大。当时没有现代商业活动的风险防范机制和现代金融制度。做买卖的资金要么是自己全部的家产,要么是民间的高利贷,又没有保险制度,一旦亏本,个人的生存都会出现问题,家里如果没有田地做生活的保障,那么去犯罪往往是自然的选择。而在商业活动中缺乏起码的民商法规做调节,买卖完全靠民间的信用和习惯法来做,风险难以预料,解决生意上的纠纷也往往如此,杜兴打死合伙人大概也是因为出现了纠纷,他选择了暴力解决。再加上治安不好,住孙二娘们开的客店,坐张横们的渡船,雇王英这样的伙计,风险就更大了。
不独《水浒》,翻看《三言二拍》和晋商的经营史,我们会发现,古代去异乡经商是一种非常冒险的活动,不但拿着自家的财产,甚至拿着自家的性命去赌博,离家之前妻妾相送如生离死别。因为种种风险,私人的镖局盛行,也是因为这种风险,做买卖的人往往自身具备一定的武艺,用以防身。我们看到水浒落草的生意人,几乎都有些武艺,这是他们经商抵抗风险必备的本钱,反过来又成为他们当强盗的必备本钱。但这种为做买卖防身的武艺毕竟有些业余,和林冲、花荣、秦明、呼延灼、徐宁这些职业武官相比,还是差了一筹。他们一同当了职业强盗,这些生意人大多在七十二地煞之列,而那些职业武官都进了三十六天罡。这些失败的生意人,落草也不能成为一流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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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水浒 第二编 赌生存的技巧
大宋忠臣黄文炳之死的警示
告发宋江题写反诗的黄文炳也许不是个好人,但他是一位忠臣。一个为大宋王朝尽忠的人却得不到他所效忠的政府保护,全家被灭门。这是黄文炳的悲剧,也是大宋王朝的悲剧,尽心尽力忠于王事之臣没有保障,这个王朝的命运就可想而知。
《水浒》所描写的大宋王朝,其所属官吏大致上有四种:
第一种如林冲那样“朴忠”之人。能力超群,为人忠厚,行事端正,勤勉于王事。但这种出污泥而不染的职业军官,为那个朝廷、那个官场所不容,只能雪夜上梁山。
第二种如宋江这样的能吏。依然是能力超群,又长于权谋。但看到了王朝的种种弊病和未来的命运。替朝廷打工完全是为了自己有机会寻租,自己利用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广交黑白两道人士,为自己早找退路。对王朝而言,这些人早就“身在曹营心在汉”,对王朝的律法都是敷衍了事,毫无内心的尊重与敬畏,甚至与“反贼”们暗通款曲,如果他们反戈一击,杀伤力最大。
第三种如蔡九、高廉这样占据要津的官吏。他们大多无能无德,惟一会做的事情是奉承巴结上宪,欺压敲诈百姓与下属。他们惹起了沸腾的民怨,他们为王朝制造种种仇恨。但由于他们大多“根正苗红”,在朝廷有强大的靠山,他们的贪污腐败行为只要玩得巧妙,大多不会给他们带来处分,甚至会青云直上。这类官员和林冲等类官员是天生的敌人,他们必须将林冲这样的“干净”官员排挤掉,才能为所欲为。和宋江这类官员既有共同利益,又有种种矛盾。他们是互相利用的关系。蔡九这样的官需要宋江这样的吏办事,宋江这样的吏需要借重蔡九等官员的权势。但由于宋江等小吏有能力无靠山,只能为混蛋官员屈身做吏,因此内心是十分瞧不起和反感蔡九这些昏官的,因此有机会就会哄骗、利用他们。蔡九们让皇帝做“冤大头”,宋江们就让蔡九们做“冤大头”。
第四种官员就如黄文炳。他们寒窗苦读出身,有学识也有能力,在官场这个大酱缸中,为了找到晋身之道,一方面勤恳地为朝廷办事,另一方面牺牲自己的自尊,扭曲自己的人格,让自己的品行污染得和官场一种颜色。因此对百姓而言他是坏蛋,对朝廷而言却是忠臣。由于没有蔡太师这样的父亲,高太尉这样的兄长。在官场他们有先天的不足,只能厚颜去攀附蔡太师这样的大树。但这种攀附来的关系是不牢靠的,大官们也只是利用他们办事,未必把他们看成嫡系。而一般百姓和有良心的官员却不齿其为人,不愿和他们为伍。这样的官员是属“蝙蝠”的,上庙堂无门,下江湖无路。因此我觉得,像黄文炳这样的官员很可怜。
黄文炳是一个在闲通判。在宋代,通判是知州的副官,大概相当于副州长这个级别,算个中级官员。但在帝制时代,主官和副官的级别只差一点,权力却有天壤之别。做通判的大多是科举出身,通过任通判处理各种公务的历炼,然后一步步升为主官。苏东坡中进士后,开始做过数任通判,后来熬到知州。黄文炳怎样被罢免实缺,赋闲在家,书中未做交代。但我想不外乎这几个原因:一是因为贪污受贿,在帝制时代,“千里做官只为财”,因贪污事发一般是因为政治斗争,这点成为政敌攻击的“阿喀琉斯足跟”。其二是办事不利得罪上司,被整下来了。第三是和同事关系太差,得罪的人太多,无法容身。但根本原因是没有硬靠山,如有蔡京、高俅那样的靠山,贪墨就不是毛病了,上司也不敢整他,出了事故平调到异地做官就行了,同事们更奈何他不得。
罢官回家的黄文炳只能住在无为军这样的“野去处”,而不是在通省大衢,哥哥也只是个土财主。过江去探望蔡九,因为蔡九家摆公宴而不敢进去,可知他根本进不了蔡九这些“公子党”的圈子。作为这样一个寒窗苦读出身,混了一官半职又被罢官的人,想走关系投门子起复,重新做官,应算是一种合理的期望。他总归是想在大宋王朝的体制内寻求一条出路,而不是像宋江等那样,暗中勾连梁山强寇,做好造反的准备。如果宋江都敢自夸“忠义”,黄文炳更是“愚忠”了。至于书中说他,“这人虽读经书,确是阿谀谄佞之徒,心地匾窄,只是嫉贤妒能,胜如己者害之,不如己者弄之,专在乡里害人。”这是施耐庵的道德评价,和是否忠于王朝的“大节”没有必然联系。历史上长于待人接物,仗义疏财的奸臣不乏其人。
看到宋江题写的诗词,一般的混蛋看不明白,而看得明白的人往往不在意,谁骂朝廷的娘,没准他还附和。可黄文炳希望起复的欲望太强烈,便抄下来去蔡九那里邀功。——看他向酒保借笔墨纸张抄写,又问清楚题诗的人模样,再吩咐酒保不要将墙壁上的诗词刮掉,以免证据灭失。——如此有条不紊,可见真是个能干的官员。
在府衙听到蔡九叙述父亲蔡京信中所说的京城童谣和异常天象,他立即想到“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和题写反诗的“郓城宋江”是一人,两条不相干的证据一对照,便发现了重大问题。是何等的具有斗争经验和警惕性。时时刻刻观察舆情,时时刻刻警惕民间对朝廷不满的迹象。这样的官员,大宋太少了,有这么一个还赋闲在家,像蔡九那样的傻蛋,却起居八座,开府建牙。
宋江装疯卖傻,被黄文炳识破。
吴用等人伪造蔡京的假书信,亦被他识破。
他又建议蔡九将宋江、戴宗斩首于市,早除后患。
这种政治敏锐性,这种细致清醒而又当机立断的办事风格,显示他是宋代文官制度培养出来十分合格的官员。作为王朝培养的官员,看到不寻常的舆情而熟视无睹,面对犯罪的破绽而不能识破,才是最大的失职。
对宋江而言,因题写反诗而被关进死囚牢,是因言获罪,是不折不扣的文字狱。
对黄文炳而言,朝廷既然将题写反诗视为“谋反”、“犯罪”,他及时侦破是为人臣的本份。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宋江、戴宗不被晁盖劫走而是顺利斩首,上报到朝廷,第一功臣肯定是蔡九,黄文炳顶多分一瓢羹。黄文炳依然得不到他应该得到的。
黄文炳在具体事务面前通达敏捷,但他只有小聪明,不具备大智慧。他没有看到他满怀希望的大宋王朝已是外强中干,身体各个器官已经失灵。宋江等官吏,甚至包括宿太尉这样的大官比他看得更远,对强盗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提供方便,根本不对朝廷抱太大的希望,口说“忠诚”,内怀小九九,反而两面讨好。因此黄文炳没想到堂堂的江州府官兵,在梁山贼寇面前不堪一击;更没想到蔡九办事会犯那样的低级错误,斩首私通梁山强寇的要犯,竟然事前不清场,不关闭城门,让梁山人回娘家似的从容进来劫法场;对法场一旦被劫的应急预案也不做,让劫了法场的人全身而退;对于黄文炳如此重要的举报人,也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果蔡九那个位置换上黄文炳去坐,这一切可能都不会发生。——黄文炳落入宋江之手后,也许在痛骂蔡九:“竖子不足与谋!”
黄文炳的哥哥黄文烨是个大善人,他对弟弟的作为很担忧,骂他说:“又做这等短命促掐的事!与你无干,何故定要害他?倘若有天理之时,报应只在眼前,却不是反遭其祸!”作为官员的黄文炳,主动揭发侦破宋江题写反诗、通贼的种种行为,却被“大善人”视为“害人”;蔡九、慕容这样的昏庸之官,位置却坐得很稳;而宋江、朱仝这样的官吏,为强盗通风报信、甚至私放盗贼的人却被民间尊为“义士”。大宋王朝在老百姓心中,形象何等的不堪!
宋江对黄文炳的报复是那样的残酷、那样的没有人性。害宋江的是大宋王朝,黄文炳只是大宋王朝这条大船上的一个螺丝钉,可宋江杀掉了黄文炳一家四五十号人,放火烧了人家的房子。当张顺把黄文炳抓到宋江面前时,黄文炳倒还是显出一个读书人的气节,说了句:“小人已知过失,只求早死!”他知道自己的过失恐怕不仅仅是多管朝廷的“闲事”吧,也许是后悔没看出自己所依靠的知府是那样无能,自己效忠的朝廷是那样的虚弱。对黄文炳这样忠于自己朝廷的能人,在西方也许会获得敌人的尊重。可宋江自称“忠于朝廷”的人却如此痛恨真正的忠臣。让李逵用尖刀,割黄文炳的肉,一点点在炭火上烧烤着下酒,将黄文炳的心肝做了醒酒汤。可在梁山后期,宋江俘虏了大奸臣高俅,反而对其待若贵宾。
如此看来,黄文炳是真小人,宋江是伪君子。真小人比伪君子可爱。
黄文炳最大的错误在于他太把朝廷当回事,太相信朝廷的能力。黄文炳之死的警示意义在于:为朝廷做事太认真不行,弄不好引火烧身,朝廷可不会真心保护你,蔡九这样的大官一有风吹草动早就跑得远远的,黄文炳死后,顶多让大宋王朝表彰一下,追封为某府知府而已,可老百姓却一点也不会同情你。所以呀,办朝廷的事,能糊弄就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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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水浒 第二编 赌生存的技巧
由宋江的“反诗”说文字狱
学术界公认《水浒》成书在元末明初。而在宋代晚期,宋江等三十六人纵横河朔的故事已经在民间流传,元代已有人编写宋江等人的杂剧,在戏台上演。施耐庵等人根据民间传说,进一步整理、润色、创作而成《水浒传》的结论,应当说是没有多大问题的。那么,《水浒》中一些场景描写,一些社会背景的描述是忠实于宋代的历史状况,还是作者据元明之际的社会现实加工而成的?或者两种状